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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版 - 中国慈善业,该如何凝聚向善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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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慈善话题: 组织话题: 公益话题: 红十字会话题: 慈善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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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河南宋庆龄基金会的巨型雕像受到社会广泛质疑。合作方说雕像是宋庆龄,基
金会却说是“黄河女儿”,连雕像是谁都不愿说清,更别说是资金来源、钱用在何处等
关键问题了。因不公开、不透明,从中国红十字会到中国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
国内慈善组织遭遇一系列的信任危机。郭美美事件所引发的问号,岂止是红十字会一家
之痛,而是整个公益慈善事业之忧。
1 慈善组织应公开什么?
让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落实到什么
项目
玉树地震之后,东南亚华侨施乃康不顾身体和年龄,亲自驾车48小时前往玉树。他
想实地考察一下,亲眼看着捐出去的钱变成一所学校。
郭美美事件后,有网上调查表明,80%以上的网民表示不会再捐款给红十字会。慈
善组织的公开透明,离公众的期望值还有距离。而民政部《2010年全国慈善组织信息披
露现状报告》显示,全国有42%的慈善组织没有专门的信息披露办法,37%的慈善组织没
有专人负责信息披露工作,90%的公众不接受目前的披露程度和方式。
南都公益基金理事长徐永光用“五个看不见”来描述慈善的不透明:捐款人看不见
,灾区群众看不见,灾区政府看不见,灾区慈善组织看不见,捐赠落实看不见。
两面透明的玻璃合在一起,像个长方形的透明口袋,中间夹着中华慈善总会2010年
的年度审计报告,共24页。中华慈善总会日前终于通过“玻璃口袋”的造型,向公众晒
账本。
红十字总会捐款管理信息平台今年7月底上线。首先公布青海玉树捐款的来源、去
向等所有信息,供公众查询,此后陆续将捐款信息放上。此举目的就是要打造一个公开
透明的网络平台。每个人都可以通过系统在网上查询善款的流向,知道用到什么地方,
落实到什么项目。
新上任的中国红十字会常务副会长赵白鸽指出,公开透明就是对资金管理的科学化
和透明化。社会捐赠严格按照捐赠人的意向实行定向捐赠,做到预算科学、执行公正、
监督公开。
国务院法制办处长朱卫国说,公信力和透明度对于慈善事业来讲非常重要。非政府
组织没有权力也没有钱,靠的是公信力。公信力是慈善组织最宝贵的软实力,同时也是
最脆弱的“软组织”。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金锦萍说,社会组织向社会提供公共服
务。钱不是重要问题,在公共服务领域里,钱是最小的问题,花钱是大问题,所谓花钱
就是怎样提供公共服务,也就是如何公开透明。
徐永光认为,社会监督是慈善组织最好的保护绳,公益慈善组织一定要公开透明,
接受公众监督,以透明度赢得公众的信任。
民政部公布《中国慈善事业发展指导纲要(2011—2015年)》,在未来5年全面推
行慈善信息公开透明制度,将建立和完善以慈善业务年审为主要手段的监管制度,重点
加强对公益慈善类组织的信息披露、财务报表和重大活动的监管。
2  慈善业能不能放开?
一个好的慈善生态环境,不能容忍慈善资源被垄断,也不能庇护落后、带病运行的
慈善组织
上海三叶草儿童康复训练中心,是一家专为自闭症儿童进行康复训练的民间慈善机
构。去年5月,该中心搬到上海市闵行区一座带花园的别墅。然而,搬进去没几天,相
邻别墅的一对夫妻便多次上门抗议,认为孩子们的声音太大,影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
当地居委会以“三叶草”非法经营办学为由,要求其立即撤出小区。
根据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有三类组织,分别是社会团体、基金会和民办非企业
单位。北师大壹基金公益研究院院长王振耀介绍说,像壹基金这样,是民间公益组织,
在民政部登记注册,利用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捐赠的财产,以从事公益事业为目
的,按照规定成立的非营利性法人,目前已有2000多家。这三类组织的管理则是以“双
重管理体制”为原则,还必须要有一个业务主管单位。业务主管单位一般为政府部门,
也可以是政府部门认定的团体组织。只有经过业务主管单位确认之后,才能够在民政部
门登记注册。
“三叶草”等民间公益组织,找不到业务主管单位,无法登记注册,成了“黑户”
。民间慈善组织缺乏公益身份,难以获得资助,面临生存困境,发展受到限制。
据民政部统计,2010年底,全国各类社会组织数量43.9万个,其中基金会2168家,
社会团体达到24.3万个,民办非企业单位达到19.5万个,尤其是非公募基金会的增幅较
大,已经与公募基金会数量基本相当。
中国社科院社会政策研究中心副主任杨团认为,慈善事业在发展过程中需要清晰的
定位。慈善的主体到底是谁?是民间社会还是政府?慈善事业是依法由民间组织自行选
择和具体实施,还是由政府主导、政府干预和直接管理。迄今为止,还没有一个清晰的
共识。
徐永光认为,现在民间公益组织登记注册的制度设计,基本上把没有政府背景的民
间公益组织都排除在外了。慈善资源的行政化垄断抑制了公众的慈善热情,窒息了民间
慈善的活力,这是得不偿失的。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表示,公益慈善类、社会福利类、社会服务类等三类社会组织将
可直接登记。这一新规定改变了之前的双重管理门槛,意味着民间慈善团体告别“挂靠
时代”。
杨团认为,从根本上讲,改变这三类社会组织的双重管理体制,的确是政府在厘清
政社关系,让民间组织自主的重要进步,但还需要在立法层面得到彻底的落实。
徐永光指出,一个好的慈善生态环境,不能容忍慈善资源被垄断,也不能庇护落后
、带病运行的慈善组织。所有慈善组织都应该在平等竞争的条件下实行优胜劣汰,以保
证慈善行业机体的健康和活力。
3 慈善立法还缺些什么?
推动建立透明度高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厘清政府责任与民间慈善、慈善与商业
之间的关系
郭美美事件与红十字会扯上关系,是因为她自称有“红十字会商会总经理”的头衔
。无论红十字会的各地组织,还是红十字医院、红十字血液中心等名称中含有红十字的
机构,不管和红十字会有没有关系,出了事都会算在红十字会的账上。
红十字会在郭美美事件中的尴尬,从一个方面暴露了我国慈善事业立法方面的困境
。随着社会转型和政府职能的转变,现行的慈善法规已不能适应现实要求,慈善法律缺
位阻碍着我国慈善事业的发展。
据了解,我国涉及慈善方面的法律法规主要是全国人大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益事业捐赠法》、企业所得税法、红十字会法,国务院发布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
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个人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
则以及民政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等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
红十字会、宋庆龄基金会等机构都属于一种特殊的社会团体,即免予登记的团体。
红十字会拥有属于自己的《红十字会法》,此法律在效力上大于《社团管理条例》。而
《基金会管理条例》也不适用于红十字会。
没有慈善法,中国慈善业就不可能高效、透明、富有生命力地运作。事实上,慈善
立法在我国已历经数年,慈善法第一稿早在2005年就已经完成,后来几经修改,至今仍
有许多根本性问题尚未形成共识。
从去年起,中央和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把完善慈善法规和政策作为工作重点,鼓励
和支持慈善事业发展。江苏、湖南等地的慈善立法进展受到社会广泛关注。《慈善事业
法》的立法工作正在进行中。
慈善发乎人的内心,源于人的自愿。立法要把慈善引向何处?金锦萍认为,慈善法
要为内在的“慈”转化为外在的“善”提供通道,确保外在的“善”能够始终忠实于内
在的“慈”,锻造透明度高和公信力高的慈善组织,厘清政府责任和民间慈善之关系,
厘清慈善与商业之关系。
“我们都对慈善法抱以热切的期望。但应看到,所有的法律都是双刃剑。”金锦萍
说,在对不当行为进行规制的同时,也得警惕法律的负面作用,那就是避免让慈善组织
承受很大的负担。慈善法需要在公平和效率之间权衡。慈善立法若想成为真正的“善法
”,立法者任重道远。
据悉,《慈善事业法》已列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立法规划和2011年立法计划。
国务院法制办正抓紧修改《慈善事业法(草案)》,研究代表议案提出的建议,尽快报
国务院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
4 慈善组织能搞经营吗?
允许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益事业
郭美美事件发生后,她的一条微博解释说:“我所在的公司是与红十字会有合作关
系,简称红十字商会。”正是郭美美说的这种合作模式,让公众的疑问进一步升级。是
否有人在利用慈善牟利,为个人获取巨额的财富?
赵白鸽指出,赚钱和红十字会精神相悖。要赚钱的人,请远离红十字会。红十字会
的人要把人道、博爱、奉献的精神放在首位。
由于公益事业是一项道德要求很高的事业,在公众眼里,公益必须纯洁,行善必须
干净。因此,一旦商业模式进入公益领域,就会被诟病。金锦萍认为,民众质疑有其合
理之处。慈善组织应以慈善事业为己任,如果慈善组织如同商业组织一般在商海中拼杀
博弈,就会让人有“挂羊头卖狗肉”的感觉,甚至对慈善组织的“非营利性”产生怀疑。
能否打着慈善的名义赚钱?王振耀强调,随着越来越多现代捐赠模式的出现,尤其
是大额捐赠增加,为了解决现有的资金保值、增值,也为了保证捐款的来源,可以允许
商业运作,并获取赢利。这在发达国家也是通行的,但赚的钱不能自己分,只能用于公
益事业。
在国际上,历史最悠久、规模最大的国际人道组织——红十字会与红新月会国际联
合会,曾颁布《国际红十字与红新月运动企业界伙伴关系政策》,倡导和鼓励运动的成
员与企业界建立伙伴关系,其核心基础就是以公开的红十字形象关联作为回报,获取企
业界对红十字运动某一具体活动、项目或工程的资金支持。
哈佛商学院的管理学大师迈克·波特认为,公益慈善活动应该向商业活动学习,只
有将“投资”、“风险慈善”、“市场导向”等概念引入公益慈善,公益慈善才会变得
更为有效。
2008年,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发起一项创新型筹款项目“中国红行动”,组织动员海
内外著名企业,设计生产含有红色元素的慈善产品,产品销售的部分利润捐赠中国红十
字基金会,用于公益项目的实施。“中国红行动”启动后,得到了格兰仕、国美电器等
企业的积极响应。今年6月18日,上汽通用五菱捐赠500万元加盟“中国红行动”。
中国红十字会秘书长王汝鹏认为,市场化运作的公益项目要实现三方共赢:让需要
帮助的群体得到免费服务或无偿资助;让公益慈善组织获得公益资源,不花钱办好事;
最后是要让承办企业有一定的回报,保证可持续性。但这种回报应是通过所提供的社会
服务间接获得,而不是从慈善组织或受助方中获取。公益慈善组织在这当中要做的就是
加强监管,通过严格规范的制度建设和运作流程,堵塞漏洞和寻租空间,防止“好菜”
变味,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
公益慈善与商业的合作面临着潜在的风险。在与商业合作的过程中,公益慈善组织
如何规避风险、保护自身品牌的公信力?如何确保合作的走向不背离宗旨?这就需要赋
予公益慈善商业模式以规范健康的机制。
王汝鹏认为,坐等捐款上门、没有服务意识、没有营销意识、没有管理创新的公益
慈善组织,不可能成为有影响力、有公信力、有救助实力的公益慈善组织。公益项目如
何通过市场化运作注入“活水”,这是公益慈善组织正在积极探索的问题,还有很长的
路要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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