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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前脚王宝强马蓉因出轨引起的离婚纠纷还未水落石出,后脚张纪中和樊馨蔓又打起了围绕离婚的口水仗。先是女方被偷拍,然后曝出“出轨干儿子”这样耸动的新闻,随后女方直指张纪中倒打一耙,不但出轨包养小三,还在美国有私生子,引发娱乐圈新一轮暴动。张纪中在接受采访时相对心平气和,并没有反咬女方一口,只是说女方在编故事,并表达了这样一个态度:“我们夫妻间离婚的私事,有必要搞得全国人民都知道吗?还有必要开记者会来影响大家工作吗?纯属无聊。”
抛开张纪中在这场婚姻中的是非对错不谈,他此番面对离婚这样一件家事的表态还是妥当的。因为即使是公众人物,婚恋纠纷也算私事。如果一个影视工作者,不是为了宣传自己的作品,而是因为出轨离婚这种事,竟然在夜晚召集众媒体在家中举办记者会,发表指责对方的一面之词,意图扭转舆论的风向标,霸占媒体头条,这其实可以归结为“浪费公众资源”。
明星离婚这件事,到底用不用公之于众,把各种细节摆到台面上说得尽人皆知?这确实是值得说道儿说道儿的问题。20年前,英达和宋丹丹离婚,那时候还没有微博这样的管道,英达是主动找到相熟的记者公开这件事,他的理由简单明了:“因为我们的夫妻关系是大众所熟知的,现在解除了这种关系,也要告知大家,以免今后引起不必要的尴尬。但我只想告诉大家这件事,不会谈背后的原因。”
抛开英达在离婚之后与亲生儿子巴图“失联”这样的奇葩做法不谈,英达当时对离婚采取这种公开又不多言的态度还是挺正面的。告诉大家事实,但不公开隐私,不说谁是谁非,这才是“明星离婚的正确打开方式”。
其实大多数离婚明星都采取了这样的方式,有李宗盛林忆莲、王菲李亚鹏、selina张承中、张歆艺杨树鹏、高晓松夕又米这样大把的例子可以举。有些离婚声明写得煽情感人,还会善意提醒大家“不要因为我们婚姻失败了就不再相信爱情”,还表态“今后我们也会像亲人一样继续关心支持对方”等等,即使是场面话,客套话,终归要比撕破脸来得体面。其实哪对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可能背后都有很多争执吵闹、头破血流的故事,但他们都没选择公开,而是姿态优雅地互道一声珍重,然后挥挥手各自开始新生活,既保留了彼此的颜面又互相尊重,这样的做法才能把离婚对彼此的伤害降到最小。
依笔者所见,如果一个明星的婚姻关系是众所周知的,那么离婚一事有告之公众的必要,但着实不用翻肠刮肚地说,剥丝抽茧地说,事无巨细地说,甚至丑态百出地说。把离婚事实向公众交代一下就可以了,而没有必要把狗血家事搬到公众平台上,非要让不是家人和亲友的陌生看客们,当你的家事法官,评出谁是谁非,争取舆论的同情。
如果想通过在婚姻关系中的对错,在离婚官司中占得优势,甚至试图以此多争取一些家产,那么把证据拿到法庭上论证就可以了,法官自然会以法律的准绳来作出判决。美剧《傲骨贤妻》里,法官对官司进行中发推特的名人进行了罚款,理由大概是“不能妄图借助舆论影响庭审”。想来,文明社会的规则大抵都应该如此。
明星作为公众人物的范畴,适当公开自己的个人婚恋生活,分享幸福甜蜜的家庭故事,这本是一种正能量的传播,对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也是积极正面的。但如果走到婚姻解体这一步,把私生活的琐碎不堪和混乱不耻之事,通过公众平台发布出来,把公众媒体当作自己诉委屈、泄私愤、博同情的管道,这着实对不起头上“明星”和“公众人物”这样的光环,更有违公众人物应该承担的社会责任。
老百姓把“明星”这样的头衔安在你头上,甚至视你为偶像和榜样,是希望从你身上汲取正确的精神引领,成为对社会有贡献的人,而不是看明星动辄就洒狗血、撕得丑态万千。
樊馨蔓被偷拍指责其出轨,她自然要怀疑这一切都是正在与其打离婚官司的张纪中暗中指使,所以她要和新闻中的另外一位男方一起出面反击,其愤怒心情可以理解。但看到樊馨蔓说“张纪中初中未毕业,话都说不明白”“接受采访怎么和记者对话都是我教的”“买200元钱的假表”这些琐碎的言语,让人能一下子能联想到胡同里的小孩子吵架:“他是小气鬼,他买冰棍都买5毛钱一根的。”或者好闺密撕破脸:“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背的LV是山寨货”……虽然这可以视作樊馨蔓真性情,对记者敞开心扉,大家相谈甚欢,但这样揭老底儿的做法对于公众人物而言,未免有点儿不太高级。
归根到底,张纪中和樊馨蔓这个婚是肯定要离的,究竟是谁出轨与否,又是谁转移了夫妻共同财产,到法庭上都会有个最终结论。
离婚本是伤痛事,如何把痛事办得体面,不在这场痛事上给自己和对方再撒一把盐,是每个公众人物应该学习的功课,普通人亦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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