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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1 资料图:桑兰。
美国当地时间7月11日,桑兰案“柳暗花明又一村”,在召开的发布会上,桑兰团队称与美国体操协会与三家保险公司签订保密和解协议,而桑兰已经讨回了苦等 13年的公道。但是,时隔一天,就有网友在网上爆出勐料,他们提出诸多疑点,质疑桑兰团队在发布会上所说其实都是谎言……
保险公司未道歉
“桑兰胜利”都是谎言
美国当地时间7月11日,桑兰和其代理律师海明在纽约宣布与美国体操协会及三家保险公司达成了协议。对于这个协议,桑兰和海明都认为是一个重大胜利,海明还在个人博客上透露,“保险公司理赔一千万增加中国部分的医疗费用的赔付”,这意味着桑兰以后在中国的治疗也有了保障。
然而,就在桑兰和海明单方面宣布消息的同时,有网友在美国中文网以《戳穿桑兰的谎言,TIG保险公司的答复》为题爆出勐料,称桑兰并未取得什么重大胜利。该网友在博客中这样写道:
本博向TIG保险公司Richard Fabian律师打电话,求证桑兰7月11日宣布的重大胜利,得到回复如下:
1.确有谈判和保密协议,谈判很顺利。桑兰和律师签字同意不透露内容,但未遵守;保险公司将考虑如何应对。当博主问为何桑兰海明宣布保险公司增加报销国内项目及提供金钱赔偿时,Richard无奈地说:这是他们的决定,我们无法控制。
2.保险公司并未向桑兰道歉,相反,保险公司否认所有的指控,因为保险公司没有犯任何错误。
3.保险公司在过去13年一直依照保单为桑兰理赔相关医疗费用。
4.保险公司并未修改保险合同条款。
5.是否有金钱赔偿,由于协议保密,保险公司不能透露。但否认作出大额赔偿。
6. 协议细节保险公司不予透露。
从保险公司的态度来看,他们并没有像桑兰团队说的那样,作出道歉,并给予相关的更多赔偿。
刘谢夫妇网上发帖
证实桑兰团队说谎
在结束和保险公司的纠纷之后,桑兰案的被告只剩下了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和他们的律师莫虎。刘谢夫妇是桑兰当时受伤后在美国治伤的监护人,而莫虎是他们的律师。
而在网友对桑兰团队提出质疑之后,刘国生、谢晓虹夫妇在他们的博客上贴出了当年保险公司的信函。在网页上刘国生表示,对照十多年前保险公司的函件,证实本次桑兰案之后,桑兰并没有得到更多的好处。首先,桑兰的这个保险本来就是Life Time,对桑兰一生有效;其次,理赔总额1000万美元,这也是大家早就知道的事实本次并没有追加;保险公司并未如外界传说的那样,给了桑兰一大笔现金,而是给了桑兰一张小额支票。这也是保险公司的常规做法。
再有,桑兰在国内的医疗费用,哪些可以向保险公司报销,哪些不能报销,这也是早就说明清楚的,并无额外增加。由于双方是保密协议,究竟是何实际内容就不得而知了。但是刘国生说,他估计,保险公司只是把现有的条文重新解释一遍,写成文件,大家签字,使得海明有一个体面的交代,具体内容,不可能超越原签订的保险合同,也不可能因为桑兰而重新制订。 | f******x 发帖数: 2260 | | f****a 发帖数: 351 | 3 现在可以评价一下了: 被告1:时代华纳–这个很扯。时代华纳只是主要赞助商。比方
说你捐钱给一个NPO,然后那组织犯了什么事,难道你要陪绑坐牢? 结论:无对话直接
撤诉。桑兰方同意赞助商免责的说法。 被告2: 美国体操协会。这个也很扯。这类国际
大赛,主办国相关单项体育运动协会的责任在于规范和核查场地,器械,裁判,运动员
身份等等是否符合相应规定。他们对个别违规现象有监督纠正的责任,但却没有对违规
现象造成的后果的赔偿责任。具体到桑兰案,如果没有运动员练习时任何人不得移动器
械的规定,则美国体操协会完全免责。如果有相关规定,而美国体操协会未就此进行调
查,则只有失职的过错,仍旧没有对受害者赔偿的责任。 结论:美国体操协会通过保
险公司间接承认桑兰本人对自己受伤没有责任。因而在无直接接触的前提下被完全免于
赔偿的责任。合情合理。说明桑兰方接受美国体操协会没有赔偿责任的说法。 被告三
,四:TIG名下的两家保险机构。这个虽然沾边但索赔一亿太不靠谱。这个应该是友好
运动会运动员意外伤害险的承保方。这类保险通常是有限责任保险。保险支付区域(美
国境内)和赔付总额有上限。只要保险公司出具当时的保险条款,并证明其赔付行为未
违约,则无疑问免责。被告五:一家名为RIVERSTONE的保险代理公司。这个非常扯。保
险代理公司只是中介机构,无义务代表受益人索赔。只要其在传递文件时没有可证明的
失职行为,自然是免责的。这个是保险经纪的第一课,不可能出问题。 结论:这三方
的律师和桑兰方顺利达成庭外和解。和解协议具体条款保密。桑兰方认为是重大收获,
保险公司方认为是维护了自己的利益。皆大欢喜。这说明双方的的分歧不在于保险条款
,而在于对于保险条款的解释。保险公司可能承认以前给予刘谢的解释过于狭义,而这
次争取到了一些较为广义的解释以及部分对于过去狭义解释期间桑兰的损失的补偿。而
这个补偿可能本来不在桑兰团队的计划收益之内,所以被认为是重大收获。而从保险公
司方,避免在新闻人物身上给自己打下不良烙印是非常合理的经营策略。能够顺利达成
和解对他们同样是最经济的选择。这个双赢结果显然好于预期,但却合理。刘谢随后的
酸葡萄博文就肤浅了。 | f****a 发帖数: 351 | 4 被告六:前时代华纳副董事长特德·特纳。这个完全扯。如果一个运动员的意外伤害要
由运动会的创始人负责,那么是不是奥运会上那么多受伤的要把顾拜旦挖出来鞭尸啊。
即便他承诺负担桑兰终生医疗生活费用,桑兰事后联系过他要过吗?这个恐怕他律师让
桑兰律师列一个费用清单,华纳给她开一个每年8-10万美元的年金,直到她自然死亡。
从她受伤那年算起。不过总值几百万美元就可以和解。 结论:桑兰方主动撤诉。可能
是华纳老头的确没钱了,也不需要这个名声了。这里没一点收益的确有点意外。只能归
咎于华纳老头的经济状况不良和实际的退休状态了。 这前六,连找个律师声明一下都
欠奉,可见多么不值一提。这些只是扯虎皮的噱头。顶多特纳老头可以借此显示一下慷
慨。 综上所述,保险公司举轻若重,表现可圈可点。华纳老头被边缘化,非人力可及
。其他两方本就没有必要回应,也的确没有回应。中规中距。 其实真正该负责的,是
友好运动会组委会。可惜这个已经烟消云散,无处招魂了。所以才有上面六个拉出来陪
绑。被告七和八,刘国生、谢晓虹夫妇。这个是唯一靠谱的。 结论:现在的确已经变
成双方死掐。虽然悲剧,却合情合理。其实桑兰方曾多次表示希望和解,但是刘谢拒绝
。实在不明白俩人怎么想的。
关于罪名: 1)当年未替桑兰采取法律手段讨回公道。这个他们有义务吗?他们只是受
中国体操协会之托,照顾桑兰在美的治疗。是事实上的医疗监护人而非全责监护人。 2
)其子涉嫌猥亵。这个事实可以有。但是基于当时护理费用的事实等,桑兰这些年一直
未对此异议等,现在提出来实在不厚道。 3)基金账目混乱。这个事实可以有。如果桑
兰回国,刘谢夫妇未移交基金明细帐目,的确有侵吞他人财产的嫌疑。这个无论再亲,
亲兄弟明算账,也是应该的。但是从桑兰而言,即便差了几万美元,就算给刘谢的感谢
金,也不为过。追讨这个,合法但的确不厚道。 4)多年来利用桑兰打同情牌,增加自
己的商业收入。这个才是重中之重。才是亮点。显然桑兰未有得到刘谢邀请她参加的一
切商业活动带来的利润的分成。这个恐怕才是刘谢反应大的根本原因。呵呵,这就叫不
是不报,时候未到。 5)至于堵桑兰的嘴和误导舆论,刘谢明显是夹板气,吃了是美国
公民亏。你们好好做美国公民,非要给土共当帮凶,不是找不痛快么?这个是画龙点睛
,博取美国法官答应克服诉讼时效问题立案的关键。呵呵,又一个恶心中共的切入点,
不用白不用。
现在是桑兰已经从前六个被告中的部分身上得到了超过预期的收益。从桑兰本人,恐怕
并不希望和刘谢彻底闹僵。最开始非要将他们列入被告,事实只是逻辑上的必需。因为
桑兰做为一个成年人,如果没有理由说明自己部分丧失民事行为能力,则控告前六个被
告就面临诉讼时效丧失的指控,很可能无法被受理。因此海大律师来了一个损招,加告
刘谢限制桑兰行使民事权力,导致错过诉讼时效。这个法律上的确成立。因为如果一个
人因为第三方非法监禁导致错过对第二方的侵权行为诉讼的时效,苦果显然不应由第一
方吞。但是第一方如果不同时控告第三方,则无法Waive诉讼时效问题。这个本来可以
是一个周瑜打黄盖的情况。可惜刘谢不是黄盖,不想挨这个棒子。结果双方沟通未果,
海大律师就霸王硬上弓,告了再说。然后就是刘谢不接受解释,不接受老海抛的橄榄枝
,搞成现在这个样子。 本来就是,拉刘谢的狐皮,从华纳或者保险公司那里小捞一笔
就可以收手,皆大欢喜的案子,由于刘谢的过分爱惜羽毛,不肯为桑兰损失一点名誉,
结果现在闹成桑兰刘谢死磕。这恐怕也是桑兰方始料未及。 现在继续下去,有了刘谢
的不间断的网路敌意,桑兰方恐怕也不可能轻易撤案。否则利用刘谢立案敲诈保险公司
的意味就过度明显。特别是当刘谢方居然有人要用这个打击桑兰的前提下,这案子就难
以善了了。 但是打下去,前面说了桑兰方告刘谢合法但是不厚道。刘谢尖刻反击同样
合法不厚道。只好走法律途径,把话说开。结果必然是双输局面。桑兰方输人,刘谢恐
怕是输人又输钱。现在球在刘谢手中,能否善了就看他们的了。
其实这事情,如果我是桑兰方,和刘谢再设法沟通下,如果实在刘谢油盐不尽,桑兰仍
旧可以在回国后发表声明原谅刘谢一家对她的种种侵害,声明自己的身体状况不容许长
久纠缠于和刘谢的官司,并表示仍旧对刘谢多年对自己的治疗过程给予的虽不完美但仍
然重大的帮助表示感谢,宁愿背负刘谢的诋毁,而是将自己的时间和生命用于更加有意
义的方向,然后宣布撤案。虽然会给刘谢继续在法庭内外攻击诋毁自己提供弹药,但却
会跳出死结,赢回舆论,开始新的生活。而刘谢将永远被唾弃。这个虽然小双输,却略
微对桑兰有利。同样,对刘谢方,如果从现在放弃网路攻击桑兰,而积极寻求和解,把
话说开,则仍有可能双赢结局。拭目以待吧。
刘谢之所以非常迅速地质疑桑兰和保险公司达成的协议对桑兰的意义,正是因为这个可
以成为直接旁证,尽管保险公司绝对不会为这个上庭为桑兰作证,证明刘谢在履行桑兰
医疗监护人的职责时,没有替桑兰向保险公司争取最有利的保险条款执行方案。比如说
,保险条款规定,在美国之外发生的医疗费用,应当由中国体操协会的承保人支付,而
不是首先向美国体操协会的承保人索取。这个条款实际上有一个隐含前提,就是桑兰在
中国的医疗费用是有保险公司支付的。可事实是,中国方面一次性支付桑兰20万人民币
赔偿之后,并不对此后的持续费用继续赔付。而正是因为这个,桑兰的终生医护才处于
危机之中。而刘谢直到现在也不明白这一点,就是如果桑兰不存在外国承保人,美国的
保险公司就自动从第二承保人上升到第一承保人,应当支付在中国发生的医疗费用。桑
兰方通过律师向美国说明这一点,换取美国承保方同意支付在中国发生的医疗费用。这
是成功之一。第二,那个被刘谢称为奇怪的条款,不得有连续12个月仅仅发生少于500
美元的医疗费用,实际上一点也不奇怪。因为保险公司必须杜绝将不同事件造成的损失
作为同一事件的索赔求尝。刘谢煞费苦心帮桑兰每年发生超过500美元的美国方面医疗
费用,实际是自己曲解了条款。这个条款并不要求费用必须在美国发生,而是可以拿中
国的单据证明治疗仍在继续中。而且桑兰方完全可以使美国保险公司方面信服,中美康
复医疗收费的差距。500美元在美国充其量是5小时按摩。在中国就够做20小时以上。而
获得更广泛的谅解。这个加起来,自然对桑兰是重大胜利。不但是金钱上的,而且是心
理上的。而的确在这两点上刘谢如同很多美籍华人一样,面对保险公司采取委曲求全态
度,给自己带来不便。给桑兰带来不必要的拮据,压力和损失。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刘
谢肯于承认自己在对付保险公司方面的不成熟,低一下姿态,完全可以和桑兰方冰释前
嫌,重归于好。可是如果反其道行之,不但不承认自己缺乏应对保险公司的能力,反而
尽力搅黄桑兰和保险公司达成的重大协议,则充分表现了华人内斗内行,对外猥琐卑微
的嘴脸,令人分外不齿。
不得不承认,海明此案的操作虽然对刘谢不公,却表现了将不可能做成可行的技巧。可
圈可点。下面看他如何和刘谢解套。
反之,莫虎的搅局,虽然律师技术上比海明专业,却对整体案件缺乏全局观,恐怕是帮
了刘谢的倒忙。典型ABC心态。刘谢的表现,从头到尾就是,虽然是好人,但是缺乏法
律素养,缺乏美国平等公民的心态,缺乏涵养和胸怀,典型的猥琐第一代移民。可怜可
叹不可恨。令人扼腕。 | n****1 发帖数: 42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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