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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近日,凭借《我的歌声里》一曲一夜爆红的歌手曲婉婷,站在了风口浪尖。只是成为这样的新闻焦点,不是因为其音乐本行,也非明星绯闻八卦,而是她的母亲目前身陷囹圄,以及曲婉婷为之创作了一首歌,歌词中充满了对母亲的爱意和情义,并以此遭到了大批网友的责难。
看待此事,我们需要从两个方面。一是作为女儿,曲婉婷或者任何一个女儿当然有权利表达爱和感情,这里与法律无关,更不是意图凌驾在法律之上为其辩护。要知道,即便我们的一个亲人触犯了法律、违背了道德,他应该对自己负责,去承担法律的制裁和道德的指责,但他仍然可以甚至必须是我们原来的那个亲人,我们的爱不会因为一个“犯人”的身份而减少或者消失。
二是重点,也就是作为明星,到底应该怎样看待自己的身份和处境,以及选择怎样的方式去化解和保留自己的情义和权利。
明星一旦沾惹上丑闻,就会让人格外地“另眼看待”。“明星母亲涉嫌贪污”这背后的逻辑是,你出国留学过着无忧无虑曼妙日子的经历可能跟此有关,你的演艺道路如此顺利也大概跟权贵有关,你的成绩以及之前的所谓爆红也大概率跟势力有关,甚至你的“与温哥华市长的美好恋情”也可能跟权贵之间的利益相关吧……换言之,作为明星,你身上的所有跟美好有关的标签,都可能从此都会被人重新打量和质疑。
明星能够成为粉丝眼里的偶像、在演艺路上一路竞争之下,成为金字塔尖,过程中一定是多种因素扭结在一起才最终导致的结果,但我们通常会因为一个哪怕是小小的“污点”就会轻易将之“一笔抹掉”。所谓庸众的非理性正是如此,当初的爱来得轻松简单,如今的恨也容易轻佻随意地降临。
不能说因为有了一个有“污点”的母亲,进而将一个人的全盘否定这种事就一定称之为是错的,但至少从理性角度来说,这是未经缜密鉴别和考察的,有可能导致我们做出错误的判断和选择。
关于那些“贪污犯”、“3.5亿”、“拒不认罪”、“建议死刑”等等法律上的关键词,的确客观存在,但这与作为明星艺人以及她的作品,并没有有效证明发生过直接关系。换言之,我们尚且知道“不以言废人”,但为什么还会因为她的亲人相关行为而对之做出“废弃”的评判呢?
作为群众,我们时常与真相相距甚远,有时候我们甚至对所谓的真相并没有足够的兴趣,我们习惯和喜欢依赖“联想”做出非理性的判断。从一个新闻标题,进而产生一系列联想,在明星身上因言废人时而发生,哪怕我们知道他的一言或者一个判断与曾经他的作品毫无关系,也会出于对非理性的依赖而做出相当轻浮和从众的判断。
造成这种佻薄轻慢的现象,我觉得本质上还是因为我们没有过“审美”这一关。譬如,我喜欢库布里克的电影,将之尊为我的偶像,那么我是否有必要在乎他在政治上的态度和倾向?同样,假如我是费里尼的拥趸,那么我一定要去介意他是否存在道德上的狭隘或者瑕疵吗?我们喜欢一个明星,以及喜欢一部电影、一首歌,总是可以来得那么容易,所谓粉丝、迷妹一瞬间就可以变身成功,而这个成功的过程可能仅仅因为他主演了一部电视剧,或者在一个流行组合里是比较谦虚的那一个……喜欢作品变成喜欢人,进而要喜欢他的全部,最终导致要影响他的生活、他的工作、他的婚恋,这就是我们的娱乐文艺变成眼下的粉丝经济的真实背景。
曲婉婷有一个涉嫌贪污的妈妈,她表达了对母亲的爱意,在歌声里做出自己的选择和抒发感情,这都不是她犯下的什么过错,或者说,对于一个人、一个女儿来说,她很难再有另外的选择。虽然作为消费者和粉丝,有权利在觉得不爽的时候选择离开,或者跳起来谩骂,甚至在事件发生后作出所谓的联想,也是一种正义,但这并非多么成熟的建立在审美意义上的判断。而对于喜欢她的音乐的人来说,这些并不能影响她原来的那些歌好听,也不应该影响我们对之期待更多的创作。 | c****n 发帖数: 4129 | 2 脑残妓者,你难道不知道这世上有羞耻二字吗?
我相信曲婉婷是不知道的。
挥霍着利用手中权力而偷窃来的财富居然没有半点羞耻之心,还如此高调,只能说它们
就是披了人皮的畜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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