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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判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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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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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与记者对话时表示,诉张显名誉权案虽胜诉,但关于自己有没有操纵司法尚无结论
7月31日,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对药家鑫父亲药庆卫诉张显名誉权纠纷一案进行宣判。判决被告张显立即停止侵权行为,并在其微博、博客上连续30日分别刊登致歉声明向原告药庆卫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支付原告药庆卫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元。8月10日,药庆卫选择上诉。他在接受专访时,回顾了儿子药家鑫被执行死刑后这一年的日子,以及他和张显名誉侵权官司的前前后后。
谈官司:
最希望澄清的没判决
记者:官司胜诉的结果来的时候,你的感觉是什么?
药庆卫:不存在高兴或者不高兴。我只觉得悲哀。这是本不该有的官司。
记者:有一种声音是,既然现在已经胜诉,为什么不试着去放弃,去让一切恢复平静,为什么还要继续上诉?
药庆卫:现在打开网络,搜索“药庆卫”3个字,看看搜出来的是什么?还是辱骂。而且这次虽然胜诉,但是我最希望澄清的没有得到判决,就是到底有没有司法黑幕?我有没有操纵司法黑幕?这是最核心的东西,现在还没有结论。
谈“军二代”:
就算想也没关系可以找
记者:你认为药家鑫被判死刑是一个公正的判决吗?
药庆卫:判什么结果都是可以的,我尊重法律的... 阅读全帖
k*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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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郑风田:药家鑫不死意义更大
药家鑫案还未判决就激起大的争议,说明目前“该死”“慎杀”两派都有很大的市场,
其实对此案的分析有很大的标本意义。央视新闻1+1有选择地报道激起了网上与纸媒的
波涛声讨,“激情杀人”、法庭问卷调查、凶犯学校学生到法庭、药氏师妹惊人“我也
捅”等的确有操作的嫌疑,在网上被反复放大炒作,看来药氏在此强大“网意”“民意
”下不死也难免了。从法律规定要求来看,以药家鑫所犯罪行,也罪该当诛。但即使不
杀不足以平民愤怒,死了药一个,报了仇,雪了恨,冤冤相报又到何时?
死刑的威慑效果早已被证明作用相当有限,死刑案在发达国家早已被废除多年,即使没
有废除的,也是慎杀,最少判处之后会拖上一二十年才执行。一颗子弹或者一根毒针也
就一会儿的痛,倒是终身监禁对一个人的惩罚与改造最大。我们单纯从经济角度来考虑
一下这个问题,虽然在人命关天的语境下,这样的分析很俗气。如果药氏被判死刑,药
家赔偿的可能性小,或者即使法院判决赔偿,药家认为反正孩子也已经没命了,可能会
通过财产转移拒绝赔偿,而目前我国普遍存在法律执行难的现实,受害人家庭要想拿到
赔偿金要付出的代价一定会很大。如果能够留下药的... 阅读全帖
W******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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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zz 药,民族的蒙汗药
药,民族的蒙汗药
(2011-04-01 10: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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杂谈

文/陈岚 笔名:深海水妖
药家鑫案,有博友前几日曾呼我为此案写点什么,因为我个人是反对死刑的,又一贯以
审慎的态度对待任何举国或居民狂欢的事件,无论是以正义之名或邪恶之名,一见全民
行动,我的大脑就会自动开启警报系统——所以,我一直沉默,审慎地观望。
直到CCTV及各大电视台关于药家鑫案件的访谈出来,我才觉得,倘若不写一点什么,就
辜负了神给予的自己这一点微小的才能。
是的,钢琴手,是的,三好学生,是的,童年心理创伤。是的,平时柔弱温文。作为一
个一直在研究心理学的作者,我无法从否认这一切理论的、证据的可信之处,是的,仁
慈、宽恕、怜悯、理性、救赎、反对死刑,我无法从心眼里反对这些比蜜糖还甜比箴言
还深沉的话语。
我几乎要相信他们。我几乎要怜悯这个年轻人,药家鑫。
直到在扫视过的所有媒介,发现了一条黑白分明的河流:CCTV在内的主流媒体,为一个
小小的药家鑫,都发出如人民日报社社论般高度统一口径的言论、整齐合拍,完全不像
不是不同媒体不同喉舌发出的不同声音,频率、共振、声调甚至高音区、和声部都比经... 阅读全帖
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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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关于药家鑫
我看过lz的几次发帖和回帖,觉得lz是位有思想的人,
冒着雪片般的板砖飞来,我还是不得不发表一点点浅见。我个人对lz所述的理解是,死
刑可以灭掉药家鑫这个十恶不赦的混蛋,我们甚至可以针对他用一切最恶毒的语言来表
示我们嫉恶如仇的情绪,但是这就是正义得到了声张了吗? 当我们众看客听得一声枪
响,而拍手称快之后,也就众做鸟散了。也就是,除了恶人得惩罚,我们也没怎么想过
能如何避免这类事情的发生,也因此,我们也得承认一点,其实对于“惩恶”的快感的
追求,比起我们“扬善”的紧迫感更大些。似乎一枪毙了一命,我们心头只恨就解了很
多。
回答lz的问题,若是我,应该当时吓得半死,但也是救人为先,再捅人几刀估计难以作
出,捅自己几刀还差不多。而且倘若是不判我死刑,我自己也得想办法赎罪了断,比如
如lz所说,照顾lz家人一辈子,做牛做马,或是自行了断(其实我觉得做到前者更难,
一发子弹,一切了事,实在太轻松了。后者则是一辈子的忏悔和救赎)。因此其实我本
人也不反对对其死刑。
但要我说真心话,我们要是毙了药,之后我还真是觉得他是个替罪羊。我更觉得应该严
惩药的父母或是他周围的家庭和社会环境。经常看到降生不... 阅读全帖
g**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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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媒体剖析公众围观药家鑫案:法律只对自身负责
公众“围观”审判,边界在哪儿?
法律系统既要相对独立,也要与外部世界交流,以保证民众不会在信息不透明的情况下
愤怒围观,也不会被权力内部操纵;为此,需要强大的立法者,也需要陪审团、公开审
判制度。
借助网络的力量,药家鑫案现在几乎已经成了尽人皆知的话题。很多人关注药案,核心
的观点是“害怕药不死”。除少数人认为药值得同情,或者应当从药案开始废除死刑以
外,网络民意几乎一边倒:都认为药应当死。极端者如某教授:“药长着一张杀人犯的
脸……杀人手段非常凶残……应当满门抄斩才解恨。”
人们害怕药不死,体现的是对审判独立缺乏信心,希望可以用围观的方式进行监督,避
免权力、资本等因素对案件的干预。网络上疯狂流传着各种关于案情疑点的帖子。
另外一种稍显不同的观点,基本上是由法律界人士发出的。他们认为按照现有的我国刑
法规定,药家鑫犯罪事实非常明确。对于该案,就应该交给司法独立判断,既然民众认
为权力、资本等不能干预司法,那么公众的愤怒围观就可以干预司法了吗?代表性的观
点是某法学教授的文章《要以群众狂欢的方式处死一个人吗?》
法学界一些人士认为,公众动辄说...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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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瑞士产“格列卫”PK印度仿制“格列卫”
“没有格列卫,我可能活不到现在,但用到这种进口药,实在太难了。”陆勇说。
作为一名已患慢粒白血病13年的病人,这位47岁的“国外抗癌药代购第一人”刚经历了一场缘于代购药物的牢狱之灾。300多名病友联名呼吁之后,检方最终撤诉,并首次专门发出释法说理书。被羁押119天的陆勇于今年1月29日被释放,并于2月26日解除了取保候审,重获自由。一波三折的这场罪与非罪之争,至今尚未彻底了结,但此事的进展,让国内病友们感受到了国外特效药惠民的更大可能性。
探访讨教不断他成病友圈“救星”
3月22日,周六,无锡市人民东路紫金门花苑小区,原本准备在家休息的陆勇,依然难得安生。
一大早,他就接待了两名慕名而来的外地人,其中一人姓刘,来自合肥。刘先生与陆勇相识,是通过陆勇所建的病友QQ群。刘先生说,他74岁的老母亲患了慢粒白血病,希望能尽快买到物美价廉的印度产格列卫仿制药。
在陆勇手把手教授之下,刘先生知道了购买方法。当刘先生告知家人后,其家人通过电话转达的感谢声几米外就能听到。握着陆勇的手,刘先生许久不愿松开:“您现在就是咱病友们的‘大救星’!”
送走刘先生等两人后,... 阅读全帖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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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https://3g.163.com/news/article/DN99L7R40001899N.html
2018-07-21 22:53:03一点人生经验
2018年4月25日,全国预防接种日,重庆,正在接种疫苗的儿童。(视觉中国/图)
(本文首发于2018年7月19日《南方周末》)
律师:“既不是无私无畏的药神,也不是十恶不赦的药魔。”
郭桥:“我从没意识到这是违法行为,以为只是越位了。”
疫苗研发者:“案值巨大、情节严重,我觉得法院在允许的范围内已经从轻处理了。”
检察院:“大量采购、销售进口疫苗,主观恶性较深,非法销售的药品又是疫苗针剂,
依法应予严厉处罚。同时,考虑到销售的疫苗未发现直接的损害结果,13价肺炎疫苗已
在国内获批上市,酌情从轻处罚。”
年过六旬的美籍华人医生郭桥(又名“郭雨桥”),一夜之间成了现实版的《我不是药
神》。
2018年1月5日,这位上海美华丁香妇儿门诊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美华门诊部)的法定
代表人,因决定采购、销售和接种未经国家药监等部门批准进口、未经依法检验的1.3
万支疫苗,被以销售假药罪,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年,并处罚金200万元。其他三名参与...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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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贪污贿赂罪 废除死刑是迟早的事
“无期徒刑”这一看上去非常严厉的刑罚实际上没有严格的刑期限制,随意性很大。
2010年8月底,出租车司机蒋某与乘客赵姓女子因行驶线路等事由发生矛盾,遂用螺丝刀戳刺、扼颈等手段将其杀害并抛尸。2011年5月4日,上海一中院法庭判处蒋某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资料图:药家鑫叙述案情
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施行之后,首例对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处以限制减刑的案件。
此次修正案规定,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后的服刑最短年限达到27年以上。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者阮齐林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对死缓等限制减刑是为了控制死刑数量,减少死刑。以药家鑫案为例,最高院也有可能不核准死刑,改为死缓限制减刑,“但绝不会便宜他,最起码要服刑27年以上。这符合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以延长刑期为替代,达到减少死刑适用的目的。”
引人关注的是,贪污受贿罪未被纳入此次修正案限制减刑的范围。业内人士指出,因贪腐等原因落马的...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9
警方拍摄的照片中,马林在指认现场
遭投诉时,马林诊所内景
“因为开方的医生是最有名的,以此所用的药引也奇特:冬天的芦根,经霜三年的甘蔗,蟋蟀要原对的,结子的平地木……”鲁迅曾写到一个中医为他父亲开的偏方,“药材”之古怪让人瞠目结舌,尽管父亲最终还是病亡,但那些相传有神奇疗效的民间偏方,却让鲁迅记忆深刻。
姜糖治感冒、苦瓜祛痱子、泥灰土止血、苹果排结石、茄子治久咳……千百年流传下来的偏方,在现代医学不断发展的今天,仍不断作为“奇闻”见诸报端。不过,这些没被药典收藏的偏方,从一出世就备受质疑,有人感叹疗效神奇,有人直斥祸害大众。
上月,天涯论坛上有人爆料称,广西一位副教授,用“精液”混合西药为女患者看病,被检察院指控为“强制猥亵妇女罪”,法院一审则判为“强奸罪”!因“精液”引发的这起强奸案,让民间偏方的命运再次引人关注。
精液当药引
治病后被抓
今年47岁的马林(化名),是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副教授,开始在化疗科工作,2006年后转到院办公室。
马林的姐姐告诉羊城晚报记者,弟弟喜欢钻研,本来他是学西医的,但中医偏方的神奇疗效,让他着迷,没事就找这类书看,钻研经脉按摩与推拿的奥秘。
在接... 阅读全帖
f****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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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http://pop.6park.com/life2/messages/32069.html
丑闻!原告代理人炮轰南周记者为药家鑫说情 www.6park.com
http://weibo.com/1050645044
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张显今日在新浪围脖爆料,称南方周末记者与他谈话四小时,为药
家鑫求情,试
图以舆论干涉司法。如果张显所言属实,请“中国最有良心的媒体”扪心自问,你的良
心何在?
www.6park.com
以罪行推断,明知李启铭不太可能被判死刑,某些媒体记者却大造舆论,欲置他于死地
;明知药家鑫
极有可能被判死刑,这些媒体记者却试图制造舆论,欲免他一死。难道有些媒体记者就
是想给大众灌
输这样一种观念:中国的法律永远都是错误的。 www.6park.com
www.6park.com
以下是药家鑫案原告代理人张显的微博:(@西安张显 http://weibo.com/1050645044
www.6park.com
“告诉大家:药家鑫死刑几乎已定;药家目前活动相当积极;南方ZM于4月5日与我谈过
近4个多小时,
劝说我们不杀药家鑫,遭到断然拒绝,我们回答是:不是我们... 阅读全帖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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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修改引关注 专家称药家鑫案可能不核准死刑
文章来源: 瞭望东方周刊 于 2011-05-16 15:57:33
http://news.wenxuecity.com/messages/201105/news-gb2312-1364576.

贪污贿赂罪 废除死刑是迟早的事
“无期徒刑”这一看上去非常严厉的刑罚实际上没有严格的刑期限制,随意性很大
2010年8月底,出租车司机蒋某与乘客赵姓女子因行驶线路等事由发生矛盾,遂用
螺丝刀戳刺、扼颈等手段将其杀害并抛尸。2011年5月4日,上海一中院法庭判处蒋某死
刑缓期二年执行,并对其限制减刑。
这是自刑法修正案(八)于2011年5月1日施行之后,首例对被判处死缓的被告人处以
限制减刑的案件。
此次修正案规定,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和
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
对其限制减刑,限制减刑后的服刑最短年限达到27年以上。
对此,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刑法学者阮齐林告诉《瞭望东方周刊》,对死缓等限制
减刑是为了控制死刑数量,减少死刑。以药家鑫案为例,最高院也有可能... 阅读全帖
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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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药是真自首么?
本来这事儿他父母清醒一点儿想让药活很容易,第一时间去受害者家诚恳道歉,
无论提什么条件都答应,一般情况下50万-100万达成谅解,再加上自首认定不可能判死刑
凤凰的视频里,张妙的父亲说一开始也想放药一马,也担心官司不好打,可是药的父母
太不是东西,一心只想着走上面,根本不和他们见面谈,后来决定和王辉一起坚持判死
刑不要钱
药家在上面肯定废了太多资源,以为有了自首就没事了,懒得理会张家,可能有人给他
打了包票。事实上如果不是影响这么大,硬判死缓也是完全可以的,完全只在于法官一
念之间,法理上都说得通。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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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http://www.backchina.com/news/2014/02/19/284171.html
华人入境美国携带中成药要小心,很可能被当成毒品没收且处罚,轻则不得入境美国,
重则还要进监狱。
来自中国浙江的华人吴先生和12岁的女儿,日前受託帮助洛杉矶的俞女士带16瓶复
方甘草片入境,在洛杉矶国际机场入关时却被海关戴上手铐关进小黑屋十多个小时,且
被责令他和女儿未来五年都不准进入美国。
俞女士表示,女儿因病需长期服用复方甘草片,她多次託朋友携带入境美国都没有
问题,这次吴先生乘坐菲律宾航空公司的航班入境,所有乘客行李都被检查,吴先生携
带的16瓶,共计1600颗甘草片被没收,戴上手铐,还要将其送往监狱。吴先生很害怕。
她和律师赶去机场时,警方阻止他们见面和讲话。后来判吴先生和其女儿五年内不得入
境,直接坐飞机遣返回中国。
她说,这些在中国都是医生开的药,使用没有问题,但是之后海关邮寄的FDA检验报
告显示,复方甘草片里含有古柯硷(可卡因),属于违禁品,需销毁或邮寄回中国。她
觉得吴先生和女儿因此五年不能入境美国的惩罚有些严重,目前正寻求管道帮其减轻这
一处罚。
洛杉矶华人赵小姐... 阅读全帖
b********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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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我估计事情是这样的。最高法早有减少死刑立即执行的判罚数量的想法。本来想通过药
家鑫的事情试
试水,做做舆论工作。所以药的案子刚开始的时候,一堆砖家跳出来大谈废除死刑的意
义,后来发现
药的案子民愤极大,就没有继续说,并且一审,二审都判了死刑。现在药的案子基本判
完了,所以又
把事先准备好的事情,向社会公布。
个人觉得不太像是在为药翻案做准备。

作年度报
告,根据
用的指导,统
一死
证据确实、充
分,
用标准,确保
死刑
的每一起死刑
案件
;按照宽严相
济刑
必须判处死刑
立即
l*********1
发帖数: 2971
15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关于药家鑫
DELIA,你这精神病是不是也要为这位呆弯人喊冤屈?不过这法不是共党法。
你这精神病每天记得吃药,连药家什么阶层都讲不清还谈共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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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鹤龄为小三狠杀妻子蔡婷宥(图)及两名女儿,26日更二审仍判死刑。翻摄照片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已婚男子张鹤龄6年前与已婚妇苏玉真外遇,张鹤龄妻子发
现后告知苏姓女子丈夫,导致苏离婚,不料,张姓男子竟在苏姓女子怂恿下,用乙醚迷
昏妻女3人后开煤气毒死妻儿,再故布疑阵制造煤气中毒假象,并全程以手机实况转播
给苏姓女子听。张姓男子潜逃离境后苏姓女子却劈腿4男,还充当污点证人,咬死张姓
男子犯行。台“高院”更二审26日依杀人、杀害儿童等3罪,合并判张姓男子死刑。
据报道,这起狠杀妻女惨案发生在2006年间,男子张鹤龄与妻子蔡婷宥结婚多年育
有两女,但两人感情不睦,张姓男子竟与友人的妻子苏玉真交往,蔡姓女子发现奸情后
,打电话给苏姓女子丈夫要他管好苏姓女子,引发苏姓女子不满,多次以分手要挟张姓
男子:“有种就把你老婆干掉!”
张鹤龄不甘被讥讽,竟和苏玉真共谋杀害妻女,两人利用到垦丁旅游期间,在屏东
购买乙醚。2006年4月11日深夜,张姓男子回到新北市汐止... 阅读全帖
n*******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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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关于药八刀,觉得形势有点不妙
一审判决之前,全国上下基本上声音一致地要求杀药家鑫。尤其是李玫瑾的钢琴杀人
说使民愤空前高涨。死刑是势在必行,几乎没有太多悬念。
死刑判决之后,舆论顿时松了口气,公众的愤怒也被成功的疏导。现在挺药方趁机冒
出不少言论,声称药不该被判死刑,药家也是穷人无权无势,张妙的老公故意博取同情
,双方都不是善茬等等。这固然不排除有药家的亲友团在煽风点火,最主要的原因是普
通人心理的反弹,觉得法律判得公正,药也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了代价,对这个将死之人
倒生出些许悲悯之心,与此同时,张家作为一审官司的胜利者,姿态上稍不够圆润便会
引人质疑攻击。让药家有可趁之机。
现在的形势似乎有点不妙,要求杀药的声音在判决后已经平息,而对于挺药的声音,
舆论的反击却远不如一审前那般有力。从一审到二审的战线上,民意只怕再而衰,三而
竭,从而为改判留下了机会。更或者,一审死刑二审改判缓刑早就在药家的规划当中?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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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药加薪开的车难到不是在他自己名下的么?如果是,那肯定值不止4万5吧?如果不是,
要么药家可以索性说药加薪自己没钱不赔。如果他家替他赔的话不用拍卖车吧?我就不
信他家连4万5都拿不出来,现在即使收入比较低的人家4万5的存款总还是有的吧。。。
那药加所谓拍卖车不就是在做秀么?
最近总有几个ID跳出来说药家其实是穷人家。。。我就想问:你们是怎么知道的??可
是人家就是不回答。
感觉自从药的案子判了以后,就有人出来替药造舆论了。好象是既然死刑判了,大家的
气也出了,药翻案的时机也来了。。。
还有人拼命想找张家的不是,往人家身上泼脏水,反正拿钱也不是,不拿钱也不是。。
。看样子药家不是没钱,反正宁可花在那些疏通法律部门的关系上,或者花在水军身上
,反正张家就是别想捞着钱。
C********g
发帖数: 9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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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唐人电视 www.ntdtv.com 2011-4-23 10:44
【新唐人2011年4月23日讯】大学生药家鑫去年10月份驾车撞倒一名骑机车的女性后,
不但没有将被害人送医,反而拿出尖刀将伤者刺杀,西安市法院4月22号判处药家鑫死
刑。有评论者认为:这是「民意的胜利」,也有人指出,这是正常的法律判决。学者认
为:这起案件之所以激起舆论的强烈回响,正反映出社会的不正常,下面来听一听各界
人士的看法。
西安音乐学院大三学生药家鑫被判「故意杀人罪」,处以死刑。并赔偿被害人家属45,
000多元。
北京宪政学者陈永苗认为这是「一次民意的胜利」。在此之前,中央电视台、公安大学
教授等为药家鑫的辩护,令民众隐约感到法律将再次向特权阶层倾斜,因而爆发了舆论
的大论战。
中国天网人权事务中心义工蒲飞认为,这个案件的判决,并非法制的胜利,而只是法制
的正常。一个健康的国家法制不需要胜利,只需要正常。
大陆诗人,文化学者叶匡政也认为,这样一个事实清楚的杀人案件,却成为舆论和媒体
讨论的热点话题,其实反映出社会的不正常。大家都在就某个事件,来表达对法律的怀
疑和对政府的怀疑。另外,许多更加重大的话题却...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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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verizonchen (verizonchen),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药加薪怎么判取决于“稳定“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pr 18 12:29:40 2011, 美东)
tg法律的目的是维护党的唯一领导。之所以药加薪一案迟迟不肯判决,是因为tg还拿不
准判死刑带来的社会震荡大,还是不判死刑带来的社会震荡大。
现在背后角力的是军代表为首的既得利益阶层和农妇受害者为首的p民无产阶级。tg还
在默默地观察思考.....
c*****3
发帖数: 1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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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在云南省巧家县茂租乡鹦哥村一少女被奸杀后、凶手又摔死其3岁弟弟的杀人案
,凶手李昌奎因一审死刑结果被云南高院改为死缓,目前在死者家族和网路上已引起轩
然大波。有舆论说,自首悔罪不是“免死”的理由,他比药家鑫更凶残。有律师指出,
在情节、性质相同的情况下,重大的死刑案没有严格标准,导致司法不公。
自首悔罪不是“免死”的理由
据《中国网》报导,2011年3月4日云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以强奸罪、故意杀人罪,数罪并
罚判处李昌奎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终审判决。就因为有了“死缓”这个“免死牌”,
两份一字之差的判决书,顿时间在家属间和网络上引起轩然大波。
死者的叔叔王海告诉大纪元记者,这个事情拖了这么久,我们都没有想到是这样的结果
。“自打两个孩子死了,本来只有40多岁的孩子的父母,现在看起来就像60岁的人,太
可怜啦。现在我们在申请要求检察院向法院提起抗诉。”
从一审的死刑到二审的死缓,二审法院为何要改判?云南省高院认为,被告人犯罪后到
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属自首;归案后,认罪态度好,并赔偿了
受害方部份经济损失。据此,二审法院认为,李昌奎应当判处死刑,但可以不立即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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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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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rld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deliver (自动发信系统), 信区: WorldNews
标 题: [通知] WorldNews 举办博彩:药贾鑫一审会判死刑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自动发信系统 (Tue Apr 19 16:25:38 2011)
【此篇文章是由自动发信系统所张贴】
⊙ 博彩开启于:Tue Apr 19 16:25:38 2011 类别:单选
⊙ 主题:药贾鑫一审会判死刑么?
⊙ 博彩题目描述:
愿赌服输麦丁立收
【选项如下】
(1) 会判死刑,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2) 死缓,tg无耻
(3) 无期
(4) 酱油,给worldnews捐款
W*********u
发帖数: 71
2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药家鑫看来死不了了
恰恰相反,这个说明药是死定了,而且还会马上执行。
“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死缓”,就是说,只有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才
判死刑。
“报告显示,人民法院坚持死刑二审案件全部开庭审理,严格证据审查判断,确保证据
确实、充分,切实把好死刑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适用法律关,严格掌握和
统一死刑适用标准,确保死刑只适用于极少数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药二审已经被判死刑了,说明法院按照“不是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均判死缓”的原
则,认为他是属于“必须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
c*******e
发帖数: 65
23
妈的,怎么又跳出一个脑残来?判那混蛋死刑是再正常不过的事,拖了这么久,还不断
的跳出各种各样的脑残叫兽和小鬼乱叫!
说什么恶意杀人不判死刑是正常的,难道无辜的人就该随便被人杀死吗?可见中国的司
法有多混乱,社会有多黑暗,中国的司法部门里面塞了多少脑残!
当年马加爵被判死刑的时候,他杀的那几个都还算不上是无辜,你们他妈的怎么不跳出
来叫啊?!
要是药不死,那好,全国人民都知道了,以后撞了人就应该把那人再杀死,反正自己不
会死,处理起来还更简单利索,或者以后想杀某个人了,就先去把他撞一下,然后再杀
死,反正已经有前辈这样做了嘛,肯定不用赔命的!
要是药不死,那大家就去开车撞这些乱叫的脑残们,叫兽们的家人,先轻轻的撞一下,
然后下车激情杀人,过足弹钢琴的瘾!是他们自己说这样杀人不应该判死刑的嘛!
y***g
发帖数: 10422
24
我不太清楚你说的“情节恶劣”是怎么衡量的。如果只看后果,药的情节的确不能算最
恶劣。因为只杀了一个。国内很多杀一个人的故意杀人犯都没判死立决是事实。
不过,根据看到的一些案例,我觉得,没判死立决的,从作案动机上,多少都有些借口
(哪怕是很勉强的)。比如,香港货柜车司机拖死婴儿案,毕竟他本意并不想致婴儿于
死地,算间接故意吧;上海出租车司机杀乘客,因为起了纠纷;政法大学学生砍死教授
,因为教授与凶手女友暧昧;等等。
药的案子,和那些没判死立决的不同————完全是为了一己私利杀人灭口。谁被他碰
到谁倒霉,和随机的抢劫杀人没什么两样。实在是找不到一点可以从轻的借口。
虽然以前那些案例,按律也应该毙的。但现在要严控死刑数量,不能全毙。那么只能在
该毙的里面找出最该毙的————有些借口的留下不毙了,最恶劣的毙掉。药家鑫就属
于该毙的里面最恶劣的之一。必须毙掉。
A*******s
发帖数: 85
25
来自主题: Gowest版 - 据说在泰国卖假药会判死刑
近年来打假打的很厉害,假冒伪劣的商品也多的数不胜数,像奢侈品,像衣服,包括吃
的都有假货,更可气的是居然还有人卖假药,这真是不可被原谅,买药本来就是为了救
你,你不去帮一把也就算了,反而卖起假药,说不定会导致病人的病情加重,严重的也
说不定能把人致死。很多国家打击假货的力度都很大,但是我所见过的也只有泰国下了
最大的信心去打机假药的售卖,我曾经去过泰国一次,在当地听导游说大家可以在泰国
随便买药,泰国是没有假药的,如果发现售卖假药会直接判死刑,好家伙,当时给我吓
一跳,我还第一次见过卖假期能判死刑,仔细想一想真的能理解,别人救命你却在杀人
,这也说明了泰国对普通老百姓生命的看重,不像有些国家的老百姓基本都是靠假的东
西喂大的,假的食用油也叫地沟油整个国家都是,假的药,在知名药的盒子上改了个字
就是自己的,用的东西的效果连保健品都不如,然后保健品,基本也就是给你掺些了面
粉之类的东西,反正他们认为老百姓也吃不出来等等,我也希望自己的国家能像泰国这
样,你可以不办实事,但是如果你危害到大家那你就是死路一条。
S***p
发帖数: 19902
26
司法的最终目的是什么?药家鑫最终为什么被判死刑
我国的司法制度应该符合自己的国情和法律文化传统,应当把法律效果作为基本标准,把政治效果、
社会效果作为重要标准,最大限度地做到天理、国法、人情的统一,最大限度地实现案结事了、定分
止争,最大限度地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和谐稳定。当然,我们既要防止机械司法、就案办案;又要防
止执法犯法,以牺牲法治为代价,追求所谓的“政治效果、社会效果”。
陕西农民周正龙,用拍摄假华南虎照片的手段骗取奖金20000元,本来只是一起普通的刑事诈骗案,
但在别有用心的人和境内外媒体的炒作下,把舆论关注点聚焦到司法机关,不仅影响了陕西省的对外
形象,也损害了政府和司法机关公信力。
在这种情况下,省有关部门指导办案机关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在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的
前提下,反复研判权衡,依法对周正龙判处缓刑。二审判决一出,各界热议戛然而止,有效防止了炒
作升温,维护了司法权威和社会稳定。办理这类案件,只考虑法律效果是不够的,还得考虑政治效果
和社会效果。
在这种情况下,省有关部门指导办案机关从服务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在事实清楚
、证据确凿的前提下,反复研判权衡... 阅读全帖
h*****6
发帖数: 141
27
假如判了死刑,执行,南方系的不良妓者会采访药的父母,同学,大谈药是如何如何好
,乖,一个有志青年,一时冲动,社会不给改正机会,这社会该死。药家鑫不该死,是
社会害了他。
假如药不被判死刑,南方系的不良妓者会采访张妙的父母,老公,大谈张妙是如何如何
好,一个贤妻良母,药家如何有势力,我们的社会被权力所控,这社会该死,不公,药
家鑫该死。
正反都能作文章,赚眼球,所谓的软的怕硬的,硬的怕愣的, 愣的怕不要命的,不要
命的怕不要脸的, 南方周末就是这不要脸的。
看看日本震后南方系的不良妓者如何吹嘘日本人如何守规矩,如何负责任的吧。
吗的咋不看看现在日本人往大海里排毒了!!
假如不幸言中,我吐,我草泥马南方系的不良妓者们
w*********g
发帖数: 30882
28
四.借口反“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搞自己的“绝对权力、绝对腐败”
反对“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是一回事,借口反“绝对权力、绝对腐败”搞自己的“绝
对权力、绝对腐败”是另外一回事。贼都会喊着捉贼去做贼,“精英”、“法律人”难
道比贼笨,不会打着反“绝对权力、绝对腐败”的旗帜搞自己的“绝对权力、绝对腐败
”?
不管是药家鑫、李昌奎还是其他案件,老百姓关心的是结果。结果公正,谁判都行;结
果不公正,谁判都不行。央视董大嘴与北大“精英”车浩就李昌奎案一唱一和折腾了半
天,实际的意思是判决结果不重要,法官的权力才重要。法官“自由量刑”,结果再荒
谬也公正;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受到了制约,结果再公正也荒谬。对判决结果老百姓
越是反对越要坚持。如果激起了社会一致公愤呢?那更要针锋相对坚决顶住寸步不让,
否则就是“舆论干扰司法独立”,就危及了法官的权力——虽然平时满嘴民主,此时此
地却只有独裁。
“法律人”的 “普世价值”并非民主,而是独裁。说的是“制约权力”,实际是在“
制约权力”的借口下为自己篡夺绝对权力——贺卫方、陈有西们叫嚷最起劲的就是“司
法独立”、“撤消政法委”。司法独立了,政法委撤消了,法官... 阅读全帖
k*****e
发帖数: 22013
29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请教药+鑫死后的故事??
不是药家鑫判错了,而是李昌奎那个案子判错了。
你也知道李昌逵是该判死刑的没有判。
你不能把一个判错了的案子当作参照物来判断另一个判对了的案子。
r*****t
发帖数: 4793
30
宁汉合流了
环球和南周穿一条裤子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skater (没有最yy只有更yy),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环球时报出面保药: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09:30:00 2011, 美东)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43311.html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
,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
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
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
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
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
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 阅读全帖
x***0
发帖数: 149
3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skater (没有最yy只有更yy),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环球时报出面保药: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09:30:00 2011, 美东)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43311.html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
,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
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
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
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
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
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
到空前的舆论推动,... 阅读全帖
a****k
发帖数: 3457
32
一、司法独立必须有一个前提,法律是选民直接或间接制定的。在没有达到这一步
之前,民众参与对司法的评论和讨论,可以弥补法律本身的缺陷和不足。
二、理想情况下,选民不仅应该直接或参与立法,还应该参与审判,如陪审团制度
。这方面美国做得相对比较领先。美国陪审团制度的法理是:人民有权要求得到人民(
而不只是法官)的审判,这是自己人的审判,更有可信度;普通选民参与审判,是对法
官的监督,是对司法权的分权,有利于维护司法公正;选民可以通过参加陪审团的审判
,受到法治知识和意识的教育和提高;陪审团的裁决如果违反现行法律,法官不能简单
地用法律否决陪审团裁决,而需要反思法律是否有缺陷,这样,可以直接由民意对法律
进行修改。有关美国陪审团制度及作用。
鉴于以上两条,某些自认为有民主法治知识的网友,反过头来指责在药家鑫一案中
主张杀药派是“愤愤”,是“暴民”,殊不知,这些自认为懂得民主法治真谛的知识网
友,他们所崇拜的美国,恰恰以宪法修正案的形式,确立了普通选民参加审判的权力。
说别人是暴民之前,最好先反思一下自己,是不是自命为精英,看不起民众。如果有这
样的思想,就违背了最起码的... 阅读全帖
h********g
发帖数: 187
33
真是忍不了你了。 你看我像水军吗?
药家鑫是一失足成千古恨。 这样的错误在某些极端情况下任何人都会犯。 判不判死刑
我觉得都是有争议的。
张显造谣,说药家是富二代,这难道还是假的?药父告他造谣有问题吗?
药家鑫都已经一命偿一命了,张显为什么不能认错?还带人去去药家闹?

好处啊。
k*****e
发帖数: 22013
34
来自主题: QueerNews版 - 药家鑫案二审已经图穷匕见
"杀一个药,根本不能解决任何问题" 又是空中楼阁的说法
照这个说法,纠正任何一个错案,惩处任何一个贪官都是无意义的,
因为每一个个案都不能彻底解决“公检法一整套系统”的问题。
请问:
要解决公检法一整套系统的问题,难道不应该从一个个具体案子中寻求公正吗?
药该死,理由只有一条:故意杀人。
事实清楚,情节简单,不知道怎么会多出这么多枝节和口舌?
而药家的背景,恰恰是扰乱司法企图让他不死。
不是我的侧重点放在他的背景上,
而是他的背景让我们讨论的侧重点变成了和案情无关的其他,
什么品学兼优,什么弹钢琴,什么问卷调查。
莫名其妙的干扰都掺和进来了。真是匪夷所思。
我要说他的背景,就是要企图排除这种干扰。
让案情本身来说话。怎么到你这里,就成了“背景变成该死的佐证”了?
药家鑫有没有自首情节,我已经发文分析过了。
如果你不了解案情的细节以及自首的认定标准,你可以看前面的文章
http://mitbbs.com/article1/QueerNews/12544651_3_0.html
http://mitbbs.com/article1/QueerNews/12544733_3_0.html
对... 阅读全帖
i*******a
发帖数: 762
35
我觉得你的逻辑非常奇怪,简直不是一般的奇怪。你现在喋喋不休的,是还没研究够呢
,怎么就判死刑了呢。接着就变成这死刑判草率了,接着引发更多关于该死刑合理不合
理,公正不公正的讨论。
“其实你们写了再多,还是没有说明为什么药要杀人。就因为怕难缠就拔刀杀人。这不
是: 一个普通人可以做出来的吧。这个原因没有找出来,就把药给杀了,所以我说这个
案子:结得太快,简单和草率了。”
我记得当时药的案子出来不久,就已经有文章分析他的家庭教育如何,父母对他是怎样
又严厉(比如从小逼他学钢琴)又溺爱(比如还在读大学就给他买车)。但无论他的童
年如何,家庭如何,被塑造成怎样的人格,这些和他在非自卫,非精神病的情况下,犯
了故意杀人罪,因此要杀人偿命,有一毛钱关系?
你的重点,应该是给他宣判完死刑后,我们从这个案子中能学到什么。而不是,哎呀,
应该把他圈养起来,终生监禁,好好研究这个人人格如何,嗯,就跟《沉默的羔羊》里
对医生那样,对吧?
“杀了药确实没有什么教育意义,全国估计这是唯一的一例撞人杀人案件?”
因为这是目前“唯一一例撞人杀人案件”,所以杀了他就没有意义了?一件令人发指的
案子,还得次数频繁,才值... 阅读全帖
h***e
发帖数: 20195
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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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kater (没有最yy只有更yy),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环球时报出面保药:司法要敢于拒绝舆论过分要求zz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09:30:00 2011, 美东)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43311.html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
,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
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
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
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
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
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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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发帖数: 3417
3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amgjames (天天谈首席侦探真三木唯一指定正牌马甲),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药家鑫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不判正常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pr 20 16:06:18 2011, 美东)
好像是去年10月犯事, 11月就批捕了, 结果现在四月份了都没有出结果, 这
个药家鑫这个案子拖了这么久不判正常不?
还是一切都很正常?  知道国内法律、判案子、熟悉情况的请介绍一下, 谢谢
w*******s
发帖数: 3417
3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wamgjames (天天谈首席侦探真三木唯一指定正牌马甲),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药家鑫判死刑 土共政府得分不少!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21 23:26:02 2011, 美东)
当年一个辛普森案件, 美国司法制度名誉扫地!美国多少人不服啊(当年有调查的,
好像超过8成美国人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的), 给全世界人民一个印象,美国司法制度
, 只要有钱杀人也可以洗脱。 药家鑫判死刑 土共政府得分不少!
t*********7
发帖数: 9506
3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请问法院这4万5向谁要?愚判
从法院的判决来看,药嘉兴不会立即执行死刑。否则法院不会要他赔偿受害者4万5。如
果药嘉兴被枪毙掉,这4万5向谁要?一个人反正都要死了,还会付了钱,再被枪毙,除
非他不死,他才会赔钱。现在又不搞株连九族,一人做事一人担,而且药嘉兴已成年了
,他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他父母不会因为他的行为而受到惩处,除非他们自己良心
发现了自己拿钱出来,否则,那都是空口白话。如果他名下有钱有房产,那就另当别论
,政府还可以没收了去赔偿,不过这点应该是不可能了,但是,作为美术系的学生,吃
父母的,花父母的,哪里还有钱和房产?如果法庭不是为他留一条后路,那就是愚判,
空判,根本拿不到钱的判决。难道中国法院的法官都没有好好的学习过法律吗?于法于
理都讲不过。看来是在忽悠民众,忽悠受害者家属。
p****8
发帖数: 515
40
发信人: prin88 (prin88),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药家鑫如就是不招,能判死刑吗?请懂法的指点一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un 7 11:02:09 2011, 美东)
血迹这个不是特重要。他可以说记不清怎么沾上的了。也许是脚踩上的去,手沾上去的。
这刀是关键。我怎么记得找着刀了?那刀上得有指纹吧。他就解释不了了。口供不口供
都不那么重要了。
不过话又说回来了。刀在哪也是药交待的吧?
这是我早上就写的。我的意思就是说如找不到刀,又无口供的话。(这是个假设,事实
上他全招供了,刀他也带着警察找着了)
衣服有血,脚垫上有血够不够判死刑?
你们争论的和我问题的一点关系都没有。
b*****d
发帖数: 61690
41
早前报道:25岁女医师杀人碎尸被判死缓 检察院抗诉
女医师因爱生恨药翻男友后碎尸 事发嘉禾县一宾馆
百姓呼声帖文:嘉禾县法院副院长的侄女杀人碎尸竟只判死缓 红网长沙8月24日讯
(记者 喻向阳 实习生 肖鹏)长达2年之久的湖南郴州25岁女医生杀人碎尸案近日有了终
审结果。受害者家属出示的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称“湖南省高院”)终审判决结果显
示:被告人胡芳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此前,郴州中院对胡芳杀人碎尸案仅判处死缓,死者家属不服,遂上诉湖南省高院
。湖南睿邦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刘明律师对死者家属提供了免费法律援助。
湖南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全案
审判程序合法,但量刑不当。”采纳湖南省人民检察院、郴州市人民检察院意见,对胡
芳判处死刑。
【案件回顾】郴州中院判死缓检察院抗诉
2010年7月22日,女医生胡芳邀男友刘军至嘉禾县一宾馆,用安眠药将男友药翻后
,将其碎尸,然后用两个红皮箱子将尸体转移。尸体最终被砌进了一所废弃房屋的墙中
。从两人进宾馆到女医师独自拖着两个大箱子走出宾馆,整个过程被监控录下。
事发后,女医师被嘉禾县警... 阅读全帖
D**S
发帖数: 24887
42
来自主题: QueerNews版 - 药家鑫案二审已经图穷匕见
在中国,死缓就是个笑话。如果这次药不被核判死刑,可以期待有模仿者的出现。以后
,倒霉被撞的基本上侥幸不被撞死也要被刀子捅死。不要低估国人的智慧和模仿力。南
京老太摔倒案,现在的社会影响是什么,大家都看到了。

还要再出去捅人的那种。那么判个无期,这种惩罚对药来说,也够了。非判死不可,其
实是要满足受害人家属以及大众的“报仇”心理吧?
r****o
发帖数: 3918
43
中国刑法条例,在故意杀人罪中,的确把激愤杀人作为从轻情节的。
说“激愤杀人就罪少一等”也没错。
至于药家鑫是否适用,是否符合激愤杀人的三个条件,
这辩护律师的责任。。 如果法官采纳,那激愤杀人判3~7年,而不是判死缓。
不过现在事情闹得这么大, 律师恐怕没这个能耐能搞3~7年。
赌药家鑫会判死缓,不是因为他激愤杀人,
是因为有他有自首、认罪,积极赔偿的行为
这三种行为属于刑法“犯罪的从轻、减轻情节”
就酱
p***n
发帖数: 174
44
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谈谈药家鑫该不该死
1.法律的平等性: 被杀的是你说的村妇也好,富婆明星也好,生命都是一样的,没有贵贱
之分;
2.法律的公正性: 杀人的人是富人也好,穷人也罢,音乐学院学生又怎么样,就是郎郎杀
人也一样;
3.教你一点法律的基本知识,不要就会用百度搜乱七八糟的东西: 药的确有判死缓的可
能,比如他有所谓自首的情节,没有犯罪记录等等; 但是若是法官认定杀人手段相当残忍
、性质特别恶劣、后果极其严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的话,仍然可以判死刑; 对于事实
的判断法官是有自由裁量权. LZ不服的话,你以后也当法官去,就可以人免死了.
4. 人人都说"从法律角度看",但是都在说药是"好人"还是"坏人",法律是看事实的而不
时看人的, 你觉得开车撞到人后,看到人没有死,为了免麻烦,把人杀死这样的行为是不
是要判死刑呢?
b*******n
发帖数: 1267
45
有照片,郑州女大学生惨遭恶魔杀害,凶手叫嚣,家里有关系,最多被判十五年。

(求助)嗜血恶魔曹林瑞预谋杀人案一拖再拖,凶犯家属声称有人有钱最多判刑15年
[图片]
尊敬的各位网友,您们好!
我是2010年9月3日郑州市卡萨公寓1209房恶性杀人案件被害人的姑姑陶蕊。她曾经说过
,我和她不仅仅是姑侄关系,更象姐妹,更象朋友,她的笑容、她的惨死我一辈子不能
忘记;她的冤不伸,我的心将一生不得安宁。今天在这里所说的全部属实,如有虚假,
我会付一切法律责任。
我侄女陶楠(被害人),1987年11月出生,身高1米72,未婚,本科,毕业于
郑州大学,被害前系郑州中信银行信用卡部行政助理。她,曾经是我们整个大家庭最疼
爱的孩子,也曾经是她父母唯一的骄傲;她,曾经是老师眼中的好学生,也曾经是同学
朋友的好知己;她,曾经是单位里最有前途的员工;她,端庄大方、品学兼优,会英语
,会画画,弹古筝,在我们老家当地是小有名气的“小才女”。作为一个身处偏远小县
城的家庭,培养出一名郑大毕业生,有多么不易,然而在她即将回报父母、回报社会之
时,却被杀人恶魔残害。
杀人恶魔曹林瑞,年龄不详(因其有两个身... 阅读全帖
s****r
发帖数: 471
46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43311.html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
,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
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
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
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
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
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
到空前的舆论推动,何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药家鑫案这类“网络关注大案”不断
修正、积累全社会的认识。
作为外部并不专业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曾对司法判决产生过正面及反面的效果,但
总体看,舆论压力带来的正面推动是主流。让舆论长期围在法院四周对巩固中国的司法
公正是好事,不能因为出现一些负面效果,就试图让舆... 阅读全帖
m*********t
发帖数: 858
47
司法不是向来是diang说了算么。舆论不就是diang的喉舌么。混球时报在抽diang的嘴
巴?

http://opinion.huanqiu.com/roll/2011-04/1643311.html
摘要:舆论的质量,关键还在于司法部门的质量,让舆论本身理性并自我约束是很难的
,它的理性,有一部分要靠司法部门来提供。司法接受监督,但要敢于拒绝舆论的过分
要求,敢于说实话,独立判决,舆论一时不理解,但它的反思会逐渐形成,它会慢慢找
到监督和干涉之间的边界。
药家鑫杀人案将于近日宣判,这名撞伤人后又用刀将伤者捅死的年轻大学生,引发
了中国舆论关于法律和人道主义的复杂争论。药家鑫该不该被判极刑,司法判决已被一
层层法律之外的东西裹住。
中国社会正在经历依法治国的真正启蒙运动,法治虽已倡导很久,但它的尺度在很
长时间由行政当局把握。互联网带来了公众对司法过程的围观和意见表达,司法公正受
到空前的舆论推动,何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药家鑫案这类“网络关注大案”不断
修正、积累全社会的认识。
作为外部并不专业的力量,舆论的压力曾对司法判决产生过正面及反面的效果,但
总体看,舆论压力带来的正面...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48
法庭认定:药家鑫犯罪动机极其卑劣,后果特别严重……其虽有自首情节,仍不足以从轻处罚。
宣判结果 故意杀人罪 一审判死刑
22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药家鑫故意杀人案作出一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药家鑫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45498.5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2010年10月20日22时30分许,被告人药家鑫驾驶陕A419N0号红色雪弗兰小轿车从西安外国语大学长安校区返回市区途中,将前方在非机动车道上骑电动车同方向行驶的被害人张妙撞倒。药家鑫恐张妙记住车牌号找其麻烦,即持尖刀在张妙胸、腹、背等处捅刺数刀,将张妙杀死。逃跑途中又撞伤两人。同月22日,公安机关找其询问被害人张妙被害案是否系其所为,药家鑫矢口否认。同月23日,药家鑫在其父母陪同下到公安机关投案。
法院认为,被告人药家鑫开车将被害人张妙撞倒后,为逃避责任而杀人灭口,持尖刀捅刺被害人胸、腹、背等处数刀,将被害人杀死,其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药家鑫在公安机关未对其采取任何强制措施的情况下,由父母陪同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属于自首。药家鑫交通肇事后杀人灭口,不属于激情杀人。药家鑫开车...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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