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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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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美国的副总统拜登对中国的评价,大家还有印象吧。
先是说了一堆中国的好,这也算是欲抑先扬的说法,夸中国是个伟大的国家,也对中国
的持续发展给予了肯定的态度。
然后就话锋一转,开始批判中国存在的问题,我记得很清楚,拜登当时说中国的问题很
巨大,缺少美国拥有的很多东西。
而首当其冲的就是批判中国的法律制度不如美国的健全和公开,当时拜登特意用了一个
词来形容美国的法律,就是“公开公正的法律系统”。
说实话当时我看到拜登这么说中国,我并没有什么不开心,我还挺惭愧的,感到自己的
国家确实在这方面跟美国存在巨大的差距,应该虚心的跟美国学习。
除了法律之外,拜登还列出来了很多的不同,但是我印象最深刻的就是说的法律,因为
其他的比如拜登说的,美国有世界一流的大学,和风险投资系统等等,这些我不以为然
,因为中国的学校培养出来的栋梁之才也不少。
我们的科技并没有比美国落后太多,我们自己也研究出来了很多东西。
唯独法律,在中国确实存在掏钱走后门托关系办事的事实,导致很多穷人不如富人受照
顾,对没钱没势的人来说,确实很不公平。
可是我现在通过女克的“邮件门”幕后的一系列无法形容的令世界震惊的腐败和黑幕,
以及“...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2
以前都说是美国的法律比中国的先进和完善的多了,但是现在看来,也不过如此,美国
的法律在真正执行的时候,甚至比中国的法律更加不公正,就不说别的了,有钱人和没
钱人,白人和黑人,在美国犯了同样的罪,判决都是不一样的。
但是中国法律至少在程序上比美国的要快速的多了,就说章莹颖这件事情,在中国的话
,早就解决了,现在既然是说人已经死亡了,那么犯罪嫌疑人应该交代作案细节,以及
交代受害人的尸体下落,毕竟章莹颖的家人是想把她带回家的,哪怕是尸体也要带回国
去,这个是中国人的讲究,可是到现在也不知道尸体在哪里,这一点就是法律不到位。
中国以前在法律上还有不少学习美国的地方,然而现在是已经超越了美国法律,轮到美
国学习中国了,可惜美国是不会承认自己法律落后的。
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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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核心提示: 郭文貴先生是個華人中的奇葩,倒不是因爲他有錢還是沒錢,也不是因爲
他能說還是不能說,而是因爲他是中共政府警方向國際刑警組織發出通緝令的紅通犯人
,卻還能在美國行動自如,無休止地曝光别人的黑料,似乎他掌...
從郭文貴來美獲得的權利,看美國政治對法律的兼并性!
郭文貴先生是個華人中的奇葩,倒不是因爲他有錢還是沒錢,也不是因爲他能說還是不
能說,而是因爲他是中共政府警方向國際刑警組織發出通緝令的紅通犯人,卻還能在美
國行動自如,無休止地曝光别人的黑料,似乎他掌握了太多太多的秘密!是誰給了他這
樣的權利?美國政府!是誰給了他如此沒有限制的自由,美國社會,又是誰給了他與常
人不一般的特别民主,是美國政府和社會?說到底,還是美國爲了政治的需要,将美國
法律踩在了腳下,毫無法律價值可言。
按理郭文貴先生是紅通犯人,任何一國的警方都有責任和義務将其抓住,并譴回中國接
受處罰。可美國卻以沒有同中簽署犯罪人員引渡條例,而讓郭文貴先生有了繼續在美滞
留的條件。爲什麽中美不簽這個條例,是中共不願,還是美國不肯?現在看來,還是美
國政府不允,一旦允許了,美國就不再是中共貪官污吏及像郭文貴先生這樣的... 阅读全帖
g********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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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Onews (Overseas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法学教授下跪维权 自感走法律途径无望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an 19 19:08:20 2013, 美东)
法学教授下跪维权,这样的字眼引发舆论强烈反响。
但从推进诉求的角度看,刘景一这个法学教授的跪访效果并不明显,那些农场职工至今也没有收到政府方面协调的信息。
因为代理海南省三亚市一农场83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子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审均判败诉,上月底,59岁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带领职工到三亚市信访局门前跪访。
法学教授都要靠跪访维权引人深思。刘景一二十多年前的学生、浙江律师钟锦化在微博中亦称:我一直强烈反对因讨不到公平公正而动不动就下跪请愿的做法,这更不是一个法律人应该提倡的做法。
农场变故
刘景一代理的这83名职工隶属于三亚市原羊栏公社,也就是后来的凤凰镇。
83名职工中年龄最高者已逾八旬,最小的只有36岁。75岁的时任农场场长吕谦告诉南都记者,农场于1958年开始兴建,当时只有500亩左右,但在1976年... 阅读全帖
g*******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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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honde (红旗落地,党灭国亡), 信区: Joke
标 题: 死了一个洋大人,tmd就把社会主义法律搬出来。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10 23:57:47 2012, 美东)
发信人: aumath (数学),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死了一个洋大人,tmd就把社会主义法律搬出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10 23:56:12 2012, 美东)
请问,
社会主义法律,为那些被买断工龄的中国工人,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富士康14跳冤死的中国人,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每年自杀几十万的中国人,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那些被强拆队压死的中国人,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被挑断手筋脚筋的中国民工,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千千万万,要不到工资的中国民工,讨回公道了吗?
社会主义法律,为那些交了十几年学费却毕业找不到工作的蚁族,讨回公道了吗?
。。。。
C****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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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来自主题: Pittsburgh版 - 法律——惩治邪教的有力工具
邪教组织,作为危害社会的毒瘤,历来是世界各国法律打击的对象。据查,许多国家如
法国、日本、马来西亚等国均有专门法律打击邪教,必要时还临时补充通过一些法律为
惩治邪教服务。法律是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调整社会关系、维护社会秩序的重要手
段。从法律角度看:第一,对“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必须依法严惩,这是由“
法轮功”邪教组织具有的极大社会危害性所决定的,必须依法打击“法轮功” 邪教组
织的违法犯罪行为。邪教组织包括“法轮功”邪教组织,从事各种违反法律、法规的行
为,欺世盗名、神化首领、迷信惑众、蒙骗他人,聚众闹事,扰乱社会秩序,以迷信邪
说蒙骗他人,致人死亡,严重危害了社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危
害了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必须依法予以严惩。第二,“法轮功”邪教组织是我国法律
所明确禁止的,由法律明文加以取缔和禁止。第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9年10月30日
通过了关于取缔邪教组织、防范和惩治邪教活动的决定。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也对禁止
G*******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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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以前我发帖说DC有这个法律,是不对的。DC其实没有这个法律。
【 以下文字转载自 Auto_Insurance_and_Accident 俱乐部 】
发信人: Great2009 (栀子园主,诚招助手), 信区: Auto_Insurance_and_Accident
标 题: 有华人司机中招了,提醒避让警车警察的重要法律
关键字: 避让 警车 警察 华人 司机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14 20:11:59 2014, 美东)
最近一个马里兰的华人司机朋友吃了一张罚单,110美元,因为没有避让停好的警车。
很多老网友考驾照的时候,这个法律可能还没有通过。比如说,纽约州和马里兰州是
2010年通过这个法律。麻省和新泽西州2009年通过这个法律。德州2003年通过这个法律
。所以很多人不知道这个法
律也比较正常,实际上美国有71%的人没有听说过这个法律。所以这里专门发帖提醒大
家。
这个法律在美国仅有DC和夏威夷没有实施。所以你最好假定全美都是这么规定的。
看到警车在闪灯,通常做法是减速到限速下20MPH。如果看到警车在路边停着亮灯了,
需要减速并远离警车开。如... 阅读全帖
A**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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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記者 韓錦萍
儘管日前50號法案通過三讀,標誌著安省中醫立法已成定局,但一直沒有平息的業界反
對聲浪,又顯示此法依然倍受爭議。安省中醫藥針灸同業爭取公平立法大聯盟昨天召開
50號法案大型分析會,並請律師指導準備挑戰法律,同時醞釀遊行示威。
近150人於星期天上午出席了安省中醫藥針灸同業爭取公平立法大聯盟召開的50號法案
大型分析會。業界人士分析了立法初衷,及有關祖輩法、過渡期、考試及法案實施後其
他醫療行業對中醫界的影響。會議主辦方還請來了在本地執業的律師王海云,從法律的
角度提出建議。
應研究如何挑戰法律
王海云認為,目前來看,挑戰一個法律還為時過早,因為這之前要進行大量的研究,同
時要研究其他類似行業的監管法律,看他們是如何去挑戰法律的。她同時也提出可以從
憲法和行政法兩個角度去挑戰這項法案。憲法的角度,應從平等權益的方面考慮﹔而行
政法的角度,則應從此法是否代表了業界大多數人的權益及立法程序是否合理的方面考
慮。
對於50號法案是否是一個好法的問題,王海云認為,站在法律的立場解讀,至少這是一
個有許多灰色地帶、模糊不清和容易帶來混淆的法律﹔其中一些關鍵定義的模糊和法律
的代表性等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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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公盟关于723动车事故的法律意见zz
公盟关于723动车事故的法律意见zz
http://xuzhiyong.fyfz.cn/art/1035392.htm
7月23日,甬温线发生两列动车追尾的特别重大事故,据官方报道,截至今日已死亡39
人,伤近200人。这是一起铁路部门或管理混乱、或软硬件存在缺陷、或各因素兼而有
之导致的特大事故。铁路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应依法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此问
题,我们提供以下法律意见供受害方和有关部门参考:
一、铁路部门应当承担全责
事发当日,铁道部发言人即将事故原因归为自然力,认定雷电天气是造成事故的主因,
我们认为,在事件未彻底查清时作此判断是不负责任的。雷雨天气是常见的气候现象,
防雷避雷设计是列车设计的必然要求。维持列车的安全车距是对车载电子系统的基本要
求。所以,即使有雷电天气导致列车行驶缓慢甚至停车,两车追尾事故也绝非不可抗力
。唯有明确责任,才能避免悲剧的再次发生。铁路部门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二、关于赔偿
(一)法律的适用
有关部门近日展开了理赔工作,初步确定17.2万人民币的赔偿基数,在此基础上确定约
50万人民币的赔偿额。我们认为,这一赔偿方案缺乏法律依据,显失公平... 阅读全帖
d**0
发帖数: 984
10
(七) 律师 匿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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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韩寒和方舟子的口水战非常热闹,并且将从网络登上法庭,观众们都很过瘾
。笔者想以律师身份对所涉法律法理和诉讼策略提一点自己的看法,首先声明,这篇文
章非常粗糙,因为笔者很懒也没有时间,方便的查一查,有的内容大致凭借记忆,如有
谬误,博君一笑。
关于诽谤
首先诽谤在各个法系乃至国家地区的法律中概念并不统一,比如香港,把当众侮辱
和捏造事实散布统统称为诽谤,仅仅区分口头诽谤和书面诽谤(后者惩罚远重,在不区
分的大陆方舟子运气还算不错),所以开篇明理,我们这里指的诽谤仅仅为捏造事实侵
犯他人名誉权的行为。
我们知道行使自由的同时不得侵犯他人权利,言论自由也是这样,而言论自由常见
的疆界则是名誉权和隐私权。
下面是我自己整理的一个图表来表达言论自由的疆界,如有雷同,肯定是别人
抄我的。

以上的内容还存在例外,随着对公权的限制再怎么苛刻也不足够,对私权的保
护再怎么充分也不过分... 阅读全帖
b*******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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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李天一案:民粹舆论轮奸法律zt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baoyuhong (yubao),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天一案:民粹舆论轮奸法律zt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3 15:50:38 2013, 美东)
民粹意识形态会导致人民做出错误的历史选择。因此,麻子特别警惕民粹意识。民粹意
识似乎是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即使被称为的右派的自由民主人士,也大多是民粹的。
左派更不用说,更是以民粹口号为旗帜。当民粹意识成一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左左右右
皆民粹时,是不可能实行法治的。虽然可引入西方的法律,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被
民粹舆论所奸污,而违背依法办案的宗旨,而按民意判案。法院常常以民意为依据杀人
,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主张统一的国民档执政台湾后,两*关系越来越紧密,国内有人开始传播蒋帮介石
正面形象。网上流传一个意在说明老蒋政治开明的段子,说是抗战时期一著名记者在著
名报纸上发文揭露四大家族的某某发国难财贪了N多,蒋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完全没有此
事,但蒋并没有惩处那个涉嫌“造谣”或“传谣”的记者,记者也没道歉。麻子看来,
正是那些涉嫌“造... 阅读全帖
B********e
发帖数: 19317
12
来自主题: Belief版 - 法律和律法

看来你的脑袋不太灵光。
你原文提出的是:
+++++++++++++++++++++++++++++++++++++
现在有人在研究了若干年【【【法律】】】之后,竟然这样出来,阐述以下言论:
,为什么法律竟然用强奸,杀人,猥亵儿童这样的词汇,多不文雅,多不文明,竟然
用这样的词汇出来,可见法律的制定者是如此的流氓成性,竟然写出这样的东西出来。
2,有人竟然赞成这样的法律,简直是毁灭人性,还拥护这样的法律制定者,简直是失
去良心。
3,竟然还有监狱这样的东西,还要审判人,法官有什么权利?简直是没有人性。
4,拥护和支持这样法律以及立法者的,全是骗子,自己骗自己不说,还骗人,我要坚
决揭露这样的骗子,绝不留情。
5,人既然有支持法律的自由,我就有揭露这个虚伪的法律立法者以及拥护者的自由。
6,支持立法者的人良心大大坏了,都让狗儿吃了。
+++++++++++++++++++++++=
注意你说的是【【【法律】】】
然后在第10楼你的回复如下:
+++++++++++++++++++++++++++++++++++
如此这般反对【【【圣经】】】的牛人还真不少呢,我到了本版不少日子了,我就不
c*****s
发帖数: 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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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BA (晨钟木鱼~ ~风乍起……^^), 信区: law_review
标 题: 苏力:道德理论、说教与法律――《道德与法律理论的?发信站: 北大未名站
(2003年03月06日23:39:34 星期四), 转信
道德理论、说教与法律――《道德与法律理论的疑问》译序

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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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1897年,霍姆斯在《哈佛法律评论》上发表了《法律的道路》这篇由美国法学家撰
写的美国法学著作中引证最多的论文。[1]在这篇论文中,霍姆斯基于自己的司法实践和
思想家直觉,在当时正发生的美国社会历史转型的历史条件下,提出了一系列后来证明
影响深远的重要命题。其中重要的一条就是“理性地研究法律,时下的主宰者或许还是
‘白纸黑字'的研究者,但未来属于统计学和经济学的研究者。”[2]尽管这段话也有不
少人引用,但也许由于先知的命运,甚或是由于这段话或多或少有点伤害了法律家的自
尊心,显然不利于作为美国的一个巨大利益集团的法律家群体(即今天一些中国法学家
所说的“法律共同体”[3]),因此,直到1960-70年代,在法律经济学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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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Sociology版 - 法律要被承认和遵守吗?
法律一定要被承认吗?在我看来,法律只是立法者在多方妥协后制定的一套客观规则罢
了。法律的存在跟个人的主观想法有什么关系呢?法律仅仅是告诉你你每个行为理论上
的后果,,,加上执法机关客观的能力,最后呈现出一个独立于个人意志的行为模型。
。。至于你喜不喜欢这个结果,跟法律有什么关系呢?你有没有能力影响立法者那就是
另一个问题了。。。。因为大部分人是被统治者,没有反抗由统治者制定的法律的权利
。。。。违反法律就是违反统治者所要构建的社会秩序,自然要受到惩罚。说到底,就
是你太弱小。。。
法律传达的也是某种意义上一个民族的价值与信念。比如一件事情在我们的历史以及文
化中会被抵制,那就是不合法的事。前人制定后人改进,保证其延续性与时代性。往高
说这也是意识形态的一种体现,,,往低说这是民间风序良俗的汇总。。。。用途是为
矛盾与纠纷的处理提供一个社会框架内解决的标准或者说参考。。。纵观历史当社会动
荡期间法律往往效力会低下。而太平盛世法制往往又是最有效约束手段。。。
z**********e
发帖数: 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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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473f97a00102vrsn.html
中央芭蕾舞团 http://blog.sina.com.cn/zhongba 2015-06-01 09:08:22
历史不容扭曲 法律不容颠倒——中央芭蕾舞团舞剧《红色娘子军》著作权纠纷案透视
中央芭蕾舞团/2015年5月29日
前言
2015年5月18日,北京西城区人民法院对梁信诉中央芭蕾舞团(下称“中芭”)演出舞
剧《红色娘子军》(下称“《红》剧”)侵犯其著作权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认定以
下主要事项:一、中芭没有侵犯梁信的著作改编权;二、双方在1993年签署的《协议书
》性质不是梁信在诉状中所主张的著作权许可使用合同;三、中芭自2003年至今的《红
》剧演出,没有侵犯梁信的著作权。这三项内容是梁信状告中芭的所谓事实和核心要点
,在此次判决中都已被法院否定和驳回。然而法官似乎为了平衡,却又违规越权乱判:
一、中芭为2003年至今的演出赔偿梁信10万元“表演改编作品报酬”及2万元诉讼合理
支出费(前述没有侵权,这又何来的赔偿?);二、以中芭违约侵犯梁信署名权为由,
判中芭书面... 阅读全帖
b*****t
发帖数: 96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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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刘瑜:在政治与法律之间
刘瑜:在政治与法律之间从 喷嚏网----阅读、发现和分享:8小时外的健康生活! 之
[铂程斋] 作者:xilei《大法官说了算》书评,《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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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关于政治的各种大词中,“法治”可能是最政治正确的一个——“自由”可能引起混
乱,“民主”可能引起多数暴政,“民族主义”则可能引起冲突,所以我们时不时听说
一个国家“太自由了”、“太民主了”、“民族主义太狂热了”——唯有“法治”,好
像从没有听说过谁抱怨一个国家“太强调法治了”。
人们对“法治”的这种认同,大约是因为“法治”与“人治”相对,包含了“不偏不倚
”和“非任意性”这两项原则,而人类对正义的各种认识,大致都可以追溯到这两项原
则。然而,真的存在一个完全脱离“人治”的“法治”吗?法律难道不是人制定、解释
和执行的吗?脱离了人的因素,法律难道不仅仅是一堆纸片,可以被揉成一团扔到垃圾
桶里去吗?
何帆2010年的新书《大法官说了算:美国司法观察笔记》,就是试图在美国当代社会的
背景下,展示法治在政治冲突中是否可能,以及何以可能。对于那些试图透过司法动态
了解美国精神的人,这是一本不可多得的好书。
乍一读此书,读者几乎会对法治精神... 阅读全帖
b*****t
发帖数: 9671
17
下午12:26(8 小时前)[译者]经济学人:中国的法律是狼牙棒,不是挡箭牌从 译者
作者:译者核心提示:名人身份或许至少能够避免艾未未在法律的黑洞里消失很久。但
是无法在睚眦必报的领导人的愤怒下保护他。
原文:http://www.economist.com/blogs/banyan/2011/04/law_china
作者:Banyan
发表时间:2011年4月4日
译者:@laoyang945
艾未未的拘留是中国令人担忧趋势的一部分
名人的身份也提供不了对中国政府复仇之剑的保护。相反,艺术家艾未未――几乎是国
内对中国共产党最著名的批评者――仍然处在人身自由被控制的局面下。近年来最为激
烈的搜捕异见人士的拉网排查活动中,艾未未总会在搜索名单里发现自己。
他是在试图登机前往香港,可能是为了参加艺术品拍卖时在北京国际机场被扣留的,他
的旅伴被允许登上飞机,并被告知艾未未有"其他的事情"。事情发生在周日早上,直到
周一夜晚,没有任何有关他的消息。
作为受人尊敬的诗人之子,艾未未相当于出身于共产党的"贵族阶层"。他除了是中国最
富盛名的艺术家――作品正在在伦敦泰特现代美术馆展出,留下了北... 阅读全帖
p*********w
发帖数: 23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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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再评艾未未被拘:谁在违背法律精神?zz
中国警方7日对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一些西方媒体在
第一时间质疑中国警方的说法,坚持用自己的逻辑解读并试图影响中国。
此前西方舆论不顾艾未未家属及境外媒体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实,一直称艾未
未“失踪”,用这个词的特殊含义将中国政府比喻成“绑架者”。现在他们又先于中国
法庭的调查断言“涉嫌经济犯罪”不能成立,宣称这种调查“非法”,但恰恰是他们的
做法,在严重对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试图制造“民主斗士”法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只要他们在中国从事政治对抗活动,他们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拥有
“豁免权”。
美德等国官方6日再次就“人权”公开指责中国,韩国光州市市长也公开干预艾未未案
件,就像是“中东革命”以来欧美国家对外干涉“刹不住车”,他们对艾未未事件指手
画脚的随意样子达到了一段时间以来少见的地步。
艾未未被拘押,说到底是中国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一个,它的审理公正性不会与中国
所有案件公正执法的平均值有很大差距。中国法律在保障这个13亿人口大国的基本秩序
,在保障中国民生、各种制度建设等人权促进元素... 阅读全帖
k*****e
发帖数: 22013
19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中国法律会为权力者弯曲吗?
http://fengzhenghu.wordpress.com/
中国法律会为权力者弯曲吗?
—–冯正虎就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事件向检察院控告
冯正虎
2011年4月7日下午冯正虎首次就上海警察利用职权实施的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向检
察院提起正式控告,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控告申诉处A004、A005检察官认真
接待,并依法受理了冯正虎的控告。
依据中国法律,警察利用职权实施的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属违法犯罪行为。在实
施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过程中,警察自称是执行上级部门及领导的命令
,并以此为执行公务的唯一依据。但是,受害者向政府部门提出行政复议,或向法
院提出行政起诉时,政府部门及其领导人都矢口否认实施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法
院也不予行政诉讼的立案。
没有一个部门或领导人会公开声称对公民实施强迫失踪及非法拘禁的指令是政府部
门下达的,谁也不愿意为这些违法执行者(本案的被控告人)承担违法犯罪的领导
责任。所以,实施非法拘禁的警察就要个人承担罪责,作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渎
职侵权犯罪,都归检察院管辖,只要构成立案标准就会记录在案,查处清算仅仅是
一个迟早的时间问题。
检察院摆放着... 阅读全帖
s********n
发帖数: 26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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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中国极左极右都想逃避法律和民意监督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Oct 29 08:53:36 2012, 美东)
极左权力斗争上无限上纲意识形态决定一切,对大众生杀予夺,如今日的朝鲜;极右钱
权勾结,里通外国,大势捞钱而企图逃离法律监管和民意监督。
无论是极左和极右,都想逃避法律的监督,但形态不一样。极左可以完全不要法律,权
力就是法律;而极右,不是不要法律,而是只通过有利于利益集团的法律,用极右派的
法律来搜刮民财,强奸民意。极左可恨,极右更加可恨。
n********k
发帖数: 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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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治国的根本,不能侵犯,这几天浏览国内新闻时,看到重庆的富婆扇了交警
两巴掌这个新闻,却让我觉得法律是不是也该显显威了,尤其是对那些口袋富脑袋却穷
的人,让他们知道什么是法律的威严!
一位开着奔驰的女士居然敢打交警,不管是出于什么原因,不管是谁的错,但这位
女士都应该想到交警是国家的脸面,是法律的脸面,打交警就相当于打国家!你凭借什
么敢打交警?就因为你开着奔驰?那是不是开着法拉利的就能打市长?开着兰博基尼的
就能打省长?虽然咱们国内的官也没几个好东西~
面对这个人,不,应该是面对这样,这一类的人,国家政府,应该好好打击一下,
法律应该好好惩治一番,让他们认识到发律的违法必究性!
这样的事或许发生了不止一次,但为何直至今日才引起人们的关注。是法律对待金
钱太手软,还是根本下不去手?现在,社会高度发展,但也需要法律来主持,
惩治该人,要好好惩治一番,切莫让金钱再一次打了法律!

发帖数: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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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虑再三,笔者最终将6月28日爆出、据称发生在27日的女实习生被南方日报某记者性
侵事件,称之为“实习生事件”。
之所以如此称谓,是因为截至目前这起事件仍属于当事人主观陈述阶段,尽管警方已经
介入,但尚未定性,此时此刻作为非当事人和目击者,必须保持一份客观、中立和理性
。事实上此事曝光至今不到一天时间,媒体、网络上已出现了很多“代言”、“代定性
”的声音,而从法律角度讲,此事究竟是“强奸”或“诱奸”,当事人应负怎样的法律
责任,都应由公检法机构通过正常法律程序,在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前提下进
行追究、定性和裁决,直到终审裁决作出前,所有评论者、旁观者都无权越俎代庖。
作为当事人,女实习生和某记者当然有权表述,但他们的表述是否被法庭最终采信,还
要看其与警方所搜集的证据链是否吻合才能定夺;作为事件相关者,某记者工作单位和
女实习生实习单位的南方日报(或其上级单位),对“实习生事件”的发生当然负有疏
于管理的责任,对此作出反省是应该的,鉴于自己是“娘家人”,向社会公开作出“一
经调查属实必将严肃处理”和“绝不包庇”的表态更理所当然,但此事既已报警且涉嫌
强奸,即已成为一起公诉范畴的刑... 阅读全帖
f*******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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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2版 - 吴澧:中国人为何不懂法律
靠宣传显然不行。翻开报纸,上面天天在批判西法的虚伪。上网,《律师风云》和《越
狱》那样详细展示司法程序的美剧是禁看的。看央视,不是播《国家公诉》这类最终由
省委一把手解决问题的反贪剧;就是披麻戴孝的村姑找青天大老爷,这不是教人上访吗?
作者:吴澧
我国的法律体系,建国初期“全盘苏化”,而苏联的法律基本抄自法国和德国。改革开
放后又吸收了一些欧美法律的文明成果。所以,我们现在可以说是“全盘西法”。
“全盘西法”的最明显表现是民众、特别是文化程度较低的民众不理解法律,无法应用
法律。基层民众的习惯法与国家的成文法之间,隔着一条很宽的鸿沟。《法律与生活》
杂志曾经登过法学研究人员的基层调查。西北某县民事庭庭长对调查人员说:“现在农
村很多案子,民法规定的只是大原则,而各地情况千差万别,我们往往是依照当地风俗
习惯、民情来办理的。办理下来,当事人还心服口服。你如果严格照法律办他还不服。
”你看,西法与华风,一讼即不同。
那么民众去哪里学习法律的正确理解和正确应用呢?靠宣传显然不行。翻开报纸,上面
天天在批判西法的虚伪。上网,《律师风云》和《越狱》那样详细展示司法程序的美剧
是禁看的。那就打开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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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复践踏法律 法官、检察官图谋枉判七旬老太





【明慧网
二零一六年四月十八日】(明慧网通讯员贵州... 阅读全帖
q*****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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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岁女婴遭25岁堂叔性侵,阴道撕裂,处女膜破裂。法院一审判处罪犯猥亵罪,获刑5
年,其家属代为赔偿5000元。昨日二审检察院驳回抗诉请求,刑事判决已生效,不予再
审;民事赔偿不予支持。
这起案件真是人神共愤,六个月的婴儿都有畜生下手,只判他五年,这是什么奇葩
法律?在国外特别是欧美国家,如果有这种事发生,那个人渣得把牢底坐穿,这辈子都
别想出来!而在我国,他只坐五年牢,只拿出五千块就没事了,如果他不想做牢,私下
给女方父母点赔偿,可能都不用坐牢,那这法律是保护幼女还是照顾人渣?
女婴六个月就受这种罪,法医定为轻伤二级,有故意伤害罪的情节才换得人渣五年
,如果女婴没有达到轻伤的话,这个人渣很有可能只按照一般的治安管理案件来处理,
拘留十天半月就放回家了!这么奇葩的判决,一切都只缘于我们国家的法律不合理的规
定。我们国家的法律很大程度上不是考虑如何保护受害人权益,到是用来保护罪犯的!
我们国家对强奸和猥亵的定义区别,就是强奸必须是生殖器官进入才算,其他一律
算猥亵。而猥亵只有达到一定的情节才能按猥亵罪定,否则就是治安处理,教育几句罚
点款至多拘留半月就拉倒了,而猥亵罪顶格才五年;强奸那就没...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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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去年5月到今年春节前,由于账号先后4次被盗,热衷于网络游戏的高先生损失了9万余元。让高先生没想到的是,针对网络虚拟财产的保护,目前我国法律上还是空白,报案时警方明确告诉他“不能立案”,他的维权遭遇了尴尬。
账号7个月被盗4次 损失9万元
28岁的高先生从事手机批发生意,是一名网游玩家。2011年5月份,高先生玩起一款名为“热血江湖”的网络游戏。为了追求高级“装备”,高先生第一次就投入8000多元购置“装备”,让他没想到的是,玩了仅一个多月,他的游戏账号即被盗。之后,高先生又投入2万多元买了新账号,去年10月初,账号被盗的事情再次发生。
1月22日,除夕夜里,高先生坐在了家里的电脑前,正当他进行游戏登录的时候,突然账号提示“相同账号已登录”。高先生又赶忙试了几回,提示语依然没变,他马上意识到账号又被盗了。这下,他的游戏人物被“扒”得干干净净,刚买的3套“装备”全丢了,仅这一个号他就损失了3万元。
法律规定目前空白 索赔遭遇困难
高先生说,为防止账号被盗,他从没敢在网吧玩过游戏,一直用的都是自己的电脑。今年年初,账号第三次被盗后,他干脆换掉了原来的笔记本电脑,重新给家里安装了网线,本以为...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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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教授下跪维权,这样的字眼引发舆论强烈反响。
但从推进诉求的角度看,刘景一这个法学教授的跪访效果并不明显,那些农场职工至今也没有收到政府方面协调的信息。
因为代理海南省三亚市一农场83名职工相关农场经营权案子被法院以超过诉讼时效两审均判败诉,上月底,59岁的中央民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景一带领职工到三亚市信访局门前跪访。
法学教授都要靠跪访维权引人深思。刘景一二十多年前的学生、浙江律师钟锦化在微博中亦称:我一直强烈反对因讨不到公平公正而动不动就下跪请愿的做法,这更不是一个法律人应该提倡的做法。
农场变故
刘景一代理的这83名职工隶属于三亚市原羊栏公社,也就是后来的凤凰镇。
83名职工中年龄最高者已逾八旬,最小的只有36岁。75岁的时任农场场长吕谦告诉南都记者,农场于1958年开始兴建,当时只有500亩左右,但在1976年左右,公社号召集全公社力量开荒拓土,才有如今2500亩左右的规模。
现任凤凰镇广播站站长、55岁的冯泽亦曾参与其中,他向南都记者介绍说,当时还是计划经济体制,社员开辟农场并没有工资,都是由大队记工分,最后各自到所属大队领口粮。
农场辟出来,种上了芒果、菠萝、橡胶树等经济作...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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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初,《侨报》对美国留学生凌虐案判决结果的系列报道让中国民众和媒体感到震惊。几名学生在一次看似普通的“打群架”之后,在异国他乡即将面临长达10年的牢狱之灾,类似案例在中国国内前所未有。
三位涉事的中国留学生
2015年,是中国国内校园暴力事件集中爆发的一年,互联网上屡屡传出校园凌虐事件,很大部分甚至是施暴者自己公开。公众在感叹暴力事件频发的同时,更叹息法律缺失背后,施暴者的有恃无恐。
在网络舆情方面,中国网民对留学生凌虐事件持一边倒态度。几个花季少年在美国追梦却只能在高墙之内度过青春,这个结果并没有让同胞们感到惋惜。相反,愤怒的网民认为美国的法院为他们长期压抑的问题出了一口气。最典型的说法是“中国人自己管不了的校园暴力,终于美国人帮忙管了”。
《侨报》记者梳理近年来中国发生的校园暴力事件发现,2014至2015年间,中国由地方政府到法律界高层不断对以法制预防校园暴力做出表态,但不仅类似案件仍然层出不穷,且最终处理结果多有争议。
中国著名刑辩律师,“赵巍案“的被告代理律师邹佳铭认为,对比留学生凌虐案的重判和国内类似事件的从轻处理,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刑法在对待伤害事件和人的基本权利方面的理... 阅读全帖
g**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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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康事件观察﹝1﹞ 法律篇 台商须掌控劳资法律主动权
2010-05-31 旺报 【 李孟洲】
鸿海富士康深圳厂爆发员工接连跳楼自杀事件,震惊海内外,也使大陆台商劳资关系问
题更让人有「危疑震撼」之感。因为,不只富士康,现在全大陆所有工厂里,新一代劳
工的思想、希求、行为模式都变了,未来台商面对的劳资关系问题,必然比以往更复杂、
更难缠。对此,台商应如何应对?
 掌控劳资法律 不致挨打
 千言万语,不如一条硬道理,就是「牢牢掌控劳资法律关系运作的主动权」,也
就是不能因理亏而处于挨打地位。只有在这个条件下,台商才能随时应对可能突发的劳资
关系事件,进退自如。因大陆劳动法律现在已充分反映了中共官方照顾基层劳工的政策,
台商只要能善用,遇事就能理直气壮。至于善用的方法,主要就是,比法律规定的「多给
一分」、「早给一步」,如此而已。
 鸿海董事长郭台铭幸好很早就会用这个方法,所以这次碰上其员工接连跳楼的不
幸事件,他并没有被卷入法律漩涡。富士康被议论的是,工厂内部的管理方法、作业氛围
等。换言之,郭台铭在法律上站得住脚,原因就是「比法律要求的多做一些」,如对不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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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lmh (Low, Medium, High),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外交部发言人姜瑜:“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Mar 4 12:35:58 2011, 美东)
根据外交部网站消息,3月3日,姜瑜在记者会上郑重其事地告诫诸位外国记者: “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http://www.mfa.gov.cn/chn/gxh/tyb/fyrbt/t803799.htm)。 此句大实话一出,这一年一度的“两会”还开那做啥? 姜女士扯掉了遮羞布,直接说,在这个国家里法律算个屁!
这个姜女士的诚实程度和毛太祖有得一比。毛太祖曾经自诩“和尚打伞,无法无天”,一语道破当年的国情。姜女士劝人“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换了当年的周恩来、乔冠华,绝对不敢如此诚实。当年毛太祖那段狂言,即便到今天也没人敢把那收编进他的全集、选集中去,只是在野史中流传。 而今姜女士的这句狂言,居然一字不漏地登在外交部的网站上。依我看这是因为她没有说错半个字,本来党就是这个意思。这不是国情什么才是?
姜女士其...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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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时报社评:法律不会为特立独行者弯曲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4月06日10:39 环球时报
被称为“前卫艺术家”的艾未未据信近日被中国警方“带走”,西方一些国家的政
府和“人权机构”迅速出面干预,要求中方立即释放艾未未,并将此事上升为中国“人
权恶化”,艾未未则被称为“中国人权斗士”。
在没搞清楚真相的情况下,就将中国司法的一个具体案例上纲上线,并用激烈的评
论攻击中国,这是对中国基本政治框架的轻率冲撞,也是对中国司法主权的无视。西方
这样做,是故意把一个简单的案例放到国家政治甚至国际政治的不相称位置,扰乱中国
社会的注意力,并试图修改中国公众的价值体系。
艾未未是近年来十分活跃的“行为艺术家”,也常被称“前卫艺术家”,是中国社
会的特立独行者。他反艺术传统,喜欢出“惊人之语”和“惊人之举”,也喜欢在“法
律的边缘”活动,做一些普通人搞不太清楚“算不算法律上出格”的事。4月1日他出境
取道香港去台湾,有报道称他“手续不全”,具体情况不详。
由于艾未未喜欢我行我素,经常干“别人不敢干”的事,而且他的身边聚集了一些
类似的人,他本人大概清楚,他很多... 阅读全帖
s********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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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qq.com/a/20110408/001117.htm?pgv_ref=aio
环球时报评艾未未被拘:谁在违背法律精神?
2011年04月08日08:28环球时报 字号:T|T
中国警方7日对外表示,艾未未正因“涉嫌经济犯罪”接受警方调查,一些西方媒体在
第一时间质疑中国警方的说法,坚持用自己的逻辑解读并试图影响中国。
此前西方舆论不顾艾未未家属及境外媒体都知道艾未未被警方拘押的事实,一直称艾未
未“失踪”,用这个词的特殊含义将中国政府比喻成“绑架者”。现在他们又先于中国
法庭的调查断言“涉嫌经济犯罪”不能成立,宣称这种调查“非法”,但恰恰是他们的
做法,在严重对抗基本法律精神,是试图制造“民主斗士”法律上的“神圣不可侵犯性
”:只要他们在中国从事政治对抗活动,他们就可以超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拥有
“豁免权”。
美德等国官方6日再次就“人权”公开指责中国,韩国光州市市长也公开干预艾未未案
件,就像是“中东革命”以来欧美国家对外干涉“刹不住车”,他们对艾未未事件指手
画脚的随意样子达到了一段时间以来少见的地步。
艾未未被拘押,说到底是中国每天大量司法案件中的... 阅读全帖
y*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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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还真信了,多了解点美国法律吧。BP要按法律程序走的话可能赔得比200亿还得多,
所以BP宁肯庭外和解跟政府达成协议。
联邦政府的赔偿额限制仅能约束政府针对公共环境污染的索赔额,而完全不能限制个人
财产造成的损失的赔偿,这个是州法的权限所在,联邦政府受宪法约束无权干涉各州事
务。而墨西哥湾沿岸各州的州法对个人财产和精神损失的赔偿额无上限,而且支持惩罚
性赔偿,同时美国各州法律均允许集团诉讼,绝大部分法庭采用英美法系陪审团制度和
案例法,即法庭法官可以随时根据需要创造法律。
在这样的法律下,BP如果不达成协议而被各州的个体、集团以及检察官诉诸法庭的话,
赔偿额是完全无法预测的,理论上可以是无限大。所以它选择和政府达成和解协议是很
明智的。
以上提到的这些在中国都是相反的方向,即中国目前的法律明确规定罚款数额上限,个
人赔偿以实际遭受的损失为准,不支持“可能”的损失和精神损失以及惩罚性赔偿,中
国法律禁止集团诉讼,中国法律为大陆法系采用成文法,由法官根据现有的法律条文来
裁判,等等。这些就决定了在中国的赔偿官司,不管是这个事还是别的事,赔偿额度上
限基本都是可以预知的,风险也是可以预知的... 阅读全帖
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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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海律师案:把法律当真,那它就是真的
2013年02月08日 08:20
2013年2月6日,横跨四个年份、得到广泛关注的“北海律师案”及裴金德等故意伤害案
有了结果,广西北海中院一审判决“部分否定”控方指控,认定故意伤害罪不成立,裴
金德被宣告无罪释放,其他四名被告人变更罪名为寻衅滋事被判处两至三年不等有期徒
刑(除一人外,均折抵刑期获释)。尤其引人注目的是,杨在新等四名辩护律师收到解除
取保候审通知,通知称“因出现证据变化”,不再对其追究刑事责任。
“死磕派”也有春天。这是令人欣喜、欣慰的“初步胜利”,这场胜利不仅属于为之奔
走数年的律师团,也属于所有相信即便“正义不在当下,但我们等得到”的法律信仰者
——— 是的,正义真的等得到,而且它到了。北海律师案所掀起的这一场律政波澜,
给困厄中深信权利神圣的公民以信心,也给抱定法治信仰、不分体制内外的职业法律人
以底气:把法律当真,那它就是真的。
2009年11月14日,广西北海,两伙年轻人的酒后冲突,谁能想到会引来关于中国刑辩律
师命运与国家法治进程的举国讨论。2010年8月,裴金德等人被控故意伤害案进入公诉
程序,杨在新等律师接受委托...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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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平:审理薄熙来案,经得起事实和法律检验
2013年08月27日07:10 法制日报 微博 我有话说(8119人参与)
志平
8月22日至26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广受关注的
被告人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一案。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济南中院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依法公开公正审理案件
,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使案件经得起事实和法律的检验。
开庭审理坚持依法公开原则
8月22日8时许,济南中院最大的审判庭第五审判庭内已座无虚席。8时43分,审判
长、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旭光敲响法槌,宣布开庭。
公开审判是现代司法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是指法院对案件的审理过程和判决结果
向社会公开的一项制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但是有关国
家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
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
薄熙来案是一起原党和国家领导人涉嫌犯罪的严重刑事案件,各界高度关注。本案
审理过程中,济南中院始终坚持公开审判原则,既运用以往案件常用的公开方式,也有
新的探索和创新。
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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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李天一案:民粹舆论轮奸法律zt
民粹意识形态会导致人民做出错误的历史选择。因此,麻子特别警惕民粹意识。民粹意
识似乎是中国意识形态的主流,即使被称为的右派的自由民主人士,也大多是民粹的。
左派更不用说,更是以民粹口号为旗帜。当民粹意识成一个国家的主流意识,左左右右
皆民粹时,是不可能实行法治的。虽然可引入西方的法律,但法律在执行过程中往往被
民粹舆论所奸污,而违背依法办案的宗旨,而按民意判案。法院常常以民意为依据杀人
,所谓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主张统一的国民档执政台湾后,两*关系越来越紧密,国内有人开始传播蒋帮介石
正面形象。网上流传一个意在说明老蒋政治开明的段子,说是抗战时期一著名记者在著
名报纸上发文揭露四大家族的某某发国难财贪了N多,蒋进行调查结果表明完全没有此
事,但蒋并没有惩处那个涉嫌“造谣”或“传谣”的记者,记者也没道歉。麻子看来,
正是那些涉嫌“造谣”“传谣”的民粹记者不道歉,形成了社会的非理性意识形态,导
致了人民错误的历史选择,那个记者和当年的民主档人士后来的大右派也没有好下场。
“顺我者昌,逆我者嫖娼”。对待李天一和薜蛮子,左右双方的表现截然相反。主
张自由民主的右派,虽然对薜蛮子嫖娼事件讲法理(... 阅读全帖
y***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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虚拟经济的法律缺失决定了不能实行“法无禁止即可行”
张宏良
2014.09.28
媒体报道,目前中国上市公司基全兼并总额达到1.7万亿人民币,毫无疑问这是个灾难
性的消息。上市公司拿募集资金不是用来发展生产,而是用来并购投资基金,是一场不
折不扣的欺诈性犯罪浪潮。当时公司募集资金的招股说明书,无一例外都说是用来发展
生产,但是由于资本市场上投资获利,远远超过工商业经营利润,所以在利益驱动下,
越来越多的工商企业,把原本应该用于工商业经营的资金,转而进行金融投机活动。
这是虚拟经济条件下精英政治的一大罪恶特点,是精英政治与虚拟经济之间矛盾不可调
和的反映,是当今世界的普遍现象,世界著名的能源巨头美国安然公司就是这样破产的
。美国安然公司破产时,居然没有一分钱投资于能源,而是百分之百投资于资本市场,
安然公司的管理班子,也不再是熟悉能源领域的管理人员,而是由世界顶级投资经理组
成的所谓投资界黄金组合。
世界大量资本越来越多地由实体经济领域转向虚拟经济领域,还不仅仅是因为虚拟资本
市场可以获取短期暴利,更重要的是虚拟资本市场上,资本可以为所欲为地无所顾忌,
必有任何制度和法律约束。这是因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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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的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美国是一个法制国家,法制,就是一切事情有法律依据,按照法律办事。 美国在表面
上看起来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法律就是一个游戏规则。 谁制定了这个规则? 是选民制定的吗? 这是一个很重要的
问题。 美国制度的最大缺陷就恰恰在这里。 美国很多法律的制定,都是利益集团在背
后博弈的结果,跟选民无关。 制定出来的法律,不是为了让人民生活得更好,而是让
博弈胜方得到更大的利益。 所以美国法律的制定背后,是你死我活的争斗。 一但制定
出了游戏规则,所有的人,都必须要遵守。
一句话总结。
在美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但法律的制定不是人人平等。
b***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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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codes.findlaw.com/us/title-18-crimes-and-criminal-procedure/18-usc-sect-2385.html
18 U.S.C. § 2385 到底是不是法律?还是遮羞布,挡箭牌?原来美国的法律也不算数
啊?LOL
是,1957年后因为社会风气的变化,这项法律基本没有真正被引用过,但那是因为大法
官们觉得没这个必要,因为美国政府的安全并没有受到实质性的威胁,所以不必要引起
纷争,于是想出各种借口规避了这条法律。
事实上,法律就是法律,是事实在在真实存在的,但是美国的法律也是一块挡箭牌,不
需要的时候收起,需要的时候自然会拿出来用。如果哪一天国际共运从新发展起来,美
国政府切实感受到了危胁的时候,你再看到时候会不会拿这个法律来抓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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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晚舟在加拿大被抓,如果说华为跟伊朗做生意是真的,那从什么时候开始,外国
人在美国以外也得遵守美国法律了?美国法律规定一夫一妻,那不止一个老婆的中东人
士不是也随时会被美国刑拘?我没有美国驾照,在中国开车是不是也会被美国法律制裁?
美国人还找了使用了美国产品、技术、结算渠道之类的借口,是不是吸了美国飘来
的空气也就得受美国司法管辖?这不是等于美国的法律就是全球的法律?中国企业家的
人身安全都得不到保证,和美国关税谈判有什么意义。中国法律界就不能出台一些,保
护中国企业的法律?现在是美国政府亲自出手,来搞垮中国企业,中国政府要是保护不
了中国企业,还搞开放干什么。中国政府难道只坐在那里收税,别的都不管。中国的法
律界为什么不定出一些法律,美国抓人的理由是华为向违反美国制裁伊朗的禁令,华为
是中国的企业,这人是因为华为的企业行为被抓的,与她本人的国籍有何关联?即便是
华为的行为犯罪了,那也是在中国领土上犯罪,美国和加拿大有什么资格抓人?难道说
我在中国领土上还能被美国的法律管?
想起来就觉得可怕。
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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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迫害法轮功十几年来,总在嚷嚷着“依法取缔”、“依法判决”,表面上也装模作
样的走着司法的过场。然而私底下,为了阻止律师的依法辩护,它的“执法人员”不但
绑架、殴打律师,还劫持迫害为法轮功学员聘请律师的家人。这些见不得光的行为,将
中共“法治”面具击得粉碎,也暴露出了中共“伪法制”的真实面目。
二零一零年十二月,武汉法轮功学员彭亮,因为讲述法轮功真相遭到当局绑架。妹妹彭
燕为哥哥请来了律师准备出庭辩护。然而,在开庭前五天,中共当局绑架了彭燕,说是
怕她“生事”,关几天就放回家。可是,彭燕在洗脑班历经半年的折磨后,又被武汉市
“六一零”(中共专门迫害法轮功的非法组织)非法劳教一年。
讲真相属于宪法规定的言论自由,别说彭亮的行为没有违法,是无辜受害,即便是真正
的犯罪嫌疑人,依据中国的《刑事诉讼法》和《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都
可以由亲人代请律师辩护。那么,为哥哥聘请律师,彭燕是依法而行。合法的举动却被
认为是“生事”而遭绑架,到底是谁在“生事”呢?中共当局不但剥夺了彭燕为亲人申
冤辩护的权利,而且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将她非法劳教,又是谁在违法呢?
另一位年逾古稀的老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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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02年10月江泽民首次被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在美国被控
告以后,江氏恶首及其帮凶残酷迫害以“真善忍”为修炼原则的法轮功修炼人的暴行不
断在世界上曝光,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各国政府机构、组织和团体在不断呼吁、
谴责、通过外交手段及诉诸法律等停止迫害的努力之外,相关国际性组织“追查迫害法
轮功国际组织”等也在成立后积极有效地运作,调查收集江集团迫害法轮功的证据并公
诸于众,为把发动、策划、推动和实施这场惨无人道的信仰迫害的罪魁祸首及其所有帮
凶绳之以法而积极努力。
2004新元伊始,加拿大又传来消息,加拿大将通过现有法律依据和「加拿大反人类和战
争罪方案」(Crimes Against Humanity and War Crimes Program)的司法机制,制裁在
中国大陆迫害法轮功者。此举具有哪些意义并将产生哪些影响呢?
* 迫害法轮功者被作为犯有反人类罪备案
这一方案的出台,向中国迫害法轮功的元凶及其帮凶,以至所有对迫害负有责任者发出
了明白无误的信号,迫害法轮功者已被作为犯有反人类罪而在加拿大司法部、移民局和
公共安全部备案。
去年9月,加拿大法轮...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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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Talk版 - 信“神”能抗过法律吗
发布日期:2015年02月06日   文章来源:凯风网   
作者:丹琳
【字体大小:大 中 小】
2015年2月2日,倍受国际社会高度关注的5·28招远血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山东省烟台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犯故意杀人罪、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罪犯
张帆、张立冬执行死刑。罪大恶极、猖狂一时的全能神邪教徒终于受到了法律的严惩,
受害者吴硕艳的灵魂终于可以在九泉之下得到安息了!
看到这则新闻以后,不禁想起当招远血案发生以后,记者采访张立冬时,问他“你
害怕法律吗?”当时的犯罪嫌疑人张立冬称:“我不怕法律,我信神!”而今天,面对
被执行死刑,张立冬所信的“神”在哪里?不是称“全能神”吗?不是无所不能的“神
”吗?为什么不“神迹”大显来拯救张立冬他们,让世人来见证一下你“女基督”的“
超凡”的“大能”呢?
依仗着自己相信“神”,就觉得可以为所欲为,这是所有邪教信徒共同的心理特征
。在全能神信徒中,“女基督”高于一切,“神话”高于一切,只要吃喝了“神话”,
为“神”作工,为“神”奉献,亲人可以不要,家庭可以... 阅读全帖
w******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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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洪志自称是8岁圆满,具有“搬运、隐身、思维控制、预测未来”等功能,能掌管人
类一切事情的“神仙”,并吹嘘他传播的法轮功,是“法轮大法”、是至高无上的法,
不受人间法律的制约,甚至贬低人间的法律是“机械地制约人的鸟笼子”。事实上,这
位“神仙”面对法律却很无奈。
——被通缉,“神仙”只能逃 
这位吹嘘自己有“未测未来”、“隐身”功能的“神仙”李洪志,却没预料到中国
政府会依法取缔法轮功、通缉他本人,也没有显示“隐身”功能使自己不被追铺,而是
跟普通常人一样选择了逃。
1999年7月29日,中国公安部发布通缉令,(公缉【1999】0102号,1999年7月30日
)。面对中国公安部的通缉,已经逃到美国的李洪志仍然怕得要命,据李洪志本人回忆
,“它们也会控制坏人找到我……那个时候基本上是整天在汽车里面,每天都在走。我
写的诗‘车行十万里’,实际上就是那个时候的情况。”(《美西国际法会讲法》)。
李洪志本人都承认自己没什么功能,遇到中国公安部依法通缉只能躲在车里随“车
行十万里”,在说“神仙”有功能,纯属忽悠人!
——交通违章,“神仙”乖乖交罚款 
这位曾称“常人”法律是... 阅读全帖
q*****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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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起人间悲剧。抢劫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最近加拿大一法*轮*学员瑞陶尔(Daniel
Peter Rintoul)因抢劫被警方击毙。是罪有应得还是另有隐情?人们不禁要问:瑞陶尔
为什么会沦为抢劫犯呢?是谁将瑞陶尔推向了死亡之路?笔者认为,普通的民众与法*
轮*功身份将是不同的性质。可以说这起案件是邪教主李*洪*志将瑞陶尔推向了犯法之
路,是李*洪*志将瑞陶尔推向了警察的枪口。
这些年李*洪*志不停教唆弟子走出去不用害怕常人社会的法律,他说:“人类制定的法
律就是在机械地限制人,封闭人……封闭来封闭去最后把人封闭得没有一点出路。这个
法律定的太多了,人都像动物一样被管着,没有出路了,谁也就想不出办法了。”他还
说“法律代表不了神”,将法律和“天理”对立起来:“佛怎么看这些问题呀?你政府
允许,法律允许,那是人自己允许,天理它不允许呀!”又说:“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
,这是没有问题的。作为一个炼功人就是超常的了……而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
”(《转法*轮》)他还宣称,“常人法律管常人。我是修炼人,是超常的人,归师父
管,归大法管”;“常人的法律只能管常人,我们是超常人,是按宇宙大法在行事的... 阅读全帖
m*******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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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轮功”邪教组织从思想与行动两方面对抗法律,这已是不容置疑的铁定事实。
就思想方面言之,“法轮功”邪教组织炮制的歪理邪说中,将“法轮大法”视为“宇宙
大法”,将国家法律视为“人间小法”,这就为尔后对抗国家法律埋下了伏线。如果中
国政府不依法对“法轮功”邪教组织予以惩处,双方倘能和平共处,处于共生状态;如
果“法轮功”邪教组织因其违法犯罪行为遭到中国政府依法惩处,则“法轮功”邪教组
织则必然会以所谓“法轮大法”对抗国家法律。“法轮功”邪教组织早已在平时歪理邪
说的灌输中,向其信徒灌输了“人间小法”受“宇宙大法”节制,“人间小法”不敌“
宇宙大法”的错误观念,因此,一旦中国政府依法惩处违法犯罪的“法轮功”邪教组织
,则必然遭到该邪教的强烈对抗,歪理邪说早已为之奠定了理论基础。就行动方面言之
,“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事实数量之多,罄竹难书,不可胜计。如果对“法轮
功”邪教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听之任之,无疑会使国家法律颜面扫地,毫无尊严与权威
可言,这对于正步入法治轨道的中国,是一个重大的必须严肃对待的新的挑战。面对“
法轮功”邪教组织新的重大挑战,中国政府毫无畏惧来自各个方面的压力,坚... 阅读全帖
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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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清涟 发表 于 十一月 26, 2012
最近,重庆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被他人偷拍于五年前的不雅视频曝光,据说在63小时后
就被免职。因为雷的事情牵涉到薄熙来2007年予以袒护,不雅视频的女主角亦被抓捕。
由于有此背景,这次“反腐”引发了多重激辩,其中的辨题之一就是保护隐私与反腐败
何者更重要?
提出这个议题的人有不少,其中比较著名的有腾讯微博上一个较有名的博主,他本人也
在媒体任职,平时思想开放。而反对保护隐私重于反腐说的人则认为,中国官场太堕落
,腐败时按中国特色,保护隐私时按美国标准。
反腐与保护隐私何者重要这一说法,在广西来宾市烟草局局长韩峰情色日记网络曝光后
就有人提出;“保护政治公众人物隐私按美国标准”这一说法,更是对美国相关法律的
误解,因此我觉得有必要专门就此做一解析。
美国是最早从法律上对隐私权进行保护的国家,对隐私权保护也最为完善,但就在这个
国家,十多年前,曾发生过前总统克林顿因与白宫实习生之间的“拉链门”事件,成了
当时轰动世界的公案;在雷政富不雅视频流传之前不久的11月中旬,美国中情局局长(
CIA)局长大卫·H·彼得雷乌斯(David H. Petraeus... 阅读全帖
l****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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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2.2013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否决了一项准许同性婚姻的法律,从而使得20多对同性恋伴侣的婚礼
失效。这项法律生效仅仅五天。
澳大利亚高等法院星期四做出裁决说,澳大利亚首都领地的这项法律无效,并指出同性
婚姻问题应由议员们在联邦一级做出决定。
自这项法律于上星期六生效以来,将近30对同性恋伴侣登记结婚。其中一些人聚集在法
院门外,表示不同意法院的裁决。
澳大利亚保守派政府对这项法律提出质疑,认为在不同地区实施不同法律将引起混乱。
2010年9月,有关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法律未能在议会获得通过。澳大利亚现行法律将婚
姻明确界定为一男一女之间的结合。
同性恋权利活动人士星期四对高等法院的这一裁决表示失望,但说他们将继续争取同性
婚姻合法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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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宮法律顧問麥甘恩(Donald McGahn)1月底即得知前國安顧問佛林就職前即與俄羅斯駐
美國大使多次通話的消息,卻做出錯誤判斷未採取任何行動,被外界質疑工作不力,白
宮法律顧問一職也成為華府最棘手的一個職位。
麥甘恩認為佛林的行為不存在「法律問題」,引起人們的高度懷疑。佛林誤導潘斯、向
聯邦調查局說謊的行為除了可能違反「羅根法」外,已經觸及美國法典第18編第1001節
的內容,即向聯邦政府進行虛假陳述的禁令。
麥甘恩得知佛林的行為兩周後,白宮都未對佛林採取任何行動,直到多方消息來源將佛
林與俄羅斯駐美大使的通話內容洩漏給媒體,才引發騷亂。麥甘恩身為白宮法律顧問,
竟讓這樣一出鬧劇在自己眼皮底下發生。
這件事情的重點不在於為何麥甘恩處理佛林危機失當,而是在川普政府新建初期,白宮
法律顧問似乎便已經無法勝任這一職位,麥甘恩必須重新定義自己的角色。
白宮法律顧問在任何一屆政府中都是很棘手的一個職位。如果這個職位的優先任務之一
是避免、或至少減少醜聞衝擊的話,現在層出不窮的壞消息對麥甘恩來說可不是一個好
兆頭。
白宮法律顧問通常重點關注、審核總統行政辦公室(EOP)內工作人員的操守問題,...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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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USANews版 - dr. dao是跟法律打交道的高手
一个有一万条法律的国家跟一个没有法律的国家是一样的—法律多到了自相矛盾,没有
任何一件事情是完全合法的。
比如索南在家和老婆做爱,抓奶后入,就是违法的。有的州规定唯一合法的做爱姿势是
missionary。
跟法律打交道,重要的是司法实践,而不是违不违法。摩门教公然一夫多妻,只要警察
不抓他他就没事。
dr. dao手里的证据,都是铁证如山。而对方攻击他的所谓袭警,一点儿渣都没抓到。
至于说在飞机上要服从管理这条法律,跟与其矛盾的其它法律比起来太弱了。机上警察
让你吃屎你吃吗?至于机票的合同就更弱了,没有任何合同是完全合法的。你傻逼你就
得遵守,你牛逼你总能找到一条理由干翻他。
所以法制无外乎还是人治。只要人认为你是对的,那么当你和法律发生矛盾时法律就得
改了给你让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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