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 发帖数: 18 | 1 我去年10月25日,由律师代递的申请表.律师要我准备我继续在美国居住的证明.当时告
诉我是1~1.5月给收条,再过一个月打指模,4~8个月面谈.10月20日回的北京,也就是说,
我递表的时候不在美国.
12月17日收到的打指模信,1月11日打的指模.因为我2006年初在北京找到了工作,在美国
不能长住,所以1月15日就又回了北京.
期间看世界日报,说申请入籍的人特别多,我所在的SAN JOSE, CA需要14个月才能完成全
部手续,是排队时间最长的县.想这次算了,等以后再重新申请.问律师,律师说他没有得
到具体的消息,但看别人的进度还是比较正常的.
5月22日收到的面谈信,7月2日面谈.回来后,同律师谈了一个多小时,谈了谈我的情况,最
大的问题是我2007年的时候在北京把中国护照丢了,而我在美国停留的时间又太短.他让
我准备所有可以证明我出入境资料.我就把我在航空公司的里程卡的记录从网上打印了
一份.自己的英文水平又不是很高,所以抱着试试看的态度,去面谈.
早上8:00面谈,律师7:00就打电话,让我出发.到移民局安检的时候,那个检查的人看到我
的面谈信,问我是不是和henry一起来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