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号的RD,昨天才收到打指纹的通知,约在了8月16号。因为lg那时候在中国,所以
想walk in提前打。San Jose,早上八点多一点到的,一个privacy security lady很
nice,让我们登记了,然后让我们找另外一个男的,说他才有决定权。那男的在听了我
们的理由后,让我们re-schedule,我们问能不能今天给打了,曰不行;问能不能
reschedule到8月10号前,因为lg的机票是那天,曰不行,只能在之前约定的时间往后
。非常不nice的一个人,最后没办法,lg留了reschedule的通知给那个lady,上面写了
自己机票和回来的时间。也不知道最后能约到哪天去了。
唉,版上那么多walk in成功的,怎么到我们了就这么悲催...
另外接着求教:
我之前F1,接着opt过期在境内转成H4,现在作为lg的dependent申请的EB1B。绿卡没下
来,不得以用EAD开始工作了。现在公司要求填这样的信息:
Country of residence
Current visa type and # Entry date
请教一下大家,这该怎么填呀?
Country of residence应该填中国还是美国?(有大侠回复说应该填美国,我也觉得是)
Current visa type是不是应该写EAD和EAD卡的number?如果是这样,那Entry date该
怎么填啊?(我想这个填EAD based on green card,不知道妥不妥,另外那个Entry
date填我最近一次持F1入美国境的日期,也不知道妥不妥)
求大侠指教,不甚感激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