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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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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s
发帖数: 20290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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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监护人只有民事赔偿责任
检察院不管了
q*c
发帖数: 9453
3
傻逼西方流行得玩意是: 都不是个人得错, 都是社会得错
我操, 没有个人, 哪来得社会? 西方这堆推卸责任得大狗粪眼看就要把自己日死了。
W***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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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来自主题: Biology版 - 小保方晴子将追究刑事责任
不是故意杀人的在法律上就没责任吗?
故意不故意谁说的清楚?
m*****1
发帖数: 500
5
来自主题: Boston版 -
哈哈,确诊还是不错的, 如果精神病辩护成立,行为人就无需对自己的危害行为承担
刑事责任。大家不要欺负精神病患者哟!
精神病辩护(Insanity Defense)是美国刑法的关键因素之一,因为如果精神病辩护
成立,就可以反驳犯罪嫌疑人具有所指控罪的犯罪心态[1]。但对于精神病辩护这一问
题,美国刑事法学者们一直争论不休,正如有学者所言:“很少有什么理论像精神病辩
护这样饱受争议。”[2]“尽管精神病辩护已经作为一种辩护存在了几个世纪,但在刑
法领域中恐怕没有其他的问题遭受如此多的争议。”[3]因此,精神病辩护是美国刑事
法学界长期关注的焦点。本文试图对美国刑事法中的精神病辩护制度作初步探讨。文章
第一部分为精神病辩护存废之争,阐述了美国关于精神病辩护存与废的争议及其对立法
、司法的影响;第二部分为精神病的法律标准,从进化论的角度分述了美国曾经适用过
的或正在适用的各种精神病法律标准;第三部分为精神病辩护案件的审理,分析了精神
病辩护的提出、证明责任分配与证明标准、审理程序、裁定以及专家证人的作用;第四
部分为因精神病而被判无罪者的关押与释放,探讨了因精神病而被判无罪后精神病人的
关押、... 阅读全帖
h*****l
发帖数: 3857
6
根据公安部新修订的《关于公安机关处置信访活动中违法犯罪行为适用法律的指导意见
》的规定,上访过程中下列32种行为属于违法犯罪行为,应依法进行治安处罚或追究刑
事责任:
1.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六条、第十八条规定,越级走访,或者多人就同一信访事项到
信访接待场所走访,拒不按照《信访条例》第十八条第二款的规定推选代表,经有关国
家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
公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
、第二款规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聚众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2.违反《信访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规定,拒不通过法
定途径提出投诉请求,不依照法定程序请求信访事项复查、复核,或者信访诉求已经依
法解决,仍然以同一事实和理由提出投诉请求,在信访接待场所多次缠访,经有关国家
机关工作人员劝阻、批评和教育无效的,依据《信访条例》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公
安机关予以警告、训诫或者制止;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规
定的,以扰乱单位秩序依法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3... 阅读全帖
a*i
发帖数: 583
7
左逼们来聊聊这个案子的道德脉络:
http://news.sohu.com/20060325/n242463064.shtml
黑龙江13岁的赵力宝强奸13岁女孩明芳,无罪释放,赵力宝的父母也只被判罚款几千,
还不够付被害者父母打官司的钱。然后赵力宝谋杀了明芳的母亲,捅了明芳的母亲19刀
,但最终只被判劳教1年零6个月,父母也安然无恙。后来他们搬了家,强奸谋杀犯赵力
宝什么事也没有,一句话概括——明芳她妈死了也白死。

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3岁的女孩明芳。然而,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
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
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当着女孩的面将其母宋惠丽杀害
……
13岁强奸杀人考量刑事责任年龄
2006年3月7日,经黑龙江省公安厅批准,赵力宝被处劳教1年零6个月。
38岁的宋惠丽是黑龙江省巴彦县人,2002年和丈夫离婚后,她带着女儿明芳改嫁给
通河县风山镇青山村的农民于成义。因为家里经济拮据,明芳早早就辍学在家务农。明
芳姑娘... 阅读全帖
o***s
发帖数: 42149
8
本想在敬老院安享晚年,没想到刚刚住进敬老院不到两周,便被人殴打致死。警方调查后,将嫌疑人锁定为与刘银同室居住的80岁老人李福(化名)。但经鉴定,李福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暂不具备受审能力,此案因此止步于刑事案件侦查阶段。刘银的老伴和子女6人先行提起民事诉讼,将李福、李福女儿及北京市昌平区南口镇敬老院告上法庭,索赔40余万元。昨天上午,此案在昌平法院开庭。
□庭审
死者家属九旬翁仅入住13天
昨天上午9点半,除刘银的妻子因年逾八旬,行动不便外,另外5名原告均来到了法庭。
刘银的家属起诉称,今年3月11日,89岁的刘银在儿子的安排下,入住南口镇敬老院,与80岁的李福的同住306号房,成为室友。虽然已是九旬老人,但刘银精神矍铄,入住敬老院时身体也很健康。“刚进敬老院时,父亲身体健康,与李福相处也很融洽,双方没有发生过摩擦和纠纷。”刘银的儿子在法庭上说,3月24日早晨7点多,他去看望父亲。一进房间,便发现父亲躺在地上已无生命迹象,血肉模糊得甚至无法辨认,地上还扔着被打折的拐棍。他立即找院长报警,并拨打了急救电话,急救医生赶到后,确认刘银已死亡。
此后,昌平公安分局介入调查,将嫌疑人锁定为刘银的... 阅读全帖
f***e
发帖数: 5443
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China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avi (avi),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13岁男孩强暴女孩,因未到刑责年龄获释后谋杀被害女孩母亲,连捅19刀仅判劳教1年6个月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Nov 1 00:35:36 2015, 美东)
左逼们来聊聊这个案子的道德脉络:
http://news.sohu.com/20060325/n242463064.shtml
黑龙江13岁的赵力宝强奸13岁女孩明芳,无罪释放,赵力宝的父母也只被判罚款几千,
还不够付被害者父母打官司的钱。然后赵力宝谋杀了明芳的母亲,捅了明芳的母亲19刀
,但最终只被判劳教1年零6个月,父母也安然无恙。后来他们搬了家,强奸谋杀犯赵力
宝什么事也没有,一句话概括——明芳她妈死了也白死。

13岁的男孩赵力宝强暴了同村13岁的女孩明芳。然而,赵力宝由于“未到法定刑
事责任年龄”很快被释放。被害人家属诉诸法庭,经审理,黑龙江省通河县法院判决赵
力宝向明芳赔偿医药费等各种费用9021元。
就在判决书下达一周后,赵力宝夜闯明芳家,... 阅读全帖
T****t
发帖数: 11162
10
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南京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发生多车相撞恶性交通事故
,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2017年2月2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案件受害人薛某委托
代理律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赵子耀律师处获悉,2016年下半年,政法大学法庭科
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肇事者进行了第二次精神鉴定。肇事司机王季进第二次鉴定结果为
:其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现代快报记者从司法鉴定书上看到,鉴定认为:尽管王季进在案发当时违法行为受
到精神病状态的影响,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尚未完全丧失。
该报告最终的鉴定意见为:王季进在案发前、案发当时处于精神病状态,被鉴定人
王季进2015年6月2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此次鉴定报告,受害者双方家属均表示接受,不会再进行第三次的鉴定。
此前报道:
南京宝马撞散马自达致2死案:初步排除毒驾酒驾
(2015年06月21日报道)
天气不错,路上也不算太堵,这本该是个愉快的端午假期,但是两起惨烈车祸给假
日笼罩了悲伤的气氛,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守法谨慎驾驶,出行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的了!
昨天下午,一起发...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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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法律调查:610犯罪集团16年罪行录(7)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Jul 27 12:25:56 2015, 美东)
“疑今者察之古,不知来者视之往。”历史是现实的一面镜子,以史为鉴能给人多方面
的启示。一方面,16年来世人逐渐认清了“610”比“盖世太保”(Gestapo)更阴险、
更邪恶、更凶残。另一方面,当年(1946年)纽伦堡审判宣判“盖世太保”为犯罪组织
,这一历史事实也启示我们:应当对当今中国“610”组织的法律性质进行深度调查。
由此入手,我们历时一年的调查始终聚焦这样三个问题:
610到底是一个什么样的组织?
它16年来犯下了哪些罪行?
最终应当由谁来承担这些罪行的刑事法律责任?
接上文:法律调查:610犯罪集团16年罪行录(5)
第六部份: 法办江泽民 解散“610”
一、610犯罪集团的罪责问题
(一)组织、领导、参加610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罪的认定和处罚
1.数罪并罚。组织、领导、参加610黑社会性质的组织又... 阅读全帖
R******k
发帖数: 4756
12
本文是北大法学院车浩老师在期末考试后围绕此次考试的内容、形式及命题宗旨所作的
详细说明。文章较长,但对于法律人以及对法律感兴趣的人而言,耐心读完一定会有匪
浅的受益。如果时间实在有限,只能择其要者而读之,那么我的建议是:想看故事的,
请读第一部分;想学知识的,请读第二部分;想思考人生的,请读第三部分。
第一部分:期末考题
考试时间:四小时
考试方式:开卷
出题老师:车浩
(注:题中时间系案情串联需要,答题时以现行刑法为依据,无需考虑效力问题)
1975年5月5日下午4时,18岁的少女郭芳站在5楼楼顶,望着楼下的人群。自幼父母双亡
的她因幼师毕业后一直未找到工作,心情郁结,要跳楼自杀。因众人围观致使交通堵塞
,路过此地的张某对楼顶的郭芳大声起哄嘲讽,催促其快跳下来。郭芳受其刺激,脚又
向前迈出了一步。在楼下一直不断劝慰郭芳的杨海(公务员,对郭芳暗恋已久)见状大
惊,遂抄起砖头将正在起哄的张某砸晕(轻伤)。郭芳一下子清醒过来,放弃了自杀。
杨海劝说郭芳找个工作好好生活,郭芳说自己最渴望当幼师。此时,耿某因地产开发的
事情有求于杨海,被其拒绝。事后杨海想起郭芳的愿望,又电话联系耿某,提出若地...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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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09 点击: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70328197111122616,汉
族,大
专文化,山东省沂南县人,盲人,户口所在地沂南县委党校,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

师古村。2006年6月10日被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光诚因不服沂南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宣判的“陈光诚犯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陈光诚

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这一“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
显不公、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及普世人性”的错误不公枉法判决,已于12月1日口头回答
说自已不服(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决定上诉。
现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依法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本书面上诉意见。
上诉理由及相关事实:
一、上诉人陈光诚(以下简称上诉人)认为:指控上诉人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上诉人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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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来自主题: _GoldenrainClub版 - 天朝的朗朗乾坤.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来源: 忆通律师事务所 作者:李劲松律师 时间:2011-10-09 点击:
陈光诚案详情及相关材料
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陈光诚,男,1971年11月12日生,身份证号码370328197111122616,汉族,大
专文化,山东省沂南县人,盲人,户口所在地沂南县委党校,住山东省沂南县双堠镇东
师古村。2006年6月10日被拘留,同年6月21日被逮捕。
上诉人陈光诚因不服沂南县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日宣判的“陈光诚犯聚众扰乱交通
秩序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决定执行陈光诚有
期徒刑四年零三个月”这一“严重违反法定诉讼程序、偏听偏信认定事实错误、量刑明
显不公、严重践踏国家法律及普世人性”的错误不公枉法判决,已于12月1日口头回答
说自已不服(2006)沂刑初字第340号刑事判决书,决定上诉。
现上诉人在上诉期内依法特向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再次提交本书面上诉意见。
上诉理由及相关事实:
一、上诉人陈光诚(以下简称上诉人)认为:指控上诉人的两项罪名根本不能成立!
上诉人是一个护法维权的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坚守良知和正义、维护国家计生... 阅读全帖
t***s
发帖数: 123
15
来自主题: Detective版 - 是否降低刑责年龄 争议在持续
在安徽的某艺术学校,几个如花似玉的女孩群殴另一位女同学,还拿凉水浇,造成其心
理出现问题。最终,学校把带头打人的13岁孩子开除了。
“她们可是学习艺术的啊!我也很揪心,这么小的孩子到社会上能干什么?”全国政协
委员侯露,是安徽省戏剧家协会副主席,此事曾让她一度很痛心,便现场给法律专家讲
述了这一案例。
近日,在共青团中央大楼内,由团中央维护青少年权益工作部牵头的完善《未成年人保
护法》论证会暨团中央议案建议提案办理答复会现场,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
专家和相关部门工作人员20多人围坐在一起热烈讨论,说问题、讲真话,共同为如何更
好保护未成年人出谋划策。
声音:有人大代表呼吁降低最低刑事责任年龄
侯露很较真,专门找到学校老师,了解到打人的孩子平时学习很认真,在之前没有一点
征兆,来自离异家庭。“就连她的老师也哭了两天两夜,要知道选拔一名学戏的人才有
多难,才13岁就制造了这样一起悲剧。”她说起这事儿时有些激动。
校园暴力该如何预防?侯露发现了一个悖论:公安部门推到学校,学校推给了家庭,家
庭推给了老师,老师推给了学生自己。她提出:“要知道这些孩子就是不懂,他们要懂
了就不会这样做了...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16
因为3名凶手都不满14周岁,按现行的《刑法》,他们都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那么,刑事责任年龄,是不是有下调的必要?
湖南邵东县18日发生一起小学教师被杀案。让人吃惊的是,三名凶手都是未成年人:刘某(13岁)、赵某(12岁)、孙某(11岁)。
现行的《刑法》规定的刑事责任年龄主要有3档:14周岁以下,绝对不承担刑事责任;
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仅对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承担刑事责任。16周岁以上的,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这个一刀切的规定意味着: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实施了任何危害社会的行为,不管危害后果有多严重,情节有多恶劣,主观恶意有多大,都不能定罪量刑。
应该看到,这个“14周岁”的规定,是在30多年前制订的;而在30多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人生活水平的提高,未成年人的生理、心理成熟年龄大大提前,特别是电视、网络等现代化传媒的发达,如今的未成年人很早就对基本的是非对错、生命的可贵、财产权的边界有基本认识;从认识水平上说,完全明白杀人、抢劫就是犯罪。
就像本案中那样,按警方的通报,三名未成年人事前“预谋”到小学对在校教师实施抢劫... 阅读全帖
g********d
发帖数: 19244
17
来自主题: Automobile版 - [合集] 紧急咨询-肇事致死亡
☆─────────────────────────────────────☆
powervolvo (powervolvo) 于 (Tue Dec 10 01:40:15 2013, 美东) 提到:
紧急咨询,希望大家能帮忙出主意。 有认识律师朋友的,也请帮忙咨询一下。 万分感
谢。
朋友刚从外州搬到加州几个月却出不幸的事情。车祸肇事导致对方死亡。朋友家里三个
小孩读书。妻子照顾家里,不在外面工作。
事情大概发生不到一个月。当时的情况是朋友的车直行(东西向主路),对面有左转车
。左转车一过朋友的车刚好开过路口,可是左转车的后边有穿过路口的行人(南北向)
。该十字路口无红绿灯也无stop sign。 朋友称当时什么都没看到。可是悲剧还是发生
了。当时朋友早上上班,无醉酒,无使用手机。
事后找了一个律师。本来希望能够在警察出报告之前与警察获得沟通,希望不会出不利
的报告。可是警察拒绝沟通,几天前已经将报告提交给法院。说朋友的车当时超速。这
几天检察官正在review这个案子。 据说可能有两种裁决,一是轻罪,律师可以代表出
庭。另一个就是重罪,这样的话朋友马上会被逮捕。审判过程... 阅读全帖
c****x
发帖数: 1270
18
来自主题: GunsAndGears版 - 在天朝的正当防卫的条件是什么?
什么是正当防卫
一、正当防卫的概念
根据刑法第20条的规定,正当防卫,是指为了保护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
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
,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正当防卫的本质是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处理与正当防卫有关的一切问题
时,都要把握这一核心内容。正当防卫的客观特征是,在合法权益正在受到不法侵害的
时候,采取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方法,制止不法侵害、保护合法权益;正当防卫的
主观特征是,在认识到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情况下,意图保护合法权益。从正当防卫的
本质及其特征可以看出,正当防卫完全不符合犯罪构成:其客观行为虽然造成了一定损
害,但属于保护合法权益的行为,并不是对社会有危害的行为;其造成的一定损害是刑
法所允许的,并没有侵犯刑法所保护的合法权益;其主观上虽然是有意识地进行防卫的
,但完全没有刑法上的故意与过失。因此,正当防卫不仅不是犯罪,而且是有益于国家
、社会与公民个人的行为;不仅不负刑事责任,而且应受到社会的赞誉。
刑法规定正当防卫制度,具有重要意义。正当防卫制度不仅体现了专门机关与人民
群众相结合的司法路线,而且...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19
“神考题”试卷
日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大二的学生小王反映:“简直不敢想,这是今天的考试题,学生表示哭晕在厕所。老师是想和最近很火的北大车浩拼一拼吗?”他还提供了一张照片,拍的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分论》课程的期末试卷。
试卷上只有一道题:用现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责任。题后列出了“草船借箭”、“焚书坑儒”、“完璧归赵”、“图穷匕见”以及“蒋干盗书”五个典故。
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 《刑法分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
用现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责任
1.草船借箭 答题人: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潘晓方
草船借箭,是诸葛亮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箭)为目的,在雾气迷漫的夜色里,采用装满稻草人的船只佯装进攻的欺骗手段,使曹操误以为遭受进攻,而命令向草船放箭,导致曹军遭受财产损失,而诸葛亮则获得了曹军损失的财产(箭),是典型的侵财型犯罪,应以诈骗罪追究诸葛亮的刑事责任。本案中,诸葛亮已完成诈骗行为,并取得了财产(箭),已构成既遂。因涉案数额巨大,根据刑法规定,应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
秦始皇“焚书”系随意损毁私人财物,情节严重,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和寻衅滋事罪... 阅读全帖
i***s
发帖数: 39120
20
蔡某是朝阳区东坝乡东岗子村人,靠出租房为生,除了父亲给他留下的一栋房子,他还加盖了一些房屋,总共有近30间,靠收房租他过着不错的生活。
据蔡某亲属称,在其离婚一段时间,又与女友分手后,蔡某行为开始出现异常,曾对别人称有人要害他,家人为此带他上医院检查。离开医院没多久,蔡某就犯下命案,将租户蒋某捅死,将包括蒋某妻子在内的另外3位租户捅伤。
经鉴定,蔡某患有精神分裂症,实施犯罪时系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人。近日,北京市高院作出终审判决,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蔡某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案情
作案后自杀未遂被抓获
据了解,蔡某生于1971年。在多位邻居眼中,蔡某是一个老实人。2014年6月17日,蔡某因涉嫌犯故意杀人罪被羁押,同年9月26日被逮捕。
一审判决书上显示,蔡某于2014年6月17日19时许,在朝阳区东坝乡东岗子村某院内,因故持刀连续扎刺被害人蒋某(男,殁年38岁)胸腹部,后又分别扎刺租住在该处的被害人常某(男,34岁)、王某(女,38岁)和陈某(男,33岁)。
其中,蒋某因左肺及心脏被刺破,致失血性休克死亡。经鉴定,常某、王某人体损伤程度均为重伤(二级),陈某人体损伤程度为轻... 阅读全帖
e*******n
发帖数: 4912
21
甘南日报评论员
正在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
康的时候,接连发生由境内外分裂势力蛊惑煽动的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州团结稳定
的社会大局。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
案件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
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
响了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
,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
法犯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
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的策划者披着宗
教的外衣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广大信教群众对藏传佛教的信仰。《意见》明确
指出,对幕后组织指挥策划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
人... 阅读全帖
D*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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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甘南日报评论员
正在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
康的时候,接连发生由境内外分裂势力蛊惑煽动的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州团结稳定
的社会大局。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
案件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
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
响了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
,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
法犯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
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的策划者披着宗
教的外衣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广大信教群众对藏传佛教的信仰。《意见》明确
指出,对幕后组织指挥策划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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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法轮功23载历程:反迫害 诉江潮汹涌 (下)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at Jul 25 18:01:59 2015, 美东)
法轮功学员2015年7月18日举办7.20反迫害16年大游行,从长沙湾到尖沙咀天星码头,
途中闹区吸引许多民众和大陆民众观看。今年抗议口号主要是控告江泽民。(宋祥龙/
大纪元)
历程:大陆洪传盛况(上)
法轮功23载历程:蒙难中原 (中)
(接上文)
(大纪元记者穆清综合报导)“一名吉林白山的妇女,在坐车去北京上访的途中被警察
截在了辽宁,并被没收了所有的财物。她孤身一人,逃出警察局,从漫天风雪的塞外,
沿路要饭,走到了北京。”“一位年迈的农民在北京被捕时,他打开自己的包袱,将几
双穿烂的布鞋送到警察面前,说:‘我走了这么远才到这儿,就为了说一句心里话。法
轮功好!政府错了!’”
一位四川农民打开自己的包袱,将九双穿烂的布鞋送到警察面前。(明慧网)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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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 2015... 阅读全帖
R******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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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Cnews (china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浙大法学院考试现神考题:荆轲刺秦系杀人未遂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Jan 22 19:38:39 2015, 美东)
“神考题”试卷
日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大二的学生小王反映:“简直不敢想,这是今天的考试题,学生表示哭晕在厕所。老师是想和最近很火的北大车浩拼一拼吗?”他还提供了一张照片,拍的是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刑法分论》课程的期末试卷。
试卷上只有一道题:用现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责任。题后列出了“草船借箭”、“焚书坑儒”、“完璧归赵”、“图穷匕见”以及“蒋干盗书”五个典故。
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秋冬学期 《刑法分论》课程期末考试试卷
用现代刑法分析事件中各人的刑事责任
1.草船借箭 答题人:浙江一墨律师事务所潘晓方
草船借箭,是诸葛亮以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箭)为目的,在雾气迷漫的夜色里,采用装满稻草人的船只佯装进攻的欺骗手段,使曹操误以为遭受进攻,而命令向草船放箭,导致曹军遭受财产损失,而诸葛亮则获得了曹军损失的财产... 阅读全帖
Z*****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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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paladin版 - 法医秦明 小说 全5卷
我国的刑法,对刑事责任年龄有如下分法:(1)不满14周岁的人,对任何犯罪都不负
刑事责任。(2)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
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负刑事责任。除上述罪名外,不
予刑事处罚。(3)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从轻或者减轻处罚。(4)已满16
周岁的,犯任何罪,都负刑事责任。但犯罪时未满18周岁,不适用死刑。
另外,强奸罪中有述,与不满14周岁的女性发生性关系,无论是否自愿,均按强奸
罪论处。
既然有了这些法律规定,就涉及一个“法律年龄”的问题。随着户籍制度管理的严
格化,我们的身份证上的年龄都和生理年龄是吻合的。但是在一些边远地区或是因为一
些特殊缘故,还是有很多人的生理年龄和户籍年龄不符,也有一些没有经过户籍登记的
人口。如果这些人犯罪或者被强奸,他们的年龄该如何判断呢?法医“蜀黍”们因为此
需要,而发现了骨龄鉴定这项技术。
这项技术主要是根据人体骨骼发育中骨骺[注]愈合的程度来进行骨骼生理年龄的判
断。骨骺愈合时间自13岁开始自25岁完成,法医“蜀黍”们通过阅读各个年龄阶段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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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文 | 刘爱生(浙江师范大学田家炳教育科学研究院)
责编 | 李晓明
摘要
美国高校相对较低的学术不端发生率,与其健全的调查程序和严厉的处罚机制是紧密相
联的。埃里克·玻尔曼案是美国高等教育学术不端史上最具影响力的一个案例。在此案
调查的过程中,各个相关部门严格遵照美国联邦政府颁布的关于学术不端处置的文件,
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针对玻尔曼的处罚,涉及到民事赔偿、行政处罚以及刑事责任。
本案的特殊之处是:行为人是美国历史上第一个因学术不端而被判重罪入狱之人。
此案带来的启示是:在预防和处理学术不端的过程中,高校与政府机构等部门需密切合
作、完善法律法规、坚持程序正当原则、发挥“吹哨人”的关键作用,并辅以严厉的处
罚。而这一切的背后,都需要大学自身坚守很高的道德准则。
● ● ●
在美国高校,学术不端发生的概率相对较低。马丁森(Martinson)等人2005年的一项
针对美国中青年科学研究人员的大规模、匿名调查发现,过去三年内,自我报告有伪造
、篡改和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的不足2%。[1]其他的调查研究基本上也坚持这个结论。
例如,法那林(Fanelli)2009年的一项调查发现,平均有...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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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日上午,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其人民网官方微博发布了薄熙来受贿、贪污、滥用职权案判决书全文。判决书约5万字,全文如下:
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13)济刑二初字第8号
公诉机关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薄熙来,男,1949年7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2012年9月28日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新开路胡同71号,住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中共重庆市委3号楼,因涉嫌犯受贿罪于2012年9月29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辫护人李贵方、王兆峰,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律师。
山东省济南市人民检察院以鲁济检公二刑诉[2013]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薄熙来犯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3年7月25日向本院提起公诉。本院遵照最高人民法院指定管辖决定于2013年7月26日立案受理,并依法组成合议庭于同年8月14日召开庭前会议,8月22日至26日公开... 阅读全帖
f********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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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动自焚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甘南日报评论员
正在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
康的时候,接连发生由境内外分裂势力蛊惑煽动的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州团结稳定
的社会大局。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
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
案件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
组织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
响了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
,普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
法犯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
意剥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的策划者披着宗
教的外衣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广大信教群众对藏传佛教的信仰。《意见》明确
指出,对幕后组织指挥策划的首要分子以及积极参加煽动、... 阅读全帖
l******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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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规定煽动、帮助他人自焚构成故意杀人罪
2012年12月09日 01:59
来源:甘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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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康的
时候,接连发生由境内外分裂势力蛊惑煽动的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州团结稳定的社
会大局。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
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组织
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响了
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
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
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
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的策划者披着宗教的
外衣所做的违法犯罪行为,亵渎了广... 阅读全帖
a*******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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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赖这下要傻眼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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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煽动自焚者必将受到法律严惩
甘南日报评论员
正在我州各族干部群众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奔小康的
时候,接连发生由境内外分裂势力蛊惑煽动的自焚事件,严重影响了我州团结稳定的社
会大局。
为依法办理近期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有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
和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下发了《关于依法办理藏区自焚案件
的意见》。
《意见》指出,近期在藏区发生的自焚案件是境内外敌对势力相互勾连,有预谋有组织
策划,煽动分裂国家,破坏民族团结,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重大恶性案件,严重影响了
当前藏区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大局。自焚案件中的自焚者不同于一般的厌世自杀者,普
遍具有分裂国家的动机,并且对公共安全、社会秩序造成危害,其自焚行为属于违法犯
罪活动。组织、策划、煽动、胁迫、引诱、教唆、帮助他人实施自焚,本质上是故意剥
夺他人生命的严重犯罪行为。
藏传佛教讲究以慈悲为怀,以不杀生为根本戒律。然而,自焚事件... 阅读全帖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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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以下的文章是毛轮们恶毒攻击邓小平同志对刑法改革的污蔑文章
请批判阅读。
胡乱帮的罪恶政策——两少一宽
对少数民族公民犯罪的“两少一宽”政策,是《中发〔1984〕第5号文件》规定的,
即:“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要坚持‘少杀少捕’,在处理上一般要从宽。”怎样理
解这项刑事政策呢?我们认为:(1)所谓少捕,是指少数民族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
刑包括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单外附加刑时,根据具体案情如果在可处徒刑也可适
用更轻刑罚时,就应当坚持不适用徒刑,因此“少捕”仅指轻罪而言——这是从《刑事
诉讼法》第40条关于逮捕人犯条件的规定中引导出来的;(2)所谓少杀,是指少数民族
犯罪分子所犯之罪的法定刑挂有死刑,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坚决适用“死缓”,因
此少杀仅指性质和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3)所谓从宽,是指在法定刑范围内和法定刑
基础上处罚从宽,不是宽大无边;(4)这项政策的要求是少杀少捕和一般从宽,不能理
解为不捕不杀,也不是一律从宽。因此,对于那些罪大恶极,顽抗到底,或者罪行虽轻
但拒不悔改的少数民族犯罪分子,该捕则捕,该杀则杀,也是这项政策的要求。TG的民
族政策:
一等洋人二等官,... 阅读全帖
h******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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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觉反间谍, 比国家安全这个概念小很多, 很多事情, 涉及到危害国家安全, 但
是不算反间谍吧?
还是国家安全法比较靠谱, 不建议胡乱改变名字, 不严肃
[话题讨论] 《反间谍法》代替《国家安全法》,无“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
社会主义制度的” [复制链接]
早生百年很遗憾
电梯直达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发表于 昨天 16:48 | 只看该作者 回帖奖励
2014年1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发布实施,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家安全法》废止。
对比两法,发现旧法原有的一条“阴谋颠覆政府,分裂国家,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的”,
在新法中没有体现出来。
这是进步还是退步??
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http://www.gov.cn/ziliao/flfg/2005-08/05/content_20927.htm
(1993年2月22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
国主席令第68号公布 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国家安全机关在国家安全工作中的职权
第三章 公民和组织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和权利
第四章 法... 阅读全帖
g********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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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来自主题: Automobile版 - [合集] 求救,老公可能把人撞死了
☆─────────────────────────────────────☆
zpko123 (精分至上) 于 (Wed Feb 13 09:05:56 2013, 美东) 提到:
这种情况下 除了律师没人救得了你们啊 赶紧的吧
☆─────────────────────────────────────☆
fannysunny (不害怕) 于 (Wed Feb 13 09:08:13 2013, 美东) 提到:
妹妹这回帖对地方了。
Big bless!
☆─────────────────────────────────────☆
appleroma (苹果酱) 于 (Wed Feb 13 09:10:00 2013, 美东) 提到:
赶快找律师是上策
☆─────────────────────────────────────☆
beetle1986 (beetle) 于 (Wed Feb 13 09:10:08 2013, 美东) 提到:
赶紧报保险公司和律师吧
☆────────────────────────────────────...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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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everybodydeservestruth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everybodydeservestruth
标 题: 全球律师界声援控告江泽民大潮(2)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14 00:57:58 2015, 美东)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
大纪元)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
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
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
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
举报支持。
目前公开支持和声援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全球律师包括:大陆知名律师王宇、
李维达、郑恩宠、郭莲辉、范标文、葛永喜、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美国人
权法律基金会执行主任泰瑞•玛什(Terri Marsh)博士、美国知名律师马丁&#
8231;麦克马洪... 阅读全帖

发帖数: 1
35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正当防卫何以被判无罪zz
据新华社7月20日的消息说,从三亚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因妻子遭调戏,陈某杰
反抗被围殴,过程中陈某杰把其中一名施暴者刺伤致死。三亚市中院日前驳回检察机关
的抗诉,认定被告人陈某杰属正当防卫,无须负刑事责任。法院审理表明,无论从手段
和强度上看,被告人陈某杰的行为都符合正当防卫的条件,依据相关法律之规定,宣判
被告人陈某杰无罪。一审判决后,公诉机关不服判决,向三亚中院抗诉。而三亚中院二
审后,认定抗诉机关的抗诉意见不成立,驳回抗诉,维持原判。一般来说,对于?正当
防卫是指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的人,而采取的制止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
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而对于正当防卫所应该符合五个条件是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必须
是在不法侵害正在进行的时候或者说正当防卫所针对的、必须是不法侵害人;另则就是
正当防卫不能超越一定限度。而对于对不法侵害行为人,在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
时,所造成损害的行为。其实,这种正当防卫(又称自我防卫,简称自卫),是大陆法系
刑法上的一种概念。
当然,需要注意的问题在于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 阅读全帖
o***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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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原的姐姐很想念弟弟,在家一直看弟弟照片。(资料图片)
10岁女童摔婴引刑责年龄之争
专家建议启动调研以确定未成年人认知能力是否提前
上月底,重庆市长寿区被10岁女童李某某摔打重伤的1岁男婴原原,在顺利进行开颅手术后从监护病房转入普通病房,逐渐进入功能康复治疗阶段。
在这个好消息背后,整个事情的进展却远未到尘埃落定之时,虽然警方不予立案侦查,原原状告女童及其父母和物业公司的民事索赔案件却已获得法院受理。
事件本身的热度似乎正在消减,但围绕“是否该降低刑责年龄”的争论还远未结束。
“恐怖”的视频
有网民指责摔婴女童罪大恶极,称其为“恶魔”,要求严惩
去年12月4日夜里11点多,重庆卫视一档节目在网上流传开来,内容是一段拍摄于11月25日下午的小区监控视频:一个看上去十来岁的女童,在电梯内摔打、猛踢一个1岁多的男婴,在电梯升至25层后,女童将男婴扔出电梯,随后又拖着孩子消失在监控盲区。
男婴随后被发现满身是血躺在楼下,之后警方证实,是当事女童将男婴抱至家中阳台栏杆上玩耍,致男婴从25楼坠下。
愤怒的舆论在第二天席卷各大媒体、网络,有网民指责这名女童罪大恶极,称其为“恶魔”,要求严惩。就在人...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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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杀死的龙凤胎之一(视频截图)
近日,山东省高院对平阴男子杀死龙凤胎案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一审判决。2014年1月21日,平阴县孝直镇刁峨岭村发生一起恶性案件,吕某在家里杀死了妻子生的一对龙凤胎。起因是妻子与他人通奸,孩子不是自己的,吕某得知要缴纳超生罚款,并且自己的大儿子也要钱,便产生杀死孩子减轻负担之念。济南中院一审认为,吕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2014年1月21日下午1点多,平阴县孝直镇刁峨岭村很多人都在家里忙碌着备年货迎接新年,王某(女)也和往常一样在家里收拾家务,其一对2岁大的龙凤胎在院子里玩耍。丈夫吕某乘其不备,插上门举着炉子将这两个孩子砸死。很快,当地公安机关接警后赶到现场,民警将吕某抓获。
吕某为何要对“自己的孩子”下毒手?王某17岁时与吕某相识,后两人订婚。1997年,两人生育一子吕某甲后结了婚。在法庭上,王某证实,2000年底,吕某的弟弟在山海关死后,吕某出现了精神异常,经诊断,其系精神分裂症,出院后吕某性功能出现障碍。1998年,王某与同村村民徐某产生婚外情,后两人商量要孩子。2011年底,其妻王某生下双胞胎。吕某曾向妻子王某询问孩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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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作者:张济民,张竹萍,孙明杆
作者:张济民等
来源:《青海民族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1991年01期

我省是一个多民族省份。由于历史的原因和地理条件的限制, 各少数民族地区
经济、文化都比较落后, 宗教影响很深, 各民族的风俗习惯和心理特征也不尽相同
, 所以, 在少数民族地区执行政策和适用法律上, 要注意少数民族的特殊性, 对不
同地区, 不同民族中发生的案件, 要作具体分析。我省三年多“ 严打” 斗争的实
践证明, 对少数民族中的犯罪分子实行“少捕少杀, 一般从宽”这样一项特殊的刑
事政策是完全正确的。

一、我省少数民族中犯罪的几个特殊性

(一)强奸罪。强奸妇女是一种侵害妇女人身权益的犯罪行为, 历来属于打击
重点, 但在藏、蒙、土3个少数民族中, 由于长期历史形成的习俗的影响, 婚前性
行为比较随便。除了通奸的行为较多外, 违背或基本违背妇女意志而与之发生性关
系的也时有发生。对此, 如果按强奸罪依法从重判处, 往往得不到社会的同情, 而
且被害妇女还要受到一些人的歧视或嘲讽, 不仅不好嫁人, 有的甚至被迫流落他乡
。如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牧民肖布加(藏族)强奸案, 被...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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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everybodydeservestruth
标 题: 全球律师界声援控告江泽民大潮(2)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Sep 14 00:57:58 2015, 美东)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
大纪元)
在中国大陆民众控告江泽民浪潮风起云涌之际,全球律师界专业人士汇入声援大潮。截
止8月27日,逾16.6万中国大陆法轮功学员、家属、正义人士以及海外人士向中共最高
检察院控告前中共党魁、迫害法轮功的元凶江泽民。与此同时,“全球声援中国民众控
告江泽民的刑事举报联署活动”获得来自台湾、香港等亚洲六个国家逾35万民众的联署
举报支持。
目前公开支持和声援大陆法轮功学员控告江泽民的全球律师包括:大陆知名律师王宇、
李维达、郑恩宠、郭莲辉、范标文、葛永喜、东南政法大学法学院教授张赞宁;美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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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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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下午,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中受伤夫妇与李、苏二人家长会面,双方达成和解。夫妇二人称已接受两个孩子家长的道歉,将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并希望今后能对孩子严加管教。
据悉,出事后孩子家长曾多次前往医院看望伤者并诚挚道歉,他们表示不会干涉司法部门对孩子的处理,自己今后将加强对儿子的管教。经协商,受伤夫妇决定接受道歉,不再对此事进行追究。两人表示愿意原谅孩子的不冷静行为,希望司法部门予以宽大处理。同时,两个孩子的父母也都表示,今后要严格管教孩子。
据伤者杨女士介绍,中秋夜,李双江一行人来到丈夫所在的病房探望,并带了水果和月饼等礼品。李双江除了祝愿中秋节快乐外,还再度向他们夫妇道歉,并表示中秋夜全家也不能团圆,儿子一个人在拘留所度过,家人都很难过。同时,李双江还表示一定承担起应该负起的责任,绝对不会逃避。短暂停留后,李双江一行人就离开了医院。
至于伤势情况,杨女士表示,她本人已经没有什么大碍了,伤口偶尔会疼,但是爱人彭先生因为被缝了11针,现在伤情还比较严重,而且经常头疼,还必须在医院接受治疗,何时出院都还是个未知数。
新闻链接
李双江儿子打人案受伤者:愿给孩子一个机会
李双江之子打人事件又现疑... 阅读全帖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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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到江苏省常熟市姨夫徐建忠的忠发投资公司上班。4月1日,
江苏省常熟市叶家益安排社会不良人员到了徐建忠家里,并恐吓他的家人。徐建忠与叶
家益有经济纠纷,迫于叶家益的淫威,也不想与对方闹事,想用50万元和对方结清算了
。要求何强和对方协调,对方也答应了这个条件并约好4月2日上午在常熟枫林路... 阅读全帖
C********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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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3:56:16 2011, 美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察不仅没有及时抓捕外来行凶者,反而把办公
室里的六个外来打工者拘留了起来。尽管家属抗议,律师进行了无罪申辩,但最终检察
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批捕、公诉,法院还是以聚众斗殴罪判刑,六个外来打工小伙子不
论轻重,全部被一审判了三年。这样离奇、荒诞的事情,就发生在了我们的身上。
我儿子何强于今年正月...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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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睿观 睿观纵横 微信号 Tsinglaws
功能介绍
良法善治,华夏骏驰。诗词歌赋,国学当图。
8月27日,江苏昆山,“砍人不成反被杀”在网上引起热议。该起案件源于刘海龙驾驶
车辆抢道压实线逼停自行车道上的电动车,发生剐蹭。由口角升级为拿刀追砍。
这本就属于机动车车主全责,一行四人下车后找电动车车主理论,刘海龙甚至还对电动
车车主拳打脚踢。监控视频显示电动车车主一直躲避,而本就对该起交通事故负全责且
酒驾的跋扈刘海龙,拳打脚踢还不过瘾,回身去车上抽出一把长刀,而后奔向电动车车
主并挥刀乱砍,造成电动车车主身体不同部位多处受伤。
在刘海龙追砍行凶过程中,手中的刀不慎掉落,两人迅速捡拾掉在地上的刀,电动车车
主抢先一步拾起那把刀,并转而向刘海龙砍去。见势不妙,抽身逃向所驾驶的机动车,
在此情形下电动车车主连砍数刀,后经抢救无效死亡。
在案件发酵过程中,更多的细节被网友深扒出来。被杀者刘海龙,系当地黑恶势力“天
安社”头目,被昆山当地和混混们称为“龙哥”。早年混迹于北京东城区,奥运前后因
盗窃收监四年。出狱后混迹于昆山,并发生多起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案件,被判两年、
四年不等,治安拘...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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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受法律保护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Oct 6 16:34:11 2015, 美东)
古往今来,法治昌明、司法公正,是社会和谐稳定的根本要义,也是民众关注的焦点话
题。冤假错案,蚕食的是司法公信力,吞噬的人们对法治的信任,冲击的是国家司法体
制,动摇的则是当权者的执政根基。
一 、控告是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
控告是指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向司法机关揭露违法犯罪事实或犯罪嫌疑人,
要求依法予以惩处的行为。公民的控告权受到国家《宪法》和其他法律的保护。
控告是指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或其诉讼代理人,对侵犯被害人合法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
依法向司法机关告发,要求予以惩处的行为。控告一般是由遭受犯罪行为直接侵害的被
害人或其近亲属提出,主要是基于维护自身权益而要求追究被控告人刑事责任。控告是
公民享有的重要权利和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重要手段,也是刑事案件立案材料的主
要来源。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二款、... 阅读全帖
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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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几个歹徒根本没有战斗力
还是这六个打工的厉害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4:16:05 2011, 美东)
发信人: Communipig (共产猪), 信区: ChinaNews
标 题: 十九歹徒持刀入室砍人安然无事六打工者奋起反抗被判刑三年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Sep 18 13:56:16 2011, 美东)
http://blog.sina.com.cn/s/blog_63af88cd0102dseh.html
关于纠正江苏省常熟市人民法院离奇枉法判决的请求
尊敬的广大网民朋友:
我是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人。现向你们反映一起发生在我儿子身上的离奇冤案,
请你们关注并督促纠正江苏省常熟市法院此前的一起离奇枉法判决。
一帮黑社会马仔手拿大砍刀,冲进公司的办公室砍人。办公室里的人拿出菜刀奋起
抗击,终于击退外来行凶者。报警后,警...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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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新华网这头版头条新闻 十几亿人鼓掌(多图)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Apr 16 10:27:36 2015, 美东)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有人吓瘫!
有诉必理!
新华网4月15日头版头条新闻是《立案登记制5月起全面实行:有案必立 有诉必理》,下
面有六篇文章:「全文」「答问」「你应该知道的六件事」「禁止法院『不收材料 不
予答复 不出具法律文书』」「方便立案并非鼓励打官司」「热议」。
这决不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法制条款,这是将江泽民押上绞刑架、套在其脖子上的那根绞
索。
新华网4月15日这头版头条新闻,十几亿人鼓掌,江为什么吓瘫,你懂的!
点开此文章,里面是一个专题「今日关注」,时间:2015年4月15日。
导语:2015年4月1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人民
法院推行立案登记制改革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15日公布了这一意见,意见将于5月1
日起施行。作为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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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方律师田参军
李某某主辩律师陈枢14日在博客上回应李某某案的所有深度疑问。今天(16日),女方杨某某律师田参军通过新浪微博发文《拒绝主观揣测,还原事实真相——就李某某等被控强奸案与陈枢律师商榷》,称要还原事实真相,“陈律师开宗明义地指出,他的写作目的是‘还原本案的事实真相,实现法律的公平正义’,但是,在后面的行文中,陈律师却身不由己地偏离了案件事实,情不自禁地进行了大量的假设和揣测……本律师就李某某等被控强奸案与陈律师进行商榷,同时也破例对案件事实进行适度披露,希望通过展示相关证据,击破不实言论,澄清案件事实,真正还原事实真相。”
以下为博客全文:
拒绝主观揣测,还原事实真相
——就李某某等被控强奸案与陈枢律师商榷
西谚说,“当真相还在穿鞋的时候,谣言已经跑遍了大半个世界。”更何况,有时候,有些真相,天生难以公布于众,注定只能被封存在狭小的密室里。
李某某等涉嫌强奸案件,从案发到今天,已经过去将近七个月了。因为具有“名人之后”、“未成年”和“轮奸”等等敏感因素,社会舆论一开始就牢牢地聚焦在这个原本普通的刑事案件上。又因为本案所具有的一定特殊性,尤其是一些案外力量的强势介入,企图翻案,...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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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2月24日电 据公安部网站消息,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
部联合下发《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
察院、公安机关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全
文如下:
关于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厅(局),解放军军事法院
、军事检察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人民检察院、公安局:
为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活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刑法和
有关司法解释的规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依法严惩“地沟油”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食品安全
“地沟油”犯罪,是指用餐厨垃圾、废弃油脂、各类肉及肉制品加工废弃物等非食
品原料,生产、加工“食用油”,以及明知是利用“地沟油”生产、加工的油脂而作为
食用油销售的行为。“地沟油”犯罪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严重影响
国家形象,损害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各级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要认真贯彻《
刑法修正案(八)》对危害食品安全犯罪从严打击的精神,依法严惩... 阅读全帖
s*******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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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睁开眼睛看一看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哪一条, 哪一款有给城管授于执法
的权力了?
当毛毛兵也得稍微学些基本知识嘛。给一个部门授权执法,得宪法规定它是执法机构才
行。
至少,得人大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票决通过某一单位是执法机关才行. 要不然,你翻翻
宪法看咋样说警察的也许你能明白一些.
以后不懂别瞎说了,要不当心党国城管掀翻你的锅,砸了你的饭碗。
1996年3月17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1996年3月1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三号公布
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保障和监督行政机关有效实施行政管理
,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护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宪法,制
定本法。
第二条 行政处罚的设定和实施,适用本法。
第三条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依照本法由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规定,并由行政机关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实施。
没有法定依据或者不遵守法定程序的,行政处罚无效。
第四条 行政处罚遵循公正、公开的原则。
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 阅读全帖
r********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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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6日,南京交警的官方微博通报了南京宝马车撞人致死案的司法鉴定结果,称嫌疑人
王季进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这一司法鉴定结果一公布
,立即受到公众强烈关注。
这一司法鉴定并未得到受害人家属的认可。司法鉴定如何做出?有精神障碍的王季进如
何能拿到驾照?这一鉴定又将如何影响量刑?
昨天下午,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通过媒体详解了司法鉴定过程,称嫌疑人在案发前
精神异常敏感多疑,才导致以195.2km/h的速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
量刑估计三至七年
司法鉴定将直接决定对嫌疑人的量刑轻重。刑事诉讼法专家、南师大法学院李建明教授
表示,即便属于限制刑事责任能力,也不能免除肇事司机的刑事责任。肇事者王季进极
可能被以交通肇事罪而不是以危害公共安全罪追究刑事责任。
李建明教授说,定罪量刑必须用证据说话,依法进行。此前,南京检察机关以交通肇事
罪对王季进依法批捕,是根据他超速、闯红灯造成2死1伤的严重后果等情形来定的。这
个罪名属于过失犯罪。经司法鉴定,王季进被认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就排除了他在
案发时存有主观上的故意,也不能处以量刑更重的罪名——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来对...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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