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n 发帖数: 492 | 1 I-140 申请收到RFE,USCIS指明要HR开工作证明,可原公司已被收购,收购的公司不愿
开证明。有人有经验吗
[发表自未名空间手机版 - m.mitbbs.com] | w*******t 发帖数: 2459 | 2 让你的manager写就可以,没必要HR开. 既是manager离开这个公司都可以,用personal
letter的名义证明就行了.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I-140 申请收到RFE,USCIS指明要HR开工作证明,可原公司已被收购,收购的公司不愿 : 开证明。有人有经验吗 : [发表自未名空间手机版 - m.mitbbs.com]
| l******n 发帖数: 492 | 3 找manager 写了。律师说USCIS还要HR的…
[发表自未名空间手机版 - m.mitbbs.com] | w*******t 发帖数: 2459 | 4 俺所有employment letter都是manager写的,没一个是HR开的, 140一天就批了(pp).
这信主要是注重你PERM的qualifications, HR能证明个求, 锄了title和时间.
况且你的前公司被收购, 新公司的HR根本就不会理你的...
【在 l******n 的大作中提到】 : 找manager 写了。律师说USCIS还要HR的… : [发表自未名空间手机版 - m.mitbbs.com]
| d*******p 发帖数: 2525 | 5 你只要在新公司还有工作,hr怎么能不开工作证明?他有恰当理由吗?没有的话直接用
racial discrimination告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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