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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案一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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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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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8月2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提起公诉的翟岩民涉嫌颠覆国家政权案一审在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
被告人翟岩民,男,1961年5月出生,河北省香河县人,现为北京无业人员。公诉
人指控,翟岩民长期受反华势力渗透影响,逐渐形成推翻国家现行制度的思想。2012年
以来,翟岩民多次在互联网上发表颠覆国家政权的言论,后加入胡石根(曾因危害国家
安全犯罪被判处刑罚、长期以非法宗教活动为平台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
担任长老的地下教会。受胡石根影响,其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更加顽固,进而组织指挥一
些访民,通过在公共场所非法聚集滋事、攻击国家法律制度、利用舆论挑起不明真相的
一些人仇视政府等方式,实施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活动。期间,翟岩民与胡石根、周世
锋(利用律师事务所为平台炒作热点案件、事件,实施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
、李和平(利用境外某非政府组织资金从事颠覆国家政权活动,另案处理)等人密谋策
划颠覆国家政权,形成系统化的颠覆国家政权思想、方法和步骤。此后,翟岩民强化了
颠覆国家政权的思想,继续组织指挥一些访民,通过上述方式,进一步实施一系列颠覆
国家政权... 阅读全帖
m******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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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来自主题: _Amguulan版 - 阿穆隆酒驾肇事案一审
视频:阿穆隆驾车撞人案开审当庭哽咽认罪
http://video.sina.com.cn/p/ent/s/m/2010-06-24/233861044767.html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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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铲子惹出更多麻烦,请看《出事表》zz
下面转一个,反复几次,但我们都听不到任何重载车急刹应有的刹车声!之前司机曾经
说自己鸣笛过,那么要么司机在说谎,要么就是8秒之前那声鸣笛,如果是那样,提前8
秒已经发现钱要过马路,却木有刹车而撞到钱,这还是普通的交通事故吗? 从9点48分
21秒钱被撞后,直到9点48分28秒,近7秒后,钱的尸体才停下来!这个过程中,依然听
不到刹车声,只有发动机的声音。而此时,我们发现钱已经被撞带到水泥路面以外。
一秒后,钱尸体静止不动,截图中红色箭头所指为车头方向,钱被裹带后右后轮的位置
!此时时间是9点48分29秒,撞击发生8秒之后。 5秒之后,在9点48分32秒,也就是撞
击发生11秒后,从视频中可以看到有人来到车头(截图中红圈处),他是谁?从时间来
说,他很可能也是目击者! 一秒之后,视频中有人从车头左向右走(截图中红圈圈出
),他又是谁? 又过两秒,刚刚出现的人没有过来看钱的情况,而是向前走(截图中
红圈处) 在9点48分40秒,也就是撞击发生后19秒后,应该是车上的人下来了,此时正
从车头左向右中,随后他蹲下看钱尸体方向,随后马上走向钱的尸体。 9点4... 阅读全帖
c*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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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bydtc (Eric),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9 03:54:07 2012, 美东)
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
市委书记的薄熙来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熙
来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
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
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王立军还痴迷于绘画和书法,在绘画上他临摹的《清明上河图》几可乱真,书法也曾
获辽宁省第5名。
但我对王立军的第一印象却是极其糟糕的。我第一次知道王立军这个人,是在浏览新闻
时看到了一则关于重庆打黑批捕会议的描述。
这次会议是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干... 阅读全帖
w****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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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
市委书记的薄熙来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熙
来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
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
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王立军还痴迷于绘画和书法,在绘画上他临摹的《清明上河图》几可乱真,书法也曾
获辽宁省第5名。
但我对王立军的第一印象却是极其糟糕的。我第一次知道王立军这个人,是在浏览新闻
时看到了一则关于重庆打黑批捕会议的描述。
这次会议是重庆市公安局副处以上干部会议,王立军主持会议。会场武警全副武装,杀
气腾腾。
会上,王立军点到谁就报谁的罪名:“陈光明,女,重庆市公安经侦总队总队长,犯有
某某罪,抓!”
“陈洪刚,男,重庆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犯有某某罪,抓!”
“陈涛,男,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总队长,犯有某... 阅读全帖
m********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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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夏俊峰案死刑复核审辩护词
夏俊峰案辩护小组:周葵、陈有西、钟国林、李道演
京衡律师集团
关于要求对辽宁夏俊峰被控故意杀人案
不予核准死刑发回重审的律师意见书
(死刑复核审辩护词)
(全文23000字)
京衡律师集团夏俊峰死刑复核审辩护组
陈有西 钟国林
周 葵 李道演
(2011年6月13日)
最高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
夏俊峰死刑复核案合议庭:
京衡律师集团事务所接受被告人夏俊峰的委托,指派陈有西、钟国林、周葵、李道
演四位律师担任其被控故意杀人案死刑复核审的律师。此前我们已经向贵院提出约见申
请、阅卷申请和调取证据申请,并提交了我们调查获取的五份新证据。
现经过我们四位律师向原一审、二审律师调阅案卷和庭审笔录,会见被告夏俊峰、
现场勘查、调查取证,了解了本案的基本事实。我们认为:一、本案据以定罪量刑的主
要事实不清,正当防卫的基本事实不能排除,定性杀人的重大疑点不能排除;原审法院
有罪推定办案倾向明显,采信证据不够客观公允,明显偏颇。二、认定夏俊峰故意杀人
证据严重不足,定性故意杀人的基本证据不具备,定案证据发现严重伪证,虚假伪证得
以采纳。现有证据无法得出夏俊峰故意杀人的结论。三、审判程序严重... 阅读全帖
v**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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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ZT 李庄,现在可以说了
被捕早有征兆
2009年12月5日晚饭后,李庄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
通知,原定于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案改期,不及多说,电话挂断。
李庄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临。当机立断,让助手马晓军收拾行李,连夜驾车上成渝高速
奔成都。“王立军和我的撤退路线一模一样,只是他去了美国领事馆,我辗转河北回到
北京。”
停留一天后,9日李庄从成都飞到石家庄,顺道办了另一个案件,11日坐动车返京,直
奔康达律师事务所。
康达所领导已等候多时。李庄将重庆之行一一道来,并提及与法院的针锋相对。与此同
时,重庆警方抓捕行动已经展开,更有说法,当时抓捕小组十余人10日已经抵达北京。
当天从所里谈完,李庄赶回家中,刚出电梯,接到重庆消息:龚云飞(龚刚模堂弟)被捕。
电话未挂,李庄敲开家门,嘱咐家人“这个家不能待了,你们赶紧收拾下,马上走。”
12日上午,康达所及有关机关作出决定“退出重庆所有案件的代理”,李庄必须服从。
11点52分,李庄给龚刚模案主审法官、重庆一中院刑事审判庭庭长陈远平发短信:“陈
庭,经组织决定,我们康达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全部从龚案中撤出,不再担任辩护人,
请转告有关方... 阅读全帖
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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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ZT 李庄,现在可以说了
作者: 王昊轩
在三权分立的民主法治国家,一个公民不必害怕另一个公民,就像方竹笋曾惧怕王立军
,王立军曾惧怕薄熙来一样,因为他知道有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只有进行政
治体制改革,把统治者给关进笼子,建立一个民主法治的共和国才能保护中国人的自由
与安全,让重庆恐怖不再重现。
题记: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
市委书记的薄熙来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熙
来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
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
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王立军还痴迷于绘画和书法,在绘画上他临摹的《清明上河图》几可乱真,书法也曾
获辽宁省第5名。
但我对王立军的第一印象却是极其糟糕的。我第一次知道王立军这个人,是在浏览新闻
时看到了...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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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捕早有征兆
2009年12月5日晚饭后,李庄接到重庆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重庆一中院”)
通知,原定于12月7日开庭的龚刚模案改期,不及多说,电话挂断。
李庄意识到,危险已经来临。当机立断,让助手马晓军收拾行李,连夜驾车上成渝高速
奔成都。“王立军和我的撤退路线一模一样,只是他去了美国领事馆,我辗转河北回到
北京。”
停留一天后,9日李庄从成都飞到石家庄,顺道办了另一个案件,11日坐动车返京,直
奔回律师事务所。
所领导已等候多时。李庄将重庆之行一一道来,并提及与法院的针锋相对。与此同时,
重庆警方抓捕行动已经展开,更有说法,当时抓捕小组十余人10日已经抵达北京。
当天从所里谈完,李庄赶回家中,刚出电梯,接到重庆消息:龚云飞(龚刚模堂弟)被捕。
电话未挂,李庄敲开家门,嘱咐家人“这个家不能待了,你们赶紧收拾下,马上走。”
12日上午,康达所及有关机关作出决定“退... 阅读全帖
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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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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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xc (六億人民齊躍進, 十年國慶共歡騰),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9 16:14:01 2012, 美东)
发信人: wbydtc (Eric),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谨以此文献给重庆恐怖中的受难者与抗争者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9 03:54:07 2012, 美东)
绝大多数中国人知道王立军,是在他2008年6月调任重庆市公安局局长,成为时任重庆
市委书记的薄熙来的左膀右臂之后。从那时起,这两人的名字就紧密地联系在了一起。
打个不太恰当的比方说,如果薄熙来是二郎神的话,那王立军就是哮天犬了,专咬薄熙
来看了不爽的人。
如果我们看一下人民日报对于王立军的简历和介绍。会觉得他是一个像金正恩一样“高
大全”的完人。王立军文武双全,小时候入选过内蒙古少年拳击队,在多年后的一次抓
捕过程中,他和一个曾是全省散打冠军的犯罪嫌疑人搏斗了20分钟,最终成功将其制服
。王立... 阅读全帖
f*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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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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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oe (or frie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李庄- 在重庆打黑过程中被涉嫌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一年六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r 13 22:14:31 2012, 美东)
http://baike.baidu.com/view/321025.htm
李庄 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
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11年3月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已移
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中文名: 李庄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河北石家庄

出生日期: 1961年6月23日
职业: 律师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目录
主要罪行
遗漏罪行
提起申诉
主要罪行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 阅读全帖
f*e
发帖数: 1386
12
http://baike.baidu.com/view/321025.htm
李庄 是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专职律师,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硕士
,曾为10余名职务犯罪和暴力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作无罪辩护,并使他们获得无罪释放,
使近百名犯罪嫌疑人得到从轻和减轻处罚。2011年3月重庆警方侦结李庄遗漏罪行已移
送重庆市江北区人民检察院。刑期将尽的李庄或将再次面临重庆检方的起诉。
中文名: 李庄
国籍: 中国
出生地: 河北石家庄

出生日期: 1961年6月23日
职业: 律师
毕业院校: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目录
主要罪行
遗漏罪行
提起申诉
主要罪行
重庆市政府新闻办证实,2009年12月12日,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庄,因涉嫌
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重庆市公安机关刑事拘留。 该办发布的通稿称,龚刚模本
人主动检举,并经公安机关初步查明,李庄在渝行使辩护人职责时,违反法律规定,帮
助被告与他人串供,教唆龚刚模编造被公安机关刑讯逼供,“吊了八天八夜、打得大小
便失禁”等谎言,并唆使其向法庭提供虚假供述予以翻... 阅读全帖
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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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药家鑫
药家鑫,西安音乐学院大三的学生。2010年10月20日深夜,驾车撞人后又将伤者刺了八
刀致其死亡,此后驾车逃逸至郭杜十字路口时再次撞伤行人,逃逸时被附近群众抓获。
后被公安机关释放。2010年10月23日,被告人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投案。2011年1月
11日,西安市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对药家鑫提起了公诉。同年4月22日在西安市中级人
民法院一审宣判,药家鑫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
害人家属经济损失 45498.5元。5月20日,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药家鑫案二审维持一
审死刑判决。2011年6月7日上午,药家鑫被执行死刑。
中文名: 药家鑫
国籍: 中国
出生日期: 1989年11月7日
逝世日期: 2011年6月7日

职业: 学生
家庭住址: 西安华山机械厂
就读院校: 西安音乐学院
父亲: 药庆卫
目录
人物简介
犯罪事件
1. 案发详情
2. 依法被捕
案情回顾
案件性质
案件开审
1. 案情回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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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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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南京政法委书记:彭宇案不应被误读
http://www.sina.com.cn 2012年01月16日10:36 瞭望新闻周刊
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谈: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标志性事件”
文/《瞭望》新闻周刊记者徐机玲王骏勇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
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
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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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转载)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uncle8 (八爷), 信区: Joke
标 题: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4 14:09:56 2012, 美东)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组图)
2012-01-18 03:26:00 来源: 甘肃日报(兰州) 有1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
(0)
彭宇 资料图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
刘志伟说,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
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
的标靶?追踪“彭宇案”的演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
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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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2/0118/03/7O17ENEJ00014AED.html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向4年
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愿做好
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屡被归
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
刘志伟说,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
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
的标靶?追踪“彭宇案”的演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
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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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宇和老太相撞,老太已经去世
南京市政法委书记谈: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2012年01月17日 08:16:25
来源: 瞭望新闻周刊
新华微博

不应被误读的“彭宇案”
由于多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
标志性事件”
针对舆情反映,南京市委常委、市政法委书记刘志伟近日接受《瞭望》新闻周刊记
者独家专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重因素被误
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向记者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忙跑向后面一辆乘客较少的公交车,当她
经过前一辆公交车后门时,26岁的小伙子彭宇正从这辆车的后门第一个下车,双方在不
经意间发生相撞。急于转车的彭宇先向车尾看了一下,再回头时发现摔倒在地的徐寿兰
,随即将她扶起,并与后来赶到的徐寿兰家人一起将她送往医院治疗,其间还代付了
200元医药费。
经诊断,...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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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Joke版 -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
彭宇案真相再调查(组图)
2012-01-18 03:26:00 来源: 甘肃日报(兰州) 有14人参与 手机看新闻 转发到微博
(0)
彭宇 资料图
因广东佛山2岁女童遭汽车碾压而路人漠视的“小悦悦事件”,舆论再次将矛头指
向4年前已和解结案的南京“彭宇案”,认为是此案错判产生的负面效应,导致人们不
愿做好事甚至见死不救。一些地方出现老人摔倒无人搀扶、做好事反被诬告等现象,也
屡被归咎为“彭宇案”的影响。
针对舆情反映,
刘志伟说,为什么一起经法院审结、当事人已和解的普通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在
公众舆论中成了“好人被冤枉”、“司法不公”的典型案例,并被斥之为社会道德滑坡
的标靶?追踪“彭宇案”的演化过程,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近日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舆论和公众认知的“彭宇案”,并非事实真相。由于多
重因素被误读和放大的这起普通民事案件,不应成为社会“道德滑坡”的“标志性事件
”。
事实真相
刘志伟综合当事人陈述和法庭调查,介绍了“彭宇案”的基本事实。
2006年11月20日9时30分左右,64岁的退休职工徐寿兰在南京水西门广场公交站等
车时,有2辆83路公交车同时进站。徐寿兰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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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律师:王荔蕻寻衅滋事案的二审辩护词zz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荔蕻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荔蕻本人同意
,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本案情况和一审判决,发表如下辩
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荔蕻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以喊口号、打横幅等方
式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一认定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2010年4月16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是自发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申
请旁听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的庭审。并不是被告人王荔蕻一人组织而来,她
只是在网上发了开庭消息。
(二)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不是起哄闹事。
首先、被告人王荔蕻没有起哄闹事主观故意。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到马尾区法院是
为了旁听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庭审,由于旁听席位全被安排了,在无法申请到旁听时,才
在警方指定的范围,以“喊口号、唱歌、打公平与公正横幅”形式进行围观。围观的目
的,只是为了表达追求司法公平与公正意愿,并不是出于什么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
健康动机... 阅读全帖
t***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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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福州IP电话案始末
1、起因:福州陈氏兄弟私营IP电话,涉嫌非法经营罪
1997年3月,35岁的福州马尾区市民陈锥通过因特网下载了网络电话软件net2-
phone,他将自己组装的586兼容机与住宅电话通过调制解调器连接在一起设置成网络电
话。9月,陈锥利用因特网电话为其弟弟陈彦经营的诚信家用电器商场促销商品,即凡
到诚信电器商场购买家用电器可免费利用因特网电话与在国外的亲友通话五分钟。有些
顾客要求提供更长一些通话时间,于是陈彦就在10月申请了一部公用电话,将公用电话
设置成因特网电话,通过电信163开始对外经营长途电话业务。
12月22日,福州马尾电信局柯副局长检查公用电话时,告诉陈锥不能利用因特网电
话对外从事国际长途服务,陈锥于是就停止了因特网电话业务。12月23日,福州市电信
局向福州市公安局马尾分局报案称:电话用户陈彦利用微机互联网通话软件,对外开办
国际长途电话业务,按挂发不同国家、地区每分钟收取6元至9元通话费不等,违反了长
途通信业务和国际通信业务由邮电部门统一经营规定,严重损害国家和邮电企业利益,
扰乱了电信市场秩序,也给国家安全带来严重威胁,请求立案侦查,依法追究... 阅读全帖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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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律师:王荔蕻寻衅滋事案的二审辩护词zz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荔蕻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荔蕻本人同意
,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本案情况和一审判决,发表如下辩
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荔蕻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以喊口号、打横幅等方
式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一认定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2010年4月16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是自发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申
请旁听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的庭审。并不是被告人王荔蕻一人组织而来,她
只是在网上发了开庭消息。
(二)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不是起哄闹事。
首先、被告人王荔蕻没有起哄闹事主观故意。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到马尾区法院是
为了旁听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庭审,由于旁听席位全被安排了,在无法申请到旁听时,才
在警方指定的范围,以“喊口号、唱歌、打公平与公正横幅”形式进行围观。围观的目
的,只是为了表达追求司法公平与公正意愿,并不是出于什么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
健康动机... 阅读全帖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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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原律师:王荔蕻寻衅滋事案的二审辩护词zz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市旗鉴律师事务所接受被告人王荔蕻家属委托,并经得被告人王荔蕻本人同意
,指派我担任其涉嫌寻衅滋事案二审辩护人。现根据本案情况和一审判决,发表如下辩
护意见,供法庭合议时参考。
一、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
一审判决认为,“被告人王荔蕻组织多人在公共场所聚集,以喊口号、打横幅等方
式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这一认定与事实完全不符。
(一)2010年4月16日,从全国各地赶来的网民,是自发到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法院申
请旁听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的庭审。并不是被告人王荔蕻一人组织而来,她
只是在网上发了开庭消息。
(二)被告人王荔蕻围观行为不是起哄闹事。
首先、被告人王荔蕻没有起哄闹事主观故意。被告人王荔蕻和网民到马尾区法院是
为了旁听福建三网民诽谤案庭审,由于旁听席位全被安排了,在无法申请到旁听时,才
在警方指定的范围,以“喊口号、唱歌、打公平与公正横幅”形式进行围观。围观的目
的,只是为了表达追求司法公平与公正意愿,并不是出于什么取乐、寻求精神刺激等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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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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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1+1》2014年2月18日完成台本
——一次投毒,两家悲剧,都该三思!
(节目导视)
解说:
面对一审死刑,受害者黄洋的父亲说儿子可以瞑目了。
黄洋父亲:
准备下午到黄洋的坟上烧一炷香,告诉他一下。
解说:
而施害者林森浩的父亲表示心里很乱,需要静一静。
记者:
你们上不上诉?
林森浩父亲:
坚决上诉。
解说:
两个家境并不宽裕的普通家庭,两个复旦大学医科的高材生,同处一室,竟然酿此悲剧。
林森浩:
可能互相之间会有一点儿看不惯,比如说他可能觉得我这个人没什么生活情调,我可能觉得他有点儿自以为是。
解说:
你为什么要这样做?两个父亲在问,整个社会都在问。
记者:
你没有向他们说明黄洋发病的原因是吗?
林森浩:
没有告诉。
解说:
《新闻1+1》今日关注复旦投毒案,谁的悲剧?!。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发生在去年,并且一直广泛让大家关注的复旦大学投毒案,今天上午在上海一审宣判,我们来看背后大屏幕上的两张照片,这是一审宣判之后两位老人在哭,一个是投毒者林森浩他的父亲在哭,一个是受害者黄洋的母亲在哭。没错,两位老人一定会哭,因为一个是已经...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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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妙家人在家中扯出横幅。(资料片)
▲王辉(左)与张显(右)在办公室内商量案情。
▲张妙的儿子毛蛋夜里仍在寻找妈妈。
很多人在等待着药家鑫案一审的最后一步———宣判。
一审开庭20天后的4月13日,受害人张妙的父亲张平选、丈夫王辉等人分别在被害人家属量刑意见书上签字。西安中级人民法院规定的最迟上交时间是次日16时,而他们的意见早就达成了一致:死刑,立即执行。
他们拒绝谅解药家鑫,因为他们担心自己的谅解会让“杀人者不偿命”。他们甚至拒绝民事赔偿,因为那是“带血的钱”,他们怕药家鑫会因为赔了钱而获得轻判。
虽然双方家人有过一次见面及道歉的经历,但这次见面却加深了张家对药家的“不信任”。他们认为冷漠的道歉是源于药家的“自信”,他们与药家压根儿就不是原告和被告的关系,而是穷人与富人的较量。
除了张家、药家,许多与此案无关的人也在猜测中等待———20多天还未宣判意味着什么?杀人者药家鑫到底会面临怎样的惩处?
于是,这桩事实清楚的简单刑事案件,在缺乏信任而又猜疑不断的公众舆论里,显得愈发迷离。
“不要赔偿,只要药家鑫死”
王辉说,“我不要药家的钱,他的钱已经沾满了血,拿我媳妇命换的钱我不要,你就... 阅读全帖
v*********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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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节目导视)
审判长 王旭光:
被告人薄熙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
一场历时5天的公开审理。
公诉人 杨增胜:
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 薄熙来:
说给我送三次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解说:
如此公开透明的大案审判。
薄熙来:
王立军就是我想问你一下,1月28号,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
每天我都要被你叫去两次。
解说:
庭审实录全部公开,公众关注身临其境,公诉证据,被告权利,每一个细节都在庭
审中一一呈现。
《新闻1+1》今日关注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评论员 白岩松:
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在济南,薄熙来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如果要是不上诉的话,此案了结,如果
上诉的话,也是他的权利。从公开庭审一直到一审宣判像一个大大的棋局,那这一个棋
局如果是一堂公开的司法课的话,这堂课上的怎么?又会给我们什么样的一种启示?在
其中我们有哪些进步?对未来又会产生什么样的期待?接下来,咱们共同复盘。
解说:
昨天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一审宣判。
审判长 王旭光:...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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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9月23日央视新闻1+1《复盘,薄熙来案庭审》节目中,主持人白岩松谈到了“王立军坐着轮椅出庭”的细节,他呼吁有关方面给予解释。
《新闻1+1》2013年9月23日—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审判长王旭光:被告人薄熙来,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解说:一场历时5天的公开审理。
公诉人杨增胜:被告人薄熙来,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
被告人薄熙来:说给我送三次钱的事情,是不存在的。
解说:如此公开透明的大案审判。
薄熙来:王立军就是我想问你一下,1月28号,你和我谈了几次话?
王立军:每天我都要被你叫去两次。
解说:庭审实录全部公开,公众关注身临其境,公诉证据,被告权利,每一个细节都在庭审中一一呈现。
《新闻1+1》今日关注:复盘,薄熙来案庭审!
评论员白岩松:您好,观众朋友,欢迎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昨天在济南,薄熙来案一审宣判无期徒刑,如果要是不上诉的话,此案了结,如果上诉的话,也是他的权利。从公开庭审一直到一审宣判像一个大大的棋局,那这一个棋局如果是一堂公开的司法课的话,这堂课上的怎样?又会给我们什么样的一种启示?这其中我们有哪些进步?... 阅读全帖
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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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山东大学诓回海归,投入监狱
五十万元,一场官司,一个神经科学家的深渊
周泽致姜异康:陈哲宇案是山东乃至国家不能承受之重!
新客栈发布时间: 2017-02-15 19:16:34
石按:
下面这篇,是周泽律师给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写的一封信。
周泽是高我两届的师兄,毕业后在法制日报社担任记者,后来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
闻系做副教授,兼做律师。
周师兄做的案件,可能是我十五年媒体生涯中报道次数最多的。
我们之间,从无律媒之间的蝇营狗苟,我总是主动入他彀中——他在遴选代理案件的可
传播性上,有着天生的敏感,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执拗和负责。
这十五年来,我亲眼看他在朱文娜案上怒发冲冠,在傅桦案上百转千回,在小河案中一
夜白头,在褚健案上锲而不舍。
特别是2011年持续到2012年的小河案,已经成为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绕不过去的经典标杆。
这七八年以来,从大学教授兼职做律师到辞职做专职律师,直到自己开了个北京泽博所
,这个倔强的贵州人已经毫无争议地属于全国范围内中青年律师中,站着就把钱挣了的
翘楚。
这四年多以来,律师界和媒体界正在经历一波接一波的狂风暴雨。风雨如晦,未有停息
。多少故事,多少遭遇,是人生的历练,也是上帝的拣... 阅读全帖
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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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机要费涉贪更审逆转 陈水扁无罪
台湾前总统陈水扁(前)涉国务费、南港、洗钱等案,台湾 高等法院26日更一审宣判
,陈水扁被控国务费案贪污部 分改判无罪。(台北市摄影记者联谊会提供)
【大纪元2011年08月26日讯】(大纪元记者戴德蔓台北综合报导)台湾前总统陈水扁涉
及的国务机要费案贪污罪部分,台湾高等法院8月26日更一审出现逆转判决,改判陈水
扁与吴淑珍无罪。但涉及洗钱等其他部分则判应执行刑2年8月;妻子吴淑珍判应执行刑
11年6月。全案仍可上诉。
喧腾一时的扁家弊案,去年11月,龙潭购地案和陈敏薰买官案三审定谳,扁珍都被判刑
,合并执行17年半。国务机要费案、海外洗钱和南港展览馆三大案发回更审,上午高院
更一审宣判,扁、珍在国务机要费案的贪污罪部分撤销二审有罪判决,改判无罪。
合议庭表示,扁将国务机要费的新台币1亿3,300万2,010元全用于机密外交及犒赏馈赠
,比检方起诉扁贪污的1亿453万6,390元还多,认定扁将国务费因行使职权全数支用完
毕。
合议庭认为,既然认定陈水扁将国务机要费因公支出,也就无须论述国务费性质。
不过,扁、珍在“国务机要费案”的伪造文书罪部分,合议... 阅读全帖
T****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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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惨了,海归科学家连30万都要“贪污”,还要倒贴钱做实验。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iology 讨论区 】
发信人: GOPLAYGO (大道无门), 信区: Biology
标 题: 五十万元,一场官司,一个神经科学家的深渊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16 02:16:10 2017, 美东)
周泽致姜异康:陈哲宇案是山东乃至国家不能承受之重!
新客栈发布时间: 2017-02-15 19:16:34
石按:
下面这篇,是周泽律师给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写的一封信。
周泽是高我两届的师兄,毕业后在法制日报社担任记者,后来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
闻系做副教授,兼做律师。
周师兄做的案件,可能是我十五年媒体生涯中报道次数最多的。
我们之间,从无律媒之间的蝇营狗苟,我总是主动入他彀中——他在遴选代理案件的可
传播性上,有着天生的敏感,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执拗和负责。
这十五年来,我亲眼看他在朱文娜案上怒发冲冠,在傅桦案上百转千回,在小河案中一
夜白头,在褚健案上锲而不舍。
特别是2011年持续到2012年的小河案,已经成为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绕不过去的经典标杆。
这七八年以... 阅读全帖
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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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泽致姜异康:陈哲宇案是山东乃至国家不能承受之重!
新客栈发布时间: 2017-02-15 19:16:34
石按:
下面这篇,是周泽律师给山东省委书记姜异康写的一封信。
周泽是高我两届的师兄,毕业后在法制日报社担任记者,后来调入中国青年政治学院新
闻系做副教授,兼做律师。
周师兄做的案件,可能是我十五年媒体生涯中报道次数最多的。
我们之间,从无律媒之间的蝇营狗苟,我总是主动入他彀中——他在遴选代理案件的可
传播性上,有着天生的敏感,也有着常人难以企及的执拗和负责。
这十五年来,我亲眼看他在朱文娜案上怒发冲冠,在傅桦案上百转千回,在小河案中一
夜白头,在褚健案上锲而不舍。
特别是2011年持续到2012年的小河案,已经成为中国律师发展史上绕不过去的经典标杆。
这七八年以来,从大学教授兼职做律师到辞职做专职律师,直到自己开了个北京泽博所
,这个倔强的贵州人已经毫无争议地属于全国范围内中青年律师中,站着就把钱挣了的
翘楚。
这四年多以来,律师界和媒体界正在经历一波接一波的狂风暴雨。风雨如晦,未有停息
。多少故事,多少遭遇,是人生的历练,也是上帝的拣选,还是最为磨砺人的时候。
陈哲宇案,是周... 阅读全帖
h*****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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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未删节版)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被南都删除的那些细节
作者:陈忠林 文章发于:乌有之乡 更新时间:2011-7-6
陈忠林:我所看到的李庄案(未删节版)
作者:陈忠林
陈忠林博客按语:这次参加全国人大会,刚到北京的二天,《南方都市报》的记者
找到我,说是想了解我在这次会议将要提交的议案、建议。我们谈到了我关于刑诉法第
157条的建议,由此谈到了李庄案的有关情况。考虑到在旁听二审相关的过程中,我终
于理清了李庄案的全部迷惑,以及《南方都市报》在相关受众的影响。在与约定不论访
谈内容多长他们都发,删节一定要经双方同意的前提下,我同意了接受他们的独家采访。
也许限于篇幅,南都报没有全文发表经我修订的内容(点击查看发表版本)。我认为,
被删节掉的部分(文中已用黑体字标出),特别是有关二审的细节是最重要的部分,正
是这一部分细节,才终于让我解开李庄案的疑惑,可以说这也是我同意南都报采访的原
因。
南都报采访稿发表的第二天,我即与该报联系,希望他们至少在网络版上将被删掉的部
分补上。但至今没有收到回音。为了避免误导,特将我整理的录音稿公布在...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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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来自主题: _GoldenrainClub版 - 天朝的朗朗乾坤.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09 点击: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70328197111122616,汉族,大
专文化,山东省沂南县人,盲人,户口所在地沂南县委党校,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
师古村。2006年6月10日被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光诚因不服沂南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宣判的“陈光诚犯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陈光诚有
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这一“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
显不公、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及普世人性”的错误不公枉法判决,已于12月1日口头回答
说自已不服(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决定上诉。
现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依法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本书面上诉意见。
上诉理由及相关事实:
一、上诉人陈光诚(以下简称上诉人)认为:指控上诉人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上诉人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家计生...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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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昨日,央视《新闻1+1》对李某某强奸案进行了报道,备受关注的李某某强奸案,昨日进行了一审判决,李某某被判入狱十年。
梦鸽走出法院
五个青少年,四个未成年,饮酒、挟持、殴打、轮奸,在那个疯狂的夜晚,他们到底做了什么?
案情沸沸扬扬长达半天,舆论关注事实真假难辩,今日面对一审宣判,当真相呈现,回头看被告律师为什么会高调宣称要做无罪辩护?
李某某家庭法律顾问:辩护律师始终坚持无罪辩护,辩护观点从一而终未曾改变。
解说:上访、辩解、指责,面对儿子所为,一个母亲又在坚守什么?
《新闻1+1》今日关注:李某某十年刑后望成年!
主持人董倩:晚上好,欢迎您收看正在直播的《新闻1+1》。
涉及到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出于对于未成年人的保护,本应是最大程度地去低调处理、审理,但是今天我们要关注的这个案件却从它一开始,就在媒体各个版面的关注之下,它是各个媒体一个焦点关注的问题,那么今天这个案件也终于迎来了一个一审的宣判,相关的事实真相的细节也就随之水落石出,我们一起来关注。
解说:今天上午9:30分,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对一起未成年人案件的一审宣判,已经被舆论沸沸扬扬地关注了半年之久。
资料:被告人李某某犯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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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泰斗齐聚顾雏军案 江平称民企受伤害大
著名法学家 江平
原中国政法大学校长 陈光中
原全国工商联党组织书记 胡德平
会议现场
和讯网消息 2月20日,由《经济观察报》、《中国改革》以及北京改革和发展研究
会共同举办的“法律研讨会”在北京举行。国内法律界众多泰斗人士参加了研讨会,参
加会议的法律界人士包括著名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终身教授江平,中国政法大学原校
长、终身教授、中国法学会刑事诉讼法学会名誉会长陈光中,著名法学家、中国法学会
法理学研究会顾问郭道晖,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何兵,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
中国商法研究会常务理事施天涛,华东政法大学教授、中国法学会宪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童之伟,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刑事司法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洪道德,中国政
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会刑法学研究会理事阮齐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青少年犯罪与少年司法研究中心主任皮艺军,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刑法研究室主任
刘仁文,中国社科院研究员、研究生院教授、天则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冯兴元,外经贸大
学法学院教授王晓川,《民主与法制》杂志社总编辑刘桂明等。
原全国工商联党组书记全国政协常...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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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贵州杀妻灭子案 坐牢冤 死者惨 为哪般(多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May 15 00:02:18 2016, 美东)
李玉前和谢初明的结婚证。
李玉前和谢初明的结婚照至今挂在卧室的墙壁上。
一个前后历经4次庭审,从死刑改判死缓后的贵州杀妻灭子案,在受害者家属也为凶手
申冤的十余年后,在2016年突然出现曙光。
2016年1月,贵州省高院主动将此案卷宗从已经立案复查的贵州省检察院拿走,进行复
查。4月13日,贵州高院立案庭法官表示,该案正在该庭做立案前的审查。5月2日更传
出贵州已启动复查程序。
这是一起没有人证、作案时间不明、甚至连尸体也找不到的刑事案件。
◎离奇的杀妻灭子案
这起离奇的贵州杀妻灭子案,最初的报案者、也是被公检法咬定的凶手,他就是重点培
养的准备提拔重用的李玉前。
李玉前是五兄妹当中唯一的一个大学生,1994年从贵州民族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水城
钢铁厂(水钢)。毕业前,李玉前和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谢初明恋爱。毕业2年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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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药家鑫律师称法外因素干扰导致审判极不公正
华商网讯 5月20日,药家鑫案二审在陕西省高院进行,法庭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了一
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被告药家鑫辩护律师路钢认为,该案审判受到了法
律外相关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导致审判处于极不公正的状况。
据华商网记者了解,路钢在二审法庭辩护时指出,药家鑫案原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件,但是在整个案件审判过程中却有“个别人”存在利用媒体歪曲事实、企图将案件复
杂化、妖魔化,将严肃的审判活动庸俗化的行为,认为“司法程序受到了严重干扰,使
该案审判极不公正”。其矛头直指原告民事代理人张显(点击查看微博),并质疑张显“
在事实上其控制了被害人的亲属”。
药家鑫案一审之后,原告代理人张显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自己的博客上对西安
高校师生参加一审旁听、对案件专案组的侦查工作等分别提出诸多细节上的质疑。而这
些细节正好与路钢在辩护时对“个别人”的描述相吻合,路钢甚至在辩护时直接引用了
张显的博客内容和标题举证,认为张显的言论和行为,目的是使省高院尚未开庭就被蛊
惑而不明真相的群众无端指责、怀疑,明显是在对二审法院施加压力。“在其极力唆使
下,自案发至...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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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专铁3 :李天一轮奸案一审是错判 还是确认“嫖内强奸”?(转贴)
李某某案经北京市海淀区法院一审宣判,五被告人被判强奸罪成立。此案由于涉案人李
某某父母的特殊身份,早在今年年初案发就已经被媒体曝光,并炒得沸沸扬扬。所以,
此案的宣判结果自然也被社会乃至国内外媒体广泛关注。也正因如此,此案的审判是否
客观公正,是否经得起法理和历史的双重考验,这些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如此为社会
广泛关注的案件,一旦审理中存在错漏,将对我国的法制建设产生相当负面的影响。
本文将对李某某案一审是否错判进行探讨。其核心论点是:要么李某某案一审认定强奸
是错判;要么就是以法院宣判的形式确认了我国法律承认存在“嫖内强奸”。而无论如
何,这样的一审结果如果成立,将对国家司法部门今后的执法工作产生重大的影响。
一、执法部门确认“卖淫嫖娼”的五大要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卖淫、嫖娼的,处10日以上15日
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在公共场所拉客招嫖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但治安管理处罚法没
有就如何认定“卖淫嫖娼”... 阅读全帖
z**********e
发帖数: 22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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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一个清华人对法治的期待
http://weibo.com/p/1001603829775092337165
一个清华人对法治的期待——我父亲的案件介绍、目前进程和我的诉求
2015年4月9日17:49
首先感谢所有人对我爸爸案件的关注和对我微博的转发。不好意思,我一直没有更新,
之前写的案件也不是很明确,解释一下:(1)我写这些不是想要博取同情,也不需要
像拉条幅等出格形式,搞个大新闻什么的。我希望的是以我为引子,最后关注到案子上
,以正常的法律途径能够公正公开审理。(2)我相信法律,但我也知道,我们的司法
有时候需要社会的监督。我还是学生,我有自己的学习和生活,所以我不会每天都转发
或写各种评论。我不希望成为一个每天只会利用身份制造新闻荒废学习整天伸冤接受各
种采访炮制没有营养价值的新闻的清华学子。我要对得起我自己和爸爸对我的期望。(
3)因为之前是出于感情写的两篇微博,事实不清,了解我的人会明白,不了解的还是
不明白。转发也是在同情的基础上,我想要的不是同情,而是各位对审判正义的期待,
以个案推动司法进步。因此,在这里把本案事实做一个交代,也请大家公正评判。
在说我爸爸的案件之前,先对相关的三个案件作一下... 阅读全帖
F*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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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ThreeMore (许三多),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死得冤枉:药家鑫律师称法外因素干扰、审判极不公正!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May 21 09:00:30 2011, 美东)
药家鑫律师称法外因素干扰导致审判极不公正
华商网讯 5月20日,药家鑫案二审在陕西省高院进行,法庭驳回药家鑫上诉,维持了一
审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判决。被告药家鑫辩护律师路钢认为,该案审判受到了法
律外相关因素的干扰和影响,导致审判处于极不公正的状况。
据华商网记者了解,路钢在二审法庭辩护时指出,药家鑫案原是一起普通的刑事案
件,但是在整个案件审判过程中却有“个别人”存在利用媒体歪曲事实、企图将案件复
杂化、妖魔化,将严肃的审判活动庸俗化的行为,认为“司法程序受到了严重干扰,使
该案审判极不公正”。其矛头直指原告民事代理人张显(点击查看微博),并质疑张显“
在事实上其控制了被害人的亲属”。
药家鑫案一审之后,原告代理人张显曾在接受媒体采访、以及自己的博客上对西安
高校师生参加一审旁听、对案件专案组的侦查工作等分...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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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玉前和谢初明的结婚证。
李玉前和谢初明的结婚照至今挂在卧室的墙壁上。
一个前后历经4次庭审,从死刑改判死缓后的贵州杀妻灭子案,在受害者家属也为凶手
申冤的十余年后,在2016年突然出现曙光。
2016年1月,贵州省高院主动将此案卷宗从已经立案复查的贵州省检察院拿走,进行复
查。4月13日,贵州高院立案庭法官表示,该案正在该庭做立案前的审查。5月2日更传
出贵州已启动复查程序。
这是一起没有人证、作案时间不明、甚至连尸体也找不到的刑事案件。
◎离奇的杀妻灭子案
这起离奇的贵州杀妻灭子案,最初的报案者、也是被公检法咬定的凶手,他就是重点培
养的准备提拔重用的李玉前。
李玉前是五兄妹当中唯一的一个大学生,1994年从贵州民族学院毕业后,被分配到水城
钢铁厂(水钢)。毕业前,李玉前和高中同学兼大学校友谢初明恋爱。毕业2年后,
1996年3月16日,两人举行了婚礼。2001年出事之前,李玉前已经升至铸铁车间主任兼
党支部书记,是水城钢铁的「跨世纪人才」,准备继续提拔的重要干部。
◎「跨世纪人才」道德败坏
在官场与社会的浊流中,作为水钢的「明日之星」,李玉前脚踩两只船,一边与高中同
学兼大学校友...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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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李案判决书被公布上网
继几天前在公开将律协的处理决定书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
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又将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她新浪的微博上。北京
青年报记者看到,判决书的首页上,“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红色印章,非
常醒目。周律师此举,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是否封存犯罪记录 法院一审二审结论不同
记者当即打电话给周律师。周律师说,她收到的一审判决书上是有“犯罪记录封存
,不得提供他人”的章,但她认为一审判决书上盖这个章,是错误的,是法院搞错了。
因为在她收到的二审判决书上,已经没有了“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章了。
所以,她认为法院是更正了一审的错误。她拿到的这份判决书,是属于可以公开发布的
法律文书,不属于“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
周律师说,既然法院二审裁定不“封存”,那么一审时,也就不应该封存。也就是
说法院二审,维持的只是一审的判决,而是否“封存”,应该是没有维持一审的决定。
既然二审没维持“封存”,那一审就应该也是不封存的。因此,她便将这份判决书公开
发布在微博上。她的目的是希望公众了解案件的真相,她自认为并没有不妥。
李某某案的犯罪档案 按...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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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Georgia 讨论区 】
发信人: ericl (爱思考的牛), 信区: Georgia
标 题: 转贴:老张案工作组情况汇报4-24-16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Apr 24 22:40:44 2016, 美东)
原贴在168网站上,581楼:
http://www.atlanta168.com/p/201604/20160409/1_35711.html
重要转发:
老张案工作组情况汇报4-24-16
【刑案上诉律师团已签约并递交重审动议】经过三周从接收、整理、分析证据开始,到
撰写供刑案上诉律师参考的案情备忘录,到广为收集律师提名,全面检索律师经验背景
和工作习惯,请求熟识律师、本州知名资深检察官、法学教授协助筛选面试名单,工作
组共考虑了15位刑事上诉律师,电话面试六位,张太太在工作组成员陪同下面试四位,
在全部面试律师都同意接案的情况下,最终选出两位Georgia顶级刑事上诉律师,已签
约并向法院递交重审动议。两位律师为Donald F. Samuel和Brian Steel。
【上诉律师认为一审存在几处重大法律错误;一审律师已承认错...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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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aturnsaturn (土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Sep 26 15:04:08 2013, 美东)
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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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秉志
全国关注、举世瞩目的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在2013年8月22日至26日
一审公开审理后近一个月,9月22日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又公开开庭宣布了一审判决,
从而标志着本案一审的终结。对这起具有重大社会影响、受到广泛关注的案件,有关办
案机关严格依法查处,尤其是一审法院的公开开庭审理严格遵循刑事诉讼法和刑法的规
定,在审判公开、切实保障被告人诉讼权利、关键证人出庭作证等方面成为引人瞩目的
亮点,使本案一审成为重大、敏感案件审理中遵循刑事诉讼程序、公开、公正审理的一
个典范,其弘扬法治精神、彰显反腐决心、贯彻平等司法暨促进法制教育的多重法治意
义亦获得充分肯定。在庭审获得极大成功的基础上,一审判决又以其事实清楚、证据确
实充分和说理透彻、法律适用正确妥当的面目问世,尤其是判决书后半部分针对被告人
薄熙来及其辩护人提出的辩解和辩护意见归纳出20个问题,根据案件查明的事实和经庭
审查证属实的证据,逐一进行了合法、合理的评判,从而使得本案的法理根据扎实,而
且也必然会增强社会的认同感。这20个问题中,多数为刑事诉讼法方面的证据和刑事诉
讼程序问题,也有部分为刑法方面的有关定罪量刑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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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案一律师微博截图
继几天前在公开将律协的处理决定书发在自己的微博上之后,昨天下午,李某某案中王某的代理律师周翠丽,又将法院李某某案的一审判决书发布在她新浪的微博上。北京青年报记者看到,判决书的首页上,“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红色印章,非常醒目。周律师此举,再次引起了公众的关注。
是否封存犯罪记录法院一审二审结论不同
记者当即打电话给周律师。周律师说,她收到的一审判决书上是有“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章,但她认为一审判决书上盖这个章,是错误的,是法院搞错了。因为在她收到的二审判决书上,已经没有了“犯罪记录封存,不得提供他人”的章了。所以,她认为法院是更正了一审的错误。她拿到的这份判决书,是属于可以公开发布的法律文书,不属于“未成年犯罪记录封存”的案件。
周律师说,既然法院二审裁定不“封存”,那么一审时,也就不应该封存。也就是说法院二审,维持的只是一审的判决,而是否“封存”,应该是没有维持一审的决定。既然二审没维持“封存”,那一审就应该也是不封存的。因此,她便将这份判决书公开发布在微博上。她的目的是希望公众了解案件的真相,她自认为并没有不妥。
李某某案的犯罪档案按法律规定不...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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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http://tengbiao2.blog.163.com/blog/static/134631008201062391206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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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高官“情妇门”大报告
原铁道部长刘志军东窗事发,与山西晋城女商人丁书苗不无干系。据说丁书苗案牵连多
位铁路系统中高层人士,也正是这位女人,被中纪委作为揭开铁道部腐败黑盖子的突破
口,继而揪出了铁道部运输局原局长、副总工程师张曙光等人系列腐败案。
细数中国近十几年的腐败大案,无不与权色交易有关,每一涉及官员的腐败案件,不管
当事人职务高低,背后总有一个或几个乃至几十个女人一并曝光。这些女人,是一个特
殊的群体。她们或是支付宝贵的青春,或是抛弃原本幸福的家庭,将自己投资给一个前
途不明的政客。
在最近十年,这个群体开始集中曝光于公众视野,她们尽管年已不惑,仍风韵犹存。但
于公众而言,她们是千夫所指。辱骂原委,或为贪图享乐,或为利益共沾,或是肌体蛀
虫,莫衷一是。
她们,就是若隐若现隐藏在各类官员府邸“屏风”后面的情妇们。
请看,高官“情妇门”报告(作者贵罗)
2008年10月15日,北京市原副市长刘志华情妇王建瑞,站上了河北省衡水市中级法院的
被告席。
两年前的那个夏天,两人曾因一盘举报至中央的性爱录像双双被查,隐藏十几年的风流
韵事亦渐次公之于众。而根据调查结果,刘志华近700万元贿赂约八成通过王之手而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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滕彪: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新版)
滕彪
贺卫方按:上午在博唠阁上转载了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很快接到滕彪博士电话,他告
诉我转载者不是完整本,并希望我能够在这里把“完整面目”示人。我很高兴听到他的
声音,也很愿意遵照他的指示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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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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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Returnee版 -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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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2 13:09:29 2011, 美东)
夏俊峰案二审辩护词
[日期:2010-07-13] 来源: 作者:滕彪
审判长,审判员:
作为夏俊峰的辩护人,我首先向被害者家属表示同情;不管夏俊峰有罪与否,两个公民
的死亡总是让人非常遗憾的。我也将向法庭表明,两名城管和夏俊峰一样,都是城管制
度的受害者,今天的法庭注定是一场没有赢家的战争。我们要极力避免的是一个悲剧引
发新的悲剧,一个错误伴随着新的错误。
法律就是法律,我们不能把法律之外的个人情绪和政治压力等因素放在法律之上。依照
诉讼法理以及刑事诉讼法第186条之规定,第二审程序审理的对象是一审判决是否正确
。我要向法庭证明的是,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定性错误、适用法律错
误,控方指控的罪名根本不能成立;一审判决判处夏俊峰死刑,则是量刑错误,与相关
法律规定相违背。
一、 一审判决认定夏俊峰构成故意杀人罪,属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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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贴在168网站上,581楼:
http://www.atlanta168.com/p/201604/20160409/1_35711.html
重要转发:
老张案工作组情况汇报4-24-16
【刑案上诉律师团已签约并递交重审动议】经过三周从接收、整理、分析证据开始,到
撰写供刑案上诉律师参考的案情备忘录,到广为收集律师提名,全面检索律师经验背景
和工作习惯,请求熟识律师、本州知名资深检察官、法学教授协助筛选面试名单,工作
组共考虑了15位刑事上诉律师,电话面试六位,张太太在工作组成员陪同下面试四位,
在全部面试律师都同意接案的情况下,最终选出两位Georgia顶级刑事上诉律师,已签
约并向法院递交重审动议。两位律师为Donald F. Samuel和Brian Steel。
【上诉律师认为一审存在几处重大法律错误;一审律师已承认错误并愿协助上诉】尽管
庭审记录还未拿到,上诉律师团在与一审律师讨论中已发现一审中几处法官、检察官及
辩护律师的法律错误,可作为构成重审/上诉的依据。【庭审记录已购买;记录完成日
期未知】张家已付款购买全部庭审记录,包括pretrial motion 和陪审团...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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