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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dline版 - 美国联邦法官裁定 UNC招生时未歧视白人和亚裔申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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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联邦法官周一裁定,北卡罗来纳大学教堂山分校(UNC)可以继续实施其基于族裔的本科招生政策。
法官比格斯(Loretta C. Biggs)认为,UNC在招生时没有歧视白人和亚裔申请人,而且该大学使用“考虑族裔的招生项目,以增强学生的多样性”。
比格斯在裁决书中写道:“虽然没有学生可以或应该完全基于其族裔被这所大学,或其他任何大学录取,因为族裔交织在少数族裔学生生活经历的方方面面,但忽视族裔、降低其重要性,只通过学生录取公平组织(SFFA)所做的统计模型来衡量它,遗漏了重要的上下文,包括模糊了已经面临、已经克服或尚未克服的族裔障碍。”
比格斯在长达161页的裁决书中补充说,UNC的政策“并没有在不同的招生过程中根据候选人的族裔对其进行评估。”
UNC副校长基思(Beth Keith)在一份声明中说:“这一裁决表明,大学的整体录取方法是合法的。我们以深思熟虑的方式对每个学生进行评估,欣赏学生的个人优势、才华和对充满活力的校园社区的贡献,在这里,来自各种背景的学生都可以脱颖而出,茁壮成长。”
2014年,反平权行动组织SFFA对UNC提起诉讼,声称在考虑申请时,这间大学不公平地优先考虑非裔和西语裔学生,而不是白人和亚裔学生。
在诉讼中,该组织指控UNC“在有族裔中立的替代选择、能够实现学生群体多样性的情况下,在本科招生中采用族裔优先”以及“采用将族裔作为招生因素的本科招生政策”。
SPFA所代表的入学申请被拒者、未来的学生和家长都呼吁族裔不成为大学录取过程中的一个因素。
SPFA主席布鲁姆(Edward Blum)在一份声明中说:“SPFA对法院支持UNC的歧视性录取政策感到失望。我们认为SFFA在审判中提交的文件、电子邮件、数据分析和证词令人信服地揭示了UNC对非少数族裔申请人的系统性歧视。”
布鲁姆补充说:“SFFA将向第四上诉法院和美国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SPFA此前已对哈佛大学和得州大学提出了类似诉讼。虽然联邦法院在这两起案件中都做出了有利于大学的裁决,但针对哈佛的诉讼可能会在最高法院结束。
2016年,最高法院裁决称,大学拥有在招生政策中考虑种族因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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