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o 发帖数: 258 | 1 我觉得只要是事实,不管他是不是炒作,都应该让公众有知情权.
毕竟中国的普通百姓对自己的生存状况太不了解了.
在这种情况下,应该鼓励新闻媒体的作用,不管他是不是为了炒作
当年的胡黎明事件,我在上海是6月份知道的,但是国内的新闻媒体
大多是当年11月才报道,如羊城晚报,南方周末等.为什么会有这么
一段空隙?想必是某些官僚的授意之下极力掩盖的结果吧.
有丑闻未必不是一件好事,至少说明了在公众面前有些事是透明的
没有丑闻未必是件好事,因为表面无事的背后可能掩盖这更大的丑
闻(罪恶)!作为民主的社会,公众应该有知情权.而我希望华理的学
风应当在新闻的暴光之下走向健康发展的道路(文则立誓?)脚踏实
地走路才走的稳
另外,我想南方周末如果要炒作的话,他完全可以找一所名牌大学,
例如北京南京上海等地都有一两所的代表学校,炒我们学校,不值得
!从另一方面将,他还为华理做了广告,毕竟除了化工这一行,国内知
道我们学校的人不多.不管是恶名还是盛名.
希望华理能够从类似事件中得到教训.实在不忍心再看者他一步步走
向没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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