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z 发帖数: 38 | 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Law 讨论区 】
发信人: busybiz (忙忙忙), 信区: Law
标 题: 请教关于将华人协会转为正式非盈利组织的法律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4 17:51:50 2016, 美东)
现计划把当地华人协会转为正式非盈利组织,请律师申请Incorporation和写bylaws,
在申请过程中,律师提及可以和我一起做Incorporators, 当时觉得建议不错,有律师
作靠山,组织也认可,但事后律师只想把自己的名字加为Incorporator把我的名字除去
,当然这是不允许的,可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有什么区别?
还有Filing Incorporation时,需留家庭地址作为Principle Office. 可会长会一届一
届改选,是否需及时更新地址?如果不更新地址,组织今后出事,谁负责?
还有签Declaration时保证组织遵循Articles办事,可今后若是没遵守或违法,对那么
对最初签名的人有和法律责任?
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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