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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News版 - 李玫瑾的博客:《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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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64, 5毛敢不敢来回答这个问题,钱云会被共匪杀害的铁证
bbgg001,我给你科普一下89军事叛乱访民谈论与总理面对面的感觉
提前纪念六四茉莉花也就在这版上吵吵吧,国内没人CARE
默哀一分钟我们需要什么样的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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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题: 说话话题: 守则话题: 乱说话题: 公民话题: 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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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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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goodwin (股上飞),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李玫瑾的博客:《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10 08:23:33 2011, 美东)
刚才去李教授博客看了下
发现叫教授转帖的文章 《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mvgo.html
丫说了句“双手加双脚赞成!!”
我觉得教授该去检查下脑 看看是不是钙化了
这种nc活该被骂 .
李教授:双手加双脚赞成!!
原文地址: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作者:匪兵甲
http://law.cyol.com 汪强
近来若干报道表明,公民乱说话的现象十分严重,既破坏了社会的安定,又损害了自身
的利益。我不忍心看着乱说话的现象继续蔓延,特为普通公民制定了《说话守则》(说
明:本守则所说的“说话”,既包括用嘴巴说话,也包括用文字说话)。主要条款如下:
1.不要在互联网上乱说话,不要在外地媒体上乱说话,不要越级乱说话,而要通过
正常渠道说话。正常渠道包括当地的主流媒体(如经常刊登当地领导照片的报纸、经常
出现领导作重要讲话镜头的电视)、直接上级(如果你是农民,你的直接上级就是村委会
主任。你是教师,你的直接上级就是校长)。即使主流媒体不让你说话,直接上级不听
你的话,你还要坚持通过正常渠道说话。如果主流媒体仍然不让你说话,直接上级仍然
不听你的话,那就说明你的话不正确,你就不要再说话。
2.不要对政府工作指手画脚评头品足。要相信政府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人民服务的,
主流是好的。即使在拆迁过程中使用了暴力,那也是由于钉子户暴力抗法。即使将精神
正常的上访户送到了精神病医院,那也是由于上访户没有听招呼。因而,即使你对他们
抱有同情,但也要站在政府的立场上讲话,就是讲大局,讲政治,讲稳定。
3.不要说与主流媒体及政府发言人不同的话。政府发言人说发臭发黑的水没有污染
,你也就说没有污染。政府发言人说醉醺醺的司机没有喝酒,是喝水喝醉的,你就是说
那个撞死人的司机向来滴酒不饮,多少年来一直只喝水。
4.不随意议论还在经常作廉政报告的领导。即使你亲眼看到他受贿,也不要乱说。
只要他还没有被“双规”,他就是焦裕禄、孔繁森式的好干部。你随意乱说,就是诽谤
领导,就是对领导进行人身攻击。
5.正确理解法律中所讲的自由表达。“言论”与“乱说”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法律
规定公民有“言论”的自由,而没有规定公民有“乱说”的自由。至于什么叫“乱说”
,可由各地自行制定标准。公民应该按各地标准执行。如果《宪法》与各地的政策相抵
触,以各地的政策为准。在任何情况下,不要搬出法律为自己的乱说辩解。如果你这样
做了,就等于在说领导不懂法律,就是进一步的乱说。你进一步乱说,就要对你进一步
惩罚。
来源链接:http://law.cyol.com/content/2010-09/17/content_3826559.htm
p*********w
发帖数: 23432
2
不错

【在 g*****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 发信人: goodwin (股上飞), 信区: WaterWorld
: 标 题: 李玫瑾的博客:《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10 08:23:33 2011, 美东)
: 刚才去李教授博客看了下
: 发现叫教授转帖的文章 《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mvgo.html
: 丫说了句“双手加双脚赞成!!”
: 我觉得教授该去检查下脑 看看是不是钙化了
: 这种nc活该被骂 .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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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哈哈
h*******e
发帖数: 510
4
呵呵,赶快制定成法律吧
p**********d
发帖数: 7918
5
現在無間道太多,防不勝防啊。是樓主還是李教授中招了?

【在 g*****n 的大作中提到】
: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 发信人: goodwin (股上飞), 信区: WaterWorld
: 标 题: 李玫瑾的博客:《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10 08:23:33 2011, 美东)
: 刚才去李教授博客看了下
: 发现叫教授转帖的文章 《为普通公民制定一个“说话守则”》
: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bbb785f0100mvgo.html
: 丫说了句“双手加双脚赞成!!”
: 我觉得教授该去检查下脑 看看是不是钙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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