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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大老虎现身也现形了。
今天18点02分,中央纪委监察部官网发布了“中共中央决定对周永康严重违纪问题立案审查”的消息:“鉴于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中共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审查。”瞬间,舆论场引爆了,手机被刷屏了。“退休之后不再追究”的传闻再一次被攻破,而“刑不上常委”也被证明只是一个“传说”。
有细心的网友一眼就看出,中央不再对周永康以“同志”相称。另外,对其“立案审查”,而非“调查”,一字之差或许可以佐证,对他的违纪问题,中央纪委已经有了充分的外围摸底。而各路媒体在消息出来后,以风一般的速度祭出积蓄已久的相关报道,说明了什么?你懂的。
1个小时以后的新闻联播,在开头的节目主要内容介绍中,只是把这条消息放在了第四条。但并没有妨碍全国观众在19点15分11秒,认真倾听一字一顿的严肃播报——虽然整条新闻只有不到20秒。这个令人震撼、大快人心的新闻,终于在“全球老虎日”,给了全国人民一个交代。马上就要与大家见面的30日《人民日报》,也将在头条刊发党报评论君撰写的评论员文章《从严治党 坚定不移》。
据知,今天下午,中纪委就在内部传达了有关周永康涉嫌严重违纪的具体事宜。有消息灵通的微友,则在17点50分,在微信上贴出了康师傅方便面的图片,并配以文字:“看看10分钟内,康师傅是否会被煮开。”其中的寓意,不言自明。
而今天备受瞩目的另一个消息是:今年10月,十八届四中全会将在北京召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是这次重要会议的主要议程之一。法律面前,没有例外,正是法治的一条基本原则,不管位置多高、权力多重,都必定难逃疏而不漏的恢恢法网,这正如1个月前徐才厚案评论所言,“任何目无法纪、不把法纪当回事、以为位高权重就可以越位滥权的人,最终都逃不脱党纪国法的严惩。”
延伸阅读:薄熙来案的几个重要处理节点
既然已经立案审查,那么出结果是早晚的事。这里,党报评论君想和大家一起梳理一下薄熙来案的发展脉络,或许有助于各位网友,自主判断周永康案的发展方向。
2012年3月16日,人民日报1版刊登消息:“日前,中共中央决定:张德江同志兼任重庆市委委员、常委、书记;薄熙来同志不再兼任重庆市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消息一出,即引起了海内外媒体的广泛解读。
果然,不到一个月,2012年4月11日,人民日报1版刊登消息:“鉴于薄熙来同志涉嫌严重违纪,中央决定,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的有关规定,停止其担任的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委员职务,由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其立案调查。” 11、12、13日,人民日报连续就此刊发了三篇评论员文章。
等待了5个多月,2012年9月29日,人民日报1版刊登消息,主标题是“中共中央决定给予薄熙来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副标题是“对其涉嫌犯罪问题及犯罪问题线索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调查的时间确实不短,但是总算赶在国庆前给了全国人民一个“惊喜”。
一个月后,2012年10月27日,人民日报4版刊登了2则消息:“日前,薄熙来因涉嫌犯罪,最高人民检察院经审查决定,依法对其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依法进行中。”“重庆市人大常委会罢免了薄熙来的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依照代表法的有关规定,薄熙来的代表资格终止。”至此,对于薄熙来的违法违纪问题,已经有了一个初步的定论。
这是第一个阶段。主要是立案调查。持续时间6个多月。
经过漫长的等待,9个月后,2013年7月25日,济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就薄熙来涉嫌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提起公诉。
2013年8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庭审首日,薄熙来对检察院的受贿、贪污指控予以否认。
2013年9月22日,薄熙来被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判处无期徒刑。薄熙来在上诉期限内不服判决,提出上诉,薄熙来案正式进入二审。
2013年10月25日,上诉被驳回,维持原判。
这是第二个阶段。主要是提起公诉和公开审理。持续时间3个月。
2013年11月17日,根据香港报纸《星岛日报》报道,李望知近日透露了薄熙来在秦城监狱的近况。他表示薄熙来在秦城监狱的待遇都不错,由医护人员监护、陪同,可以通电话,过些日子就可以允许探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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