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l 发帖数: 2041 | 1 好吧, 回来谈站规. 我说过站规总有漏洞可以钻的. hehe
我们依照案例法, 对不对? 也就是说, 以前的判例可以作为现在判例的依据.
那么, 请大家再回顾sallie vs. qqj一案.
当时sallie的情况和flanker的情况何其类似!
flanker曾经在军事版做得很好, sallie也曾经在girl做得很好.
flanker曾经有一段因客观情况上网不够, sallie也是.
flanker与版副就治版产生意见, sallie亦然.
warrior很勤奋, qqj那时也很勤奋.
......
类似的情况, 是否可以直接援引当时的案例呢?
有趣的是稀泥佬---偶, 当时投票反对以荒疏版务免掉sallie, 而是建议直接重选.
这也就是我上次投票反对lei弹劾flanker的原因.
我真诚建议大家回顾sallie vs. qqj一案. 作为本案的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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