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u 发帖数: 71 | 1 请教:
如果主申请人属于NSC,副申请人属于TSC的管辖范围。那么,一起递材料时,可以通过
副申请人递到TSC吗?还是必须递到NSC,就是由主申请人所处州决定?
感谢指教! |
d*****u 发帖数: 71 | 2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帖子,还是太简单了懒得回答? :( |
l****u 发帖数: 3449 | 3 哥,您是递140还是485啊
【在 d*****u 的大作中提到】 : 没有人注意到这个帖子,还是太简单了懒得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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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3154 | 4 不行吧?
除非你两全填副申请人的地址,一起把485交到TSC
可是为什么要这么干呢?485在TSC往往比NSC要慢 |
k******n 发帖数: 3154 | |
l****u 发帖数: 3449 | 6 我怕楼主不懂啊
【在 k******n 的大作中提到】 : 485吧?140没有副申请人这么一说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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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71 | 7 是不很懂 :(
但是看了你们的回复,大概懂了 :)
我说的是140。因为我在NSC区,所以我只能递NSC了。应该没有错吧?
我知道得半不拉几的~~
谢谢了~~ |
l****u 发帖数: 3449 | 8 1. 140 没有主申请人副申请人,只有一个申请人
2. 按照申请人的住址递交NSC或者TSC
3. bless
【在 d*****u 的大作中提到】 : 是不很懂 :( : 但是看了你们的回复,大概懂了 :) : 我说的是140。因为我在NSC区,所以我只能递NSC了。应该没有错吧? : 我知道得半不拉几的~~ : 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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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71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