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70028 | 1 南方日报16日刊登署名陈杰人的文章说,前天和昨天,公众瞩目的文强案和国家开发银行王益腐败案分别在重庆和北京一审宣判。文强被认定犯有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强奸罪等四项罪名,数罪并罚获死刑,其中认定其受贿1216万元;王益则被认定受贿1196万元,一审判处死缓。
按照我国的司法实践惯例,对于影响如此重大的高官贪腐案件,有关法院会在宣判前进行上下级协调,如无意外,不管当事人是否上诉,一审判决的结果差不多就是最终结果。应当说,这两起案件的判决还是民心所向。根据现行刑法,只要受贿10万元以上,并且情节严重,理论上就可以判处死刑,对于文强这样一个作恶多端的人来说,判他死刑,罪当其罚。而对王益的判决结果,也许司法机关考虑到其作案时是“偷偷摸摸的”,影响和危害都要小一些,因此给他留了一条生路。
设想一下,假如文强最终真的要走上刑场,那个曾经叱咤风云,将无数罪犯送进监狱、送上刑场的警界翘楚,却要在自己昔日的同事面前被处决,的确让人震撼。这也给那些还在贪腐之路上匆匆前行的贪官们一个警醒。即便是王益,侥幸免于一死,由死缓至无期徒刑再至20年以上牢狱的生活,也足以产生相当的震撼 | L*****s 发帖数: 24744 | | H*O 发帖数: 771 | 3 想当年朱元璋"60两银子就扒皮"都止不住贪官,现在这个算什么?关键还是制度问题 | f******x 发帖数: 2260 | 4 I think the possibility of death penalty is probably even smaller than
possiblity of hit by a train. And that's why. | R******3 发帖数: 58 | 5 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生活如此无聊,我贪故我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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