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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a 发帖数: 32122 | 1 作者:萨沙
本文章为萨沙原创,谢绝任何媒体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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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例声明:本文是萨沙创作的小说,声明完毕
(你不知道的大案第87讲)
再多申明一点:这篇文章相当血腥恐怖,心理素质不好的千万不要看,别留下什么心理
阴影。
18岁以下未成年人,不要看,切记!!!
?
林过云可以说是香港最有名的歹徒。这个极端变态的家伙,在雨夜残杀了4名美女。更
可怕的是,他还将女性敏感部位切下,泡在防腐液中作为战利品。听萨沙说一说。
1982年8月12日,香港旺角一家照片冲洗公司,出了大事。
当天,尖沙咀一家照相馆的职员张某,送来了一批等待冲洗的照片。
张某向这家店的老板解释:我们公司的放大机出故障了,已经到厂家报修。没办法,我
们老板让我请你们帮忙,把这些照片放大冲印好。多谢多谢。
都是同行,互相帮个忙也没什么,旺角的老板当场就同意了。
和尖沙咀那家店不同,旺角照片冲洗公司的技术比较落后。
尖沙咀的店,是从英国购买的机器,洗照片完全实现了自动化,不需要人工干涉。
而旺角公司的设备虽也可以自动完成冲洗,却经常会出错,必须由1个职员进行最后的
品质把关。
有意思的是,旺角的公司要面子,从没有公开这种事。别人包括尖沙咀那家店都认为,
旺角店也是不需要人工干预的,也不会有人去看照片。
12日当天,是由职员陈某负责,一一校对洗好的照片。
看了几十张以后,陈某突然吃了一惊。
尖沙咀送来的照片中,有一张赫然是女性阴部的放大照片。
根据香港法律,私下拍摄这种照片,当然不违法。
但有人来放大,恐怕就不是自己放在家里欣赏的。如果是色情业拿照片来挂在店里做宣
传,那么帮助冲洗照片的旺角这家店也会倒霉。
陈某警惕的将尖沙咀所有照片挑选出来,仔细观察。
顿时,陈某被吓得几乎尿出来。
这些照片,均是对1具年轻美貌女性尸体的解剖过程。可以看到,这个女孩从一个被交
代遮住双眼的尸体,变为了无数的器官。
照片极为血腥,但拍摄手法却颇为高明。
拍摄者重点拍照死者的女性敏感部位,阴部和乳房,完全按照欧美色情杂志的风格。
惊呆的陈某立即拿着照片,冲到老板的办公室。
陈某:老板,你看,你看。
老板一看,吓得双手发抖:这是谁送来的?
陈某:就是尖沙咀那家店。
老板:扑街。你没看报纸吗?这半年有好几个女孩失踪!阿陈,你做得好,我会给你加
薪。你现在打电话报警。
香港警方迅速赶到。
当时,香港频发女性失踪案。82年2月到8月半年时间,已经有4名年轻女性失踪。
第1名失踪的女性叫做陈凤兰,27岁,是尖沙咀一家夜总会的舞女,已婚,长得很漂亮。
2月3日凌晨4点,在夜总会喝了很多酒的陈凤兰下班。因醉酒和下雨,陈决定打车回家
,一去不回。
第二天陈的家人就报了案,警方经过调查,发现陈凤兰18岁就下海做舞女,社会关系复
杂。
警方怀疑可能是黑社会将陈凤兰报复性的卖到东南亚,或者是高利贷因债务关系将她绑
架。
最终,警方定为失踪案。
没想到,这竟然不是失踪事件。
2月11日,经过几天的暴雨,沙田城门河水暴涨。
在工人清理杂物的时候,突然发现了3个黑色塑料袋。
清洁工人打开一看,发现竟然是1个女人的人头和2支手臂。
工人受惊过度,当场休克。
这边,法医经过反复分析,认为这就是失踪的陈凤兰,她已经遇害。随后,陈凤兰另外
的碎尸也分别被发现,只是缺少臀部。警方推测,部分碎尸被冲到了海里。
警方认为沙田城门河不是凶手抛尸的第一现场,尸块应该是被雨水冲到河内的。
案件毫无线索,大雨破坏了一切证据,又没有目击者。
目前香港警方唯一知道的是,陈凤兰最后接触的人是个出租车司机,但没人知道车牌号
,也不知道他的样子。
万般无奈下,警方悬赏二万五千元,希望有人能够提供线索。
期间警方接到几个骗子的电话,却无一人能够提供真正的线索。
就在陈凤兰案件迟迟不能侦破的时候,又有新的失踪案件发生。
3个月后,5月29日凌晨5点,31岁的收银员陈云洁下班。因天降大雨,陈云洁被迫打车
回家,也是一去不回,从此失踪。
1个月后,6月17日凌晨4点,29岁的清洁工梁秀云因大雨,下班打车回家,从此活不见
人死不见尸。
半个月后,7月2日晚上11点,17的高中女毕业生梁惠心参加了谢师宴后,因雨下的很大
,决定打车回家,由此杳无音讯。
警方认为,这4起案件都和出租车有关,很可能是1个司机做的杀人案。
除了陈凤兰以外,其余3人应该也已经遇害。
警方认为歹徒作案手段凶残,且肆无忌惮,频率极高。
杀死陈凤兰以后,歹徒等了3个月才作案,随后频率越来越高,到了半个月就作案的疯
狂地步。
如果不能尽快抓住歹徒,恐怕他还会继续这样胡乱杀人。
香港是民主地区,媒体是自由的,不会接到什么行政命令就不报道了。
一时间,各大传媒充斥着女性频繁失踪的新闻,给予香港警方极大的压力。
就在警方焦头烂额的时候,突然接到旺角照相馆老板的报警。
重要线索出现,警方顿时喜出望外。
警方将克疑解剖尸体的照片,交给法医鉴定。
法医反复分析,做出做出结论:这极有可能是凶杀案。根据照片判断,女尸的关节还没
有僵硬,死亡时间不超过3个小时。如果是医学院的尸体解剖课程,尸体的死亡时间绝
对不可能这么短。如果是大陆或者东南亚的照片,但女尸开始是穿着衣服的。这明显是
香港女学生的服饰,绝不可能是大陆或者别的地方。另外,根据体态判断,死者非常年
轻,不超过20岁,年龄同最后失踪的女学生梁惠心符合。
警方终于有了线索,惊喜之余自然不敢打草惊蛇,导致功亏一篑。他们暗中对照相馆进
行布控,守株待兔。
心惊动魄的蹲守了几天,终于,8月18日,嫌疑人出现了。
一个20多岁的男青年来取照片,走出店就被警方捉住。
期间,聪明的香港警方留了个心眼。
香港是民主法制地区,强调证据和程序,不能乱来。
于是,警方特别将一些其他的照片,混在这些解剖照片内。
这个男青年拿到照片以后,果然将不属于他的照片都挑出来。
可以确认,这家伙就是照片的真正主人。
男青年被捉住以后,有些惊慌。他说自己叫做林过云,照片也确实是他送来洗的。
警方:照片是谁拍的?是不是你?
林过云:怎么可能是我呢?我就是帮人跑腿的,拍照片的是《东方日报》的记者“四眼
佬”。
警方:四眼佬真名叫什么?
林过云:我不知道。
警方:不知道?他的照片从哪里拍的?
林过云:我也不知道。我就是跑腿小弟。
这边,为了揭穿林过云的胡话,警方也在行动。通过旺角照相馆,警方找到了尖沙咀照
相馆送照片的店员张某。张某承认,他认识林过云。
张某:大家都是摄影协会的,喜欢拍照片。林过云性格内向,平时很少说话,拍的照片
还不错。我们聊过几次,就这样认识了,也谈不上什么交情。
警方:你为他洗了几次这种照片?
张某:连这1次,一共2次。大概是6月,林过云突然送来一些照片,拍的都是尸体和解
剖。我吃惊的问他,怎么拍到的这些的?林过云说是他平时兼职在停尸房做摄影师,为
警方拍照,赚点小钱,自己就暗中留了一份。他说其他地方不敢去洗,希望我能帮他这
个忙。我看林过云平时就木讷呆滞,在停尸房工作倒也符合他的性格,就相信了。我怕
别的同事洗照片时受惊,就亲自帮他洗。
警方:照片是什么内容?
张某:很吓人的,除了女性隐私部位的特写,就是开膛破肚的解剖。太血腥,我根本不
敢多看。
显然,张某的话和林过云对不上。
这边,警方将张某的供述告知林过云,又将《东方日报》声明并无所谓“四眼佬”的结
论也告诉他。
警方说,如果林过云需要,可以将《东方日报》所有记者的照片给他,让他辨认谁是“
四眼佬”。
至此,林过云已经无从狡辩,开始沉默。
警方又对林过云背景进行调查,惊讶的发现他有前科。
林过云原名林友强,1955年出生,此时27岁。
他在香港出生,儿童时期一度去文莱随父亲居住。回到香港后,李国云在深水埗利玛窦
中学就读,初中的学习成绩很好。后因为家庭出现剧变,林过云放弃求学。
高中毕业后,林过云先是在他父亲观塘康宁道的摩托车店打工,后来又在亲戚的空调店
打工,负责帮人安装空调。
早在1973年,也就是林过云仅仅18岁时,他曾经因侵犯女性被捕。
有一名少女报警,说被人非礼。警察赶到红磡鹤园街1个公厕外,将正在逃离的林过云
抓住。
少女介绍,她上完厕所出来后,突然被林过云拦住。林过云持刀胁迫她再次进入公厕,
用手反复摸她的下体。少女震惊万分,以为林过云要强奸她。
奇怪的是,林过云摸完以后就逃走,少女急忙报警。
抓住林过云以后,警方发现他的思维似乎有些异常。
林过云自称只是做研究,一旦研究成功了会对世界有利,还说这是天父给他的启示,不
知所云。
同时,持刀胁迫在香港是重罪,但林过云仅仅为了摸几下,似乎也不符合逻辑。
警方怀疑林过云有精神问题,送交精神科进行鉴定。
精神科医生认为:林过云确实精神不正常,不应该坐牢,需要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治疗。
在精神病院治疗3个多月后,林过云才被释放。
又在社会上打工几年后,林过云觉得其他行业赚钱太少,也不自由。1978年,他考取了
出租车牌照,将名字从林友强改为林过云,成为出租车司机。
1980年开始,因生意不好做,林过云开始专门开夜车,1981年加入香港摄影会。
可见,林过云不但有涉嫌性侵的前科,也是一个出租车司机,这符合警方之前对凶手的
判断。
林过云具有重大嫌疑,法院很快开具了搜查令。
警方赶到林过云的家,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F室,进行大规模搜查。
这一搜查,将警察们吓得屁滚尿流。
这是1个3房2厅,面积不大,主要是林过云和弟弟、妹妹、父亲等人居住。
其中,林过云和大弟弟两人同居一室。
林过云是夜班司机,平时晚上七八点上工,第二天七八点回家。这种作息时间,正好和
弟弟、父亲相反。
平时兄弟、父子接触不多,有时候一二周才能见到一次。
弟弟认为,林过云性格怪异,平时故意避开家人。虽工作原因很少见面,但林过云完全
可以在家吃一两顿饭。
奇怪的是,林过云一日三餐都在外吃。偶尔妹妹煮了饭,林过云却碰都不碰,只是偶尔
喝点汤。
即便是喝汤,林过云也是端到自己屋内闭门甚至上锁。
弟弟供述,林过云做事仔细,所有个人物品都放在箱子内上锁。
林过云性格内向阴沉,曾经在家里做过几件坏事,又被逮捕过,算是声名狼藉。虽是一
母同胞,弟弟妹妹都不太愿搭理这个哥哥,家人关系淡漠。
在林过云弟弟的指点下,警方撬开了林过云的箱子和柜子。
这一下,就将警察们吓个半死。
在柜子中,赫然摆放着3个大玻璃瓶,里面浸泡着数个女性的阴部和乳房组织。
直到此时,警察认为林过云不过是强奸杀人,没想到竟然有这么变态的事情。
香港治安一直还算不错,几十年没有类似的案件。
在场的香港警察,绝大部分没有这种经历,有几个人直接呕吐起来。
除了可怕的人体组织标本以外,还搜出了上千张的女性隐私部位和解剖照片,看来都是
林过云本人拍摄的。
另外,还有高达40多盒录像带,部分是色情录像带。
弟弟供述,平时林过云在家休息期间,不是看电视就是看录像,很少出门。
警方对录像带进行检查,发现其中3盒有些奇怪。盒子上由林过云亲笔书写“严肃的秘
密”、“雨夜行动”、“第四次行动”。
对着3盒录像带,警方持高度怀疑,立即查看内容。
谁知道,录像带的内容又是让人震惊无比的。
放映期间,绝大部分警察因受不了退场,只有几个法医坚持看完。
这是解剖4具女尸的录像带。
“严肃的秘密”拍摄的是2月失踪的陈凤兰和5月失踪的陈云洁,“雨夜行动”遇害者为
6月失踪的梁秀云,“第四次行动”为7月刚刚失踪的女学生梁惠心。
期间,一些法医也差点崩溃。
在录像中,法医们清楚的看到林过云,曾经将梁秀云的肠子塞入嘴里。
这种行为匪夷所思,1个法医当场呕吐起来。
罪证确凿,想赖也是不行了。
林过云父子
警方立即对林过云进行审讯。
当时的香港,虽然在60年代以后就没有执行过死刑,也并没有废除死刑。
警方大概是告知林过云,如果老实认罪,配合警方,最多就是终身监禁。如果林过云顽
抗不交代,现有证据也足够定罪。
林过云的所谓雨夜屠夫杀人食人事件,把香港老百姓惊呆了。民间一致认为:林过云的
罪行过于恶劣,骇人听闻!舆论沸腾,纷纷要求香港重新开启死刑,杀掉林过云。
在这种情况下,林过云权衡利弊,不敢抵抗,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经过。
同时,警方对林过云的弟弟和父亲也有所怀疑,将2人列入嫌疑犯。警方的怀疑不是没
道理。
林过云家面积狭小,居住着七八口人,林过云还和弟弟共居一室,睡上下铺。
那么,林过云解剖、碎尸、拍照、摄像都需要漫长的时间,且必然留下大量的血迹、残
渣等证据。另外,受害者尸体也需要地方拜访。
以林过云家的狭窄程度,很难做到藏一具尸体不被别人发现。
正常来说,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似乎不可能不知情。
对此,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都坚决否认。
弟弟对林过云的犯罪表示吃惊:我知道我哥哥不是什么好人,但没想到他会杀人。他这
人胆子不大,有时候逛街看到古惑仔打架,他就能吓得浑身发软。你说他杀人、碎尸还
食人,说真的,我不太相信。不过现在想起来,有几天我是感觉到屋子里有些腥味,后
来又有一种化学品(防腐剂)的味道。林过云先说是买的咸鱼放在箱子里,烂掉了。后
来说化学品是什么樟脑丸,我也就没当回事。
至于林过云的父亲,对儿子的行为倒并不惊讶:我早就知道他会出事的。林过云心理有
问题,从小就不正常。
警方:什么?你为什么这么说?
林过云父亲:我是个高级技工,林过云的妈妈是我的原配。结婚以后,家庭困难,我就
离开家去文莱的油田工作,那边收入比较高。我和林过云他妈生了3个孩子,1个夭折了
,另外2个就是林过云和他弟弟。在文莱工作了好几年,夫妻两地分居。我当时是壮年
,忍不住生理需要,就又找了1个女人。香港是70年代才废除华人纳妾的,之前并不违
法。我和这个女人同居,又生了几个孩子。林过云长大了以后,对这个文莱女人非常仇
恨。一次我听他自言自语,说是这个荡妇抢走了他的爸爸。为此,我打过林过云几次。
多年后,这个女人生病去世了,我和林过云他妈妈婚姻又名存实亡,就又找了1个女人
。林过云同样仇视这个后母。
警方:这和林过云犯罪有什么关系?
林过云父亲:我还没说正题呢、这样林过云就有好几个弟妹。上小学的时候,他的后母
就发现林过云似乎不太正常,对女人私密部位特别感兴趣。她曾经多次看到,林过云在
夜晚偷偷跑到2个妹妹的房间,掀起熟睡的妹妹的短裤偷窥。林过云后母开始这么说,
我没当回事。林过云毕竟还小,不懂事,可能是青春发育期对女人好奇。况且他的2个
妹妹也是儿童,偷窥一下也不能说明什么。我骂了他一次,抽了他几个耳光,让他以后
不要干这种事。
警方:他以后就没干了?
林过云父亲:当然不是了。林过云被我打了以后,倒是不敢夜晚偷看了。好景不长。上
了中学后,他的后母告诉我,林过云经常趴着浴室偷看2个妹妹甚至她洗澡。我开始不
信,后来有一次我亲自看见了。当时我非常气愤,将林过云暴打了一顿,把他的头往墙
上撞了十多次,他当场昏了过去。
警方:他后来改了吗?
林过云父亲:当然没有。他是不敢骚扰后母和妹妹了,但这种心理没改变。有一次他妹
妹的猫跑到林过云的房间,被箱子压住了。妹妹和弟弟把林过云的箱子翻过来,发现箱
子低下押着无数欧美女人的色情海报,全部都是赤裸裸拍摄阴部的。当时林过云才17岁
,我觉得少年好色也不能好到这种地步,开始觉得他有病,带他去看过心理医生。结果
18岁,林过云就持刀劫持了1个女孩,被关入精神病院3个月。当时我就知道,狗改不了
吃屎,他迟早还是做这种事的。
警方:他这次作案,你知道不知道!
林过云父亲:天地良心,我真的完全不知道。我们家的负担重,我要供房子还要养2个
老婆和一堆孩子,平时6点上工,晚上10点到家,哪里还能顾得上别的。不过你么你这
么一说,我倒是想起来一件怪事。有一次我打扫家里客厅,发现沙发底下有一个印记,
擦了半天才擦掉。当时没有多想,以为又是几个孩子搞得什么东西。现在想起来,这印
记很像是人仰卧后留下来的。现在想想,我们家房子太小,林过云不可能把尸体藏在自
己房间,也只有客厅沙发底下可以藏人。
这边对于林过云的审问,也很顺利。
林过云坦然交代了作案经过。
和父亲弟弟说的差不多,林过云从小过的很不好。他的母亲和父亲感情早已破裂,好色
的父亲先后在外面找了2个女人同居,生了一堆弟弟妹妹。不喜欢林过云的母亲,父亲
也连带也不喜欢林过云。父亲从小对他态度很差,好就骂、不好就打。
至少童年时期,林过云如过街老鼠一样。
长大一点以后,父亲带着2个老婆搬回香港居住。于是,家庭生活更乱,几个同父异母
的兄妹都挤在一起,还有年龄比父亲小十多岁的后母。
林过云开始仇恨后母,认为这2个女人靠着淫荡勾引了父亲,导致了他童年的不幸。话
虽如此,林过云却没胆量报复后母,甚至在后母面前唯唯诺诺、非常老实。
进入青春发育期以后,林过云开始感觉自己和普通男孩不太相同。
他有一种变态的性心理,对女性的隐秘部位特别感兴趣。
这种并不是普通男人的好色,而演变为一种变态的嗜好。林过云对女人的相貌、身材甚
至单纯的裸体并没有太多兴趣。后来案件表明,林过云拍照和录像时多将女尸的脸部至
少是眼睛遮盖住,也很少拍摄面部。
为此,他曾经夜晚混入妹妹的房间,掀开2个妹妹的内裤去偷窥,为此被父亲抽了耳光。
更大了以后,林过云开始对成熟女人感兴趣,多次偷窥过后母洗浴。
为此,他被父亲痛揍一顿,当场被打晕过去。
痛打改变不了林过云的心理,他的变态嗜好也来越厉害,购买了大量的色情杂志,又终
于演变为持刀劫持少女,被警察逮捕。
林过云感兴趣的并不是女人。
他犯案时已经27岁,却没有谈过女友,甚至没有嫖妓过。
当时劫持少女后,他也只是摸了几下,并没有事实强奸或者猥亵。后来案件中,他完全
有机会将受害女女性将强奸,但林过云并没有这么做。
其他出租车司机曾经组团去泰国嫖妓,也喊他一起去,林过云宛然拒绝。
说白了,林过云就是1个变态。
至于为什么杀人,林过云认为是偶然事件触发的。
1982年2月3日凌晨4时,醉酒的27岁舞女陈凤兰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
上车以后,陈凤兰说自己住在观塘,就昏昏睡去。
林过云开车将她拉到观塘以后,陈凤兰酒醉不醒。
林过云好不容易把她弄醒,陈凤兰却又说自己住在油麻地,随后开始呕吐,将车后座搞
得一片狼藉。
林过云无奈,只能又将陈凤兰拉回油麻地。
之后无论林过云怎么推,陈凤兰就是不醒。
通过袒胸露乳的服装和浓妆艳抹的相貌,林过云知道这是一个舞女,面貌和后母还有些
相似。
林过云是最厌恶这种淫荡女人的,他的家庭就是被这种女人破坏的,对陈凤兰就有天生
的恶感。
前后折腾了快2个小时,林过云一分钱没有拿到,车上全是呕吐物,还有一个昏睡不醒
的舞女。
自然,林过云可以将陈凤兰送到警察局或者丢在路边,他却没有这么做。
狂怒激发了林过云心中变态心理:将这个淫荡垃圾的女人杀了。
林过云开始想用刀杀人,却怕在车上留下血迹。
林过云只是晚班司机,白天车子还要交给别人,留下的大量血迹无法解释。
于是,林过云找来1根电线,将陈凤兰活活勒死。
林过云回忆:由于醉酒,陈凤兰根本没有抵抗,只是死前手脚抽动了几下。
第一次杀人,林过云倒没有感到太紧张。
他后来供述:主要是因为仇恨,太讨厌这个女人。仇恨了,自然就不怕了。
杀死陈凤兰以后,林过云开始想要将尸体丢在路边。
搬运尸体时,看到穿着暴露的陈凤兰,林过云的变态心理又被激发。
他觉得,这不就是1个绝好的摄影模特吗?
趁着天还没亮,林过云将车子开到家门口,把尸体扛到家里,塞在了大沙发下面。
随后父亲和弟妹先后起床,草草洗漱就出门上班、上学。
等家人走光以后,林过云将陈凤兰的尸体搬运回自己的房间。
他将尸体身上的衣服脱光,然后摆出外国色情杂志的动作,开始拍照。
林过云拍摄的主要是陈凤兰的隐秘部位,对陈凤兰漂亮的脸蛋、不错的身材毫无兴趣。
照片里面,基本都是女性局部的照片,几乎没有全身或者半身照片。
当时陈凤兰已经死了好几个小时,尸体关节开始僵硬,林过云就用胶带固定肢体。
第一次杀人是不怕,拍摄期间的林过云却比较害怕。可以看到,他拍摄的很多照片是模
糊的,说明林过云手在发抖。
因为没有经验,灯光靠的太近,将陈凤兰尸体腿部一些皮肤烧坏。
拍摄完了照片后,林过云又开始录像。
时间很快到了下午,家人就要回来了,林过云开始考虑怎么处理尸体。
从陈凤兰的小包中,林过云找到了数百港币。他用其中的500元,购买了1把电锯,赶在
家人回来之前将陈凤兰的尸体切成7块,分别包好。
之后,他清理了血迹和尸体残渣,又将躯干上的2个乳房割下,泡在米酒中防腐。由于
手法不熟练,其中1个乳房被割坏。
晚上上班后,林过云借助夜色将尸块搬运到出租车上,丢在火炭一处山坡草丛。
第一次抛尸让林过云非常紧张,丢了就走。
天降大雨,没有人看到他抛尸。
随后几天连绵的大雨,将部分尸块冲入城门河,被警方发现。
这次杀人碎尸以后,林过云还是很惊恐的,长达3个月没有敢于作案。
林过云回忆:杀死陈凤兰,让我有一种如释重负的快感,似乎将多年积存的变态心理都
发泄了,就如同吸毒一样。
于是,林过云开始欲罢而不能。
杀死陈凤兰后没有多久,林过云开始变得焦躁,心中变态情绪又逐步累积起来。
他决定再次猎杀,发泄发泄。
和上次不同,这次林过云做好了准备工作。
他在车上藏了尖刀,还准备了手铐、电线、绳索等物品,甚至还特别购买了解破的专业
书籍进行研究。
林过云后来介绍:购买解剖书,是因为之前拍照摆的姿势不好。我就想干脆把人解剖了
,把组织割下来,单独拍照。
准备完成以后,这个变态就四处寻找猎物。
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20分,在大雨中,31岁的陈云洁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
陈云洁是2个孩子的母亲,因家庭拮据,出来在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当收银员。
林过云觉得陈云洁穿着性感,误以为她也是舞女,动了杀心。
车子开到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雨越来越大,近距离也看不清人。
林过云觉得机会到了,就把车停在僻静处,拿出尖刀,谎称抢劫。
大惊失色的陈云洁手无寸铁,周边又没有一个人。她实在没办法抵抗,就屈服下来。
林过云让陈云洁带上手铐,陈只能同意。
随后,林过云装着对陈云洁搜身,突然从背后用电线勒住她的脖子。
陈洁云这才知道林过云竟然是要杀人,拼命抵抗。
可惜,体力悬殊,陈洁云双手又被手铐限制住,几分钟后就不幸惨死。
这是第二次杀人,林过云毫不慌张。赶在家人起床之前,林过云再次将尸体搬上楼,藏
在客厅的沙发下。
等到家人都离开以后,林过云开始了解剖的过程。
下面这段摘自《香港十大奇案之首 雨夜屠夫详细版》一文,非常血腥,心理素质不好
的就别看了,别留下心理阴影。
这篇文章这么写:林过云搬出了陈云洁的尸体,把她的上衣和内衣裤脱光,把外边的长
裙拉高至胸部,拍摄阴户的特写,然后是乳房。拍完了照,他较好活动摄影机的位置,
开始为第一次「解剖」,并进行录影。可能陈云洁的尸体骨节已开始发硬,难以摆布,
林过云一边用力将尸体屈曲,一边向着尸体说:「唔该借歪(萨沙,啥意思?)。」他
割下了陈云洁的一对乳房、肾脏、直肠和卵巢,当动手割阴户连子宫的部扮时,突然有
人敲房门。这时有人敲房门,实在非同小可,他先关了录影机,然后大声喝问:「谁?
」对方一开腔回答,林过云心头始稍宽,原来是幼弟和幼妹来找与他同房的弟弟。他让
两人等等,稍事收拾一下,差不多十分钟,才把房门开了一条缝,探头外出着弟妹离去
。因为房中只他一人,并叫他俩不要随便来敲门。弟妹知他性情古怪,也不敢多问就离
去。
林过云舒了口气,继续将阴户连子宫的部份小心翼翼的用解剖刀割下,将乳房摆到放陈
凤兰那乳房的胶盒内,肾脏、直肠和卵巢就放进一个棕色玻璃瓶中,用白酒浸着,阴户
连子宫就放进另一白色胶盒,也用白酒浸好作防腐作用。
大家看看,可怕不可怕?
萨沙都被吓住了。。你们还坚持得住吗?
随后林过云故技重施,将尸体用麻袋装好,趁夜色抬出去放进出租车。
期间,曾经有大楼管理员看见他搬运麻袋,却绝没想到会是尸体。管理员以为麻袋里只
是普通杂物,也就没在意。
回到房间后,林过云闻到有股脓肿的血腥味,怕被弟弟发现。
他从厨房拿来清洗剂,将整个地板擦了一遍。
弟弟下班回来,发现地板焕然一新,就问林过云:好好的,你擦什么地?
林过云敷衍:地板太脏了,你又不管,我就自己擦擦呗。
当晚林过云驾驶出租车,将尸体丢在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直到林过云被捕时,尸体也没有被人发现。
林过云将陈凤兰及陈云洁肢解尸体情况拍照录像带,命名为“严肃的秘密”。
杀害陈凤兰以后,变态的林过云更感到非常刺激,欲罢而不能。
陈凤兰失踪后,陈家迅速报警。
可惜,警方仍然毫无线索,案件迟迟不能侦破。
1个月后的6月17日凌晨4时,林过云又用同样的手段,杀死了29岁的梁秀云。
梁秀云是某夜总会的清洁工,在金汉酒楼门前的巴士站上了林过云的车。
林过云见她从夜总会出来,误以为她是舞女,决定对她下手。
整个过程同之前没有区别,梁秀云也被带上手铐后勒死,尸体被切割成两截,阴部和乳
房被割走。
这次林过云使用了摄影机的自拍功能,从而录下了整个解剖过程,后来成为他的主要罪
证。
期间,林过云曾经挑出肠子,放在口中品尝,又觉得恶心,很快吐出来。
有香港媒体说林过云吃了人肉,林坚决否定,说自己只是好奇的尝试了一下,随后就呕
吐了,根本没有吃人肉。。
林将尸体带返家中拍照与录影肢解,录像带名为“雨夜行动”。
杀死梁秀云以后,林过云更是如同吸毒一样,越来越上瘾。
之后半个月,他为了躲避风声暂时没有作案,不过一直在寻找目标。
1982年7月2日晚上11点,年仅17岁的高中女生梁惠心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
梁惠心刚刚参加完谢师宴,下起了大雨又等不来巴士,只能打车回家。
本来,林过云都是选择30岁左右的成熟舞女,或者是他认为的舞女杀害。
林过云认为她们本来就是垃圾,就应该被杀死。
但这次,林过云明知道梁惠心是个学生,却突发奇想选择她作为猎物。
警方认为,这是林过云缺少和年轻女性接触的经验,对她们很好奇。
出租车行驶到公主道天桥往海底燧道处,林过云拿出尖刀说要抢劫。
同另外3个女受害者不同,年幼的梁惠心吓得大哭起来。
当时大雨滂沱,四面无人,在只有持刀歹徒的出租车内,可怜的梁惠心叫天不应叫地不
灵。
直到此时,天真的梁惠心竟然还没有意识到自己有生命危险,而是哭求林过云不要强奸
她。
梁惠心说自己还没有谈过男友,不想将来无法嫁人。
林过云表示,只要梁惠心配合,自己就不会做这种事。
无奈之下,梁惠心只得戴上了手铐。
事实上,在梁惠心活着的时候,林过云确实信守了诺言,没有强奸梁惠心。
和以往立即杀人不同,这次林过云显然对这个少女很有兴趣。他一边开车,一边和梁惠
心聊天,前后聊了2个多小时,涉及各种话题。
见长达2个小时内,林过云并没有伤害她,梁惠心也渐渐放松下来。
根据林过云回忆,这是他成年以后和别人聊天最长的一次,一度就像朋友一样。
林过云还打开了梁惠心的包,看到了同学送给她的很多毕业礼物。
林过云有兴趣的一一询问,梁惠心也一一回答。
期间,林过云曾经将出租车停在龙翔道一油站附近,有几辆加完油的车子从他们傍边驶
过。
当时梁惠心完全有机会呼救,这样多少有一线生机。
可惜没有社会经验的梁惠心,已经被吓傻了。从头到尾,她没有自救的行为,只是一味
哀求林过云放了她,自己的母亲还在等她回家。
对于梁惠心的要求,林过云不置可否。
当然,作为一个连杀3人的歹徒,林过云不可能放走梁惠心,不然就等于是投案自首。
警方只需要根据梁惠心对歹徒相貌的描述,排查一下香港出租车司机,就可以轻松抓住
林过云。
而梁惠心根本不知道林过云曾经杀过人,以为他只是普通的抢匪。
两人聊到凌晨3点左右,梁惠心支持不住,在后车座昏昏睡去。林过云也小睡了一会,
在凌晨5点左右苏醒。
这2个多小时内,梁惠心完全有机会脱逃,她仍然没有自救。
林过云醒来以后,发生了激烈思想斗争。如果放走了梁惠心,林过云很可能会被执行死
刑。
可是,梁惠心天真幼稚,同其他的所谓舞女不同,杀死她似乎没有道理。
到了最后,林过云横下心,终于用电线勒住梁惠心的脖子。梁惠心惊醒,这才明白原来
林过云是要她的性命。
只是反抗和呼救都已经迟了,这个花季少女被林过云活活杀死。
杀死了梁惠心以后,林过云同样解剖、拍照和碎尸,录像带被命名为“第四次行动”。
期间,林过云还实施了奸尸,这是以往3次杀人中没有过的。
林过云解释为对这种事很好奇,因为从来没做过,希望尝试一下。
碎尸被用同样的方法,丢弃在铜锣湾大坑道山坡草丛。
林过云的供述就是这样。
根据林过云的指认,警方先后找到了多具尸体,由此罪证确凿。
林过云案件,涉案死者只有4人,却是香港有史以来最恶劣的大案。
林过云的言行太过于怪异,主审法官一度怀疑他有精神病。
经过香港5名精神病专家反复鉴定,其中3人认为林过云没有精神问题,只是有极为严重
的变态心理。
根据林过云的录像带分析,林明显对于解剖有着浓厚的兴趣。
曾经看过录像带的法医回忆:我们法医解剖,一刀刀是有步骤的。看录像带,林过云肯
定没学过,第一具尸体的刀法完全是不对的。但是,他的学习能力很强,第二具第三具
解剖就有很大的进步。显然,他研究过解剖技术。他的解剖基本都是针对性器官,这就
是变态了,和普通的法医有根本的不同。
自然,变态心理是不能减轻罪责的。
1983年3月3日,香港最高法院开审。
有意思的是,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团成员的性别偏见,7个陪审团成员全是男士。
4月8日,陪审团一致通过,林过云四项谋杀罪名成立,被判处死刑:绞刑。
60年代以后,香港就没有执行过死刑,最终林过云被在8月被改判为终身监禁,不得假
释。
目前,林过云已经服刑长达35年之久,在狱中表现良好,却仍然不允许假释。
几年前,传说林过云已经被假释,竟然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恐慌。
监狱方面认为,林过云对于自己的罪行并没有什么悔意,一旦放入社会恐怕还会害人。
由于林过云的杀人全部都是在雨夜,他也有个大名鼎鼎的外号“雨夜屠夫”。
林过云自称,一到雨夜他就有一种无法克制的犯罪冲动。
实际上,林过云的雨夜犯罪,引起了香港人巨大的恐慌。
在林过云被捕后多年,很多香港女孩仍然不敢在雨夜乘坐出租车。
这个案件至今还有很多疑点:
第一,林过云究竟杀了多少人?
香港一个访谈节目中,采访案件的香港记者表示:当时警方觉得林过云作案手段非常老
练,怀疑他不止做了4个案子,可能和当年其余11名女性失踪有关。只是苦于没有证据
,最后只认定林过云杀害了4人。
第二,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究竟有没有涉案?
正常来说,在那么小的环境做这种事,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不知情,几乎是敢想象的。
但法院并没有证据,最终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都被无罪释放。
有意思的是,警方一度打亲情牌,将林过云的父亲和弟弟抓捕,试图迫使林过云屈服。
没想到,本来对父亲和弟弟就颇为仇视的林过云,对此举颇为开心,拒绝合作。
为此,父亲和弟弟被拘捕了一段时间。开庭之前,恼羞成怒的弟弟试图厮打林过云,还
大喊:你要说实话啊!不要连累我们!
第三,林过云冤魂缠身?
有意思的是,林过云本人是个瘦弱的人,面目清秀,看起来文弱无用。
但在服刑期间,监狱里面众多黑社会分子都不愿意招惹他,连狱警也不愿和他接触。一
个退役的狱警(香港叫做惩教处职员)介绍:我们总觉得林过云身上有一种阴气,让人
不寒而栗。我听过一个说法。有一次惩教处人员带他去空地上放风,让他自由活动,一
位惩教处主任,竟然透过闭路电视,见到有四个半透明状人影,一直在林过云的身边飘来
飘去,他走到那,人影就跟到那,一步都不离开。主任大吃一惊,认为这就是4个冤魂,
似乎在等待机会报复。这个说法,当时监狱里面每一个狱警和犯人都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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