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n 发帖数: 4955 | 1 前段时间,加拿大《华侨时报》发表了周锦兴社长的文章《是时候了!》及《吾人且静
以观之》,指出不敢受邀参加辩论的李洪志是“缩头乌龟”,再次把李洪志推向曝光台。
李洪志躲在龙泉寺装聋作哑,摆出一副老僧不闻不问的架势,这绝不是玩深沉,而
是源于内心恐惧害怕。他害怕科学与民主,害怕公开辩论,更害怕世人的质疑和受害者
的声讨。
怕司马南一再叫板
面对“天天跟我捣乱”的司马南,李洪志先是叫嚣:“北京有个司马南,他骂了那
么多人,就不敢骂我。为什么呢?我遥距给他装一个法轮,只不过这个法轮是逆转的。
今年他会双目失明,明年会被汽车轧去双腿。有一次我做报告他来捣乱,我给他加个意
念,他立刻像狗一样趴在地上。”司马南先后撰写反邪文章《神功内幕》、《司马南讲
演录》给予反击。
李洪志嘴上功夫虽然厉害,可一旦遇到“邀请”,就吓坏了。司马南在1998年就邀
请李洪志现场展示,悬赏100万人民币;1999年,又与美国人詹姆斯?兰迪联手公开邀请
李洪志等大师们公开表演神功,把奖金提高到了1000万人民币。李洪志吓得如鼠一般,
再也不敢发声。现如今,司马南公开发表多篇著作反邪防邪,还举办多场反邪报告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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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i 发帖数: 885 | 2 细读李主佛的新“论语”,不难发现“佛法”一词了无踪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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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i 发帖数: 37 | 5 8月12日《明慧网》刊登一篇《通报》,通报“有些人盗用“法轮大法”的名义”进行
“乱法”。明慧的这篇《通报》直指新西兰“法轮大法人学会”(下以简称“人学会”
),明慧通报发出后,“人学会”根本就不买明慧的帐,不仅没有半点的紧张,反而用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来自辩与反击,借李洪志的“法理”来证明“人学会”的清白
和无辜。在李洪志及其明慧网《大法弟子必须讲法》和《通报》中,对“人学会”“乱
法”之事进行相继断喝之后,“人学会”于8月5日、8月13日和8月14日相继刊出《法轮
大法人学会公告》、《法轮大法人学会公告(2)继续正面维护明慧网》、《督请明慧
网立即撤销通报,停止造谣及煽动仇恨,向我道歉!》等三篇文章进行自辩与反击。在
《道歉》一文中,“人学会”指出“所有学习法轮大法的学员都应该知道……比如98年
3月《在北美首届法会上讲法》中说:‘我传的这部法虽然是以佛家的基点在讲这部法
,可是他是整个宇宙的法’。既然法轮大法是整个宇宙的法……为什么我们就不能用呢
?而且李洪志先生在96年1月《再去执著》中讲:‘大法是全宇宙的,不是哪一个小小
的人的’。从这里看来,我们的确是可以用法轮大法的名...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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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n 发帖数: 1636 | 6 李大师显然是欺世盗名,其行为和佛法背道而驰,鼓惑弟子,愚弄世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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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6 发帖数: 11762 | 9 李主佛救赎众人,怎么没有去救你呢,希望这个糊涂弟子能在狱中想明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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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 发帖数: 423 | 10 1970年4月参军,在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201部队八一军马场演出队服役。
在当兵服役期间的李洪志及战友李庆元
老主任:“李洪志能写书,鬼才相信呢!”
宋鹏林是总后勤部内蒙古八一军马场政治处原主任,“李洪志能写书,鬼才相信
呢!”当宋鹏林老人在乌兰浩特市家中,向记者谈起李洪志写有数本“法轮功”书籍一
事时,满脸露出鄙夷不屑的神色。
他对往事记忆犹新:“李洪志1970年至1972年在文艺宣传队里吹小号,在
队里工作很一般,没有什么抱负和追求。当时场里实行军事化管理,排练、演出很紧张
,没有时间去练什么功,更没有人发现李洪志会什么所谓的‘功法’。特别是李洪志不
守纪律,那在全军马场都是有名的。他1972年春节回长春探家,一直到4月底还没
回场,连假都不请。回来后他挨了批评,还与人吵架。”
老主任:“我亲自查看过他从长春迁来的户口。”
宋鹏林回忆道:“李洪志来场时,我亲自查看过他从长春迁来的户口,印象最深的
是他的生日是7月7日,跟‘芦沟桥事变’同一天嘛。后来通过看电视、报纸,才知道
李洪志把自己的生日改了。”
老队长:写总结语句不通 表现差被“末位淘汰”
军马场原文艺宣传队队长李春慈...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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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发帖数: 214 | 13 众所周知,“去情”是李洪志的重要邪说。概其要义,共有三点。其一,有情无情
是“人神之别”:“常人就是为情活着。那么作为一个练功人,一个超常的人,就不能
用这个理来衡量了,要突破这个关。”(《转法轮》)其二,“情”是修炼的最大牵累
、阻障:“执著于亲情,必为其所累,所缠,所魔。”(《修者忌》)“这个情要是不
断,你就修炼不了。”(《转法轮》)其三,彻底弃情才能修成圆满:“作为一个修炼
的人,你就不能混同于常人,人有七情六欲,为情活着,你在逐渐地看淡这些,逐渐地
放下这些,在修炼过程中你直至把它完全放弃。”(1997年《纽约法会讲法》)“只有
放弃人间的一切情爱和欲望,才能上层次,才能达到最高境界。”(《转法轮》)“修
去名利情,圆满上苍穹。”(《洪吟·圆满功成》)
那么李洪志到底有没有“去情”呢?
先从其母说起,听闻最近卢淑珍于8月24日,在美国因病去世了,这为什么去美国
呢了,作为一名普通的中国人,哪里有精力到美国生活,语言、生活习惯都不一样,还
不是李洪志把她带过去的。
再说家庭,李洪志有老婆,有女儿,如果真的无情,何来老婆,更不要说女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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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发帖数: 214 | 14 近日听闻,李洪志的母亲在美国因病去世了,两人的关系可谓是爱恨交织啊。
不说李母十月怀胎之苦,单说1952年7月7日李洪志出生那天,其母卢淑珍遭遇难产,如
果不是潘玉芳使用催产素帮忙,卢淑珍难逃一劫。经过这生与死的的徘徊,李洪志应该
对母亲敬爱有加。然而,李洪志却并不承认是母亲所生。在《2003年元宵节讲法》中,
李洪志说:“我从里来,从外来,我从没有中来,形成了有,出现在苍穹之顶,又从那
里一步步下到了三界最表面,没有生命知道我是谁。”李洪志在早期讲法录像中还说过
,“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
连生母都不承认,岂能有敬爱?非但没有“爱”,李洪志对于母亲,更多的是“恨”。
在“传法”之初,李洪志竟然对弟子们说“我妈是我的魔”,母亲过生日,李洪志叫人
送去一个大蛋糕,打开蛋糕盒子,见上面有一个字条,上面赫然写着“你去死吧”四个
字(《法轮功大起底》)。这样的人,既然敢称“佛”,真是禽兽不如。
如此恶毒的佛不信也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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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7 发帖数: 99 | 15 学佛是一件容易的事,同时也是一件艰难的事。
说这个话题,想起一个信基督教的“黑手党”,他每次杀了人,便去教堂向神父忏悔,
忏悔后又继续去杀人。其信基督教的目的,就是每次忏悔后心轻松了,可以不背心理包
袱继续杀人,而后再继续忏悔,周而复始。
同理,有些号称学佛人,往往也是“嘴里念佛,心里行魔”。
当我们从“佛”的字面意义上去理解的时候,我们会发现:“佛”是由“人”和“
弗”组成的。所谓“人”,是指所有人类的每一分子。学佛之所以容易。是因为它是我
们每一个人都可能做的事情;所谓“弗”,则是否字的定义。如是,“佛”字可理解为
“不是人”。
学佛之所以艰难,是因为它是一件极难成就的事情。当有人听到“不是人”后,马
上会有情绪产生。毕竟一般人所感到的,只是侮辱性的内涵。对此,则是一种束缚。而
当我们换—种角度,则也可以是圣贤之类。
所以,学佛即是学“不是人”,实在就是怎样转换一般人固有的价值观念,并且,
这种转换的立足点是,基于人的位置上,由此而升华而超越,其结果是,认清事物的真
相,达到智慧的圆满。
《金刚经》中,在开经偈里,保永宁禅师就明确地提到,净身,净口,净意。身和口都
很简单,人为的造...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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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 发帖数: 591 | 17 看来真善忍是幌子,李主佛被弟子气哭,天下奇闻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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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发帖数: 2493 | 18 自我神化,自诩为“宇宙主佛”,其实就是一个无能之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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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n 发帖数: 591 | 21 要求弟子放下名利情的李“主佛”自己其实就是一个不折不扣的“情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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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048 | 22 李某人要把法轮功吹嘘成区别于其它气功的“神功”,靠什么包装,只有靠编造“神
通功能”。为此,他在《转法轮》中整整花了一讲,天花乱坠地吹嘘他的“神通功能”
。请看他是怎样吹的:
“我们讲的开天目就是避开人的视神经,在人的两眉之间给打出一条通道来,使松
果体直接向外看,这就叫开天目。”(引自《转法轮》,下同)
“这只眼睛就不会象我们这双肉眼睛一样给人制造假相,它能看到事物的本质,看
到物质的本质。所以天目层次很高的人,他可以透过我们空间看到另外的时空,可以看
到常人看不到的景象;层次不高的人可以有穿透力,隔墙看物,透视人体,他就具备这
样一种功能。”
与开天目相配套的,还有“遥视功能”。他说:
“在这个场的空间中,在人的前额部位有一面镜子,不炼功的人是扣着的;炼功的
人它就翻转过来。当人的遥视功能要出来时,它会来回翻转。”
“我坐在这里可以看到北京的景象,看到美国的景象,看到地球那边去。”
他吹嘘所谓“宿命通功能”更是神乎。
“宿命通功能的形式是在人的前额部份有一个象电视机的小荧光屏。”
“这种功能出来之后,还有一种功能作为载体,把另外空间中看到的景象反映过来
,所以就在这个天目中看到了。...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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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u 发帖数: 1048 | 23 李某人将“神通功能”吹得如此之“神”,其用意很清楚,想以此来引诱信徒,让更
多不明真相的人上他的“贼船”,拥立他这个“宇宙主佛”。请看,他引诱信徒的手法。
“这有什么好处呢?它能增强你炼功的信心,你切切实实的看到了常人看不到的东
西,你会觉的它是真实存在的。”
“只要是修炼法轮大法的,我们人人给开(天目),但可不一定人人都能够看的清
,也不一定人人都能够看的见,这与你自身有直接关系。不要紧的,你看不见不要紧的
,慢慢修炼。随着你不断提高层次的时候,你会逐渐看的见,由看不清会逐渐看的清。
只要你修炼,你横下这条心去修的时候,你散失的都会回补上来的。”
“唯一真正要寻找你舒舒服服的没有病,能够达到真正解脱的目地,就唯有修炼!
叫人修正法,才是真正的普度众生。”
这里的意思说得很清楚,只要你“横下这条心去修”,就可以“看到常人看不到的
东西”,就可以“舒舒服服的没有病”。李洪志想以此来引诱信徒“入伙”,从而壮大
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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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发帖数: 2493 | 24 师父是宇宙主佛,无数法身可以掌控一切,怎么会被架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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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g 发帖数: 127 | 25 4月15日,凯风网发出《关于征集李洪志及法轮功高层劣迹的公告》,17日美国网友
向凯风网提供了李洪志家族在美国的9处房产。这些房产有7处凯风网已经披露过,但从
该渠道得到印证,2处是第一次披露。至今,凯风网已经确认李洪志家族在美国有11处
房产。
这些房产即使在我们国内,价格也不菲,更何况在美国。美元高于人民币,事实说
明,李洪志爱财敛财。
尽管李洪志口头上总是说自己是神仙,对钱财不感兴趣。如1999年5月2日李洪志在
悉尼接受《 亚洲周刊》记者采访时说:“我不向学员要一分钱,也不允许他们这里的
负责人存钱。”,而这些房产是李洪志无法解释的钱财。并且,从李洪志传播法轮功的
过程来看,整个过程就是一部敛财史。
在传播法轮功初期,李洪志通过给人治病敛财。如李洪志的前妹夫孙森伦先生在其
《我与李洪志一家在泰国的日子》书中介绍的,李洪志在泰国教人练功治病,赚取了一
部分钱。
后来,在给人治病中,李洪志发现治病有风险,就改变了赚钱的思路,李洪志开始
“讲法”赚钱。1992年5月李洪志开始办班赚钱,包括买书、买录音带,李洪志先后办
了53期培训班,赚取了大量的钱财。
到了国外,李洪志开始办项目敛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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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4955 | 27
1951年初,李丹认识了当护士的芦淑珍,同年秋天,李丹与芦淑珍结婚,1952年7
月7日,生育一男孩,取名“小来子”,这就是李洪志。可是李洪志在早期讲法中说,
“这个宇宙的年龄我最大,连我生生世世的父母都是我造的。”并且将生日改成了1951
年5月13日。李洪志的说辞表明,其母怀孕后与李丹结婚产子,李丹并非亲生父亲。佛
教认为,父母的恩义是子女无法报答的,应尽心奉养父母,否则便得重罪。李主佛篡改
生辰,不认亲父,让母亲背负着“未婚先孕”、“生下私生子”的恶名,此为大不孝。
这样的恶业不知需要修几世才得化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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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4955 | 28 李洪志曾要求弟子们必须放下名利情,标榜自己是超凡脱俗的“最高的佛”,但实
际生活中的李洪志,却对金钱格外贪婪,靠传播“法轮功”大肆敛财。据不完全统计,
仅1993、1994年,李洪志在长春教功售书就收入428300元,在全国各地办班收入789000
元,共计1217300元。佛教对财富有净财之说,劝导人们“君子爱财,取之有道”,取
财之道忌杀生、偷盗、邪淫、妄语等,否则即是恶业。种下恶业则需布施方可化解。李
主佛,不知散尽家财能否化解你的恶业,不过以你“视财如命”、“舍命不舍财”的性
格,很难用布施来消业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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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y 发帖数: 367 | 29 法轮功的保密工作向来做的是比较不错的,何况是李洪志要干偷情这件事,那保
密和安防工作自然要有突破常规的招法了。据法轮功内部久传已久的消息,在李洪志的
身边确实有一个与之高度相仿的李洪志存在。要想人不知,除非已莫为。狐狸的尾巴总
有露出的时候。作为狡兔三窟的李洪志,不能不考虑进退自如的万全之策。开房偷情事
件一旦败露之后,替身就会配合出现。这种猜测不是没有道理的,据凯风网曝料,在
2013年10月19日的美西法会上,“李主佛”就使用过替身“莅临讲法”。2012年9月,
台湾“大法弟子”、法轮功亚太地区负责人聂某某在美国纽约龙泉寺也见到“师父”替
身之事。一些资深的“大法弟子”都曾遇到过李洪志的替身,他们觉得“师父”像是变
了一个人,只是不敢说自己遇到的是“师父”替身。法轮功这潭水深的很,且年年糗事
不断,关键时候有替身挡一阵子,也不适为高明的断尾求生之策。当然,李洪志真有可
能带上替身,一旦被狗仔拍到或被雷子抓到以聚众淫乱或嫖娼论处,李洪志也好在真真
假假面前糊弄应付一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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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444 | 34 三打李主佛,打出了李洪志“色魔”、“恶魔”、“骗子”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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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4955 | 38 三打李主佛,打出了李洪志“色魔”、“恶魔”、“骗子”的形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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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444 | 40 叶浩夫妇“白发驼背”的现状,让李“主佛”的“牛皮法理”碎了一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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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4955 | 47
虽然李洪志鼓吹“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
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但是,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这
个铁一般的规则却搅得李“主佛”心慌意乱的,以至于抛出“法律例外论”、“法律限
制论”、“法律无用论”等无稽论调安慰自己和大法弟子。诚然他把“法轮大法”吹为
最高一层的“法”,吹成“宇宙大法”,能管全宇宙、全人类,把法律贬为最低一层的
“小法”,只能管常人的事,管不了修炼“法轮功”的“超常人”,但是他却无法欺骗
他自己,他无法摆脱自身对法律的恐惧。当李洪志被上榜通缉后,他无法再淡定地传“
法”了,他如惊弓之鸟一般逃到了海外,写出《我的一点声明》来求饶,并再也不敢回
来。因为他明白,一旦他失去庇护,一旦他回到中国,他就会受到法律正义的审判,而
这是他内心最深的恐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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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524 | 48 虽然李洪志鼓吹“法律管常人中的事情,这是没有问题的。一个练功人就是超常的
了……不能用常人中的理来衡量了”(《转法轮》),但是,违法犯罪必受法律制裁这
个铁一般的规则却搅得李“主佛”心慌意乱的,以至于抛出“法律例外论”、“法律限
制论”、“法律无用论”等无稽论调安慰自己和大法弟子。诚然他把“法轮大法”吹为
最高一层的“法”,吹成“宇宙大法”,能管全宇宙、全人类,把法律贬为最低一层的
“小法”,只能管常人的事,管不了修炼“法轮功”的“超常人”,但是他却无法欺骗
他自己,他无法摆脱自身对法律的恐惧。当李洪志被上榜通缉后,他无法再淡定地传“
法”了,他如惊弓之鸟一般逃到了海外,写出《我的一点声明》来求饶,并再也不敢回
来。因为他明白,一旦他失去庇护,一旦他回到中国,他就会受到法律正义的审判,而
这是他内心最深的恐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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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 发帖数: 867 | 50 李主佛爱
财如命的习惯不但没改,还有变本加厉的可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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