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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 发帖数: 1090 | 2 美国有搞到民怨沸腾吗?
人家法院说话,大家愿赌服输
很多城市都有开发新区啊,也没见谁搞成强制拆迁那么悲壮
再说你确定国内那些开发商都是为了多数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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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5476 | 3 什么愿赌服输,真以为美国法院就向着p民说话啊,俺们这里被强拆的那几户贴大字报
,插国旗一类的招都用上了,俺第一次路过还以为穿越回国了呢,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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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7 发帖数: 3763 | 4 这还不好解决?
直接找到这两户不愿拆迁的住户,对他们的房产进行丈量,然后,让他们签署自愿不拆
迁的协议或者申明,法律公证。
然后,将这两户不愿拆迁的房屋(丈量后的面积和地址)排除出去,对其他全部愿意拆
迁的住户和区域进行专业规划,拆迁,开发和重建。到时候,重建后,这两户不愿拆迁
的住户,得不到任何收益和分成。并且,重建后,这两户不愿拆迁的住户,到时候是否
还有路和出入口、营业窗口等等,就不是他们的事了。反正,这两户住户红线内的房产
,属于他们自己的私人房产,不侵犯就够了。但是,红线外的区域,属于其它自主拆迁
的全体住户,到时候,建房还是修路,都与这两户部拆迁住户无关。到时候很简单,就
沿着这个红线,将这两家住户的四周,都规划成厕所、墙、垃圾堆等等什么的就够他们
喝一壶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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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m 发帖数: 5516 | 5 人要是在自己的房子里干点奇怪的事,如比厕所还恶心的垃圾搜集场,放个二十年的那
种,还从来不清理的。你有招制它吗?
其实,本案例反映出来的是一个社会契约缺失所带来非常棘手的问题。如果当年的住户
都签过一个类似于co-op住户协议一样的共同协议就不会有今天的问题。
国人的契约精神缺失真不是盖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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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 发帖数: 1295 | 6 有的确实是这样做的。不是世界各地都有最牛钉子户吗。我上班对面一栋楼就是。一个
小楼上面套了一个大楼,小楼就是钉子户,结果大楼就套在它头上。小楼貌似不影响使
用,就是感觉有点恶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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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r 发帖数: 1295 | 7 Co-op不是这个意思好不好。没有哪个co-op的房主会被95%的邻居强制卖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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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c 发帖数: 1090 | 8 不签订契约是因为签了也没有用
国内小额交易按契约来办事的都被当成世博了
大家偶尔按承诺来办事是因为我的三舅子认识他表嫂的二大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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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16824 | 9 目前这样很好,只要有人不原意拆迁就不开发,拖下去他们自己也得拆了,还省得搞强
制拆迁。现在的钉子户好多就是奇货可居的心理,真不开发了马上他们就得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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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11 大家博弈,这很好。
别人不想搬你想搬,你当然要多出点钱。
如果要价过高,完全可以把其他的拆了留下不愿搬的这家。棚户区,工程上应该没什么
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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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 发帖数: 27852 | 12 emmnent domain
我老对许多钉子户也颇有微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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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13 别忘了,博弈是相互的。
你只给别人留的收益过小,别人完全可以放弃,这样的话你损失更多可能的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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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14 遇到这种情况那就不拆好了,
问题是政府和开发商不愿意,
人有更大收益,
钉子户的收益比起政府和开发商,那只是毛毛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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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16 不是开发商觉得这里不划算吗,所以住户自主开发,
如果这块地是政府卖给了开发商,恐怕钉子户早给拔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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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6324 | 17 看到一堆在这个事情上批评政府的,就觉得好笑
我们县一条道路要拓宽,就因为一家不肯搬,老爷子声称除非给他儿子安排进电力局拿
铁饭碗,给钱不要,几年前路基挖开了,现在整天尘土飞扬,日复一日,附近居民苦不
堪言。政府也不急,就在那放着,好几年了。
这里很多人,理论一套一套,真给他国内一官位,别说是县长,就是村长,局长,估计
立马傻逼了,估计在国内环境下啥正经事一样干不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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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18 所以说,因为有钉子而不拆的情况也很多,只是不如强行拆迁吸引关注而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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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20 有钉子而不拆是应该的,大家谈不拢就都不要动。
如果这种现象普遍存在的话,那种“奇货可居”的钉子户的要价也会降低,因为它会有
什么也得不到的风险。
政府和开发商在拆迁的过程中获得了超额利润,
还不愿让别人分享,
动辄以“维护公共利益”的名义强行拆迁,去剥夺人家通过博弈主张自己利益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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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n 发帖数: 546 | 22 如果95%同意就能强拆的话,大家也不用拿拆迁费了,为什么呢?
以后开发商一来,直接说,你们要多少拆迁费写个标书报给我,要价最高的5%本大爷伺
候不了,干脆一毛给不给算了。
那大家还不比着少要拆迁费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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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27968 | 24 你是建议那211把2告上法庭,法庭判一下,就可以强拆了
这倒简单,还挺法制,不错
法院理由可以很简单,不符合消防规范,这个火灾隐患,
挂个公众利益不过分吧,这样就齐活了
这帮人其实不懂事,那一家其实就是要求拆迁后给一个门面房
不好明着说,只要现在开始抵制那个店面,丫没钱收,就会
坐下来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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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27968 | 25 成功的钉子户,有成田机场和西斯洛机场,也挺神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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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发帖数: 3964 | 26 这个事情既然政府不插手,交给“市场”了,而市场搞不定,说明价钱还是不公道。市
场的原则的自愿,你的价格是不是公道要卖方同意才算,跟卖方是不是受益无关! 价钱
不一致的交易不是市场,是强买强卖。不相信市场的可以试试立法让电影院可乐卖2块
一杯,就用99.9%的地方可乐不到2块做理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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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7 发帖数: 2169 | 27 为什么非拆那两家,躲开不成吗,比成田机场还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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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 发帖数: 4736 | 28 市场这个东西解决不了钉子户问题。
大工程很可能会因为一个钉子户实施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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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29 如果所谓的大工程可以给社会带来巨大的收益,那为什么不能把其中一部分拿出来给钉
子户?
觉得不划算大可以不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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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0 对所有拆迁户应该一碗水端平,不应该这样“贿赂”钉子户,对其他住户不公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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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 发帖数: 10868 | 31 拿出来给了钉子户其他211家咋办?也跟着涨价?鼓励钉子户?ms这家根本就不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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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y 发帖数: 1442 | 32 这就是博弈,
拆迁方就应该给出大家都满意的出价。
水涨船高也没什么,超过了你的底线那就不拆迁不就行了?
如果大家都这样博弈,最终的结果是会在合理的水平上达成交易。
你家不愿意谈也是人家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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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o 发帖数: 3964 | 35 这样的口子无论如何不能开。
建议这211户自己筹钱把小区的一半拿来盖一栋高层,住房就都解决了--这本来是很简
单的事。估计是这211户因为不能把小区改成商业区而耿耿于怀吧。说穿了就是这个211
户为了达成自己增值的愿望,却又患得患失不肯让利。这个改造拖这么久因为蝇头小利
不能进展,他们自己才是“钉子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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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1367 | 36
经济学随便选一门课吧
这个在很多地方被称为拼图定理
拼图的时候,最后一块是最重要的,但是任何一块都可以是最后一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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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1367 | 37 民主国家都这个制度
建机场,几个亿美刀的跑道都要换方向,导致飞机起降每次耗油增多
危险性增加。你这200户居民的利益算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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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1367 | 38 对啊,作为钉子户只要大部分就可以了
你们这些非钉子户还不知足,太无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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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1486 | 39 全国应该推广这样的模式,政府要从拆迁运动员的身份变成裁判员的身份。
当然,政府不拿一分钱这也是不应该的,政府要从每次交易中征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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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w 发帖数: 4736 | 41 一般都给呀
要是不给所有人全都是钉子户了。
文章里这个改造是小区自发的
政府不拿钱
这两个钉子户是小区内部分赃矛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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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发帖数: 588 | 42 香港还可以投票说要不要分李嘉诚的财产,如果所有人都同意,就李嘉诚一个人不同意
,香港人也可以把李嘉诚的财产分了,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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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 发帖数: 588 | 43 拿我们投票把你的财产都分了吧,如果我们投票通过,那你就要把钱分给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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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发帖数: 4460 | 44 让第三方估价,比较公平的两家认可的公司来作。
然后两方黑箱竞价,只一轮,谁出的价钱离估价近,就用谁出的价。
合理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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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21367 | 45 不接受这个游戏规则
要么你们给大部分收益给我(钉子户),要么我不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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