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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3版 - 律师说EB2 file EB3不是downgrade
相关主题
EB2想降级,律师告诉我PERM过期了,真心请教。
菜鸟弱问:现在EB3比EB2排期快?
看看这个排期预测
如果降级成功,又同时EB3排期后退,建议EB2收藏此文章
冒着被大家批评的危险问EB2 EB3的问题
2013EB2们请速速降级
yulewang最大的误区在于
求助 EB2 to EB3 降级
对于2012下半年的PD,是现在就downgrade还是等排期到了
举报Eb2造假降级的司法部网站
相关话题的讨论汇总
话题: eb2话题: eb3话题: uscis话题: labor话题: peti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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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共1页)
s********v
发帖数: 331
1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以前的140、新的140和485,只要所述都是事实,哪里有欺诈?难道我们很多人觉得自
己很特别,自以为符合EB1的特殊人才标准提出申请就是欺诈吗(比如我觉得游戏玩的好
也是特殊人才)?可能被拒绝,但只要没说假话当然不是欺诈。批准了固然好,不批准
也没损失。
s********v
发帖数: 331
2
大家都理性的思考一下,最合理的结果是EB2的队伍要么和EB3一样,要么比EB3短。EB1
之与EB2也是如此。这不是谁比谁高级的问题,而是立法者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给EB
类定下了优先级。
对于法律条文的辩论,如果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最终还是要看其立
法意图。
f****y
发帖数: 426
3
头等舱乘客请不要抢经济舱的厕所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eIKMAdZ9bY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s********v
发帖数: 331
4
对于EB2的人,不管你是不是提交EB3的申请,可以预期的是EB3和EB2的排期将很快趋于
一致。等EB2很快再开闸时,肯定会跃进到2012年中甚至2012年底。而EB3关门的时候排
期可能也是2012年中或底。
所以,不管是EB2还是EB3,大家何必着急呢?对于PD在2012年7~12月之前的人很快(1年
内)都有机会提交485,然后拿到EAD和AP。主要原因还是因为2010-2012中国申请人数比
较少,有美国经济下滑的原因也有中国经济上升和独生子女的原因,如此而已。
s********v
发帖数: 331
5
比如,你车里有2~3位以上乘客时,通常你会选择Car Pool的快车道,因为那条道速度更快
,我们经常会看到快车道寥寥无几而普通车道如蜗牛爬行。但我们肯定遇到过Car Pool
里堵塞更严重而普通车道速度反而更通畅的情况。这种情况下你会怎么做呢?你继续坚
持走Car Pool到底还是变换到普通车道?你觉得那些走快车道的车遇到本车道长时间堵
塞就变换到其它车道是不合法或者不道德的吗?

【在 f****y 的大作中提到】
: 头等舱乘客请不要抢经济舱的厕所
: http://www.youtube.com/watch?v=JeIKMAdZ9bY

f**u
发帖数: 2769
6
http://mitbbs.com/article1/EB23/31968327_3_0.html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l*********g
发帖数: 975
7
这个逻辑的问题在于对于“高等”不同的自我定义和自己理解。 等于鸡同鸭讲没啥
意义。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mitbbs.com/article1/EB23/31968327_3_0.html
f**u
发帖数: 2769
8
没错。只要 EB2 不沾沾自喜于“多读了几年书”的优越感,并借“国家利益”之题发
挥,就有交流的基础了。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逻辑的问题在于对于“高等”不同的自我定义和自己理解。 等于鸡同鸭讲没啥
: 意义。

l*********g
发帖数: 975
9
你的高级 实际上指得是申请操作过程中的困难程度。
LZ的高级 指得是受教育程度对国家的贡献大小。
初看好像都挺有道理的,其实不然。
LZ的逻辑是大多数人都能理解,虽然有人会来争论扫地的也比一些读书的贡献大,这当
然有可能。个体和整体的区别罢了。把两个集合放在一起看,扫地的全比读过书的贡献
大,那就是太绝对,就不是正常的逻辑了。
你的逻辑误区是站在某一立场上来定义你自己的高级 = EB3 高于EB2。这是非常狭隘,
无法令人理解的逻辑。这个逻辑也非常容易推翻。 按你的逻辑难道EB3还难过EB1?
大厨们申请的CP竟然还比悬梁刺骨发10篇文章,review 50篇,获国际大奖还难? 你
的逻辑不是天大的笑话么? 还码那么多字。。。。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没错。只要 EB2 不沾沾自喜于“多读了几年书”的优越感,并借“国家利益”之题发
: 挥,就有交流的基础了。

f**u
发帖数: 2769
10

你错了。这个逻辑在于头等舱乘客能去经济舱厕所,而经济舱乘客不能去头等舱厕所,
因此头等舱更高级。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的高级 实际上指得是申请操作过程中的困难程度。
: LZ的高级 指得是受教育程度对国家的贡献大小。
: 初看好像都挺有道理的,其实不然。
: LZ的逻辑是大多数人都能理解,虽然有人会来争论扫地的也比一些读书的贡献大,这当
: 然有可能。个体和整体的区别罢了。把两个集合放在一起看,扫地的全比读过书的贡献
: 大,那就是太绝对,就不是正常的逻辑了。
: 你的逻辑误区是站在某一立场上来定义你自己的高级 = EB3 高于EB2。这是非常狭隘,
: 无法令人理解的逻辑。这个逻辑也非常容易推翻。 按你的逻辑难道EB3还难过EB1?
: 大厨们申请的CP竟然还比悬梁刺骨发10篇文章,review 50篇,获国际大奖还难? 你
: 的逻辑不是天大的笑话么? 还码那么多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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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EB2们请速速降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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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g
发帖数: 975
11
实在没法理解你的意思。 头等舱乘客能去经济舱厕所,而经济舱乘客不能去头等舱厕
所。这是你付的机票决定的。这个逻辑问题出在哪里?
你硬要说经济舱比头等舱高级来代替低级,那也没办法。我只能对你说:地球太危险你
还是回火星去吧。

【在 f**u 的大作中提到】
:
: 你错了。这个逻辑在于头等舱乘客能去经济舱厕所,而经济舱乘客不能去头等舱厕所,
: 因此头等舱更高级。

s********v
发帖数: 331
12
"高"、"低"是指优先级而言,并非是说谁比谁高人一等,至少我在前面写的很明确。
难道车里有多个乘客就比只有一个乘客高一等?显然不是。但是,从某个更大范围的利
益考虑,给与某些人更高的优先级是合理的。每年EB类剩余名额的分配方案不就是EB1~
3存在优先级由高到低的差别吗?如果他们不存在优先级差别,那么SO的名额分配就应
该是平均的。由此可以证明,如果现在SO的分配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证明EB2的优先
级高于EB3,否则就证明现在SO的分配是不合法的,问题更大了。
n***m
发帖数: 1627
13
但是USCIS会给你的雇主打电话,问选哪一个?因为一个PERM只能一个I-140,2006年就
这样了。被律师给骗死了还沾沾自喜。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n***m
发帖数: 1627
14
为什么不合理?你愿意10000人挤在EB2,10个人排EB3,当然EB3快。EB3有富余,可以
作为SO拿给EB2分享,但不代表EB3自己还没用上,EB2就可以先抢了走。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高"、"低"是指优先级而言,并非是说谁比谁高人一等,至少我在前面写的很明确。
: 难道车里有多个乘客就比只有一个乘客高一等?显然不是。但是,从某个更大范围的利
: 益考虑,给与某些人更高的优先级是合理的。每年EB类剩余名额的分配方案不就是EB1~
: 3存在优先级由高到低的差别吗?如果他们不存在优先级差别,那么SO的名额分配就应
: 该是平均的。由此可以证明,如果现在SO的分配是合法合理的,那么就证明EB2的优先
: 级高于EB3,否则就证明现在SO的分配是不合法的,问题更大了。

n****o
发帖数: 399
15
"对于PD在2012年7~12月之前的人很快(1年
内)都有机会提交485,然后拿到EAD和AP。"
Really?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对于EB2的人,不管你是不是提交EB3的申请,可以预期的是EB3和EB2的排期将很快趋于
: 一致。等EB2很快再开闸时,肯定会跃进到2012年中甚至2012年底。而EB3关门的时候排
: 期可能也是2012年中或底。
: 所以,不管是EB2还是EB3,大家何必着急呢?对于PD在2012年7~12月之前的人很快(1年
: 内)都有机会提交485,然后拿到EAD和AP。主要原因还是因为2010-2012中国申请人数比
: 较少,有美国经济下滑的原因也有中国经济上升和独生子女的原因,如此而已。

l*********g
发帖数: 975
16
马甲兄,你灌水实在是太没含金量了。 我帮你修改一下
在485 xxxx 过程中 [1], 根据yyyyy法案第x条 [2],USCIS必须给雇主打电话确认,
阿三怎么有两个140? 历史记载2006年修改法案第x条[3]一个PERM只能一个I-
140.
REFERENCE
1.
2.
3.
你自己去填填好。
还有主观的造谣臆测 “被律师给骗死了还沾沾自喜。”这种灌水是非常不好的习惯。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但是USCIS会给你的雇主打电话,问选哪一个?因为一个PERM只能一个I-140,2006年就
: 这样了。被律师给骗死了还沾沾自喜。

n***m
发帖数: 1627
17
不愿意相信事实的某马甲:
USCIS will continue to accept
>>>>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petitions <<<<
that are filed with a copy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that is expired at the
time the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petition is filed, if the original
labor certification was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a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during the labor certification's validity period. These filings may occur
when:
1)A new petition is required due to a successor-in-interest employer
change;
2)The petitioning employer wishes to file a new petition subsequent to
the denial, revocation or abandonment of the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and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as not invalidated due to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 or fraud relating to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3)An amended petition is filed to request a different visa
classification than the visa classification requested in the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or
4)The previously filed Form I-140 petition has been determined to have
been lost by USCIS or DOS.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马甲兄,你灌水实在是太没含金量了。 我帮你修改一下
: 在485 xxxx 过程中 [1], 根据yyyyy法案第x条 [2],USCIS必须给雇主打电话确认,
: 阿三怎么有两个140? 历史记载2006年修改法案第x条[3]一个PERM只能一个I-
: 140.
: REFERENCE
: 1.
: 2.
: 3.
: 你自己去填填好。
: 还有主观的造谣臆测 “被律师给骗死了还沾沾自喜。”这种灌水是非常不好的习惯。

n***m
发帖数: 1627
18
看一下2006年的案例,清醒点,别被律师一骗就上钩。
There was an article on Oh law firm that USCIS has stopped doing that since
last month. So that will mean that when you send in your new 140, they will
ask the employer whether you want EB2 or EB 3. Then the employer will say EB
2. Then they will revoke the currently approved one and adjudicate on the
new one. I went through this.
http://www.immigration-law.com/Canada.html
"05/09/2006: Traditional Practice of Filing Two I-140 Petitions Based on
Same Labor Certification Under Review by USCIS HQ
Traditionally, the USCIS has been allowing the employer to file EB-2 and EB-
3 petitions using the same EB-2 labor certification approval. However, the
NSC indicates that this policy is currently reviewed by the USCIS HQ and may
be revisited with the 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termination of its
traditional practice and policy. It is another bad news.
Pending the policy changes, NSC will request the employer to chose one I-140
petition out of the two I-140 petitions and the second I-140 petition will
be held in abeyance until the HQ policy is fixed. Bad news after bad news.
Filing two I-140 petitions by the same employer using the two different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s: No problem. NSC will adjudicate both.
"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马甲兄,你灌水实在是太没含金量了。 我帮你修改一下
: 在485 xxxx 过程中 [1], 根据yyyyy法案第x条 [2],USCIS必须给雇主打电话确认,
: 阿三怎么有两个140? 历史记载2006年修改法案第x条[3]一个PERM只能一个I-
: 140.
: REFERENCE
: 1.
: 2.
: 3.
: 你自己去填填好。
: 还有主观的造谣臆测 “被律师给骗死了还沾沾自喜。”这种灌水是非常不好的习惯。

l*********g
发帖数: 975
19
马甲兄阿。。。小学英语老师教导你们@#$!@%^#^&$%#@#v
你能不能读得仔细在仔细点啊 indicates/currently reviewed/may be revisited 这
啥小道消息阿。哪里有confirm阿? 我还说下周一 DJI may be down 800 point 呢

However, the NSC indicates that this policy is currently reviewed by the
USCIS HQ and may be revisited with the 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termination of its
traditional practice and policy.
用案例来支持你的论点,而不是小道消息。

since
will
EB
EB-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看一下2006年的案例,清醒点,别被律师一骗就上钩。
: There was an article on Oh law firm that USCIS has stopped doing that since
: last month. So that will mean that when you send in your new 140, they will
: ask the employer whether you want EB2 or EB 3. Then the employer will say EB
: 2. Then they will revoke the currently approved one and adjudicate on the
: new one. I went through this.
: http://www.immigration-law.com/Canada.html
: "05/09/2006: Traditional Practice of Filing Two I-140 Petitions Based on
: Same Labor Certification Under Review by USCIS HQ
: Traditionally, the USCIS has been allowing the employer to file EB-2 and EB-

l*********g
发帖数: 975
20
我又无法理解你们马甲贴这段上来什么意思了? 你的立场到底是EB2能不能file EB3
140?
Exception
法案明说了 USCIS will continue to accept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petitions that are filed with a copy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that is
expired at the time the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3) An amended petition is filed to request a different visa classification
than the visa classification requested in the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也就是说USCIS接受 amended petition to request EB3 than EB2 requested
previously.
难道不就是解释如何EB2降级EB3么?
马甲们,引用材料前要仔细读一遍,别老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
小学语文老师教育我们读书要仔细。。。。 ¥%……#¥%……#¥%…… tmd
小学议论文怎么学的?!
~~~~~~~~~~~~~~~~~~~~~~~~~~~~~~~~~~~~~~~~~~~~~~~~~~~~~~~~~~~~~~~~~~~~~~~~~
Adjudicator’s Field Manual Chapter 22.2(b)(3)(F) – Validity of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s
(F) Validity of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s .
(i) DOL 180 Day Labor Certification Validity Period .
DOL amended its regulations at 20 CFR part 656 on May 17, 2007 with an
effective date of July
16, 2007. 71 FR 27904 . DOL established a 180 day validity period for
individual labor
certifications approved on or after July 16, 2007, as well as an
implementation period for the
imposition of a validity period on labor certifications that were approved
prior to July 16, 2007.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must be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a Form I-140
peti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period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See 20 CFR 656.30(b) .
USCIS will reject Form I-140 petitions that require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i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has expired, or if the Form I-140 is filed without the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USCIS will deny a petition that was inadvertently accepted without a
required, valid labor
certification.
Exception
USCIS will continue to accept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petitions that
are filed with a
copy of a labor certification that is expired at the time the amended or
duplicate Form I-140
petition is filed, if the original labor certification was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a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during the labor certification's validity period. These filings may
occur when:
 A new petition is required due to a successor-in-interest
employer change;
 The petitioning employer wishes to file a new petition
subsequent to the denial, revocation
or abandonment of the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and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was not invalidated
due to material misrepresentation or fraud relating to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application;
 An amended petition is filed to request a different visa
classification than the visa
classification requested in the previously filed petition; or
 The previously filed Form I-140 petition has been
determined to have been lost by USCIS or
DOS.
In accordance with 8 CFR 103.1(f)(3)(iii)(B) , as in effect on February 28,
2003, petitioning
employers may not file an appeal of a USCIS decision to deny a Form I-140
petition that is filed
with an expired labor certification issued by DOL.
相关主题
求助 EB2 to EB3 降级
对于2012下半年的PD,是现在就downgrade还是等排期到了
举报Eb2造假降级的司法部网站
EB3 I-140不能PP因为不是同时PERM?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n***m
发帖数: 1627
21
你真的懂别人在说什么???你连他们是想发一个新的I140还是amend都搞不清楚,你
跟我争执什么?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马甲兄阿。。。小学英语老师教导你们@#$!@%^#^&$%#@#v
: 你能不能读得仔细在仔细点啊 indicates/currently reviewed/may be revisited 这
: 啥小道消息阿。哪里有confirm阿? 我还说下周一 DJI may be down 800 point 呢
: 。
: However, the NSC indicates that this policy is currently reviewed by the
: USCIS HQ and may be revisited with the potential consequences of
: termination of its
: traditional practice and policy.
: 用案例来支持你的论点,而不是小道消息。
:

y******0
发帖数: 8807
22
amend 140是为了更改级别到三类。
排两条队是relink的时候,用之前approved eb2 140。
amend 又没有revoke之前的140。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真的懂别人在说什么???你连他们是想发一个新的I140还是amend都搞不清楚,你
: 跟我争执什么?

n***m
发帖数: 1627
23
Amend之后还能保留EB2,那律师在玩什么东西???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amend 140是为了更改级别到三类。
: 排两条队是relink的时候,用之前approved eb2 140。
: amend 又没有revoke之前的140。

l*********g
发帖数: 975
24
再amend回去呗。又不受法律限制。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Amend之后还能保留EB2,那律师在玩什么东西???
l*********g
发帖数: 975
25
你的立场不是说没新的PERM不能file EB3 I140么?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真的懂别人在说什么???你连他们是想发一个新的I140还是amend都搞不清楚,你
: 跟我争执什么?

y******0
发帖数: 8807
26
Approved eb2 140 已经approve了,哪里取消或者废止啦?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Amend之后还能保留EB2,那律师在玩什么东西???
y******0
发帖数: 8807
27
不需要再amend了。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再amend回去呗。又不受法律限制。
n***m
发帖数: 1627
28
我认为降级了就是eb3了,他们认为是同时拥有23。你去跟yoyo0220探讨他们在搞什么。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的立场不是说没新的PERM不能file EB3 I140么?
y******0
发帖数: 8807
29
降级的说法是修改级别。
同时拥有eb23,不是想交哪个就交哪个。应该叫relink/transfer 485
事实上交了3类140和485就是Eb3了,没有同时拥有2和3。

么。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认为降级了就是eb3了,他们认为是同时拥有23。你去跟yoyo0220探讨他们在搞什么。
l*********g
发帖数: 975
30
那你在这几个帖子里那么high干嘛?
发信人: nccam (nccam), 信区: EB23
标 题: Re: 正确的做法是重办PERM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Dec 3 08:43:21 2013, 美东)
不敢苟同。I140捆绑的是PERM广告里定义的招工条件,不是申请人的资历。EB2的范围
窄于EB3,所以不否和EB3。相反,EB3的范围宽于EB2,自动符合EB2,只要申请人资历
达到就行。但是,从目前的反馈来看,EB3转EB2也需要重新申请PERM,为什么不否和
EB3的EB2会不需要重新申请PERM?

485
发信人: nccam (nccam), 信区: EB23
标 题: Re: EB2降级必须要重新申请PERM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Dec 5 14:35:50 2013, 美东)
The second paragraph is totally a piece of BS and against all logic behind
the purpose of PERM. I doubt if any reasonable person can say such thing
except lawyers, as they only care about money.
If a foreignor uses EB2 requirement to get rid of americans who do not
qualify for EB2 but may otherwise qualify for EB3, and then apply for EB3 I-
140, pretedding no americans qualify for EB3, it is nothing but a fraud,
period.
However, I do buy the argument that "Filing the third preference petition
does not conflict in any way with the second preference petition, and does
not void or nullify it." Since there is no penalty, why not give it a try
and hope USCIS accidentally makes a mistake and let the fraud passes. Nasty
lawy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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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12年底PD的现在降级吗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R****9
发帖数: 375
31
你屁嘞!本来就是个demand & supply 的问题,什么“EB2的队伍要么和EB3一样,要么
比EB3短”。你们EB2要降就降,别搞这种这种不要脸的论调。本来就不是这样;退一万
步,如果是这样,你占了便宜,还跑这里来炫耀,讨人厌!

EB1
EB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大家都理性的思考一下,最合理的结果是EB2的队伍要么和EB3一样,要么比EB3短。EB1
: 之与EB2也是如此。这不是谁比谁高级的问题,而是立法者基于国家利益的考虑,给EB
: 类定下了优先级。
: 对于法律条文的辩论,如果存在模糊不清或者事先未预料到的情况,最终还是要看其立
: 法意图。

a********m
发帖数: 15480
32
错。
1,2,3类只是有点优势,但是没有高低关系。
米国需要不同的人,所以3个队都需要,数量都要控制。要eb1申请人爆炸,2,3没几个
人的话,eb1多排5年非常合理。要是一个国家全是搞高科技的博士后,没人当修车饭馆
护士看门普通工程师一类的话米国也就歇菜了。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v***n
发帖数: 5085
33
你从第二段开始都是意淫 什么“立法原意”实在是令人作呕
否则怎么解释为什么不能“降级”到4类或5类?大厨不见得比科学家“不值钱”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已经有Approved的EB2 140,这种情况下可以用EB2的PERM file另外一个140&485。这不
: 是降级,而是另外一个不同的140申请。
: 从立法原意来说,EB1、EB2、EB3本来就是由高到低的3个优先级,有空余名额的时候会
: 优先满足较高优先级的。这个原则也应该适用EB3和EB2现在排期反常的情况。大家觉得
: EB2、EB1 Current,而让最高优先级的EB1排队5年合理吗?
: 当EB3的队伍比EB2短的时候允许用EB2的PERM排在EB3的队伍里正是符合立法者原本意图
: 的。举个例子来说,经济舱的客人不能排商务舱的队,但是万一某一天商务舱的队伍比
: 经济舱还要长,当然允许一部分商务舱的客人从经济舱的队伍登机,这也是常识。最底
: 线是,这是个有争议的现象,各方都有一些合理的理由,但至少并不存在Fraut的嫌疑
: 。一个不同的申请,使用的PERM也是真实的而且批准过的,那有什么欺诈可言?PERM、

d*******p
发帖数: 2525
34
怎么又扯到谁比谁多读几年书的问题上了?只要是在美国申请485的,不管eb2/3,有几
个是没master的?eb2硬要把eb3称为大厨,然后自己也一门心思改eb3,你这是在骂自
己吗?骂别人还只是素质问题,骂人骂到自己身上那就是智商问题了。
还有eb3的,怎么搞到对2改3苦大仇深的?居然还有人搞出举报这种幺蛾子。你们3改2
的时候被eb2举报了吗?
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中国人就是内战内行,外战外行。
s********v
发帖数: 331
35
在现实中SO名额是怎么分配的呢?不是先满足EB1,然后EB2,最后还有剩余的名额才给
EB3吗?到底谁在意淫呢?我所说的有事实基础,这个事实跟你所说的EB1、2、3之间没
有优先级的理解显然是冲突的。反驳一个观点是正常的,但要有逻辑基础和事实基础,
简单的人身攻击对证明你的观点并无帮助。
另外,这里没人说过谁更“值钱”的问题,也未有人提过4类、5类的问题,所以不知道
你拿出这些问题出来要跟谁争论,自己跟自己争论吗?

【在 v***n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从第二段开始都是意淫 什么“立法原意”实在是令人作呕
: 否则怎么解释为什么不能“降级”到4类或5类?大厨不见得比科学家“不值钱”

s********v
发帖数: 331
36
非要抬杠说什么EB1、EB2、EB3之间不存在优先级的人请去读一下移民局的文件。其中
“INA 203 Allocation of Immigrant Visas"一节关于如何分配VISA名额的明确地揭示
了EB类的优先级别是:EB4、5 > EB1 > EB2 > EB3。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87855.pdf
明确写着EB1可以使用EB4、5不需要的名额,EB2可以使用EB1不需要的名额,而EB3可以
使用EB1、2都不需要的名额。如果这还不证明对美国而言存在EB4、5-〉EB1->EB2-〉
EB3这样的优先级关系,那么还能基于什么原则制定这样的规定?
(3)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other workers.-
(A) In general. - Visas shall be made available, in a number not to exceed
28.6 percent of such worldwide level, plus any visas not required for the
classes specified in paragraphs (1) and (2), to the following classes of
aliens who are not described in paragraph (2):
n***m
发帖数: 1627
37
说得好!本来我是不参与的,但是看了某些EB2令人作呕的言辞,才出来反击。人往高
处走,去弄EB1才是真本事,既然抢猪食了,就别装清高。

【在 R****9 的大作中提到】
: 你屁嘞!本来就是个demand & supply 的问题,什么“EB2的队伍要么和EB3一样,要么
: 比EB3短”。你们EB2要降就降,别搞这种这种不要脸的论调。本来就不是这样;退一万
: 步,如果是这样,你占了便宜,还跑这里来炫耀,讨人厌!
:
: EB1
: EB

n***m
发帖数: 1627
38
SO如此流动,你不是更应该往EB1挪,咋哭着喊着要降级?
再说,SO是别人吃不完剩下来的嗟来之食。同理,只有EB3吃不完的猪食才能让给你们
,哪里有让你们直接抢的法律条文?

【在 s********v 的大作中提到】
: 非要抬杠说什么EB1、EB2、EB3之间不存在优先级的人请去读一下移民局的文件。其中
: “INA 203 Allocation of Immigrant Visas"一节关于如何分配VISA名额的明确地揭示
: 了EB类的优先级别是:EB4、5 > EB1 > EB2 > EB3。
: http://www.state.gov/documents/organization/87855.pdf
: 明确写着EB1可以使用EB4、5不需要的名额,EB2可以使用EB1不需要的名额,而EB3可以
: 使用EB1、2都不需要的名额。如果这还不证明对美国而言存在EB4、5-〉EB1->EB2-〉
: EB3这样的优先级关系,那么还能基于什么原则制定这样的规定?
: (3) Skilled workers, professionals, and other workers.-
: (A) In general. - Visas shall be made available, in a number not to exceed
: 28.6 percent of such worldwide level, plus any visas not required for the

n***m
发帖数: 1627
39
你还是去跟yoyo0220去讨论,还是那句话,你根本不知道那些降级要的是什么。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那你在这几个帖子里那么high干嘛?
: 发信人: nccam (nccam), 信区: EB23
: 标 题: Re: 正确的做法是重办PERM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Dec 3 08:43:21 2013, 美东)
: 不敢苟同。I140捆绑的是PERM广告里定义的招工条件,不是申请人的资历。EB2的范围
: 窄于EB3,所以不否和EB3。相反,EB3的范围宽于EB2,自动符合EB2,只要申请人资历
: 达到就行。但是,从目前的反馈来看,EB3转EB2也需要重新申请PERM,为什么不否和
: EB3的EB2会不需要重新申请PERM?
:
: 485

l*********g
发帖数: 975
40
我和YOYO没啥要讨论的,观点没啥出入阿。一个PERM file EB2/3 法律都允许阿,只要
USCIS认可PERM符合要求就可以了阿。不管高不高级低不低级的,早拿EAD AP就是好猫
呗。 你那么悲愤何苦呢? 什么又是偷又是抢?真是吃饱了撑的。
你说说你知道YOYO降级要的是什么么?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你还是去跟yoyo0220去讨论,还是那句话,你根本不知道那些降级要的是什么。
相关主题
EB2 2个月前刚PP 批准了,可以用同一个perm去申请EB3 吗?
PD 2015.8 EB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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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2申请降级到EB3需要交原EB2 140表的复印件吗?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n***m
发帖数: 1627
41
如果你还是在想当然,那么这是我最后回你的帖子。
YOYO还有其他那些EB2想的是一个PERM两个I140,也就是同时排两条队。我和他讨论的
是目前一个PERM只能一个I140,也就是说前一个I140被取消。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
不行了。另一个风险是USCIS肯定会调查当初为什么会发错的类别,并审核换类是否合
理。
绝对无误的做法是重走PERM,费时,但法律上无懈可击,正如EB3调整类型一样。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我和YOYO没啥要讨论的,观点没啥出入阿。一个PERM file EB2/3 法律都允许阿,只要
: USCIS认可PERM符合要求就可以了阿。不管高不高级低不低级的,早拿EAD AP就是好猫
: 呗。 你那么悲愤何苦呢? 什么又是偷又是抢?真是吃饱了撑的。
: 你说说你知道YOYO降级要的是什么么?

l*********g
发帖数: 975
42
你有论据支持你的论点么?
“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不行了。”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你还是在想当然,那么这是我最后回你的帖子。
: YOYO还有其他那些EB2想的是一个PERM两个I140,也就是同时排两条队。我和他讨论的
: 是目前一个PERM只能一个I140,也就是说前一个I140被取消。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
: 不行了。另一个风险是USCIS肯定会调查当初为什么会发错的类别,并审核换类是否合
: 理。
: 绝对无误的做法是重走PERM,费时,但法律上无懈可击,正如EB3调整类型一样。

n***m
发帖数: 1627
43
我们这里马上要降温了,我的得先去把车库前的积雪铲掉,回来在再回复你。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有论据支持你的论点么?
: “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不行了。”

A********h
发帖数: 2789
44
应该昨天下完了就铲,那时候雪还是软的,过了一夜很多都冻上了。。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们这里马上要降温了,我的得先去把车库前的积雪铲掉,回来在再回复你。
n***m
发帖数: 1627
45
:(,是,结冰了。而且扫雪机的打火器坏掉了,还没收到邮购的配件。铲了三个小时,
明天肯定要腰痛。

【在 A********h 的大作中提到】
: 应该昨天下完了就铲,那时候雪还是软的,过了一夜很多都冻上了。。
y******0
发帖数: 8807
46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1976241.html
虽然同一个labor certificate所递交的eb3 140被approve了,最终还是按照eb2 拿到
绿卡了。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如果你还是在想当然,那么这是我最后回你的帖子。
: YOYO还有其他那些EB2想的是一个PERM两个I140,也就是同时排两条队。我和他讨论的
: 是目前一个PERM只能一个I140,也就是说前一个I140被取消。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
: 不行了。另一个风险是USCIS肯定会调查当初为什么会发错的类别,并审核换类是否合
: 理。
: 绝对无误的做法是重走PERM,费时,但法律上无懈可击,正如EB3调整类型一样。

l*********g
发帖数: 975
47
马甲们 好好研究一下这个case有什么漏洞和值得学习的地方,这样大家file I140/485
的时候
可以借鉴一下。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EB23/31976241.html
: 虽然同一个labor certificate所递交的eb3 140被approve了,最终还是按照eb2 拿到
: 绿卡了。

n***m
发帖数: 1627
48
我们首先看yoyo等EB2的情况,他们肯定是EB2还没有current,但是又不是PERM 180天
之内,那么他们唯一能适用就是USCIS帖出来的那四种可以再次递交140的例外,因为
PERM不仅已经过期,而且连原件也没有(假如真有原件,更是会被直接拒掉,过期了)
。那四个例外大家都帖出来了。如果我们仅按照字面的理解,只有第三项AMENDMENT才
适用yoyo等人的。
好,我们回头看AILA的内部文件。他们说的是,这次递交的140是一个新的140,不是
amendment,而且要注意,不要撤销原来的140。
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版本的信息,相信谁?肯定是USCIS。
假如律师也对呢?那么必须有其他的条款支持在PERM过期180天后仍可以递交一个全新
的140。可是AILA的内部文件完全没有提到正式的纸面上的条款,唯一的解释就是AILA
有内部的消息或者和USCIS有内部的默契。但是这就能让客户安心?我看不能,不透明
,即风险。
对此,我查了网上的报道。发现有律师说在2006年前,确实有一个符合2类的PERM同时
23两个140的情况。但是在2006年的时候,USCIS已经在讨论这是否合适。鉴于此,NSC
要求雇主选其一,永久冻结另外一个。有一个申请者证实了该律师的说法。后来我又全
文阅读了USCIS的规定,确定没一个EPRM递交两类140的说法,且有一处说a petition,
也就是一个的说法。
那么假设其实律师耍的就是amendment的把戏来欺哄客户,这个时候就要看PERM是怎么
起草的了。确实PERM本身无分类,只是说某职位有如此如此的要求,根据州的不同,该
职位的最低工资是几何,有否美国人活绿卡持有者合格且愿意接受这份工作。如果没有
,批。到了USCIS的手上,它有自己的一套标准来确定类别。有时候雇主想选择2类,还
会被USCIS挡掉只允许给与3类,然后雇主会据理力争继续要求2类。
这时,yoyo们又出现情况了,他们的类别已经被确立,如果要更换类别,肯定要重新审
核为何当初选择2类。根据USCIS的明文规定,其中一个特别关注事项就是over-qualify
的问题,并可作为fraud来拒绝140。由此可见,一旦递交降级,肯定引发是否当初
fraud的问题。这里我就不清楚律师如何措辞,防止被确认fraud。但是,这时申请者就
被置于风险之下,且是最危险的后果。相反,2升3不会被认为是fraud,仅仅是USCIS买
不买帐的问题。
我个人认为(我们还没有讨论排期倒退的问题),这次有律师发起的降级行动有浓厚的
逐利且置客户于危险的嫌疑,至少也是愿者上钩的心态。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你有论据支持你的论点么?
: “如果EB3倒退,想回EB2也不行了。”

l*********g
发帖数: 975
49
这个回帖还是比较有营养的,值得讨论一下。USCIS决定是否qualify有他们自己的最终
解释权这点是肯定的。 每个case PERM不同USCIS的解释也不同。 或许有的EB2 case有
可能会转EB3会不成功。
但如果家里非常需要EAD+AP的,现在排期current那就去试试. You have nothing to
lose,总结一下凡事都有风险,但概率有多大?律师以他们的经验和对移民法的理解上
回答是没问题,具体要不要冒险自己把握。
下面的材料补充一下 谢谢
“有一个申请者证实了该律师的说法。后来我又全文阅读了USCIS的规定,确定没一个
EPRM递交两类140的说法,且有一处说a petition,也就是一个说法。” 出处在哪里

“根据USCIS的明文规定,其中一个特别关注事项就是over-qualify 的问题,并可作为
fraud来拒绝140。” 出处在哪里?

AILA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们首先看yoyo等EB2的情况,他们肯定是EB2还没有current,但是又不是PERM 180天
: 之内,那么他们唯一能适用就是USCIS帖出来的那四种可以再次递交140的例外,因为
: PERM不仅已经过期,而且连原件也没有(假如真有原件,更是会被直接拒掉,过期了)
: 。那四个例外大家都帖出来了。如果我们仅按照字面的理解,只有第三项AMENDMENT才
: 适用yoyo等人的。
: 好,我们回头看AILA的内部文件。他们说的是,这次递交的140是一个新的140,不是
: amendment,而且要注意,不要撤销原来的140。
: 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版本的信息,相信谁?肯定是USCIS。
: 假如律师也对呢?那么必须有其他的条款支持在PERM过期180天后仍可以递交一个全新
: 的140。可是AILA的内部文件完全没有提到正式的纸面上的条款,唯一的解释就是AILA

y******0
发帖数: 8807
50
引文over-qualify所以说fraud的话,你去trackitt查查多少活生生的案例,本身按2类
的job requirements走,错填140 3类,被approve的。太多了。

AILA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我们首先看yoyo等EB2的情况,他们肯定是EB2还没有current,但是又不是PERM 180天
: 之内,那么他们唯一能适用就是USCIS帖出来的那四种可以再次递交140的例外,因为
: PERM不仅已经过期,而且连原件也没有(假如真有原件,更是会被直接拒掉,过期了)
: 。那四个例外大家都帖出来了。如果我们仅按照字面的理解,只有第三项AMENDMENT才
: 适用yoyo等人的。
: 好,我们回头看AILA的内部文件。他们说的是,这次递交的140是一个新的140,不是
: amendment,而且要注意,不要撤销原来的140。
: 这里我们看到了两个版本的信息,相信谁?肯定是USCIS。
: 假如律师也对呢?那么必须有其他的条款支持在PERM过期180天后仍可以递交一个全新
: 的140。可是AILA的内部文件完全没有提到正式的纸面上的条款,唯一的解释就是AILA

相关主题
EB2想降级,律师告诉我PERM过期了,真心请教。
菜鸟弱问:现在EB3比EB2排期快?
看看这个排期预测
如果降级成功,又同时EB3排期后退,建议EB2收藏此文章
进入EB23版参与讨论
n***m
发帖数: 1627
51
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ilink/docView/AFM/HTML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must be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a Form I-140
peti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period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See 20 CFR
656.30(b) .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must be filed in support of a Form I-140
peti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period established by DOL.
there are more such a form languange
(e) Suspect Elements in General Review of I-140 Petitions
(1) Overly Specific Job Offer .
The language of both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and the visa petition is overly
precise or legalistic, which may indicate that the petitioner catered the
petition to a specific alien.
(8) Beneficiary Overqualified .
The beneficiary's education substantially over-qualifies him or her for the
job offered.
(13) Multiple Petitions .
Several petitions filed by the same company, especially for aliens of the
same occupation or nationality, repeated and multiple labor certification
substitutions filed with petitions by the petitioner’s attorney/agent,
different companies using the same address, or suspect third parties, are
some indications of possible fraud.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这个回帖还是比较有营养的,值得讨论一下。USCIS决定是否qualify有他们自己的最终
: 解释权这点是肯定的。 每个case PERM不同USCIS的解释也不同。 或许有的EB2 case有
: 可能会转EB3会不成功。
: 但如果家里非常需要EAD+AP的,现在排期current那就去试试. You have nothing to
: lose,总结一下凡事都有风险,但概率有多大?律师以他们的经验和对移民法的理解上
: 回答是没问题,具体要不要冒险自己把握。
: 下面的材料补充一下 谢谢
: “有一个申请者证实了该律师的说法。后来我又全文阅读了USCIS的规定,确定没一个
: EPRM递交两类140的说法,且有一处说a petition,也就是一个说法。” 出处在哪里
: ?

n***m
发帖数: 1627
52
但是如果是第一次,可以说错发了。可是都approve了好几年,且在当前明显转3类就能
受益的情况下,怎么去解释?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引文over-qualify所以说fraud的话,你去trackitt查查多少活生生的案例,本身按2类
: 的job requirements走,错填140 3类,被approve的。太多了。
:
: AILA

y******0
发帖数: 8807
53
第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只要LC有效,就可以一直file multiple 140s.
第二个例子可以说明2类的条件可以file3类的140。
解释啥啊?啥也不用解释,就是amend to different classification.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但是如果是第一次,可以说错发了。可是都approve了好几年,且在当前明显转3类就能
: 受益的情况下,怎么去解释?

l*********g
发帖数: 975
54
大哥你贴完整点。 这些是指导review I-140 文件,不是法律。里面的东西全是教雇
员如何review 对应的 PERM LC。指导文件和实际操作会有区别。
总结一下:
首先 None of these reasons should automatically result in the petition
being denied; 大家可以放心,不会直接据你。
你列出来的三点:
(1) Overly Specific Job Offer
这是file PERM的大忌。没多少律师会犯这种错误 和I-140无关
(8) Beneficiary Overqualified
The beneficiary's education substantially over-qualifies him or her for the
job offered
substantially 是一个非常主观的词。你可以说一个PH.D.却去当厨师了,那就可以说
substantially. 一个master/Ph.D. 工程师去做 entry level engineer可以么?当然
可以了。是不是substantial? 每个人有不同的看法。USCIS里的人也不可能这时候在非
常仔细地分辨出是不是substantial.
(13) Multiple Petitions .
Several petitions filed by the same company, especially for aliens of the
same occupation or nationality, repeated and multiple labor certification
substitutions filed with petitions by the petitioner’s attorney/agent,
different companies using the same address, or suspect third parties, are
some indications of possible fraud.
这个倒是有点相关,repeated and multiple LC 那是找死。有人鼓励再file 一个
PERM就是把大家往火坑里推。大家记住一个位子只能有一个PERM, 再file一个是自找
麻烦。
整句话用了一个非常弱的语气 are some indications of possible fraud.
indications大家懂了吧.
Fraud 怎么查什么叫Fraud 没定义。
(e) Suspect Elements in General Review of I-140 Petitions
In petitions seeking to bring aliens into the country to be employed either
as temporary workers or as immigrants, it may occur that the petition was
filed on behalf of an alien beneficiary as a favor or accommodation to the
alien or to a friend or relative of an alien. The following list is offered
as a guide to suspect elements.
***( Note: None of these reasons should automatically result in the
petition being denied; however, they may alert you to the need for further
examination, interview or investigation.) ****

140
CFR
overly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http://www.uscis.gov/sites/default/files/ilink/docView/AFM/HTML
: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must be submitted in support of a Form I-140
: peti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period of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See 20 CFR
: 656.30(b) .
: An approved labor certification must be filed in support of a Form I-140
: petition during the validity period established by DOL.
: there are more such a form languange
: (e) Suspect Elements in General Review of I-140 Petitions
: (1) Overly Specific Job Offer .
: The language of both the labor certification and the visa petition is overly

n***m
发帖数: 1627
55
第一个例子,前面的申请都被deny,所以符合USCIS的规定可以继续发。
第二个例子,3类到二类,一直都有雇主和USCIS对着搞的,是一种常态行为,且都是
180天内。2类到3类,又超过180天呢?有句老话,反常即为妖。
yoyo,不要忘记,我们还没有说倒退的事情,你有可能会再来一次amend。Good luck。

【在 y******0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个例子可以说明只要LC有效,就可以一直file multiple 140s.
: 第二个例子可以说明2类的条件可以file3类的140。
: 解释啥啊?啥也不用解释,就是amend to different classification.

l*********g
发帖数: 975
56
什么常态什么反常阿。
你是说EB3比EB2排期快是妖? 既然这都妖,那当然要用妖的方法解决了。 对吧 :)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第一个例子,前面的申请都被deny,所以符合USCIS的规定可以继续发。
: 第二个例子,3类到二类,一直都有雇主和USCIS对着搞的,是一种常态行为,且都是
: 180天内。2类到3类,又超过180天呢?有句老话,反常即为妖。
: yoyo,不要忘记,我们还没有说倒退的事情,你有可能会再来一次amend。Good luck。

n***m
发帖数: 1627
57
是指换类型,因为没有换低等级的先例来参考。
另外我们科技写作中,indicate是强烈的指向,比较弱的是suggest,更弱的是imply。

:)

【在 l*********g 的大作中提到】
: 什么常态什么反常阿。
: 你是说EB3比EB2排期快是妖? 既然这都妖,那当然要用妖的方法解决了。 对吧 :)

l*********g
发帖数: 975
58
换类型妖,不就是因为排期妖么? 都是市场经济阿。
我建议你去USCIS当监工 呵呵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是指换类型,因为没有换低等级的先例来参考。
: 另外我们科技写作中,indicate是强烈的指向,比较弱的是suggest,更弱的是imply。
:
: :)

l*********g
发帖数: 975
59
indication of possible 这语气真是强...

【在 n***m 的大作中提到】
: 是指换类型,因为没有换低等级的先例来参考。
: 另外我们科技写作中,indicate是强烈的指向,比较弱的是suggest,更弱的是imply。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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