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上周末被抓了,本以为是个超速的ticket,没想到是FLD TO DRIVE ON RIGHT SIDE
OF ROAD. AT LOCATION: Traffic WAY.
事情是这样,天真的以为下午两点正热的时候,不会有警察,也就没怎么看速度和后视
镜。等到我发现的时候,以为不是警察,就犹豫了几秒,之后刚减速,警车的灯就闪了
。我是开在最左则的,当时也不知道能不能停最左则黄线外,看闪灯了,我就打左灯停
了。然后警察就告诉我不应该停在最左则,让我停右边去,她跟着。等停好后,她开始
说的是我老婆没系安全带,因为看到我老婆像第的样子,我说那是因为她感觉安全带紧
了才拉了放松一些(估计是因为她认为没第安全带才追的),所以ticket上就没有这个
问题。
我今天才收到罚单,一直认为是超速的问题(估计我开了75-80,限速是70),现在这
个问题我知道我有错,但如果不是因为她闪灯我就不会停了。
所以,我想有没有可能自己去打这个ticket?帮忙想想怎么说。另外这个ticket好打不
?还是需要律师
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