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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广州发生以合租看房为名的入室抢劫,湖北籍男子以捆绑、猥亵等手段,抢劫4名女白领并强行拍摄裸照威胁不准报警。男子第5次作案时被捕。昨日记者从海珠区法院获悉,被告人唐余波犯抢劫罪和合同诈骗罪被判刑17年。
入室抢劫
对事主猥亵拍裸照
经法院查明,唐余波是湖北省房县人, 现年31岁。2010年8月24日21时许,唐余波通过互联网得知被害人邓某某欲找人合租房屋后,遂以看房为名,携带匕首、仿真枪等作案工具,进入邓某某位于海珠区新港东路丽景花园的住处。
期间,唐余波使用匕首威胁邓某某,并施以捆绑、猥亵等暴力手段,强行拍摄裸照,并以在网上发布裸照等言语恐吓,不准被害人报警,从而抢走笔记本电脑、数码相机、手机等物品以及现金人民币2200元。被害人邓某某在此过程中受轻微伤。
2010年9月1日18时许,唐余波故伎重演,采用同样方法,进入被害人张某某位于白云区乐嘉路汇美苑的住处,并采用同样方法加害于张某某,事后抢走张某某及房东的2台电脑主机内的配件等物品以及现金人民币800元、外币若干。被害人张某某受轻微伤。
同月7日20时许,唐余波进入被害人辛某某位于越秀区中山三路北横街的住处。同月15日21时许,又进入被害人鲁某某位于海珠区艺苑南路的住处,并采用上述同样方法加害于被害人,从而抢走财物并致两被害人受轻微伤。
同月19日晚,唐余波携带作案工具到海珠区锦安苑小区准备再次作案时被公安人员抓获。经查,唐余波4次作案劫得相机、手机、笔记本电脑、首饰、现金等财物折合人民币近2万元。
海珠法院相关负责人透露,被害人都是年龄在20多岁的女白领,住的都是小区楼房,而且都有警觉性不高、单身一人,普遍与邻居不认识的特点。由于一个人租住在上述案发地点的小区价格普遍较高,但交通方便,不少年轻女白领希望找人合租,选择通过互联网发布合租消息。唐余波作案时进出小区都会戴上鸭舌帽和口罩,以躲避监控摄像头。但并不是每次都能作案成功,当看到有两三个人在室内的,就会找借口离开。
犯罪前科
抢劫前曾诈骗逃逸
唐余波被抓后牵出一起诈骗案,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名劫匪此前竟是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经法院查明,2007年起,唐余波成为广州沁瑞商贸有限公司的股东及法定代表人,全面负责该公司的经营运作。
在2009年11月至2010年4月期间,唐余波代表公司先后与台州市黄某美发器具公司、淄博某轻工制品公司、宁波某家居用品公司和宁波保税区某电器公司,签订关于委托办理参加107届春交会展位的合同,并收取订金23万余元。
然而,直到2010年4月底,唐余波在既没有履行上述合同,也没有实际履行能力的情况下,关闭了广州沁瑞商贸有限公司并且逃匿。
数罪并罚
判监17年罚金7万
在审理过程中,公诉人出示多份证据证实唐余波的犯罪事实,唐余波对公诉人指控的犯罪事实也具以承认。
法院判定,唐余波无视国家法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采用暴力、胁迫等方法,入户劫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并致4人轻微伤,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唐余波任法定代表人的公司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唐余波作为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合同诈骗罪。
唐余波身犯数罪,法院依法对其实行数罪并罚。但考虑到唐余波归案后能够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态度较好,酌情以抢劫罪、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7年,并处罚金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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