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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儿女话题: 陈刚话题: 陈明话题: 老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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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r
发帖数: 11227
1
发信人: Heleen(海伦), 信区: Family
标题: 父母没有帮儿女带孙,儿女就可以不孝敬父母吗?
发信站: BBS未名空间站(Fri Sep 29 08:27:24 2017,GMT)
百善孝为先。儿女孝敬父母,天经地义。自古至今,儿女对父母尽孝有规,行孝有道,
没有“等价”,绝不容许“讨价还价”。
每到上午或晚饭后,我们小区就会有来来往往的儿童车穿行。推车者有业主顾请的保姆
,有爷爷、奶奶或外公、外婆。他们小心翼翼、细致入微,不敢有半点闪失。孙字辈或
进了幼儿园,或上了小学校后,早晨、中午、下午接送,几乎成了老字辈专利。院内有
对老人身体不好,他们帮儿子带了“大宝”还准备带“二宝”,虽感体力不支,却顾虑
现在不给儿女多出力,今后自己不能动了儿女借故撒手不管,只好咬牙坚持,真是可怜
天下父母心!
其实,两位老人是多虑了。日前读了一篇文章,《孝在夕阳西下时》(9月22日《湖南
邮电报》第4版)。文章作者有三兄弟,两位老兄住农村,作者住城里。母亲年届87岁
时,身体急剧衰弱。三兄弟商议送老母进医院,医生回天无术,只好回家靜养,三兄弟
决定每晚有两人陪护床前。作者家住城市,则每隔一天开车回家陪伴母亲一晚 ,值到
母亲躺在怀里安祥长眠。这个正能量的事例告诉人们,你的儿女如果懂孝道,你的家庭
如果和谐和睦,不管老人曾经为儿女尽过多少力,儿女都会竭尽全力孝顺父母,老人无
须担心久病床前无孝子。

2017年第8期《老年人》刊载了一篇文章,《赡养父母不可附加任何条件》。说的是陈
明的父亲陈刚,在陈明读初中时丢下妻子和四个子女,跟别的女人生活在一起,对家里
不管不问,从不给生活费。陈明母亲含辛茹苦抚养着四个孩子。为减轻家庭负担,陈明
只读了初中便辍学打工。好在弟妹懂事,读书用功,三人不但考上了大学,毕业后还有
了不错的工作。2017年1月,穿着破烂的陈刚,被女友抛弃,钱也捲走了,只得乞讨为
生,一把鼻涕一把泪要求儿子收留。陈明想起父亲的恶行,顿时火冒三丈,厉言相拒。
尽管母亲劝儿子莫计前嫌,陈明说什么也不肯接纳父亲。弟弟妹妹知道哥哥受过苦,全
凭哥哥做主。陈刚见哀求无果竟说:“如果你们四兄妹不管我,我就去法院告你们。”
气得陈明直拍桌子。父亲当初未对自己尽抚养义务,现在儿女就可拒绝对父亲尽赡养义
务吗?律师根据《婚姻法》规定说,如果陈刚当年抛家弃子,造成了恶果而遗弃罪成立
,陈明必须在成年后五年内提起诉讼(且追诉期只有五年)。律师还说,根据上述《婚
姻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因陈明的追诉期已过,不管陈刚是否尽过抚养四个子
女的义务,现在子女都有义务赡养年老体弱的陈刚。如此为父的陈刚 ,确实令人愤恨
。但这个反面的事例又告诉人们,即尽孝无“等价”,行孝没有“讨价还价”。陈刚年
轻时遗弃子女,年老体弱时又找上门来,长子陈明发怒实在情理之中。竟然如此为父的
陈刚,其赡养权尚能受法律保护,有些老人只是未帮儿女带孙,儿女今后就不管老人,
那是无理违法,老人何必顾虑重重。
抚养儿女,是父母的天职;孝敬父母,是儿女的义务。抚养和孝顺无“等价”可讲,无
条件可谈,无天平可称,无尺寸可量,谁多谁少,孰轻孰重,厚薄缘于情思、在于心意
。不思抚养,必遭公愤;不尽孝道,必得天遣。儿孙自有儿孙愿,当今年轻人学法、知
法、懂法,更知养家盘口之辛酸,应该懂得对父母感恩。所以,老人们对儿孙们要有信
心,要相信青出于蓝而胜于蓝,相信年轻一代对老人的耿耿孝顺之心。中华民族尚且血
脓于水,何况还是父母儿女血脉一家亲。

“可怜天下父母心”,老者人皆有之。只要有能力,为家庭效力,为儿女解难,应在情
理之中,但也要量力而行,以免“画虎不成反类犬”,给儿女增加负担。作为儿女,则
要熟知天下父母那颗“可怜心”,知寒知暖,知力知情。既然“家有一老,犹如一宝”
,对“宝”就要倍加爱护,年轻人要自觉挑起齐家立业的重担,不当甩手掌柜或安于“
啃老”,要以自己的孝道与感恩,让父母各有所爱,各尽所长,各有所乐,天天开心,
健康长寿,尽享天伦之乐,此谓儿女之大孝,此乃父母之大幸。电视剧里常有孝心论“
等价”、讲条件的角色,那是不孝子孙的大逆不道,法理不容,为人不齿。
Y**0
发帖数: 53
2
这有什么,你还没见过为了一套房子骂自己亲妈婊子的呢。
s*******i
发帖数: 2386
3
养了不孝子,就由这子教训你。种豆得豆。
b********o
发帖数: 1241
4
"赡养父母不可附加任何条件"的故事,还有天理吗?什么狗屁渣男,不过就是坏人变老
了,还好意思腆着脸让儿女孝敬。
r******t
发帖数: 8967
5
两个都不是法律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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