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a 发帖数: 671 | 1 今天真倒霉,开车的时候GPS(iphone)从架子上掉下来,我就抓住放左手上了,因为我
不认识路啊。左手同时也在开车,结果被警察看见了。开了ticket, "driving while
using electronic device".
我在纽约州。我这种情况上法庭会有帮助吗?我觉得自己挺冤枉的。要是没有帮助我就
任罚了,因为那天正好要去外地开会。还有这个会有criminal record吗?会对申请绿
卡有阻碍吗? |
f*******a 发帖数: 671 | |
a******e 发帖数: 5411 | 3 你上庭说说
告诉法官现在的科技不需要我拿手机;篮牙技术
gps掉了,下意识拿手上了,因为专心开车,所以一直握着 |
f*******a 发帖数: 671 | 4 谢谢。
【在 a******e 的大作中提到】 : 你上庭说说 : 告诉法官现在的科技不需要我拿手机;篮牙技术 : gps掉了,下意识拿手上了,因为专心开车,所以一直握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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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U 发帖数: 623 | 5 第一次出庭警察必到,他到了你就没戏,申请延期,期望能碰到一次他不出庭的,你基
本就没事了 |
a****a 发帖数: 3992 | 6 手里拿着手机并不表示在用,他是只看到你拿着手机,还是看到你在用手机?如果只是
看到你拿着手机,那就没有beyond reasonable doubt |
Y*P 发帖数: 519 | 7 好像拿着也不行,at least in CA。好像高院刚判了这样一个case,警察胜。
【在 a****a 的大作中提到】 : 手里拿着手机并不表示在用,他是只看到你拿着手机,还是看到你在用手机?如果只是 : 看到你拿着手机,那就没有beyond reasonable dou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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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2196 | 8 直接给钱不要折腾了, 上庭一点都不值得,不要存有侥幸心理. 分明就是危险驾驶. |
z*****g 发帖数: 810 | 9 moving violation, no criminal at al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