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e 发帖数: 27 | 1 求助啊
我的绿卡是上段婚姻时我作为H4随前夫一起提交485申请拿到的,后来离婚又再婚,现在
想要以绿卡持有人的身份为现在的配偶申请绿卡,但是i30表上要求主申请人不能"
gained permanent resident staus by virtue of a prior marriage to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
我这种H4递交485获得绿卡的情况是否是属于"gained permanent resident staus by
virtue of a prior marriage to a lawful permanent resident " ? |
j****g 发帖数: 166 | 2 我不懂瞎说一下,感觉从字面意思来讲这种所排除的是通过I130拿的绿卡,有可能不排
除I140拿的绿卡,因为拿绿卡的时候配偶还是不是永居或公民,但是还是问律师靠谱。 |
f*******n 发帖数: 12623 | |
b***e 发帖数: 27 | 4 太感谢了!!
【在 j****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不懂瞎说一下,感觉从字面意思来讲这种所排除的是通过I130拿的绿卡,有可能不排 : 除I140拿的绿卡,因为拿绿卡的时候配偶还是不是永居或公民,但是还是问律师靠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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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27 | 5 多谢!!
【在 f*******n 的大作中提到】 : 不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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