m******k 发帖数: 495 | 1 由于目前做computer science相关(machine learning big data)工作和以前的博士研
究相关性不是很容易证明。问了几家律师,考古发现基本上也是大家都用的,个人感觉
都还不错。
只是有些律师,比如wegreen强调EB1A要球继续在原来的研究领域做贡献,现在做
computer science, 他们觉得很难证明相关性。而其他几个也是考古口碑很好的律师(
Zhang, Cai,Liu)等觉得EB1A没问题,有的觉得NIW都没必要作了。还有一个Chen律师说
EB1A处于边缘。NIW 很强,理由是NIW要求申请者在多个领域都优秀,而EB1A要求在某
一个领域很专很强。我觉得都分析的有道理。现在不知道选哪个?
另外,有的律师的说会安排一个美国人给我做,这个应该作为一个重要因素考虑吗?我
也在咨询一些美国律师。
请问,大家能给点意见吗?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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