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n 发帖数: 24 | 1 我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特别欢迎律师答疑。谢谢先。
我F1博士毕业后开始用OPT (非STEM)做博士后。博士后老板只支持J1,不支持H1B。在
OPT今年2月13日到期。去年12月16日网上(ELIS)申请转J1。USCIS处理过程中,告诉
我他们工作量大(非因我case的原因),没能在75天内处理我的case,转到加州的
USCIS中心接着处理。3月25日给我RFE,说需要补充在中国的地址:“Submit a
statement containing your foreign address.” 限定33天内即4月26日之前提交。
我打听了这个RFE的情况,有两种可能:(1)遇到麻烦的officer,可能会拒。(2)因
为ELIS不像纸版申请那样要求提供home country的地址,所以这个只要补充上即可。
3月26我收到另一个学校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 (teaching/research)
的offer,现在面临两种选择:
1. 继续申请J1,然后再申请waiver,再转H1B。可能问题:
(1)频繁换status。好像听说J1半年以后才能申请waiver。
(2)过程会比较长,好像waiver下来,至少是半年之后了。有可能要明年才能入职。
(3)虽然一般来说,waiver会被批准,但还是存在不确定性。
2.让新学校直接办H1B,然后撤销J1申请。这可能有overstay, gap的麻烦。我撤销J1申
请后,就回到F1/OPT了,grace period 4月13日过期。我有两个问题:
(1)如果我撤销J1申请,是不是从OPT到期即2月13开始就是over stay了?
(2)新学校现在RFE到期之前 file H1B,我再撤销J1申请,是否可行?如果可行,这
样是否就没有gap或overstay了?
谢谢。 |
s******i 发帖数: 233 | 2 我觉得不算overstay,因为身份pending不都是可以合法居留吗 |
a********s 发帖数: 2356 | 3 直接申请h1b, J1不管了或者撤销。
)
【在 p********n 的大作中提到】 : 我的这个情况比较复杂,请问大家有什么建议?特别欢迎律师答疑。谢谢先。 : 我F1博士毕业后开始用OPT (非STEM)做博士后。博士后老板只支持J1,不支持H1B。在 : OPT今年2月13日到期。去年12月16日网上(ELIS)申请转J1。USCIS处理过程中,告诉 : 我他们工作量大(非因我case的原因),没能在75天内处理我的case,转到加州的 : USCIS中心接着处理。3月25日给我RFE,说需要补充在中国的地址:“Submit a : statement containing your foreign address.” 限定33天内即4月26日之前提交。 : 我打听了这个RFE的情况,有两种可能:(1)遇到麻烦的officer,可能会拒。(2)因 : 为ELIS不像纸版申请那样要求提供home country的地址,所以这个只要补充上即可。 : 3月26我收到另一个学校的Tenure track assistant professor (teaching/research) : 的offer,现在面临两种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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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n 发帖数: 24 | 4 告诉一下结果:后来在4月25日(RFE到期之前)离开美国,从美国驻美国大使馆签H1B
过来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