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月13日,周立波和胡洁的现任律师米洛斯致信美国联邦法院布朗法官,称此案(指鄢军诉周立波和胡洁案——萧陶注))是“在一个纽约州居民与外国公民之间进行的(alleging that action "is between a citizen of New York State and citizens of subjects of a foreign state")”。这里的“纽约州居民”指的是鄢军,“外国公民”则是周立波和胡洁。
现任律师改了说法
这一说法跟周立波和胡洁的原任律师扎默尔的说法有出入。2018年10月31日,在写给阿泽瑞克法官的信中,扎默尔律师称,“被告已经提出申请变更为‘常住外国人’(移民局I-140表),此申请正在处理之中(The defendants have filed an application to become ‘resident aliens'(USCIS Form I-140). The application remains pending.)”。这里的“常住外国人(resident aliens)”指的是美国永久居民,即绿卡持有者。I-140表是美国外籍劳工(alien workers)申请表。根据美国移民局的规定,只有I-140获得批准后,申请人才能递交I-485表,即绿卡申请表。扎默尔律师的意思明白无误,他的客户正在办理美国绿卡。
其实,最早说周立波办美国绿卡的并不是扎默尔律师。早在2018年6月4日“枪毒案”最后一次开庭时,特丽莎·科里根法官就曾提过周立波办绿卡这件事。科里根法官对周立波说,移民局会来查这个案底,但我认为不会对你的移民申请有任何的影响。事后,有人把这件事捅到网上,但传播的范围十分有限。当时,外界普遍相信周立波所言,即他没有办美国绿卡。
真正捅破这层窗户纸的是莫虎。莫虎是“枪毒案”中周立波的首任律师,他的话自然具有权威性。他说得也很具体。
2018年7月14日,莫虎在纽约起诉周立波。在起诉书里,莫虎披露说,周先生和他的家人已经递交了成为美国永久居民的申请,据说,递交时间大约在2016年10月。在另外一段里,莫虎指周立波办的是EB1-1签证。这是杰出人才移民的编号。莫虎起诉时,王志安正在美国采访。王志安的报道起到广而告之的作用。
一般来说,I-140获批需要6到8个月,但可以办加急;I-485不能办加急,只能排期,但杰出人才移民例外。据专门办理移民的美国律师介绍说,办理杰出人才移民一般一年就可获得绿卡。可周立波却苦等了三年半。
最近,微博上有网友爆料说周立波美国绿卡申请被拒了。对于这样的爆料,萧陶无法置评,因为真假难辨。不过,周立波现任律师改变原任律师的说法,不再提他的客户办绿卡这件事,肯定事出有因。至于是不是如网友所爆料的那样,但愿时间能给出答案。
其实,早在2018年7月14日接受《贵圈》采访时,胡洁就说过这样的话:“有些人在后面拼命说我在办绿卡,说我们在美国有房子,我现在告诉你们,你们也不要使劲了,你做的没有意义。我今天把所有事情说出来,我也就不打算去美国了。”她还说:“经过这一次之后,我可能会改变我的生活计划,我本来是有这个想法的,就跟先生一起陪女儿在美国读书,但是我没有这么想了,我绿卡也不想办了。”
按说办不办绿卡是周立波和胡洁的私事,外人不应该说三道四,但常言道“英雄枯骨少人问,戏子家事天下知”。从这个角度说,周立波办没办移民,绿卡批没批,网友感到好奇,想一探究竟也很正常。要是没人关注,反倒不正常了。周立波喜欢把自己比喻成WIFI。既然如此,别人蹭点WIFI当然无可厚非,只是他的“信号”已越来越弱了。
作者:萧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