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t 发帖数: 55733 | 1
你也真敢扯。那造汽车的有连带吗?4S店有责任没?党中央国务院有责任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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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3 扯。中国法律没这一说(也许美国法律有这一说?)。
按照中国法律,谁犯的事谁承担责任(包括民事和刑事责任)。除非当事人未成年或者
有精神病,那么监护人承担连带民事赔偿责任。
退一步讲,就算按美国法律,药家鑫父母为药家鑫买车,导致车祸,应该承担连带赔偿
责任,那药家鑫父母也不应该对药家鑫故意杀人的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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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5 中国法律没这一说。
中国法律只看药家鑫 (1)是否不满18岁,即未成年;(2) 是否有精神病。
满足上述条件之一,他父母(监护人)才要负民事上的连带责任。否则不用负任何民事
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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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 发帖数: 1030 | 6 民事赔偿只对药一人
如果坚持你原来的想法 请举法律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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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7 真够能扯的。
首先,没有民事第一刑事第二的说法。如果一定要分个第一第二,那也应该是刑事第一
,民事第二。因为这是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根据中国法律,民事诉讼以刑事判决被告人
罪名成立为先决条件。
你说“第一个是民事部分。即车祸部分”,这是不对的。严格的讲,药家鑫既有交通肇
事又有故意杀人。但故意杀人的后果已经“吸收”了交通肇事的后果(交通肇事把人撞
伤,故意杀人把人杀死)。所以民事部分也是针对故意杀人的。
根据中国法律,药家鑫的家人不会因其为药家鑫买汽车而对药家鑫的故意杀人罪承担连
带赔偿责任。除非药家鑫不满18岁或者有精神病。
是否对药家鑫的交通肇事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要看肇事车辆登记在药家鑫本人名下
还是其家人名下。中国法律实行“车主负责制”,肇事司机无力赔偿的话,由车主承担
赔偿责任。如果肇事车辆登记在药家鑫本人名下(即车主是药家鑫本人),那药家鑫的
家人不对药家鑫的交通肇事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如果登记在药家鑫家人名下,那药
家鑫家人需要对药家鑫的交通肇事行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注意连带赔偿责任仅限于交
通肇事民事赔偿,不包括故意杀人民事赔偿。
看来楼主不仅是法盲,连最基本的逻辑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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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8 车祸肯定是保的。故意杀人肯定是不保的。
药家鑫先把张妙撞伤,按理说这部分医疗费用和其他误工等损失是可以向保险公司索赔
的。但由于药家鑫后来把张妙杀死,那么这部分费用也就很难估算。
类似这种 case 能不能向保险索赔,赔付额怎么算,我不清楚以前有没有类似的案例可
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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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i 发帖数: 2993 | 9 OP doesn't know nothing.
yes, there are two cases. and both are crime cases and both can be civil
cases. civil case could be linked to crime case, or could be after crime
case tria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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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36306 | 11 大家捐款给张家雇个牛律师算了,让药价连本带利都吐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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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w 发帖数: 21578 | 12 中国律师牛不起来
还是请个好法官吧
不然碰到彭宇案那样的,又完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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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8 发帖数: 810 | 14 杀人填命,所以药该死
但作为药的父母,儿子做错了事也赔了命了,民事赔偿可以一分不掏。
给儿子买车跟儿子出事赔偿是两回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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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17 两处扯蛋的地方:
1. “药家鑫驾车及之后发生的杀人犯罪,其过程应该分为两部分:首先是驾车剐蹭撞
人导致被害人致伤,......”。
驾车剐蹭撞人导致被害人致伤 属于交通肇事,不属于杀人犯罪的一部分。后面拿刀捅
人才是杀人。
2. 民事赔偿不足部分,其家庭也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义务。即使车辆注册为家庭
人员或家庭共同财产。
如果药家鑫只撞人没杀人,其家庭有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义务。如果车辆注册为家庭人
员或家庭共同财产的话。同时也在保险赔偿范围之内。
现在的民事赔偿已经是基于故意杀人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而不是基于交通肇事了。所
以其家庭也没有承担连带责任的法定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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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 发帖数: 5368 | 18 要分析药家鑫家庭的连带赔偿责任,就必须参考李启铭案(李刚是我爸)
的判例。
在李启铭案中,李启铭承担了交通肇事的刑事责任,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李刚承担了李启铭交通肇事的民事赔偿责任。赔偿受害人死者46万,伤者
9.1万。
药家鑫案和李启铭案比较,两者同样是交通肇事。李启铭在交通肇事后
逃逸。药家鑫在交通肇事后谋杀受害者,情节上比逃逸要严重得多。如果
由于药家鑫在交通肇事后犯下远为严重的罪行而使药家鑫的家庭免除民事
赔偿的责任,这是不公正的。对受害者也是不公平的。同样,也不符合
我国的法律基本原则。
因此,参照李启铭案的判例,按照中国的法律,药家鑫的家庭必须承担
民事赔偿的连带责任,同时,其赔偿金额应当在李启铭案的赔偿金额之上,
即,46万元之上。因为受害者在交通事故后再被捅8刀而死比交通事故
后直接死亡要痛苦的多得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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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21 不如直接给张家捐款。
根据中国现行法律,除非让要加薪免死,否则别想让药家吐出一分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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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 发帖数: 5368 | 22 把药家的房产拍卖,赔偿受害者。
不足部分,再由药家鑫父母每月工资,
退休金中扣除赔偿受害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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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24 如果药家的房产证上有要加薪的名字,或许可以这么做。(前几年国内疯传要开征遗产
税,很多人买了房子以后都把孩子名字也登记在产证上。不知道药家有没有这么做)
如果药家的房产证上有要加薪,药父和药母三人的名字,那么法庭应该可以强制执行属
于要加薪的那部分。法院可以对药家的房产进行估价,然后责令药父母拿出房产价值1/
3的现金。如果药父母拿不出来,法院可以把药家的房产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手续
费后1/3用于赔偿张家,2/3还给药家。
如果药家的房产证上没有要加薪的名字,那上述一切都没办法实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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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 发帖数: 488 | 25 这两个案件差别很大,好不好,李的案件,车祸是唯一原因,如果车牌是李的父亲的话
,当然他的父亲负责赔
偿,药的案件,车祸是次要原因,主因是刀杀,而且很主要的一点是李的案件是赔偿达
成协议,李家主动出钱达
成原谅来保全他的儿子,虽然要坐牢,但是他儿子还是保全了,药的案件,原来可能药
家和法庭都有这个意思,
赔偿+死缓或者无期,现在舆论这么大,为了维稳,他肯定是留不住命了,药家儿子命
都没了,肯定也不会主动赔
偿了,我觉得为受害者这么穷苦的家庭考虑,还不如用死缓换药家出比较大的赔偿,虽
然在公义上是很不公平,
但是现实就是受害者家庭连100元都没有,孩子才2岁,但是这个补偿办法维稳不会答应
,群情汹涌的网民也不会
答应,不过,我们这里讨论的都只是法律条文而已,这个案件早已经不只是法律以内的
事情了,政治的,舆论
的,.....
Ps, 有一点,我觉得你一直没有分清楚,现代法律没有家族连带责任的规定,成年人对自己的行为负全责,家庭
愿意出钱赔偿是一回事,法庭不可能因为成年的儿子犯事处罚父亲,能够涉及到的只是药本人名字下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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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 发帖数: 5368 | 26 你对李启铭案一点都不懂。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 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
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
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
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李启铭案符合的是这条:
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判刑6年是在于中间偏上。民事赔偿丝毫没有减轻刑罚。
李刚承担民事连带赔偿责任是因为,富二代,官二代父母,明知子女
有很高的肇事风险,仍然给富二代,官二代买车,间接造成受害者车祸
受伤,死亡,因此必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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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 发帖数: 13586 | 27 如果没有前面的撞车,只有杀人,那他的家人就不需要承担连带责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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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 发帖数: 488 | 28 没有轻判是因为舆论的影响,没有仔细去看,我记得好像赔偿是法庭外和解达成的协议
,并不是法庭判决,那个肇事车的车主好像就是李的父亲,所以才有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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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y 发帖数: 488 | 29 法律条文上,现代法律应该都没有家庭连坐责任了,成年人自己对自己的事情负全部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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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y 发帖数: 3742 | 31 李启铭那个是因为车主除了李启铭,还有李刚。所以李刚有连带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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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 发帖数: 1030 | 33 如果是家庭唯一住所,这个户主犯了事也不能拍卖的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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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 发帖数: 1030 | 34 李刚案判的偏重了一点,你说的是对的;但是,李刚明明是和解情况下出的钱,是自愿
的,不是强制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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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35 肇事车的车主不是李的父亲李刚,是李启铭的一个朋友。
从法理上讲,李刚确实没有连带责任,可以一分不赔,啥都不管。法律拿他也没办法(
除非他们家房子房产证上有李启铭的名字)。
如果李刚真敢这么做,那么,首先李启铭肯定要被重判。虽然交通肇事罪最高七年,但
说不准会上危害公共安全罪,那就很重了。其次李刚自己是公务员和官员,儿子闯的祸
在全国造成恶劣影响,李刚如果敢这么干,单位和上级也不会放过他。再次,那个车主
就要倒霉(赔钱)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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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g 发帖数: 10422 | 36 按照最高法的指示精神,如果和解,既可以从轻,也可以不从轻。
李刚儿子案判6年,也就是在最高量刑上象征性的减了一年。是偏重了点。这没办法,
影响太大。
其实最亏的是 2009 年杭州胡斌飙车案。赔了113万还按最高量刑判(3年),一点都没
从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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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j 发帖数: 2987 | 37 药家的房子是部分产权的,只有父母的名字,而且根本不能自由买卖。
那是工厂的福利房,当年也就是花了2,3万买的,自己可能只有37%的产权。
强制执行也没啥用。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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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y 发帖数: 1030 | 38 这不是没有人提胡斌的这件事么,我个人觉得这种事情的偏重是可以接受的,但是如果
已经偏重了再叫判的太轻,那就不好了
虽然国内不是案例法,但是案例是按照法律判的,所以有一定的参考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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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发帖数: 2778 | 40 所以你做不了法官。。。。
我也替药父母说句话。
一分不出,除非小孩免死,既然对方要命那就不要给钱了,绝不人财两空。
儿子是儿子,凭什么满18岁了父母赔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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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e 发帖数: 4577 | 41 就是这个理
不过不追究肯定不可能
这是刑事责任肯定赖不掉
积极主动承担民事责任的,可以适当轻一些量刑(
注意,不是判决,该定什么罪就是什么罪)
这本身也是为了维护公正性的考量。
我不知道楼上一帮sb在这里jw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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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发帖数: 3417 | 42 【天天谈首席侦探点评】冤冤相报何时了?打假知多少?夜来风雨声,诉讼知多少? sigh, 杀的最高境界是不杀, 就是宽容!就是爱!
http://www.xys.org/xys/ebooks/others/science/dajia12/guoguosong
◇◇新语丝(www.xys.org)(xys5.dxiong.com)(www.xinyusi.info)(xys2.dropin.org)
◇◇
起诉《法治周末》主管法制日报社名誉侵权起诉状
【按:十几天前已向北京朝阳区法院提交诉状,接待法官说要请示上级。今天法院
通知已正式立案】
民事起诉状
原告:方是民,笔名:方舟子,男,1967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汉族,自
由撰稿人、科普作家
被告:法制日报社
住所地:北京市朝阳区花家地甲一号 邮编:100102
法定代表人:贾京平 联系电话:84772288
案由:名誉权、肖像权纠纷
诉讼请求:
一、 判令被告删除“法制网”网站(域名legaldaily.com.cn)和
“法治周末”网站(域名legalweekly.cn)上的《方舟子涉嫌抄袭总调查》文章,
以停止侵害;
二、...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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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26222 | 43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六十八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2007年8月30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垄断协议
第三章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第四章 经营者集中
第五章 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
第六章 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
第七章 法律责任
第八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
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适用本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境外的垄断行为,对境内市场竞争产生排除、限制影响的,适用本法。
第三条 本法规定的垄断行为包括:
(一)经...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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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 发帖数: 2909 | 44 新闻来源: 沈阳晚报 于May 14, 2011 23:55:44 敬请注意:新闻取自各大新闻媒体,观
点内容并不代表本网立场!
心提示:14日,一名年仅23岁的吊装工人在沈阳铁西区意外坠楼身亡。因为沙袋超重
,滑轮脱离导致其从6楼坠落。在坠落时,该男子还高喊“都躲开”提醒楼下人不要被
沙袋砸到。 www.6park.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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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抓住了沙袋,可这时吊装设备出现故障,致使沙袋将6楼卸沙的工人直接从窗户
带了出来!就在他坠下的过程中,还在高喊楼下的人“都躲开”……5月14日上午10时
30分左右,铁西区沈辽路附近永善小区发生一起惨剧:一名年仅23岁的吊装工人被沙袋
带到楼下,当场身亡。
23岁吊装工人 www.6park.com
被五袋沙子带下六楼 www.6park.com
昨日中午12时30分左右,记者来到永善小区13号楼附近。就在大约两个小时前,从
该楼二单元6楼坠下一名年轻男子,当场死亡。 www.6park.com
楼前还堆放着两立方米左右的建筑沙子和一些吊装用的起重吊杆零件。沙堆半米远
处,留有一摊血迹。意外发生后,死亡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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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 发帖数: 19331 | 45 新华网乌兰巴托6月9日电(记者 黄龙杰)蒙古国国家大呼拉尔(议会)9日批准了《国
际控制船舶有害防污底系统公约》和《国际燃油污染损害民事责任公约》等多个关于航
海安全方面的国际海事公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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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发帖数: 61690 | 46 深圳立法防被精神病事件 送无病者就医可追刑责
http://www.sina.com.cn 2011年06月28日04:30 大洋网-广州日报
如何防止“被精神病”近来一直是社会上的热议话题。在近日召开的深圳市第五届
人大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上,《深圳经济特区心理卫生条例》二审修改建议稿(下简
称《修改建议稿》)提请审议,其内容被公布后在社会上随即引起热议。这份建议稿强
化了精神疾病患者的隐私保护,同时对如何“防止被精神病”从诊断程序、机构以及法
律责任条款均进行了细化,对于将无精神疾病者送入医院造成伤害的医疗机构,将依法
追究刑事责任。专家接受记者采访时解读表示,这是对人权的尊重,也是法治的进步,
也对政府的管理决策提出了更高要求。
文/记者鲍文娟
根据近年深圳市精神疾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深圳市18岁以上的市民精神疾病终生
患病率为21.87%,其中,精神分裂症、分裂情感性精神障碍等重性精神疾病的患病率为
1.41%,是十几年前的3倍。
“被精神病”追究刑责
“被精神病”近来一直成为社会各界的热点讨论问题。而深圳近来也出现了这样的
案例。2009年12月,因不满奖金分配方案,深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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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z 发帖数: 1078 | 4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ozz (ozz),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ZZ 重庆富豪李俊惊曝薄熙来打黑内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ul 24 13:21:17 2011, 美东)
小一号的赖昌星在加拿大。。。
姜维平/企业的很多老板,由于得罪了薄熙来或者与他的党内对立派关系密切,被打成
了所谓的黑社会,这是精于政治权术的野心家薄熙来一举多得的壮举,既可以杀一儆百
,震慑反对他的官员和企业家,又可以堂而皇之地掠夺他们的财富,喂饱跟随他徇私枉
法的死党,或政治上用得着的权贵,而且还能收买人心,忽悠出民意,为十八大争得更
高位置奠定基础,由于他操控了媒体,强奸了民意,又以严酷的镇压手段把被害人投入
了监狱,封住了知情者的嘴巴,所以,鲜有活生生的内幕披露出来。特别是“亮点茶楼
”老板常亮夫妇被重庆警方从海外引渡回国之后,更是震撼了世界,重庆进入了文革式
的红彤彤的鸦雀无声,万马齐喑的新时代,伴随着天空出现的“紫气东来”的奇景,“
薄泽东”和“重庆模式”如同红太阳笼罩了大地,仿佛中国倒退了整整三十年。 www.
iask....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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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 发帖数: 2421 | 48 8月16日,网友在社区爆料,天津市车主许云鹤因搀扶违章爬马路护栏摔倒的王老太,
被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判赔108606元。法院的判决理由之一,是“
车主许云鹤发现王老太时只有4、5米,在此短距离内作为行人的王老太突然发现车辆向
其驶来,必然会发生惊慌错乱,其倒地定然会受到驶来车辆的影响。”网帖发出后,引
发轩然大波,不少网友直呼这是翻版的“彭宇案”。
许云鹤花费了3000元,通过司法鉴定,证明自己的车辆不曾与王秀芝老太发生接触。
【事件回顾】
是碰瓷还是撞人?
2009年10月21日上午,许云鹤驾车沿天津市红桥区红旗路由南向北行驶,在行驶到红星
美凯龙家具装饰广场附近时,恰巧看见王老太由西向东跨越路中心的护栏,后王老太倒
地受伤。
据许云鹤回忆,当时王老太横过半条马路,准备跨越护栏时被护栏牵绊,落地两步就咕
咚摔倒在地。
“就在我的眼前,看着就疼!”许云鹤表示,怕老太出危险,当时他立即停下车,从车
里翻出创可贴给老太包扎上,并拨打了120。就在这时,王老太拿起电话,说了一句让
许云鹤从头凉到脚的话,“我在马路上让车给撞啦!”
然而,王老太却有着另一番说法。王老太说,当天她爬中心护栏时,...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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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v 发帖数: 2535 | 49 2011年6月16日,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就此事作出判决,王老太跨越中心隔离护栏属
违法行为,对事故的发生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许云鹤被判决承担40%的民事责任,赔
偿王老太108606.34元,其中包括残疾赔偿金87454.8元。
天津市天通司法鉴定
中心出具的具体情况说明为,“不能确定小客车与人体身体接触部位。”人民医院对王
老太伤情的诊断是,“无法确定原告伤情的具体成因,但能够确定原告伤情系外伤所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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