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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监视居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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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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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天前,绍兴市越城区人民路、稽山路不少市民被一声枪响惊到,当天下午,民警在处置一起酒后闹事时遭遇四名涉事人员暴力阻扰,一名民警被围殴致伤。但民警鸣枪示警后,这些人并未收敛,甚至冲上前意图夺枪……
5月18日,记者从绍兴越城公安分局方面获悉,四名嫌疑人均已归案,其中三名男子被刑拘,另一名女性因有孕被处以监视居住。
不符合酒店登记制度
三男一女酒后闹事围攻女服务员
事件发生在5月16日下午3点20分左右,据报警的人民路优米酒店前台女服务员回忆称,当时有三男一女到酒店开房,却只出示了一张身份证。
根据旅馆业“实名、实情、实数、实时”的登记制度,女服务员以“不符合相关规定”为由拒绝了四人的开房要求。但她没想到,四人因此而不满,在几句口角争执后还动了手。
“我那时就站在前台里边,他们拿起台子上的东西全往我扔过来,一边扔还一边骂。”回忆起事发时的场景,女服务员至今心有余悸,她立即打电话报了警。
接到警情后,越城公安分局塔山派出所蒋成梁和几名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我们赶到时,他们还在争执,那四名顾客身上有很浓的酒味。”根据经验,蒋成梁判断这是一起酒后闹事引发的纠纷。于是,他和同事们上前将情绪激...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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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自主题: Headline版 - 刘晓波最后的陈述:我没有敌人
2017年7月13日晚上21时20分,沈阳市司法局网站发声明,指刘晓波病情持续恶化,7月10日进入抢救和重症监护状态,至7月13日因多个内脏功能衰竭,经抢救无效死亡。7年前,当时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刘晓波仍然身陷囹圄,无法前往奥斯陆接受颁奖,于是当时的组织方在台上摆了一把空椅,他的《我没有敌人》由他人代为朗读,以鼓励那些为了理想但并不诉诸暴力的抗争者……
我的最后陈述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 6 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
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 阅读全帖
o****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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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oldguy (老人),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刘晓波: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8 09:13:41 2010, 美东)
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
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
是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
教师。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
与著作,经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
的要求是:无论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
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
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
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
开演讲... 阅读全帖
g*********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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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这篇文章已经不只是政治文章了
铁汉柔情表露无疑, 堪比当年林觉民的与妻书
那种对真理的执着,对国家对人权,对妻子的爱与责任,那种真圣般的牺牲精神和平和
跃然纸上
此文已成晓波巅峰
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
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
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
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
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
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
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
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
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 阅读全帖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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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艾未未遭软禁 河蟹宴被迫取消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0/11/101105_aiweiwei_housearrest.shtml
艾未未在北京家中遭到软禁
因敢言而知名的中国艺术家艾未未星期五(11月5日)对BBC中文网说,他当天中午开始
遭北京警方“监视居住”。
艾未未此前计划本周日在上海举行“河蟹大会”,以抗议他在上海的工作室被强制拆除。
他星期五在其工作室接受BBC中文网记者电话采访时说,北京警方说对他的监视居住将
到11月7日的午夜结束。
艾未未2007年受邀在上海兴建这座耗资近700万人民币的工作室,但是上海有关部门现
在宣称该建筑是违章建筑,很快就会被拆除。
艾未未此前通过推特说,他将在11月7日办一场“河蟹盛宴”来“纪念这座建筑的生与
死”。
w****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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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powershadow (鲍鱼○英语好好玩),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给湖州市国保的感谢信.附<湖州菱湖喝茶记>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13 13:49:17 2010, 美东)
给湖州市国保的感谢信.附<湖州菱湖喝茶记>zz
思宁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ining)2010年4月6日讯 4月3日至4月4
日,四位网友前往浙江省湖州市菱湖拜见网友,被湖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下令带到菱湖
镇派出所长时间盘问。事件引起网络上一些网友的即时关注。虽然有网友批评国保非法
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违反公安部令第75号《公安机关适用继续盘问规定》,但当事网
友依然给湖州市国保写了一封感谢信。
以下就是当事网友徐滔通过QQ群发出的感谢信全文:
给湖州市国保的感谢信
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国保大队:
4月3日,春风浩荡,阳光明媚,盛世中国一片和谐。我们一行四人——华春辉、徐
滔、王小钰及其12岁的女儿朱之湄去湖州市菱湖拜见网友,由于路况不熟陷入困境。多
亏菱湖镇派出所教导...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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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
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
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
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
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
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
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
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
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
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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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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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刘晓波(2009年12月23日)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
文革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
一帆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
同时,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
常受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
做人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
我被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
文章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
个作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
个人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
话的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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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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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
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
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
,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
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
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
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
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
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
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
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
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阅读全帖
L******1
发帖数: 183
10
请问外交部的姜女士,石先生,你们置法律于何顾?
根据刑事诉讼法:
1。24小时通知家属。家属至今没有艾的消息
2.除非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否则在七日内侦结,如
不起诉需要立即
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
在二十四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请人民检察院
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
不批准逮捕的
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
况及时通知人
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
者监视居住。
n***i
发帖数: 5479
11
这看执法者怎么解释了,从这个案子的严重程度来看,公安机关程序违法的可能性极小。
1、通知家属。虽然规定了24小时内通知家属,但还有“有碍侦查”的例外。公安机关
可以说通知了家属家属就会干扰侦查。虽然说比较牵强,但目前的刑诉法并没有给予犯
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诉公安机关程序不合法的权利,所以也没有正式的途径挑战公安机
关的适用“有碍侦查”这一例外。
2、“七日内侦结”。这个“七日”的期限是针对拘留的,不是针对逮捕的。对艾未未
这样地位的人,您放心,能抓他就意味着所有证据都齐了,就等他本人来了,不用等七
天,直接逮捕,连拘留都不用,所以拘留连三天都不用。
逮捕也是有时间限制的,在三个月内就要侦查完毕,要延长必须打报告。但现在检察院
公诉的罪名是偷税漏税,说明侦查在逮捕前就做得差不多了,现在已经进入公诉阶段了
,逮捕的时间限制也能满足。要说现在缺也就是缺艾的口供,当然按目前的刑诉法口供
不是决定性证据,所以他招不招都无所谓。
退一步说,就算假设现在艾还是被拘留的状态,公安机关可以说艾是“多次作案”,所
以需要延长拘留时间。这个时间最长可以延到37天,现在还没到37天,所以现在说公安
机关程序违... 阅读全帖
L******1
发帖数: 183
1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释放艾并罚款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如果要给艾强加一个罪名判5年10年,还不如罚款,哪怕监视居住.这样所有的人都能接受
,都有台阶下。
你们当年监视居住lxb那么多年,大家也习以为常了,不会引起太多的愤怒;突然抓刘
,除了给刘造成一
个英雄的美名之外,吓住了谁?一点杀鸡儆猴的效果也没有,反而造成更多的不服和对
立。
如果一意孤行,非要重判艾,不但吓不住P民,会起反效果。
忠言逆耳,希望中宣部的网络评论员们转达你们领导。你们也是中国人,你们也希望中
国好,希望多接
受建设性的提议。
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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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iAo2011 (LiAo2011),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刑事诉讼法规定侦查24小时通知家属七日内放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pr 13 22:26:09 2011, 美东)
请问外交部的姜女士,石先生,你们置法律于何顾?
根据刑事诉讼法:
1。24小时通知家属。家属至今没有艾的消息
2.除非是“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否则在七日内侦结,如
不起诉需要立即
释放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六十四条 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
拘留后,除有碍侦查或者无法通知的情形以外,应当把拘留的原因和羁押的处所,
在二十四小时
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或者他的所在单位。
第六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
请人民检察院
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长至三十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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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下发通知醉驾案可视案情变更强制措施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5月17日03:20 京华时报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市高院向本市各级法院下发通知,要求每个法院报送该
院所收的头两起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以指导案例的形式,
发布供各院参考。对于醉驾案件已经采取强制措施的,法院可视具体案情依法变更强制
措施。
据悉,最高人民法院近日向市高院下发了通知,该通知称,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
车的行为常见多发,各院应高度重视,具体追究刑事责任,应慎重稳妥。最高人民法院
还要求各级法院,在收到案件后,对拟追究刑事责任的醉驾案件,尽量先向相关部门了
解相关的具体案情,通过与检察机关的沟通了解案件情节的轻重。
昨天,市高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下发的通知,向本市各级法院下发了有关醉驾入刑
的具体执行通知。通知称刑法修正案(八)已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
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或者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处
拘役,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通过司法解释将此犯罪确定为危险驾驶罪。
市高院要求各级法院将所收到的、... 阅读全帖
y***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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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http://news.china.com/domestic/945/20111027/16834366.html
海南一派出所长被刑讯逼供50天,被检方要求承认看见民警雷庭在执法过程中打人
“检察院不让我睡觉,逼我写假供,我多次想过自杀一死了之。”10月20日,海南
省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新英湾派出所所长陈焕鹏回忆起半年前被关在检察院50天的遭
遇时,难抑激动和伤心。
今年3月8日,陈焕鹏和洋浦经济开发区公安局防暴大队副主任科员雷庭因涉嫌“滥
用职权”被洋浦检察院带走。4月29日,作为最重要证人的陈焕鹏被取保候审,当事民
警雷庭被检察院正式拘捕。
9月14日,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雷庭案。作为检方控告雷庭有罪的
最关键证人陈焕鹏当庭翻供,并反控检方刑讯逼供。当事人雷庭及新英湾派出所民警邓
升民也同时指控检方刑讯逼供。邓升民还有医院的验伤证明。
东方市检察院的卢文副检察长则称,“雷庭案件中绝对没有刑讯逼供。”洋浦区检
察院干脆拒绝了采访要求。
据了解,在此案开庭前,海南省检察院和公安厅已经组成了联合调查组,对雷庭案
进行调查,但结果一直... 阅读全帖
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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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
【 以下文字转载自 US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czlcz (lcz), 信区: USANews
标 题: 美国言论自由的边界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21 10:33:22 2011, 美东)
作者:何清涟
2011-12-20 20:33:20
写这篇短文,是由于中国网络名人凤姐在微博上放言要“我要一把火烧了美国移民局”
而起,目的是为了澄清国人对美国言论自由的误解。
凤姐这条微博于8月份发表于国内新浪微博,转发者甚多。但直到11月份才惹出麻烦。
一位叫做莫润的网友似乎懂得,针对美国联邦官员(包括总统与普通工作人员)和具体
工作场所的威胁并不受言论自由的保护,于是声称凤姐如不删除这条微博,他将向美国
国土安全局报案。结果是凤姐不予理会,莫润声称报了案,凤姐将被遣返。
我要讨论的不是凤姐这个案例,我更感兴趣的是此事引发了中国人对美国言论自由的讨
论。当时网友看到这条微博及相关评论,有人甚至错以为这证明美国没有真正的言论自
由,我当时发了一条微博,说暴力语言与言论自由无关。并举例说明如果在与人争吵时
,发出国人常用的“我搞死你”,“我要揍得你满... 阅读全帖
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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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没有法制,人人都是loser
打黑是好,但要在法制下打,不然就是黑吃黑。看看立军的人生:
警界明星
2008年6月,49岁的王立军从辽宁省锦州市公安局局长任上调至重庆,旋即任职重庆市
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在获任重庆公安局长前,王立军在警界工作已经24年。他从辽宁省铁法市(县级)公安
局的一名普通警员干起,历任派出所副所长、所长,铁法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铁岭市
公安局副局长、局长,锦州市公安局长、副市长(兼公安局长)。
王立军就任后不久,重庆掀起了“打黑”专项行动,其本人也迅速蜚声海内外,成为警
界明星。在这场始自2009年6月的“打黑”行动中,重庆警方一共抓获3000余人,包括
重庆市司法局原局长、公安局原副局长文强在内的数名高级干部受到惩处。2010年4月
14日,文强被执行死刑,以此为标志性事件,重庆“打黑”基本结束。
这场行动为王立军带来诸多荣誉。2010年2月28日,王立军被重庆市委、市政府授予“
重庆市人民卫士”荣誉称号。2010年6月,公安部充分肯定重庆市公安局在“打黑”除
恶斗争中取得的辉煌成绩,并通报全国嘉奖。
2011年1月14日,王立军被补选为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当年3月6日,全国人大十一... 阅读全帖
k***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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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中国一年花多少维稳费?
纽约时报:中国镇压工具合法化 迈向警察国家的信号
如果过去就被国安机构采用但法律上不合法的秘密拘押和被失踪的做法合法化,体现出
中国的国安机构权力越来越大,也是中国迈向警察国家的重大信号。 www.6park.com
中国的警察会因为无权拘押危害国家安全的嫌犯而受创吗?对外人来说,这似乎是
个可笑的问题,在中国一党独裁的体制下,可以以“国家安全”的罪名不断扩大打击范
围,这已经臭名昭著,而这个问题这已经成了在即将到来的胡习权力交接的幕后政治斗
争中最激烈的争执焦点。 www.6park.com
这场斗争的焦点是已经修改多时的《刑事诉讼法》,该法预期在3月,在胡锦涛任
上的最后一届人大会上被通过。 www.6park.com
中共和政府中最开明的派系认为法治改革是中国的现代化的一部分。他们认为,经
过了启蒙的个人权益包括,让法治能够起更大的作用,改革刑法使之能提供更多符合程
序的权利保障,更接近于国际规范,这些都是这法治改革努力中的关键部分。 www.
6park.com
另一阵营是权倾一时的安全部门和更保守的党和政府中的强硬派。自从2008年北京
奥运会时他们获令负责安保以来,这一派的... 阅读全帖
j*****y
发帖数: 2042
19
刑诉法“73条”,被民间简称“不通知条款”,主要规定,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
、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
另有第83条规定,犯罪嫌疑人拘留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的,在“
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家属。
因为草案的一审稿中,73条同样规定了监视居住若“通知可能有碍侦查”,可不通知家
属。所以对上述条款的争议,被统称为“73条”。
K**F
发帖数: 1198
20
你装法盲也没用,我“人民代表大会”刚刚批准了刑法第73条,看最后一句,呵呵,我
预祝所有拟定和批准第73条的人都早日享受到该条例的待遇。
“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特别重大贿赂犯罪的犯罪嫌疑人,公安
机关可指定居所执行监视居住(即强行关押)。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
,在“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可不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王立军说要对所有质疑公安机关的记者“双起”,所以他走头无路时无人可以为他说话
。薄熙来在重庆可以随意整治刑辩律师,所以他今天被秘密逮捕就是活该,践踏法制者
还有有脸要求法制保护?这话适用于所有阻碍和破坏中国法制建设的人。
a**e
发帖数: 8800
21
当初为什么不枪毙了李庄呢?那么多的所谓假案了,王局长多弄一个不成么?看看这些
律师或者驴屎
——————
赵红霞辩护律师处获悉,赵红霞已于2012年12月31日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
诈勒索罪”批准逮捕,目前关押在重庆市某看守所。今天,其辩护律师张智勇向记者介
绍,他已经为赵红霞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前尚无警方的答复。
赵红霞再次提出取保申请
张智勇律师介绍,赵红霞被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某分院以“敲诈勒索罪”批准逮捕。
代理此案的智豪律师事务所经过讨论后,已经再次提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申请。目
前该案尚未有其他进展。
据张律师介绍,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
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
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
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但是,赵红霞涉嫌敲诈勒索一案的案情及证据现在掌握得并不完整,能不能定罪,
如何量刑是案件以后的焦点。张律师说,“现在由于我们看不到全案的证据材料,故有
些事实不清楚。也没有确定做有罪辩护还是无罪辩护。... 阅读全帖
b*****d
发帖数: 61690
22
京华时报讯(记者龚棉实习记者常鑫)本月15日晚,“京城四少”之一的王烁与人发
生纠纷并动手打人,使他此前的涉枪案再次受到关注。2011年9月,王烁因涉枪案被公
诉至东城法院,但最终判决结果并未向社会公布。昨天下午,记者就王烁涉枪案已知信
息对著名刑诉法专家、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洪道德进行了采访。
取保候审需出依据
洪教授介绍,按照刑事诉讼法规定,法院、检察院或公安机关都可以决定取保候审
,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按照法律规定,取保候审可用于两类情况,一种是犯
罪情节较轻,不需要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按照法律规定不应逮捕,只能进行取保
候审。另一种则是犯罪情节较重,满足逮捕条件但没有逮捕必要的则可以进行取保候审。
洪教授表示,公开报道中称系“检察院批准后被取保候审”,则意味公安机关已经
侦查终结将案件移至检察院。如果案件中由“逮捕”转为“取保候审”有不妥之处,则
应由检察院承担相应的责任。洪教授称,如果王烁被诉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且并未
进行犯罪行为,则并非重罪。是否要进行逮捕则需视其有无逃跑、威胁证人等情节而定
。但若是王烁被诉非法买卖枪支、弹药罪,则属于重罪,除他有“重病、怀孕...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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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广网北京6月29日消息 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美国"棱镜"计划的效应未消
,当眼下斯诺登避难问题陷入僵局又不知所踪的时候,在美国,斯诺登的父亲为儿子屡
现荧屏,不断受访,极力为儿子回国争取"从宽"条件。而另一边,英国《卫报》再抖猛
料,称美国国家安全局开展"元数据"项目,收集美国公民和在美居住人员的电子邮件和
互联网"交通"的原始数据。这无疑等于在美国肿痛的脸上又扇了一掌。
斯诺登之父28日在美国全国广播公司的节目中称,斯诺登并非"叛徒",他返回美国要满
足一定条件。
老斯诺登:他的确违反了美国法律,从某种意义上说,他泄露了某些机密,人们要把他
定义为叛徒,说他背叛受雇的政府。但我不认为是这样,他没有背叛美国人民。
老斯诺登说自从4月份以后就没有跟儿子交谈过,他认为儿子不是叛徒。斯诺登虽违反
了美国法律,但并非叛国罪。老斯诺登说他相信儿子在特定的条件下愿意返回美国,条
件包括在案件审理前被捕,不被美国政府封口,以及能够选择受审地点。
老斯诺登:我不希望让他处于危险之中,但是担心他身边的那些人,如果你看看维基解
密的过去,你就知道他们的焦点不见得是美国宪法,他们只是要尽可能更多...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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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随便google一下就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出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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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打你脸,你自己看看下面的话再来放屁,人家专业律师怎么说的,不懂就不要出来丢
人现眼,不懂中国字就赶紧回小学学习一下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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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妈不会跟你一样是文盲吧
仔细看看中国字,专门给你拿出来,你小学文化教起来真费力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
,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是否可以适用死刑?如果适
用,那显然也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如果不适用,同样没有法律规定可依。因最高人民法
院《答复》和《批复》中只答复了流产的情况,且我国已取消了类推制度,已经分娩也
就无法参照已经流产的情形适用《答复》的规定。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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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过就粗口,看你这点尿水
智商低又拿个流产规定硬往生产上面套,无知无耻还无畏。
人家律师都说的明明白白,还在这里嘴硬。教育小学生真难
“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
是否可以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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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看我打ldxk的脸文章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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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又来丢人了?请看我如何打你的脸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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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再帖打脸文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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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还是继续贴打脸文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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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立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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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有必要继续贴打脸文,打脸文回答了你所有的疑问。请你在看完并且理解了打
脸文之前,不要发表任何无知的言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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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打脸文啊。请你完整看完打脸文之前,不要发表任何无知的言论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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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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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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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帖打脸文吧!我觉得你还是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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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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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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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招数,断章取义,选择性失明然后就是转移话题
有鉴于此,我再帖打脸文,防止你断章取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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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北仑新闻网讯(记者 曾子夏 通讯员 胡佳晓)“我怕什么,我有免死金牌在。”刘金桂(
化名)口中的免死金牌,可不是一块死物,而是她那才7个月大的宝宝。出于人道主义的
考虑,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对怀孕及哺乳期妇女多有照顾,刘金桂就是看准了这个空子
,把孩子当成了护身符,不仅吸毒,还几次贩毒。
刘金桂是北仑人,30多岁的年纪,吸毒已经好几年了。但是她自己并没有任何经济
收入,吸毒的开销又大,就以贩养吸。
刘金桂说,自己初中毕业就没再上学,年轻的时候交友不慎,进了毒品圈子,圈里
人也比较复杂,慢慢地就陷进去了。毒品一般都是通过朋友介绍拿来的,“吸得多了,
自己也能比较货源的好坏,进出的渠道也都有。后来怀孕了没钱,孩子要吃怎么办?就
找他们拿货去卖。”
今年初,北仑警方接到举报,称在柴桥某出租房里有人吸毒。民警摸到现场,进入
室内,发现除了两男一女3个成年人,竟然还有一个小婴儿。警方在现场搜到了吸毒工
具和少量毒品,随即将他们带回派出所调查。
这名女子就是刘金桂,是小婴儿的亲生母亲。当天下午,刘金桂将一小包约0.5克
重的混合毒品卖给他人。因为涉嫌贩卖毒品,刘金桂本该被刑拘,可是她的孩子还不满
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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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陕西富平医生拐卖婴儿案
记者昨日从富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富平县近日发生的“婴儿被拐卖案件”,调查取得
重大进展,警方已对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
制措施。
今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
张某(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
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
7月20日上午,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随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刑侦副局长任副组长的“7·20婴儿被
拐案”专案组,并抽调精兵强将30余名,全力展开侦查调查。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医生张某
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
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
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
犯罪嫌疑人。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紧张侦查审理之中,专案组正兵分多路,全力追捕其余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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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昨日从富平县相关部门了解到,富平县近日发生的“婴儿被拐卖案件”,调查取得
重大进展,警方已对张某(女)、潘某(女)、崔某(男)3名犯罪嫌疑人依法采取强
制措施。
今年7月16日,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23岁)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
张某(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知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
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
7月20日上午,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随后,富平县公安局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主管刑侦副局长任副组长的“7·20婴儿被
拐案”专案组,并抽调精兵强将30余名,全力展开侦查调查。
经初步调查,此案系一跨省拐卖婴儿团伙案件。7月16日晚,在董某分娩后,医生张某
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处理。
在此过程中,张某与山西的犯罪嫌疑人潘某取得联系,17日凌晨3时,潘某、崔某驾车
从山西来到富平,从张某家中以2.16万元将婴儿买走,后又以3万元将婴儿贩卖给其他
犯罪嫌疑人。
目前这起案件还在紧张侦查审理之中,专案组正兵分多路,全力追捕其余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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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新华网8月2日、4日、5日报道,今年7月16日,陕西富平县薛镇村村民来国峰的妻
子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该院的副主任医师张淑侠告知董某及其家属“
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
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7月20日上午,家属怀疑婴儿被拐卖,向富平县公
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
富平警方接警后立案并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侦查。
8月4日凌晨3时,被拐新生儿在河南省安阳市内黄县梁庄镇被成功解救。目前,新生儿
身体状况良好,警方已将其带回富平,并进行DNA技术鉴定确定为来国峰夫妇的孩子。
8月5日中午,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被拐婴儿顺利回到母亲的怀抱。
6名涉案犯罪嫌疑人被抓获,其中四人被刑拘
在行动中,富平警方共抓获涉案犯罪嫌疑人6名。
除富平县妇幼院医生张淑侠外,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潘某、女,崔某、男)
,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王某、男,朱某、男,黄某、女)。张淑侠、王某、朱某、
黄某已被刑事拘留,潘某、崔某被监视居住。
经调查,张淑侠以“婴儿患有先天性疾病”为由,诱使家属放弃对婴儿治疗并交由自己
处理。在此过程中,张淑侠...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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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只有疑犯口供无其他证据禁止定罪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检近日下发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
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
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检察人员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
、互相配合与依法制约并重,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意见》提出,要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立和
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考评体系,防止片面追求立案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率等。
据新华社
■ 细则
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应保障律师会见权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
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及其
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第一次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
,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对于特别重大贿赂犯罪案件,应当依法保障辩护律师的会见权,及时作出是否许可会见
的决定。
检察人员可以主动...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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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仅有疑犯口供无其他证据禁定罪
正文我来说两句(3483人参与)扫描到手机关闭.2013年09月07日04:19来源:新京报 手
机客户端保存到博客大|中|小打印.  为落实中央政法委防止冤假错案的规定,最高
检近日下发意见,对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严格把好审查逮捕和审查起诉关
、坚决依法纠正刑事执法司法活动中的突出问题、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
等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强调,检察人员始终坚持惩罚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
并重、互相配合与依法制约并重,坚持依法独立公正行使检察权。
《意见》提出,要深化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建立健全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建
立和完善符合司法规律的考评体系,防止片面追求立案数、批捕率、起诉率、有罪判决
率等。
据新华社
细则
特别重大贿赂案件应保障律师会见权
《意见》要求,严格规范职务犯罪案件办案程序,全面、客观地收集、调取犯罪嫌
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严禁刑讯逼供和以威胁、引诱、欺骗以
及其他非法方法收集证据。
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在第一次开始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其采取强制措施的
时候,应当告...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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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手术后伙同丈夫在病房贩毒被抓
2014年04月22日19:43 四川在线-华西都市报 我有话说(167人参与) 收藏本文
夫妻病房贩毒 民警扮医生抓捕
丈夫被移送检察机关,妻子被监视居住
“警察,不许动!”随着一声喝下,宜宾市兴文县二医院住院部二楼妇产科1病室
的门被强行推开,屋内的一男一女被瞬间制服。该一男一女惊讶地蹬着眼、张大嘴,半
天说不出话来,紧接着又像泄了气的皮球,摊坐在病房里,耷拉着脑袋。
昨日,华西城市读本记者从兴文警方获悉,犯罪嫌疑人周鑫(化名)因贩毒、吸毒,
已被依法移送检察机关。
贩毒 妻子住院,病房成了贩毒点
兴文县古宋镇38岁男子周鑫(化名),外号周六六,2010年底,周六六与朋友厮混,
染上了毒品,成功戒掉后,去年2月又跟着朋友染上毒品,并将女友肖晓庆(化名)拉下
水。为快速筹集毒资,满足自己和女友的毒瘾,去年12月,他们开始零包贩毒。
不久,肖晓庆怀孕了,两人领取了结婚证。但经医院检查后,肖晓庆被诊断患有子
宫肌瘤,腹中孩子很有可能滑胎,建议做手术。按照医生的建议,1月2日,肖晓庆住进
兴文县二医院妇产科,1月3日做手术拿掉了孩子,切除子宫肌瘤。周六六...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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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aike.baidu.com/view/8495819.htm
百度百科上居然很清楚保留着:
2004年7月9日,中共临沂市委、临沂市人民政府印发(临发〔2004〕18号)《关于加强
新时期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决定》,是临沂计生运动的发端和“法律”依据。[32-33
]
2004年年底,临沂市某些地区在计生工作中有暴力现象。[32-33]
2005年2月14日,临沂市政府再次印发红头文件,大意是过高地估计了百姓的素质,依
法办事不行,必须采用更强硬的传统手段。[32-33]
2005年3月开始,临沂市三区九县开展大面积暴力计生运动。[32-33]
2005年4月中旬,陈光诚、袁伟静夫妇开始对此进行调查。[32-33]
2005年5月22日至25日,在陈光诚的带领下,公民维权网站站长李健对临沂市的部分地
区进行了实地调查走访。[32-33]
2005年6月10日,公民维权网发布关于山东省临沂市暴力计生事件的调查报告,在互联
网上引起反响。[32-33]
2005年6月21日,在陈光诚的带领下,高博隆华律师事务所江天勇律师、李和平律师再
次进入临沂... 阅读全帖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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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我没有敌人—我的最后陈述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年6月是我生命的重大转折时刻。那之前,我是文革
后恢复高考的第一届大学生(七七级),从学士到硕士再到博士,我的读书生涯是一帆
风顺,毕业后留在北京师范大学任教。在讲台上,我是一名颇受学生欢迎的教师。同时
,我又是一名公共知识分子,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发表过引起轰动的文章与著作,经常受
邀去各地演讲,还应欧美国家之邀出国做访问学者。我给自己提出的要求是:无论做人
还是为文,都要活得诚实、负责、有尊严。那之后,因从美国回来参加八九运动,我被
以「反革命宣传煽动罪」投入监狱,也失去了我酷爱的讲台,再也不能在国内发表文章
和演讲。仅仅因为发表不同政见和参加和平民主运动,一名教师就失去了讲台,一个作
家就失去了发表的权利,一位公共知识人就失去公开演讲的机会,这,无论之于我个人
还是之于改革开放已经三十年的中国,都是一种悲哀。
想起来,六·四后我最富有戏剧性的经历,居然都与法庭相关;我两次面对公众讲话的
机会都是北京市中级法院的开庭提供的,一次是1991年1月,一次是现在。虽然两次被
指控的罪名不同,但其实质基本相同,皆是因言获罪。
二十年过去了,六·四冤魂还未瞑目,...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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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文-高(右二)与妻子(右三)
参考消息网2月6日报道 外媒称,在经过长达半年的监视居住后,加拿大公民凯文
·高近日被正式移送到中国的刑事拘留所,他的妻子朱莉娅·高则获得保释,一年内不
得离开中国。
据法国国际广播电台网站2月5日报道,中国外交部发言人称这对加拿大夫妇涉嫌危
害中国国家安全,加拿大外交部则发表声明表示会向中国高层表达对加拿大公民被拘捕
的关注。
报道称,凯文·高夫妇自1984年开始在中国教授英文和开办翻译公司,2008年在辽
宁省丹东市靠近中朝界河鸭绿江畔开了一间咖啡馆,2014年8月4日被丹东市国家安全局
扣留,当时加拿大驻华使馆官员前往他们被监视居住的酒店,发现夫妇俩“被严加看管
”,但“被照顾得不错”。
据报道,加拿大一家电视台称凯文·高夫妇是为朝鲜刺探中国的军事情报,他们参
与的人道救援工作包括向朝鲜的孤儿院和老人院提供食品和设备,他们最后一次进入朝
鲜是在2014年夏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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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权力猎手郭文贵
自2014年8月,48岁的郭文贵已经在海外漂泊半年多时间了。这应该是他人生中第
四次出国流亡。
根据财新记者的调查,郭文贵的第一次流亡在1999年前后。很多跟他有过接触的人
说,那一次是为了躲债,他惟一的弟弟还被债主追杀砍死。但或许郭文贵还有更鲜为人
知的理由。
第二次确实是为了躲债。2005年,郭文贵正处人生低谷,分别位于奥运村和亚运村
区域的两个金光闪闪的地产项目因缺钱而濒临易手绝境。他花光了所有借款,在一位帮
他筹钱的朋友被警方逮捕后,郭文贵选择逃离。好在第二年,郭文贵就开始了否极泰来
的转折,一次至关重要的结盟让他从此无役不胜。
到了第三次出国避祸,就只是策略性的了。越多的胜利也意味着越多的敌人——包
括昔日的朋友。2012年,敌人一起涌来,郭文贵暂避锋芒,之后大杀四方,将敌人送进
了监狱和更漫长的流亡之路。
这一年年底的十八大改变了很多东西,包括让郭文贵如鱼得水的昔日游戏规则。但
即使身在海外,郭文贵并未收手,太多的胜利蒙蔽了郭文贵,也蒙蔽了他围猎的那些掌
握国家安全和政法力量的盟友们。
2014年12月19日凌晨,七八名外省警察突袭北京大学东门附近的博雅国际酒店。与
郭文贵... 阅读全帖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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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员 鹿轩 本报记者 王晨辉
去年8月1日晚,温州有线电视网络系统市区部分用户的机顶盒遭“黑客”攻击,出
现一些反动宣传内容,不仅影响了群众正常收看电视,还造成中广有线公司温州分公司
经济损失人民币629.4万余元。
经警方侦破,这名“黑客”系一名在北京工作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程师王某。
昨天,温州鹿城法院一审认定王某犯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和诬告陷害罪,两罪并
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
植入“木马”定时触发
影响40多万用户
王某,男,41岁,辽宁大连人,大学文化,在北京某信息技术公司从事系统工程师
工作,是一名具有丰富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工作及编程经验的专业人员。
2013年11月以来,王某因工作不顺,对公司产生不满,就想伺机搞破坏,实施报复。
王某先是通过互联网,收集了大量含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等内容的非法图文信息,
并编写了一系列破坏性程序为作案做准备。
去年6月中下旬,王某利用负责维护和技术支持中广有线温州分公司有线电视系统
等工作的职务便利,经过系统测试后,在北京的办公场所内,通过互联网进入中广有线
温州分公司广告业务系统,将破坏性程序传送到...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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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轻微伤的认定标准
结果应该出来了,对女司机不利,没有公开而已。再等一个星期就知道结果了。看检察
院会不会批准逮捕。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3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
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
长1日至4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经县级以上公安机
关负责人批准,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30日。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7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
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犯罪嫌
疑人,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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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没有敌人
-我的最后陈述
2009 年 12 月 23 日
2010 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2010 年诺贝尔和平奖获得者
刘晓波
朗诵者:莉芙·厄尔曼
2010 年 12 月 10 日,奥斯陆
Copyright © The Nobel Foundation, Stockholm, 2009.
General permission is granted for the publication in newspapers in any
language.
Publication in periodicals or books, or in digital or electronic forms,
otherwise than in summary,
Requires the consent of the Foundation. On all publications in full or in
major parts the
above underlined copyright notice must be applied.
在我已过半百的人生道路上,1989 年 6 月是... 阅读全帖
l********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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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4千户农民被套2亿血汗钱 两名业务员自杀
2015-06-23 06:36:11
来源:财经综合报道 作者:京华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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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视频:防范非法集资要警惕八种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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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立案的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门口的LED广告牌
上显示“远离非法集资”的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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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非法集资被警方立案的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门口的LED广告牌
上显示“远离非法集资”的字样。 [保存到相册]
浩宸集团原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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浩宸集团原办公地点已经人去楼空。 [保存到相册]
今年4月下旬起的10天内,河南西平县两名农民先后自杀,还有一名农民多次试图
自杀……他们的共同身份是,河南浩宸投资担保有限公司西平分公司业务员。之所以走
上不归路,在他们的家人和其他业务员看来,是因公司称“资金链断裂”,不再偿还从
农民手中“借走”的欠款,导致身负数百万元巨债的他们不堪压力无奈自杀。
这样的业务员,浩宸公司在西平县共招聘了40多人。3年多来,他们从全县4000多
户农民手中揽走近2亿元。钱交到了公司,开具“收款证明”的却是这些业务员。从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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