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s 发帖数: 82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osAngeles 讨论区 】
发信人: WX771105 (东方民工), 信区: LosAngeles
标 题: 如果Kerwin不下台,我将抗争到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Oct 9 17:08:37 2010, 美东)
为继续保持La版的爬山、腐败等积极活动,支持KERWIN当板斧,但坚决、强烈反对
KERWIN继续当斑竹,因为其能力、气量、深度远远达不到做斑竹的要求。如果KERWIN当
板斧,不应该赋予其删贴、封人之权利。
在大麻帖之前,一直没有对KERWIN有特别的意见。但在大麻事件当中KERWIN展示出来的
不成熟、无逻辑、愚昧和顽固,着实让人吃惊。Kerwin口口声声说大麻帖是“怂恿”“
教唆”他人吸“毒”,却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Kerwin声称没仔细看原帖,但却没提供
任何复查后的回馈。Kerwin声称删除大麻帖是因为大部分人不喜欢这个话题,删除大麻
帖是奉行“以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但却没有提供民调作为依据。Kerwin在大麻帖后以
贩毒斗士的姿态出现,其关于“大麻”是“毒品”的言论不仅与事实不符,而且有误导
他人之嫌。Kerwin最后在毫无证据情况下,判定别人有“经销大麻、做变相广告的嫌疑
”。
Kerwin作为LA斑竹,不仅滥用权力,而且观点老旧、迂腐,逻辑混乱,且不按事实说话
,凭个人好恶肆意删贴、封人。这样水平的人作为斑竹,实在是个杯具。
以下是斑竹的一些精辟言论:
Kerwin (小yi巴鱼儿) 于 (Thu Sep 30 13:51:59 2010, 美东) 提到:
同学,你现在正享受着充分的、完全的讨论大麻的自由
但若有人想把这里变成大麻和其他毒品俱乐部,交流吸毒感受、“心得”和经验,以便
别人能更好地享受吸毒带来的“乐趣”,同时吸引更多人来一起吸大麻和其他毒品,我
劝这些人还是省省力气吧
我判断这个问题的标准是:
1、任何人自己愿意吸大麻,那是个人自由,没人能干涉;
2、任何人不愿吸大麻,有要求不被大麻影响他们生活的权利。因为普通人的人数比吸
大麻的人数远多,按照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优先照顾普通人的权益;
3、其他具体操作方式,基本可参照各种针对吸烟的法律法规,比如不许香烟做广告、
不许宣传吸烟是很cool的行为等
4、在不违反2和3的前提下,允许针对大麻和吸大麻的讨论。
Kerwin (小yi巴鱼儿) 于 (Thu Sep 30 16:26:57 2010, 美东) 提到:
嗯,如果我们版务什么都不做,这版上天天吵架PA,还有老大爷的泼妇骂街,那才真应
了你的话:full of bullshit
我理解你一直向往毫无任何限制的极端自由,但请调查一下这版上除了你和老大爷需要
这样的自由以外,还有谁?
Kerwin (小yi巴鱼儿) 于 (Thu Sep 30 18:46:39 2010, 美东) 提到:
不加任何条件、不带任何限制的言论自由,不就是你一直想要的么?
这东东貌似美国从来就没出产过,地球上也没任何国家能给你,除非你自己独立成一国
,立个自由宪法啥的。不过这宪法既然是用来建立条条框框的,想必你一定很痛恨它,
这可真纠结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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