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 发帖数: 12375 | 1 2009年5月10日20时,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同志酒后本可以回家休
息,但其陪同的客人兴致很高,要求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以响应
党中央“促消费,保增长”的伟大决策。邓贵大同志为把工作做得更好,只好不辞辛苦
,进入水疗区一包房,只见邓玉娇主动上前,强烈要求为其提供特殊的性服务,邓贵大
同志以自己是共产党员和干部为由严词拒绝,双方竟为此发生口角!
邓玉娇认为男人到这个地方来,就是寻欢作乐的,就强行把邓贵大拖到隔壁服务员休息
室,欲强制其消费,邓贵大同志说:“我是个很廉洁、正派的党员干部,没有钱消费你
的特殊服务”,但邓玉娇从邓贵大口袋中摸出一叠钱,说:“这是什么?你不是有钱吗
?”邓贵大立即抢回,在邓玉娇面前晃了晃,严肃教育道:“这是公款,是党费,是不
能用来支付这方面的特殊消费的,知道吗?”
可是邓玉娇并不死心,继续纠缠,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贵.大
怕引起误会,给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造成损失,就急欲离开休息室,邓.玉.娇将其拦住
并按倒在沙发上,邓.贵.大又欲起身离开,邓 玉娇再次将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邓贵
大执意不从,邓玉娇见到手...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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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发帖数: 32828 | 2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xiaoju (可爱的龙猫), 信区: Joke
标 题: 郑渊洁牛文:邓贵大是因公殉职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y 26 23:02:00 2009)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数位国家公务员到一洗浴场所消费,女服务员邓玉娇
将项目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刺死。双邓案案发后全国众说纷纭。有说邓玉娇是在遭到邓贵
大主任性侵犯后正当防卫。有说邓主任坐怀不乱,是小女子邓玉娇犯上作乱。
纵观林林总总,好像都忽视了一件事:邓贵大主任到该娱乐场所消费花的是公款还是自
掏腰包?此细节看似事小,实乃为此案之关键所在。
倘若邓主任系公款消费,其身亡则应定性为因公殉职。公款消费等同于执行公务。邓主
任下班后不顾疲劳,依然加班消费公款,说大了是为了本地经济招商引资陪同外商考察
巴东投资环境。说小了是邓主任为了扩大内需身体力行。邓主任还可能是为了响应当地
政府号召,肥水不流外人田。君不见湖北省公安县政府发文规定本县公务员只能抽本地
产香烟。也可能邓主任所在县政府规定公务员只能在本地洗脚洗头洗浴洗身上一切能洗
甚至见不得人也要让人见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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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发帖数: 939 | 3 关于圈子问题,邓贵大问题及新疆问题
[ 数学 ] 于2009-07-13 10:44:27 上帖 [ 发短信 ] [ 表状 ]
关于圈子问题,邓贵大问题及新疆问题
邓贵大要求邓玉娇提供异性洗浴服务,并用钞票敲击邓玉娇的脑袋,并推坐邓玉娇,结
果被邓玉娇正当防卫杀死。而邓贵大的老婆对她孩子说,你父亲不是传的那个样子的人。
后来发生了新疆的暴乱,多人死伤。而最早是在广东这边,韶关一家玩具厂的几百名新
疆工人和当地工人群架,结果造成二新疆人死。
所有这些事件,对于谁是谁非,已经有了一些道德上的一般的评价。但是,本帖子要研
究一下更为深层次的东西,那就是社会的圈子问题。
就是说,我们这个社会,人群是分为圈子的。一个人在他所处的圈子内,很可能是道德
高尚,讲义气够朋友,甚至在圈子内“大公无私”,“乐于助人”,等等高尚品质都存
在的。
比如说,邓贵大推坐邓玉娇。那么,他平时会不会有机会推坐黄德智?我认为不会,因
为在邓贵大的心目中,他和黄德智,是一个圈子里的人,而且,他可能对圈子里的人,
都是讲道德讲无私的。这个人很可能在圈子内是有好口碑的。甚至,邓贵大也许不能够
说不尊重妇女。如果他见到他老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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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发帖数: 44466 | 4 2009年5月10日晚,湖北省巴东县数位国家公务员到一洗浴场所消费,女服务员邓玉娇
将项目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刺死。双邓案案发后全国众说纷纭。有说邓玉娇是在遭到邓贵
大主任性侵犯后正当防卫。有说邓主任坐怀不乱,是小女子邓玉娇犯上作乱。
纵观林林总总,好像都忽视了一件事:邓贵大主任到该娱乐场所消费花的是公款还是自
掏腰包?此细节看似事小,实乃为此案之关键所在。
倘若邓主任系公款消费,其身亡则应定性为因公殉职。公款消费等同于执行公务。邓主
任下班后不顾疲劳,依然加班消费公款,说大了是为了本地经济招商引资陪同外商考察
巴东投资环境。说小了是邓主任为了扩大内需身体力行。邓主任还可能是为了响应当地
政府号召,肥水不流外人田。君不见湖北省公安县政府发文规定本县公务员只能抽本地
产香烟。也可能邓主任所在县政府规定公务员只能在本地洗脚洗头洗浴洗身上一切能洗
甚至见不得人也要让人见的部位。
鉴于当今到洗浴场所百分之八十五是公款消费这个比例,我们有理由相信邓贵大主任5
月10日晚上是公款消费时遇袭身亡,因此,邓贵大属于因公殉职。
我们不能排除另一种可能:邓玉娇坚持要向国家公务员提供性服务,而邓主任身为国家
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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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发帖数: 879 | 5 发信人: nanwao (念奴娇),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刘志军和邓贵大谁更冤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Feb 15 11:50:46 2011, 美东)
这么多给刘志军喊冤的,邓贵大情何以堪。世态炎凉啊,趋炎附势啊,权比法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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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发帖数: 3852 | 6 89年的邓玉娇被邓贵大奸杀后毁尸灭迹之后,现在大家主动三陪贵大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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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 发帖数: 26355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kayi (嘉儿),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说有小将同情邓贵大的,请给出证据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14 09:52:44 2011, 美东)
你们讲的同情是不是这个?
我不在场不了解情况
http://www.mitbbs.com/bbsann2/news.faq/WorldNews/20/24/M.124388
3A+%BA%FE%B1%B1%B5%CB%D3%F1%BD%BF%C9%B1%B9%D9%B0%B8%D5%EC%BD%E1%A3%BA%D7%D4%
CE%C0%C9%B1%C8%CB
发信人: zuoluo (佐罗),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Re: 湖北邓玉娇杀官案侦结:自卫杀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n 1 14:58:52 2009)
这个老娘们真烦人,我回答:是!
好了,你高兴了?
自己不动动脑子想想,3个男人威逼一个女的,你还在这叽叽歪歪,你到底有没有点起
码的做人的良心?什么都准备朝政治上扯,以为就能颠倒是非...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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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发帖数: 32207 | 8 ☆─────────────────────────────────────☆
oct4 (hi) 于 (Tue Mar 8 10:35:42 2011, 美东) 提到:
发信人: hanjia (假期结束了),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当年死挺邓贵大,污蔑邓玉娇的菌斑id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Mar 7 18:08:32 2011, 美东)
我记得有三个风头很贱:玫瑰和,ldxk,另一个是谁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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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ct4 (hi) 于 (Tue Mar 8 10:36:12 2011, 美东) 提到:
科蜜上榜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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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dxk (努力戒网) 于 (Tue Mar 8 10:44:05 2011, 美东) 提到:
老将们除了造谣还会干啥
我说的是中国法律如果不修改,肯定不能判无罪
造谣党们就继续把这个悲愤成污蔑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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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4091 | 9 走地鸡自从前夫邓贵大被邓玉娇杀死后,发宏愿要拯救一切害人虫。
维铊命现在是走地鸡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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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764 | 10 好蛋语录:
“63下午,军队携实弹进京,
被民众发现,确实有小冲突,
限于肢体冲突,也有极少数石块攻击的.”
好蛋这种思维要是推而广之:
邓贵大同志发现邓玉娇有反抗意图
只限于肢体冲突,并没有强奸,只是“推坐”
好蛋如果对自己的理论有信心
去美国肢体冲突,石块攻击一下cop不知道会有啥后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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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4091 | 11 强奸犯邓贵大的鲜血没有白流,走地鸡为你赢得生前身后名。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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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发帖数: 879 | 13 这么多给刘志军喊冤的,邓贵大情何以堪。世态炎凉啊,趋炎附势啊,权比法大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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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发帖数: 879 | 14 还是走地鸡仁义啊,人家挺身而出为邓贵大喊冤,不像这一帮冲着部级干部趋炎附势的
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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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t 发帖数: 18158 | 1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greendot (三天打渔@两天上网),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Re: 小官邓贵大为什么会被庇护 ?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y 29 10:34:30 2009)
如果玉娇被判为反抗强奸,正当防卫,无罪释放
那么黄XX和另一个身份没有爆光的官员必然是涉嫌强奸
重则判刑,轻则丢官
对他们来说这是你死我活的斗争
winner takes all
没有高抬贵手,放小女子一马这一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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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 发帖数: 879 | 16 还是走地鸡仁义啊,人家挺身而出为邓贵大喊冤,不像这一帮冲着部级干部趋炎附势的
小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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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324 | 18 托改开春风的福,邓贵大乃新时代的稳拿,
只有撸色才对龟大遇刺兴灾乐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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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V 发帖数: 3365 | 19 你到底有没有人家同情邓贵大的截屏啊?
你们没有证据就乱说,是造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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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y 发帖数: 26355 | 21 那就是你记忆错误了。
没有人同情,大家吵吵什么。
小将老将都也神经质啊。
看见老将攻击邓贵大,
有些小将就条件发射,为他辩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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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 发帖数: 4662 | 22 你可以google: mitbbs 同情邓贵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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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4091 | 23 走地鸡赶紧给喧部请愿,评邓贵大和吹亡为共和国卫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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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i 发帖数: 4091 | 24 走地鸡领着一群按摩院同志冲在犯罪寄生粪子侯赛因之子的最前列,向邓贵大致敬!
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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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s 发帖数: 157 | 25 2009年5月10日20时,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同志酒后本可以回家休
息,但陪同客人兴致很高,要求到“雄风”宾馆休闲中心“梦幻城”消费,邓贵大同志
为把工作做得更好,只好不辞辛苦了,进入水疗区一包房,只见邓玉娇主动上前,要求
提供特殊服务,邓贵大同志以自己是党员和干部为由严正拒绝,双方为此发生口角;邓
玉娇认为男人到这个地方来,就是寻欢作乐的,把邓贵大拖到隔壁服务员休息室,欲再
次非礼,邓贵大同志说我是个很廉洁、正派的干部,没有钱消费并获得你的服务,但邓
玉娇从邓贵大口袋中摸出一叠钱,说:“这是什么?你不是有钱吗?”邓贵大立即抢回
,在邓玉娇面前晃了晃,耐心教育道:“这是公款,公款是不能用来支付这方面的消费
的,知道吗?”坚辞特殊服务,邓玉娇并不死心,继续纠缠,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
服务员上前劝解,邓贵大急欲离开休息室,邓玉娇将其拦住并按倒在沙发上,邓贵大又
欲起身离开,邓玉娇再次将邓贵大按倒在沙发上,邓贵大执意不从,邓玉娇见到手生意
泡汤,恼羞成怒,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左颈、左小臂、右胸
、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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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6 zt
起因
2009年5月10日晚8时许,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3名工作人员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
城消费时,涉嫌对当时在该处做服务员的邓玉娇主动进行骚扰挑衅,邓玉娇用水果刀刺
向两人,其中一人被刺伤喉部、胸部,经抢救无效死亡。邓玉娇当即拨打110报警。次
日,警方以涉嫌“故意杀人”对邓玉娇采取强制措施。
起诉
2009年5月31日,湖北省恩施州公安局认定邓玉娇“防卫过当”,移送检察院起诉。巴
东县纪检委则开除黄德智党籍,县公安局对其治安拘留,未予刑事拘留更未逮捕。
2009年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起诉书
。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网民继续
声援支持邓玉娇。但也有人认为法律为大,她防卫过当刺死邓贵大,被起诉是合情合理
的,不能因为对方是官员,政府就屈服于网上的压力。
审理
备受各界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定于2009年6月16日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开
庭。邓玉娇的两位辩护律师汪少鹏、刘钢则认为,邓玉娇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他们将
为邓玉娇做无罪辩护。根据中国《刑法》相关规定,防卫过当属于“应当减轻或者...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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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发帖数: 40 | 27 现在在民意的支持下邓玉娇免坐牢,但是还要赔钱!
之前律师的预测:
警方认定黄德智见义勇为,邓玉娇坐牢赔钱成定局
转帖
张翔 资深律师
邓玉娇杀官案发后,警方的各版本通报都指出黄德智是“劝架“受伤。
请读者注意用词:“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
邓玉娇与黄德智之间,是你死我活的法律战争,绝对不存在邓玉娇家属想象的妥协
空间。任何一个法律工作者,都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点。
黄德智一方从案发开始就立场坚定,只要认定黄德智见义勇为劝架,就可以用巨额
人身伤害索赔迫使邓玉娇退让。
巴东警方认定黄德智见义勇为劝架导致两大法律后果。
湖北省巴东县公安局向社会通报 “争吵中,休息室内另两名服务员上前劝解,邓
玉娇即欲离开休息室,邓贵大将其拦住并推坐在沙发上,邓玉娇又欲起身离开,邓贵大
再次将邓玉娇推坐在沙发上, 邓 玉娇遂拿出一把水果刀起身向邓贵大刺击,致邓贵大
左颈、左小臂、右胸、右肩受伤。黄德智见状上前阻拦,邓玉娇又刺伤黄右大臂。邓贵
大因伤势严重,经抢救无 效死亡。”
而邓玉娇的律师夏霖则在控告书中指出,黄德智先单独性侵犯邓玉娇,又与邓贵大
一起暴力胁迫、侵犯邓玉娇,迫使邓玉娇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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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k 发帖数: 464 | 28 根据出庭公诉的巴东县检察院检察员许雪梅、杨玉莲宣读的起诉书,2009年5月10日晚
,巴东县野三关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人,酒后到巴东县野三关镇“雄
风宾馆梦幻城”玩乐。邓、黄等人欲去水疗区做“异性洗浴”。黄德智发现VIP5包房内
正在洗衣的邓玉娇后,进入房间,向邓玉娇提出陪其洗浴的要求。邓玉娇称自己不是水
疗区的服务员,并摆脱了黄的拉扯,拒绝了其要求。
随后,邓玉娇离开VIP5包房。在走廊上,邓玉娇遇见了KTV区的服务员唐某,向唐
讲客人将她误认为是水疗区的服务员之事,并与唐某一同进入服务员休息室。此时,休
息室有罗某某、王某、袁某等三名服务员正在看电视。
黄德智紧跟邓玉娇进入休息室,对其进行辱骂。邓贵大闻声赶到休息室,得知邓玉
娇拒绝为黄德智提供“陪浴”服务,便与黄德智一起对邓玉娇进行辱骂,拿出一叠钱炫
耀并朝邓玉娇面部、肩部搧击。
邓玉娇称有钱也不陪浴。经服务员罗某某劝解,邓玉娇欲离开休息室,被邓贵大拉
回。此时,闻讯赶来的领班阮某某,对邓贵大、黄德智解释邓不是水疗区服务员,并让
邓玉娇离开休息室。
邓玉娇欲再次离开,邓贵大又将其拉回并推倒在沙发上。邓玉娇站起来从随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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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y 发帖数: 8358 | 29 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对“邓玉娇”案侦查终结
2009-05-31 22:38:02 来源: 新华网 手机看新闻
核心提示:由湖北恩施公安机关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于31日依法向检察机
关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其洗浴,被
拒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德智刺伤,其
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资料图:邓玉娇在医院图片
28日邓玉娇在强制措施变更为监视居住后与母亲张树梅一起过端午节。
事发地点的“梦幻娱乐城”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
结,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
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
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
行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
居住。目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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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g 发帖数: 591 | 30 我靠
还有这样的人
事实上通过警方第一次的公告和所有知情者网上描述来看
应该是那个姓黄的先非礼邓玉娇,将其堵在屋里 上下其手进行猥亵意图强奸,并且有
抠摸下阴的行为
然后邓玉娇挣脱出来被半醉的邓贵大拦住,其很不满邓玉娇的反抗,与邓玉娇发生争执
并且用大把钱抽打邓玉娇后,伙同黄一起将邓玉娇按在沙发上欲强行奸淫,邓玉娇不得
已用事先在屋内准备用来防身的修脚刀进行反抗,然后黄被刺伤,邓贵大不小心被扎中
颈动脉。后面的事情就不多说了
首先警方更改修脚刀为水果刀,而且是早就有预谋的要杀人的那种准备。然后意图强奸
变成了异性洗浴。连用钱抽打都给省略了。二人将邓按在沙发上变成了推坐争执,黄也
从主犯变成了从犯,并且变成了上前救助者。同时提请检察院用故意杀人起诉邓玉娇。
后来在网友支持下,然后变成现在的结果。玉娇被判防卫过当,同时搞了个精神问题,
加上自首被释放,黄和邓贵大的问题全然没有了,就算要求异性洗浴也应该受到追究吧
?邓贵大死了,黄也只是受了个小处分。官员的面子抱住了。皆大欢喜???
其实民众还是输了,这件事其实应该成为一个契机,本应该督促zf出台官员涉足娱乐场
所的禁令的,可惜因为这两个小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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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6222 | 31 新史记·邓玉娇列传ZT
《史记·烈女邓玉娇列传》(转载)
湘鄂西之巴东,近有烈女出焉。此烈女非囊时夫死守寡之属,亦非旧时旌表之类,乃抗
暴屠凶之女也。
盖巴东,隶属恩施州,其地偏狭,乃鄂西咽喉,神农架于其北,大巴山贯其中。土家、
苗族等世守其地,宋相寇准曾为县令,将军贺龙于兹杀伐,虽然,巴东乃贫蔽之邑也。
有女邓玉娇者,正青春年少,于野三关镇充杂役,或以修脚小技苟活焉。五月十日,有
该镇小吏三员,曰邓贵大、黄德智并邓姓者一,聚而饮,饮而思淫,遂至邓玉娇役作之
所。斯时也,邓玉娇浣衣,而黄德智先入,见其美壮,以淫语亵,邓愠,斥其非,邓贵
大醺醺继入,淫欲勃勃,见邓玉娇不从,乃大怒,出囊中钱,拍击邓女之首曰:“得非
以我等无钱乎?”继之用强,扑邓女于椅,欲行奸淫。邓女强挣而起,再扑,再起再扑
,邓女大怒,忽出修脚利刃,直刺其喉,黄德智大骇,前搏,邓女横刀宰之,重创黄,
而随行之邓姓者,心胆俱裂,骇立而已。邓贵大酒血狼藉,未几毙,黄德智者嗷嗷待毙
,而邓女掷刀于地,挽发从容报警焉。
江湖传此,以为邓玉娇者,今之烈女也。宰恶吏于当场,抒民愤于巴东,壮哉!
是为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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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29 | 32 2009春夏之交的野三关风波,是由西部开发的大气候和巴东县的小气候决定的,迟早要
来的。巴东警
官在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说辞,以及所谓“5.10”案情通报,让我感觉他们试图垄断案
件的话语权、
剥夺公众的知情权、否认邓玉娇的正当防卫权、自卫反击权,从而掩盖这个案件的真实
背景。但是从
恩施传媒网录像中的野三关派出所所长的发言可以看到,恩施州和野三关镇,这两级的
舆论是同情邓
玉娇的,但是夹在中间的巴东县却是相反的。为什么呢?因为这个案件的政治责任落在
巴东县的黨委
和政府,他们怎么敢让自己境内的草民邓玉娇成为如火如荼的公民抗暴运动的偶像呢?
一切为了和
諧,一切为了稳定。
[1,案件的性质,忧郁症还是腐败症?]
所以他们羁押邓玉娇于精神病院,追查她的忧郁症和作案工具的来源。其实这个案
子当中真正的
作案工具,应该是邓贵大手中的钱、邓贵大手中的权。一个好端端的国家干部,一个44
岁正需要供养
孩子上大学的父亲,怎么会有那么多余的人民币去打人民的脸呢?这么多钱从何而来?
邓贵大是第一
回吗?是第一个吗?野三关的招商办主任邓贵大,相当于北京的商务部长薄熙来,是当
地公款消费的
衣食父母,哪家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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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9 发帖数: 49 | 33 邓玉娇事件疑点分析zt
2009年06月23日 字体大小:
众所周知,从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发生以来,国民无时不刻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定性予以
关注,为什么呢?一件普通的案件怎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我想从以下几个角度理性
的来看待问题.
看点一:
[2009年6月5日,巴登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
"和"防卫过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
邓玉娇是不夜城的一名普通的服务员,而邓贵大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单从身份上来看,悬
殊如此之差!从源头来看,邓玉娇为什么会向邓贵大行刺呢?她为什么不刺别人?!我们都
知道,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的,更何况是一位少女当自己身心受到伤害和摧残的时候!
邓玉娇有罪吗?从法律上来讲,好象是有,但是有一点,请大家冷静的做个换位思考,或者
说是想象一下,如果受伤害的是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谁强谁弱,不言自知.什么叫"自首"?
当在特定环境下眼看着危险来临的时候,你要怎样预料结果?难道就这样任由豺狼蹂躏吗
?如果死的是邓玉娇,你又会怎么想呢?一句"防卫过当",好象很有道理,别忘了,当人在极
度恐慌的情况下,力量是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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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428 | 34 知情人透露:湖北省委书记亲自过问,邓玉娇案大致定性如下
信源:天涯社区|编辑:2009-05-27| 网
【一】邓玉娇案的涉案人物:
第一层次【火线上的小人物】: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
第二层次【相关涉案人物】:唐芹【梦幻城服务员】,贺德江【梦幻成经理】,或还有
【梦幻成老板】。
第三层次【核心人物】:周程【福成矿业公司矿长】及三名矿上人员,以及郑建武【镇
人大主任、主管招商工作的副书记】。
邓玉娇案的核心犯罪是:逼良为娼,“强迫妇女卖淫罪”,引伸出暴力、流氓、侮辱、
性侵害妇女罪,或曰涉嫌强奸妇女罪。
【二】案情如下:
1、案发日下午,福成矿业与当地农民发生用地纠纷,矿上打电话给镇主管招商工作的
郑建武,要求派员协助解决,郑随即指示邓贵大、黄德智、邓佳中三人出现场。邓三人
不辱使命,把事平的很快很好。傍晚,周矿长率三人尾随邓贵大三人来到镇上,喊上郑
建武,举办一个答谢性质的宴会。酒后八人去梦幻城继续“消费 ”(先吃后洗,这是
现在场面人请人“潇洒”的必然一条龙服务)。
是酒前、酒中还是酒后,商定“嫖娼”细节的,现在不清楚。但有一个主题:就是周矿
长看上邓玉娇了,或者是听说是“梦幻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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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t 发帖数: 687 | 35 ☆─────────────────────────────────────☆
xxg09 (xxg) 于 (Tue Jun 23 11:02:11 2009, 美东) 提到:
邓玉娇事件疑点分析zt
2009年06月23日 字体大小:
众所周知,从邓玉娇刺死邓贵大事件发生以来,国民无时不刻对这一事件的最终定性予以
关注,为什么呢?一件普通的案件怎么会引起这么多人的关注?!我想从以下几个角度理性
的来看待问题.
看点一:
[2009年6月5日,巴登县检察院以故意伤害罪对邓玉娇提起公诉,认定邓玉娇具有"自首
"和"防卫过当"的从轻、减轻或免予刑事处罚的法定情节。]
邓玉娇是不夜城的一名普通的服务员,而邓贵大是一名国家公务员,单从身份上来看,悬
殊如此之差!从源头来看,邓玉娇为什么会向邓贵大行刺呢?她为什么不刺别人?!我们都
知道,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的,更何况是一位少女当自己身心受到伤害和摧残的时候!
邓玉娇有罪吗?从法律上来讲,好象是有,但是有一点,请大家冷静的做个换位思考,或者
说是想象一下,如果受伤害的是你自己,你会怎么做?谁强谁弱,不言自知.什么叫"自首"?
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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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e 发帖数: 2992 | 36 http://www.ycwb.com/news/2009-06/07/content_2153068.htm
据《财经》报道,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事件”又有新进展。巴东县检察院目前
已经以涉嫌故意伤害罪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法院。
据记者了解,6月5日下午,邓玉娇两位来自湖北的辩护律师收到巴东县法院依法送达的
起诉书。检察机关认为邓玉娇具有防卫过当、自首等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
此
前,巴东县公安局以邓玉娇涉嫌故意伤害罪(防卫过当)向巴东县检察院移送审查起诉
后,两位律师到巴东县检察院依法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并
到事发现场进行了详细查看。
另外,两位律师还再次会见了邓玉娇,对相关重要事实进行核实,并就邓玉娇一案的定
性及相关问题,向检察院表达了律师的看法和意见。
目前,两位律师正在积极为邓玉娇案做开庭前的准备工作。
记者获悉,关于邓玉娇精神病鉴定报告已经出来,但具体结论尚不得知。
据此前的巴东警方通报,5月10日,在巴东县野三关镇雄风宾馆“梦幻城”,邓玉娇因拒
绝该镇招商办主任邓贵大、副主任黄德智等三人提出的“异性洗浴服务”要求,被邓贵
大两次“推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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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8 发帖数: 457 | 37 2009年“六四”20周年前夕,中共以“防卫过当”给“邓玉娇事件”定性。尽管国人对
这样的结论依然强烈不满敏,但多少减缓了今年六四敏感日该事件对中共所造成致命冲
击。
然而,不出许多人所料,敏感日一过,6月5日,中共巴东县检察院就以涉嫌“故意伤害
罪”将邓玉娇起诉至中共巴东县法院。中共当局这种翻手云复手雨的卑鄙欺骗行径,再
次激起国人对该事件的关注。日前,知情人士向外界公布了有中共“太子党”背景的刑
侦专业人士对邓玉娇案的看法,对中共巴东当局的办案提出了五大质疑。
据北京著名维权人士周莉透露,这位身份敏感的“太子党”有着显赫的家庭背景。他的
祖父是中共公安的创始人,父辈是中共高官,自己也是公安出身的刑侦专业人员。六四
20周年前夕,他们开着越野车加入了自愿者行列,搜寻邓玉娇案的线索。
据知情者转述,这位不愿对外透露身份、但愿意以“公安太子”称呼的“太子党”一行
,日前去了巴东县检察院登记,对邓玉娇案提出了五大质疑。主要围绕双方当事人血衣
这个物证,力求达到还原案发现场,以佐证邓玉娇是正当防卫,黄德智、邓贵大,以及
邓中佳三人处于犯罪实施过程中。这五点质疑如下:
首先,邓贵大的尸体必须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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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n 发帖数: 5127 | 38 http://www.dwnews.com/gb/MainNews/Forums/BackStage/2009_6_5_4_43_49_976.html
亚洲周刊张洁平、呙中校/在邓玉娇案中,网民对信息封锁的突破,与官方的围追堵截
形成了拉锯战,从案件走向来看网民对公正的追求取得了暂时的胜利,彰显了民间力量
。但「戒严」的阴霾并未完全消失,司法公正仍路遥。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七日,天刚亮,三十岁的河南人罗加久从工作地深圳坐了十八个小
时的硬座,到达了宜昌火车站。小伙子穿花短裤,踢踏著拖鞋,拽著箱子,其貌不扬。
他是网友选出的「巴东自费旅游团」代理团长,此行的目的地是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
。在网络上,他们声明要「实地考察当地的风土人情」,罗加久说:「其实就想去看望
邓玉娇,表达支持。」
五月十日,发生在这里的「烈女杀官案」令三峡边的这个小镇闻名全国。根据巴东警方
通报的案情,五月十日晚七点半,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两位副主任黄
德智、邓中佳在该镇雄风宾馆梦幻城消费,要求二十岁的女服务员邓玉娇「提供特殊服
务」,邓玉娇拒绝后,双方发生争执,邓贵大将邓玉娇两次「按倒」在沙发上,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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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0 发帖数: 572 | 39 http://news.qq.com/a/20090531/001013.htm
新华网武汉5月31日电 由湖北省恩施州公安机关组织侦办的“邓玉娇案”已侦查终结,
于5月31日依法向检察机关移送审查起诉。
警方认定邓玉娇属防卫过当
公安机关经深入侦查,全面收集证据,认为邓玉娇在遭受到黄德智、邓贵大强迫要求陪
其洗浴,被拒绝后又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不法侵害的情况下,持刀将邓贵大刺死、黄
德智刺伤,其致人死伤的行为属于防卫过当。
案发后,邓玉娇用自己的手机拨打110报警,主动向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行
为,具有自首情节。
公安机关根据律师的申请并考虑到邓玉娇的身体状况,对其变更了强制措施,实施监视
居住。目前,邓玉娇由家人陪伴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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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发帖数: 40 | 40 邓玉娇免罚了,愚蠢官僚的丑剧完的了吗?
转帖
夏林茂
备受世人瞩目的邓玉娇案,今天上午尘埃落定,一审判决,免除处罚。这个结论
大家能接受吗?似乎无人再心存不满。“免除处罚”,多么嘹亮的判决,在气氛庄严
肃穆的法庭上,法锤敲定,发出的必然是司法公正的声音吗?不然。这个结论,不是纯
种的司法公正的产物,而是一个杂种。是社会各方势力博弈的结果。权力?法 律?民
众?各方的博弈,造成一个各方妥协的结果。
权力方面。维稳是大局,袒护地方官员也是政治的具体业务范畴。在真相百般遮
盖和侦察言辞多次修改,近于完美的一套权术司法(或戏法)程序里,把邓贵大,黄
德智这些腐败官员的淫邪行动和目的隐藏掉,把他们欺凌民女强迫性服务的行动隐藏掉
,为了维护官权的形象,留一份黑厚的尊严屁股帘,从公安侦察,到检察院公 讼,到
法院判决,一直没有承认邓贵大等人强奸未遂罪。而是顺着这个思路走下去:邓玉娇故
意伤害罪,抗暴(不法言辞侮辱,而非性暴力)超过必要限度,是防卫 过当,有罪,
量刑考虑到是限制刑事行为能力(心境智障?),又忽然不智障了,能自首(非主动报
案?),按理判个十年八年的也在“法律”的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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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325 | 41 转自网易
广州日报6月15日报道 昨日,记者从湖北巴东有关方面获悉,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
死官员事件”又有进展,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邓玉娇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
力。
据悉,6月5日,巴东县检察院已经将邓玉娇起诉至巴东县人民法院。检察机关起诉
邓玉娇的罪名是故意伤害罪。
检方认为,邓玉娇在实施防卫的过程中,用水果刀刺了邓贵大4刀,其中两刀致命
,邓不治身亡。黄德智手臂受伤,伤口长11.5厘米,构成轻伤。检方同时也认为邓玉娇
具有防卫过当、自首、死伤者有过错在先等减轻或免除处罚情节。
此外,据知情人介绍,对邓玉娇的精神病鉴定也有了结果,鉴定结论显示:邓玉娇
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
目前,邓玉娇在家人的陪伴下,被监视居住,等待开庭。其聘请的两名湖北律师,
也到巴东县检察院查阅、复制了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准备辩护。未经巴东县人民法院证
实的消息称,巴东县人民法院将于16日开庭审理邓案。
据曾经代理周正龙案的律师杨建军介绍,防卫过当,首先不是一种罪,只是案件中
的一个情节,供量刑时考虑。根据我国《刑法》第234条规定,故意伤害致人重伤的,
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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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 发帖数: 563 | 42 也许邓母收了钱,也许邓母是个势利的人,钱或其他补偿可以收买她和自己的女儿做对.
现在邓母又是替邓玉娇解除与律师的关系,又是忙着清洗内衣裤,非常的可疑啊,一副巴
东警局的卧底的样子.
你看邓玉娇哭的是:"爸爸,爸爸,他们打我!"从来没哭喊"妈妈,妈妈,他们打我".
也许邓母对邓玉娇没什么感情,甚至阴暗点猜想,邓贵大事先付了邓母钱,邓母等于做了
皮条客,在邓玉娇不知情的情况下.也许邓母收钱,卖女儿的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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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发帖数: 40 | 43 邓玉娇应上诉洗清罪名,否则须赔黄德智受伤损失!
转帖
大林
邓玉娇应当上诉洗清罪名,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邓玉娇无须顾虑上级法院加重刑
罚。
法院认定黄德智因“阻止邓玉娇犯罪”受伤。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财经网记者在报道这一消息时,特别
评论称,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从诉讼程序看,这个“免罚”的判决还只是一审裁判。只有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不
上诉,检察机关也不抗诉的情况下,一审裁判方可称为生效裁判。眼下来谈论邓玉娇“
彻底恢复自由身”还为时尚早。
根据记者对一审判决的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如下法律结论(未必是合乎客观事实的结
论)。其一,法院实则认定邓贵大、黄德智两人对邓玉娇实施了“ 不法侵害”,但同时
又认为这种“不法侵害”并非刑法中所列明的特定侵害——后者是指“行凶、杀人、抢
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正因为有此前提,才有后
面的“防卫过当”认定。其二,法院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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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发帖数: 40 | 44 邓玉娇应上诉洗清罪名,否则须赔黄德智受伤损失!
转帖
大林
邓玉娇应当上诉洗清罪名,法律规定“上诉不加刑”,邓玉娇无须顾虑上级法院加重刑
罚。
法院认定黄德智因“阻止邓玉娇犯罪”受伤。
6月16日上午11时,备受瞩目的“邓玉娇刺死官员案”在湖北巴东县法院一审结束。合
议庭当庭宣判,邓玉娇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但属于防卫过当,且邓玉娇属于限制刑
事责任能力,又有自首情节,所以对其免除处罚。财经网记者在报道这一消息时,特别
评论称,邓玉娇在法律上由此彻底恢复自由身。
从诉讼程序看,这个“免罚”的判决还只是一审裁判。只有在法定期限内被告人不
上诉,检察机关也不抗诉的情况下,一审裁判方可称为生效裁判。眼下来谈论邓玉娇“
彻底恢复自由身”还为时尚早。
根据记者对一审判决的描述,我们可以推断出如下法律结论(未必是合乎客观事实的结
论)。其一,法院实则认定邓贵大、黄德智两人对邓玉娇实施了“ 不法侵害”,但同时
又认为这种“不法侵害”并非刑法中所列明的特定侵害——后者是指“行凶、杀人、抢
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 ”。正因为有此前提,才有后
面的“防卫过当”认定。其二,法院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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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2939 | 45 ☆─────────────────────────────────────☆
KingOfLunHui (轮回之王) 于 (Wed Jun 26 00:11:53 2013, 美东) 提到:
邓文迪、邓小平、邓贵大、雪花邓?
邓是小姓吧?没几个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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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nnotsleep (cannotsleep) 于 (Wed Jun 26 00:35:23 2013, 美东) 提到:
目前邓肯更有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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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ncleLiu (刘叔) 于 (Wed Jun 26 01:34:57 2013, 美东) 提到:
还有邓世昌,邓演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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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ulch (gulch) 于 (Wed Jun 26 03:04:19 2013, 美东) 提到:
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会打洞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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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g 发帖数: 40 | 46 对邓玉娇一审判决的看法:上诉!免坐牢不免赔钱!
转帖
蓝无忧
我首先对汪刘二位履职情况表示肯定。其次,我认为二位尚有如下义务需履行。其一,
你们有义务向邓玉娇解释无罪和免于刑事处罚在法律上的不同;其二,你 们有义务告
知邓玉娇上诉的权利以及上诉不加刑原则;其三,你们有义务将无罪辩护理由即强奸无
限防卫权,向邓玉娇进一步释明。
如果汪刘二律师履行了这些义务,那么我认为应该对两位致以充分的肯定。如果邓
玉娇在充分理解了相关法律问题之后,根据自由意志作出自认为最有利的决定,那么我
们任何人都应该给予尊重和祝福。从我个人的立场,我认为应该上诉。
不上诉,所实现的正义就是打折扣的。上诉未必能——极可能——不能改变一审
判决,但检察系统一定没有勇气违背民意抗诉一审的“畸轻”。邓玉娇上诉不加 刑,
一定不会有更坏的结果。等到全案定谳之后,希望夏霖律师能按照承诺,施以援手,帮
助邓玉娇离开伤心地,重新规划人生。
免于刑 事处罚,是有罪而免罚,仍然构成刑事犯罪(故意伤害罪)。这是一个不
正义的判决!邓玉娇身上将终身背负一个犯罪的记录。网友们不要太高兴了。至于邓贵
大黄 德智等受害人,还可以向犯罪分子提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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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 发帖数: 2243 | 47 http://www.nanfangdaily.com.cn/nfzm/200906180131.asp
与邓玉娇案相关:巴东37天
来源:南方周末 2009-06-18 16:14:15 作者:黄秀丽
"邓玉娇案,在法律意义上颇为普通的刑事案子,为何却在短短数天内演变成牵动全国
的公共事件,并持续至今?"
"公安局局长杨立勇,被当地官场认为最愿意在公开信息方面有所作为的官员,为何却
被网络舆论认为是操控邓玉娇案的“黑手”?"
"巴东当地官方,何以一度陷入“不管说什么,都会被网民骂死”的窘境?官方意图和
民间舆论,该如何良性共处与互动?"
"在巴东——风暴眼中的37天里,或可找到若干答案。"
6月16日,重获自由的邓玉娇回家了。她特意换上一件平日喜欢的短袖夹克让记者拍照
。邓玉娇爷爷邓正兰说,让孙女换套新衣服,是想告诉所有关心邓玉娇的人,她的生活
将重新开始。 图/占才强
5月10日,邓玉娇就是在这个娱乐城为保护自己,刺死了侵犯她的小镇官员邓贵大。
此案发生后,官员去色情场所的现象在当地受到了严厉打击。雄风宾馆一方面成了风暴
眼中的风暴眼,另一方面也变得门庭冷落。 图/黄秀丽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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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i 发帖数: 1183 | 48 全美第一位出任州级警界最高职位的华裔李昌钰先生,近日就大陆沸腾一时的邓玉娇案
接受
博讯记者李三思专访。李昌钰先生回忆说,去年周正龙事件时,他注意到很多大陆网友
邀请
他出面鉴定,他本人正是由此开始关注大陆网站。李昌钰先生说,邓玉娇案他也注意到
了,
并一直十分关注。
当记者问邓玉娇案假如发生在美国是否有罪时,李昌钰先生说:“有罪?那还有什么叫
无罪
?”李昌钰先生说,假如邓玉娇案真的发生在美国,根本不可能受到审判,正好相反,
受到
审判的将是邓贵大等人,而邓玉娇作为受害者,将提出巨额赔偿。
记者说邓玉娇案一审结束后大陆很多刑法学家们纷纷表态,对案件的结果表示支持,如
中国
著名法学家马克昌、武汉大学刑事法律专业博士生导师康均心、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
学会
理事高一飞……,李昌钰先生打断记者的话:“他们不配称刑法学家!”李昌钰先生连
声反
问:“案件发生后他们干什么去了?”“为什么要到案件审理结束了再出来说话?”李
昌钰
先生说,作为一名刑法学家,他认为自己的主要责任是还原证据,通过证据去确立法律
依据
,而不是对案件结果说三道四,那应该留给公众去评说(特适尔注:邓玉娇理当无罪释
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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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发帖数: 4934 | 49 转自维基百科:
巴东县人民法院认为,邓玉娇在遭受邓贵大、黄德智无理纠缠、拉扯推搡、言词侮辱等
不法侵害的情况下,实施的反击行为具有防卫性质,但超过了必要限度,属于防卫过当
。被告人邓玉娇故意伤害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案发后,邓玉娇主动向
公安机关投案,如实供述罪行,构成自首。经法医鉴定,邓玉娇为心境障碍(双相),
属部分(限定)刑事责任能力。据此,依法判决对邓玉娇免予刑事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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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7 发帖数: 9506 | 50 邓玉娇在中国走投无路,但是如果她能顺利偷渡到美国来,那美国的绿卡大门必定
向她敞开。 邓美眉在中国的遭遇和所受到的迫害已经构成了申请政治庇护的充要条件
,要想在美国赢得政治庇护,你必须向移民法官证明你曾经在所在国遭受过迫害,或者
是你如果将来回到所在国会遭受到政府的迫害,无论是肉体上还是精神上的。邓美眉好
端端一个人被中国政府逼成了精神病,媒体的曝光度这么高,申请庇护的证据唾手可得
,所有证据也都经得起政府律师的核实检查,相信她若能入境,都无须走到移民法官这
一步,在移民官员的初步问话中就能通过。
我叫邓玉娇,今年21岁, 中国湖北省野三关镇竹园坪村人。X年X月X日开始我在野
三关镇雄风宾馆工作。刚参加工作的时候,我很自豪有能力赚钱养活自己并资助家人,
同时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信心。
2009年5月10日,湖北省巴东县野三关镇政府招商协调办主任邓贵大,与黄德智和
邓某一起到我工作的宾馆休闲。休息时,他们发现我正在休息室洗衣服,就问我是否可
为他们提供特殊服务。我告诉他们我是三楼KTV员工,不提供特殊服务。黄德智听后很
气愤,就质问我不是“服务”的,在这里做什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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