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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这几天,雷某意外身亡事件受到了大量关注,大多数人都在迫切地等待真相,我也一样。不过这篇《中国人民大学88级部分校友就雷某同学意外身亡的声明》却看得我彻底无语。雷某同学的意外身亡,本人也深表惋惜,如果作者真的是他的同学,你悲痛的心情我能理解,可悲痛并不代表你们可以瞪着眼睛说瞎话,可以随便的不负责任的混淆视听。我真的很希望这篇声明不是真的出自这些平常被我仰视的高才生之手,但是此文已出,怀着那么一点点责任感,我还是觉得有必要问上几句。
人民大学88级校友声明截图
其一,你们所谓很难想象的,我觉得让有点常识的人去想,并不太难:一位男性公民去不去嫖娼跟他是不是“青年才俊”没有任何关系,你们必须要承认每一个队伍里都有败类存在,警察队伍中有,你们所谓的“青年才俊”队伍里也会有,莫说他只是一个硕士,这些年比他更有学问的高校教授又爆出了多少性丑闻?更何况他“初为人父”不知多久无法与妻子同房,其年龄又正处于性活跃期,有点常识的都不难想象,不知道你们怎么想。最后那句“接机途中”更是好笑,简单的四个字掩盖了所有的时间差,让人感觉雷某好像是在车上、在路上被抓的,你们这样有意思吗?
其二、你们口口声声说警方单方面提供200元嫖资的证据,说没有其他证据,请问为他提供服务的失足妇女都在电视上承认了为其提供“打飞机”服务,这算不算证据?还是你们不知道什么是“打飞机”?再退一万步说,什么叫单方面证据?哪个案件不是由公安机关调查取证的,怎么普通老百姓违法了公安机关取证就行,你们所谓的“青年才俊”违法了,就要带上七大姑、八大姨一起去侦查,再去提供你们要求的“多方证据”?再说了,你们一张嘴就说公安机关“横泼污水”,你们又有什么证据?你们又凭什么就在那里血口喷人?
其三、你们说派出所出警要穿警服,装备佩戴齐全,很对!可我不知道你们搞明白没有,这次事件不是值班民警所为,而是其他民警夜间加班查处案件,哪条法律规定查处卖淫嫖娼等治安案件必须要穿制式警服,我真不知道!好,就算人大的高才生们法律把握精准,那么这件事表面上是雷某嫖娼,开店的老板是不是有可能涉嫌组织卖淫嫖娼,这就可能演变为刑事案件了,怎么就不能便装侦查?你们是在说真话吗?我们再回到常识,你们以为卖淫场所是饭店吗?大门敞开,欢迎光临?那些地下窝点多数有后门,有看门报信人员,警车大张旗鼓的一到,马上看门的就会报信,其他人都会逃之夭夭,天下警察如果都像你们说的这样办案,还能破案?你们是真的常识不足还是在混淆视听?
其四、你们说“回放雷某的意外身亡过程,已经不像意外”,你们当时在现场?你们看到了整个过程的详细视频?在检查机关没有下结论的时候,你们就给定义了?你们凭什么?凭着你们可以不用背负社会责任,可以信口开河?再往下更滑稽了:“无论雷某嫖娼与否,(何况区区200元在一个足疗店能做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什么你是怎么知道的?来请你们说说,物价局有规定?网上可查?不是刚说完“青年才俊”很难想象去嫖娼吗?难道你们这些所谓“青年才俊”喜欢去足疗店打听价格?
其五、你们说“即使不满强制处置,可能妨碍公务,未经审判也不应该当地就被处决。”我先要质问你们,你们说这番话是何居心?别说雷某并不是被当场击毙,就算是不久前的“庆安事件”,嫌疑人难道不是因为暴力抗法,妨碍公务被依法当场击毙的么?经过哪个法院审判了?你们端着高学历名校毕业瞪着眼睛说瞎话,误导群众,你们居心何在?你说警方任意侵害公民人身权利更是可笑,请你学习好公安机关的强制措施有哪些,再出来说话,否则,请闭嘴!
雷某的死,确实可惜,我们也期待着真相,对死者、对家属、对所有人有一个交代,但在各方结论未出之前,更可恶的是个人情绪的宣泄,颠倒黑白的言论,你们说“对恶,我们不会忍太久”,我却希望你们在搞清楚真相之前不要妄加揣测,更不能好像义正言辞的去发表言论(实则破绽百出),否则一不小心,自己的行为就真的成了“恶”! | L*****s 发帖数: 24744 | 2 这个警察也没有说到点上.现在不是争论他有没有嫖娼,而且嫖娼在中国怎么定义的?必
须生殖器接触生殖器,然后完整进行性交吧.打飞机算是性交吗?最多是边缘性行为
现在老百姓最关心的是暴力机关有没有暴力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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