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 发帖数: 59 | 1 约克区旺市一名82岁华裔男子由于身体残障,每周要靠一根拐杖来挪动自家的垃圾箱。
他称这是很大的健康风险,于是就把垃圾箱放在车库外面,结果却接到了市政府的警告信
,为此,他称市政府的附例“不公平”。
信中要求他“不得将绿色和蓝色的垃圾箱放在前院”。同时,信中还特别注明,“垃圾
箱不能放置在前院和侧院,以及相邻物业、道路或公园能看得到的地方。
按照市政府对于垃圾箱的规定,下午6点之前,不得将垃圾放在路边,前院和侧院,以
及相邻物业、道路或公园看得到的地方,如果市政府执法官员发现违例行为后,会向业
主发出警告信。如果业主拒不改正,首次违例将被罚款最高2万加币,之后再犯最高罚
款将高达5万加币。如果是公司不遵守,第一次违规的罚款最高可以达到5万美元,第二
次或之后违法可以高达10万美元。
林先生两年前遇上交通意外,一只眼睛失明,身上多处受伤,行走时如果需要低头做什
么事,就会失去平衡,只能靠一根拐杖。他妻子也在两年前离世,现在是林先生一人独
居,在每周的垃圾回收日,林先生不得不用拐杖慢慢地将垃圾箱在堆满物品的车库里挪
进挪出,十分不便。况且,他在弯腰时还容易头晕、失去平衡。
长此以往,会对他的健康造成很大风险。所以,他才把垃圾箱放置在车库门前的角落里
,这是第一次被人投诉。
最重要的问题是,自己的垃圾箱并没有放在前院,而是放在他的车库前面,这么多年来
一直没有问题。
把垃圾箱移出来,对平常人来说不是难事,但对他来讲就很困难。市政府此举既不公平
,又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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