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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刑事诉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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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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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陈希同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
http://www.gmw.cn/01gmrb/1998-08/01/GB/17771^GM1-0108.htm
1998年07月31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新华社北京7月31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今天对陈希同贪污、玩忽职守案进行
了公开宣判:以贪污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13年;以玩忽职守罪判处陈希同有期徒刑4
年;两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6年。赃物没收上缴国库。
陈希同因涉嫌贪污和玩忽职守,于1998年2月27日经检察机关决定逮捕。6月5日,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上述两罪对陈希同提起公诉。因陈希同玩忽职守罪中涉及个人隐私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依照刑事诉讼法第152条第1款的规定,于7月20日不公开审理了
此案。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派员出庭支持公诉。陈希同委托北京市逢时律师事务所律师王
耀庭为其辩护。
法庭经过对大量的证人证言、书证、物证等质证核实,充分听取公诉人意见、辩护
人意见以及陈希同本人的辩护和陈述后,合议庭进行了评议,认定:陈希同在担任北京
市市长、市委书记期间,自1991年7月至1994年11月,在对外交往中接受贵重礼物22件
(其中金银制品8件,贵重手表6只,... 阅读全帖
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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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新华网石家庄7月10日电(记者朱峰)10日,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邯郸市再次
开庭审理王书金强奸杀人案,犯罪嫌疑人王书金此前供述曾强奸杀害多名妇女,其中包
括一起“1994年石家庄西郊玉米地奸杀案”,而这起案件原本早已被石家庄警方侦
破,“凶手”聂树斌已于1995年被执行死刑。
6月25日,王书金强奸杀人案曾在邯郸市开庭,由于当时上诉人王书金的辩护律
师要求休庭查阅证据材料,为辩护做准备工作。合议庭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同
意辩护人请求,宣布休庭。经过最近两次庭审后,真相初露端倪,但还有诸多疑点未解。
检方列举四大证据证明王书金非真凶
邯郸市中级人民法院曾在2007年3月对王书金案做出一审判决:被告人王书金
犯故意杀人罪和强奸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王书金不服,上诉至河北省高
级人民法院,理由主要是“检方未起诉他在石家庄西郊玉米地的一起奸杀案。”河北省
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并曾进行了二审开庭,今年6月25日和7月10日在邯郸市进
行的庭审为二审再次开庭。
在10日的庭审上,公诉方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首先出示了四组证据,认为
石家庄西郊玉米地... 阅读全帖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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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新京报讯 (记者张媛)昨日下午,梦鸽[微博]家法律顾问兰和律师在微博、微信上发
布了梦鸽本人签名的书面申请书,申请法院公开审理李某涉强奸案。
申请书中说,为了使案件得到客观公正的审理,还原事实真相,作为被告人李某的
监护人,现恳请公开审理,让案件所有证据、事实和办案经过透明公开,切实接受法律
、公众和舆论检阅。
近日,兰和律师一直预告将发布爆炸性消息。他在昨日下午表示,“近日,梦鸽将
向法庭提交申请,要求公开审理李某案,让事实、证据和办案过程一律公开化,接受全
社会监督,去除神秘感,消除公众对其家庭和司法的双重误会。一切让事实和证据开口
说话”。
由于昨日是周末,记者未能获得海淀法院的意见。
此外,申请书还披露了被告人全名。对此,记者多次拨打兰和电话均无人接听。此
前在兰和的声明中也一再使用李某本人真实姓名,兰和的解释是此案已经人尽皆知,再
强调“李某”已经欲盖弥彰。
■ 观点
1 是否公开审理 李家说了不算
对此,本案被害人律师田参军表示,最高法关于适用《刑事诉讼法》的解释明确规
定开庭审理时被告人不满18周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本案中不止李某一个未成年
人,此外本案存在性侵犯属...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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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随便google一下就知道了,也不知道是谁出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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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再打你脸,你自己看看下面的话再来放屁,人家专业律师怎么说的,不懂就不要出来丢
人现眼,不懂中国字就赶紧回小学学习一下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
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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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说不过就粗口,看你这点尿水
智商低又拿个流产规定硬往生产上面套,无知无耻还无畏。
人家律师都说的明明白白,还在这里嘴硬。教育小学生真难
“在侦查机关立案后已怀孕,并在进入审判阶段前分娩完的妇女犯应当判处死刑的罪,
是否可以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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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看看我打ldxk的脸文章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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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你又来丢人了?请看我如何打你的脸
  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
不适用死刑。”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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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我还是再帖打脸文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立案后...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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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我还是继续贴打脸文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以下简称《答复》)和《关于对怀孕妇女在羁
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2)、在侦查机关立案...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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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我有必要继续贴打脸文,打脸文回答了你所有的疑问。请你在看完并且理解了打
脸文之前,不要发表任何无知的言论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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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 阅读全帖
v***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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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续打脸文啊。请你完整看完打脸文之前,不要发表任何无知的言论吧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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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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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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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帖打脸文吧!我觉得你还是别出来丢人现眼了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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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即:(1)、在审判前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因妇女正在怀孕而没有被羁押,被采取取保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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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如果不适用死刑,又没有具体的法律规定可依;...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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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你的招数,断章取义,选择性失明然后就是转移话题
有鉴于此,我再帖打脸文,防止你断章取义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人民法院在执行死刑时,发现罪犯正在怀孕的
,应当停止执行,并且立即报请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根据《刑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和最高人民法院的《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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押期间自然流产审判时是否可以适用死刑问题的批复》(以下简称《批复》)中,明确
了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的时间应包括在审判时和审判前被羁押的二种情况。
但司法实践中对以下二种情形,由于刑法和司法解释未涉及,给司法机关认定带来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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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或监视居住的,对这种情况是否适用死刑?如果适用死刑,那与立法的本意不符,况
且这种没有被羁押是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对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
被告人,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可以采用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的办法”,
但没被羁押与被羁押实际上没什么本质的区别,只是因为考虑到妇女怀孕的因素而没有
羁押... 阅读全帖
I*3
发帖数: 7012
15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如果这个嫌疑人因为怀孕而被延缓羁押了,是否应当适用第49条的规定呢?是不
是可以作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呢?王明雯引用了司法实践当中的案例,警方在得知
嫌疑人涉嫌参与共同杀人,并且已经掌握了证据,但同时又得知嫌疑人怀孕在身,在确
认她属于杀人共犯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的取保候审等强制措施,而只是在外围进一步
取证,最终没有突破性的进展。在大约等了一个多月之后,即嫌疑人分娩之后的第10天
对她进行拘捕。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以及公安部在1998年5月14日作出了一个关于办
理刑事案件程序的规定,公安人员在主动发现犯罪线索或接受公民个人和法人组织报案
后,都应当积极地作为而正确履行立案、侦查、拘捕犯罪嫌疑人,依法取证等法定职责
。对于犯罪嫌疑人依法先予羁押,如果发现她是怀孕妇女,根据刑事诉讼法第60条的规
定,可以改变羁押或者采取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等措施,如果警方及时地拘捕了嫌疑人
,而嫌疑人又是怀孕妇女,根据第49条规定是可以作为“审判时怀孕的妇女”的。在这
个个案当中,由于公安机关的不作为,这个犯罪嫌疑人在对她进行羁押时已经分娩了,
客观上不具备第49条规定的法律事实。但问题实质是,... 阅读全帖
H******7
发帖数: 34403
16
让亲属间互咬是共党国家的伟大发明。
英美法系的英国即在1898年的《英国刑事证据法》中明确规定:在普通刑案中被告人的
配偶可以作证,但只能当辩护证人,不能强迫其作证;如果被告人不让配偶出庭作证,
控诉方也不得加以评论[20]。而在美国,拒绝作证被称为是特权规则,享有特权者可以
拒绝提供证言等,比如有不做对配偶不利的证言的权利[21]。大陆法系中,现行的法国
和德国的刑事诉讼法也都明确规定近亲属有拒绝作证的权利。容许特定近亲不举证、不
作证的法律,不仅欧美国家有,东亚的日本、韩国等也有,此类国家实不胜枚举。
亚里士多德说:“法治应当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
从的法律又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22]多数学者认为: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
为何对特定亲属间的不作证(沉默)予以合法化?因为法律应该得到大众的遵守,而要
大众普遍遵守法律则该法律首先必须符合大众的善良风俗和习俗;只有当法律与伦理习
惯比较一致时,法律才能得到大多数人的自愿遵守或价值认同。故学者认为法律的制定
必须从伦理中吸取合理性成分,如此法律才不会强众人之所难,其权威性及价值导向也
方为人所接受和遵... 阅读全帖
y****g
发帖数: 1320
17
薄瓜瓜都烂掉芽了,吃喝嫖赌, 五毒俱全, 比李天一还烂, 为啥书记这么夸奖?
庭审现场】
审判长:现在继续开庭。带被告人薄熙来到庭。
(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本庭建议公诉人在发问时,包括被告人在发问时,要简明扼要,紧紧围绕
焦点。
公诉人:可以。
审判长:下面公诉人继续发问。
公诉人:免去王立军职务的常委会什么时候召开的?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在召开常委会之前,公安部有无回复?
被告人:记不清了,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常委会通过以后,什么时候宣布的免去王立军的职务?
被告人:以查证为准。
公诉人:2月6日晚上凌晨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都是谁到你家里汇报的这个事?
被告人:我记不太清,记得有市委常委秘书长翁某某,可能有安全局长王某,还有
市委办公厅主任吴某某。
公诉人:当时薄谷开来参加这个会议了吗?
被告人:这个不是一个会议,当时他们听到王立军叛逃的消息,急急忙忙来找我,
当时是深更半夜,当时我和薄谷开来在二楼,听说有什么事,急急忙忙下楼去听听情况
。自然谷开来跟我一起下来。起诉书把它定义为会议是不准确的。
公诉人:当时他们汇报的主要情况是什么?是谁主要汇报的?
被告人:记不... 阅读全帖
z**********e
发帖数: 22064
18
送交者: 高伐林 2013年08月23日16:06:43 于 [史地人物]
对“四人帮”、林彪两个“反革命集团”的审判,所有重要文件——特别检察厅的
《起诉书》,被告律师的辩护词,特别法庭的《判决书》……无一不呈送中共中央最高
层审核批准。彭真谆谆指示:“两案”应“独立进行审判”,“公、检、法是三道关”
,但他还有一句话:“中央领导小组是第四道”
2013年8月22日上午8点半,薄熙来庭审大戏开锣。虽然正赶上《新史記》双月刊第
15期这一天要发稿到香港付印,忙得不可开交,但是我已经心不在焉——注意力转到“
薄案”上了。匆匆忙忙赶写出一篇卷首语,话题也离不开“薄案”。
很自然地联想起33年前的“两案”审判——对所谓“林彪反革命集团”、“江青反
革命集团”这两个集团的审判。“两案”的被告,一共十人:江青、张春桥、姚文元、
王洪文、陈伯达、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江腾蛟。于1980年11月20日开庭
,1981年元月25日终审裁定,十名被告均判有罪,刑期从十几年有期徒刑,到死刑、缓
期两年执行。
随手记下了若干“两案”的资料。不妨将“薄案”与“两案”进行比较,看看中国
的法治,33年... 阅读全帖
t********i
发帖数: 7856
19
聂案一二审判决书现在倒是都公开了。
两份判决书竟然都有错别字,而且只有结论而没有证据展示及法律推理。这也就算了。
最不能容忍的是,1979年的《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一条规定:不服判决的上诉和抗
诉的期限为十日,不服裁定的上诉和抗诉的期限为五日,从接到判决书、裁定书的第二
日起算。但是,请大家注意,一审判决中却是:“如不服本判决,可自接到判决的第二
日起三日内,通过本院或直接向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石家庄中院竟然擅自
改变法律明确的期限规定,如此违反法律程序,那还有什么理由不让怀疑它们有什么事
干不出来!
这两份判决书拿出来就是让写判决书的法官丢人的。但写判决书法官的价值观未必和我
们一样,他也许认为丢人无所谓,只要不破财不丢官就行。
http://www.infzm.com/content/91773
http://www.infzm.com/content/9177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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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
刑事附带民事判决书
(1995)石刑初字第53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 阅读全帖
N*******e
发帖数: 3872
20
■ 观察家
希望对可能的错案的纠正,体现在公开的司法程序、司法时限内,不让民众因为焦
虑而失去对法律的信仰。
陈明亮案、彭治民案、李俊案,这些当初重庆“打黑”时期轰动一时案件的当事人
,在去年提起申诉之后,部分资产得到返还。据以李俊为实际控制人的重庆俊峰置业有
限公司透露,自去年以来,当地警方已经陆续返还企业公章、部分资金(据《中国经营
报》)。
但回归正常之路还很漫长:一是重庆“打黑”时“未审先执行”,警方直接把企业
的钱款划扣给“打黑专户”,并由专案组接管企业,造成众多遗留的资产债务处置不知
所终;二是法院方面仍没有受理申诉,正式的再审启动仍遥遥无期。
首先,重庆“打黑”中的“打黑专户”等制度,应得到彻底反思。当时在相关案件
终审前,重庆警方就将“涉黑”商人的钱款直接扣入政府账户中。而按《刑事诉讼法》
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案件侦查期间,只能查封、冻结财产;没收财产属于法院判决的刑
罚内容。在案件开庭之前,就直接没收企业财产,有违刑法无罪推定原则,属“未审先
判”。
其次,当初警方的专案组接管了企业,收走公章、冻结账户,事实上剥夺了企业的
经营权,造成俊峰置业旗下多个项目停工。目前,俊...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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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北京11月29日消息 (记者孙莹)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中共中央关于
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废止劳动教养制度,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
的惩治和矫正法律,健全社区矫正制度。” 近一段时间,在媒体报道以及网络讨论中
,有一些人担心劳教制度废除之后,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昨天司法部副
部长赵大程在国新办发布会上给出了回应。
社区矫正会不会成为另外一种劳教?司法部副部长赵大程回应,两种制度法律依据
、适用范围、运用程序、执行方式区别很清楚,不能混同,更不可能出现这种猜测。赵
大程:社区矫正,我们依据的是刑法和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它所适用的范围、对
象,就是法律判决他是管制的、宣告缓刑的、假释的或者被暂予监外执行的。而劳教是
有违法行为,但是又不构成犯罪的,采取的一种强制教育的措施,所以是有区别的。
赵大程进一步分析,与劳动教养将违法但没有构成刑事处罚的人员进行集中管理不
同,社区矫正服刑人员是在他所熟悉的社会环境当中接受教育。赵大程:不脱离他的家
庭,不脱离他所熟悉的社会环境,然后对他进行思想教育,对他进行生活的帮扶,这样
让他能够感受到专门工作的力量对他...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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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mind (mind),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河南洛阳囚禁性奴案主犯今日被执行死刑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Jan 21 15:56:24 2014, 美东)
被告人李浩经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审理,被一审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
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强奸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以组织卖淫罪判
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制作、传播淫秽物
品牟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以非法拘禁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
;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宣判后,李浩提出上诉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经依法开庭审理,于2013年8月5日作出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
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讯问了被告人,核
准李浩死刑。
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确认,李浩实施了以下犯罪行为:
(一)非法拘禁、强奸
2009年8月,被告人李浩在互联网上看到淫秽视频表演能赚钱,即产生拘禁卖淫女从事
淫秽视频表演以获取非...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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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163.com/14/0323/14/9O1DRIJ00001124J.html
广东涉黑案21被告人指称刑讯逼供 警方官方微博回应嫌犯身上淤斑是被告人相互刮痧
所致
网友:看守所变养生馆了
法制晚报讯 今天上午,广东地方报纸《惠州日报》一篇报道经新浪网转载后引发网友
热议。截至记者发稿时,共有8068人参与讨论,2274条评论留言。
文章的题目是《广东涉黑案被告人称遭电击生殖器逼供 官方否认》。
从2012年6月22日开始,广东惠州市公安局以“打黑”为由,分别在惠州、广州等地先
后抓捕惠州富星房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胡伟星、王某本、胡某容、胡某波等50余人。
美籍商人胡伟星涉黑案目前在广州中院审理,3月3日第一被告人胡伟星出庭,称自己遭
受6次刑讯。
前天晚上11点09分,广东省惠州市公安局的官方微博“平安惠州”发布了一个“胡伟星
涉黑案件办案过程合法合规”的公告,公告称,经查证胡伟星身体上的“淤斑”是感冒
时刮痧所致。
疑犯:被吊起来“烤全羊”
惠州中院原定于2012年12月25日开审本案。12月24日晚,法院告知取消庭审。2014年2
月10日,已获取指定管辖...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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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大老虎”盘点:多涉及基建较少公布细节
2014年04月14日03:18 北京青年报 我有话说(3,137人参与) 收藏本文
导读:3月31日,总后勤部原副部长谷俊山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滥用职权一案
,由军事检察院向军事法院提起公诉。
中国军内有哪些“老虎”曾被打落?落马后又经过哪些法律程序?随着中央反腐力
度的全面推进,中国军内反腐正经历着对社会公众而言更加公开透明的过程。
梳理
军中“大老虎”多涉基建
在此前解放军的军内反腐历史中,最为知名的“老虎”王守业。
王守业在2005年12月23日被中央军委纪委“双规”。2006年,63岁的王守业因贪污
1.6亿元人民币,包养五名情妇,被中央军事法庭判处死刑缓期执行,一同涉案的4名少
将和7名大校中,5名被责令退伍,6名被降级。
资料显示,王守业长期在军内基建系统工作。其中,与近期被通报的军内落马高层
相比,都曾经担任过解放军总后勤部基建营房部部长。该部门主要负责军队的营房、港
口、机关等基础设施建设。
而原海军副司令员王守业的违法乱纪行为,主要发生在1995年至2001年——执掌总
后基建营房部大权期间。
从北京军区后勤部基建营房...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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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薄熙来案主审法官调任最高法院
薄熙来案主审法官调任最高法院
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使得王旭光有了“专家型法官”的称号。他
自己也认为:一个法官同时还应该是一位学者
法治周末见习记者蒲晓磊
王旭光最近特别忙。
5月16日,法治周末记者终于拨通了王旭光的电话,王旭光在连声的“感谢关注”之后
,以“最近特别忙”为由,婉拒了记者的采访要求。
法治周末记者从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经主审薄熙来案件的法官王旭光,
即将调任最高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工作。
因为主持审判薄熙来一案,济南中院的这位常务副院长在去年成了网络名人和媒体关注
的焦点。
这位49岁的法官头衔众多:济南中院党组副书记、常务副院长,高级法官,中国人民大
学法学博士,山东大学法学院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山东大学民商事疑难案件研究中
心主任,山东省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济南市法学会副会长。
其中的民法博士、客座教授、博士生导师等头衔,使得王旭光有了“专家型法官”的称
号。他自己也认为:“一个法官同时还应该是一位学者。”
一审成名
济南中院最大的一间审判庭——第五法庭内,112个旁听位座无虚席。2013年8月22日上
午8时43分,审判长、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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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薄熙来上诉书曝光!
多维论坛:薄熙来上诉书曝光!
转帖一个多维论坛的独家消息如下:@编者按:在薄熙来提出上诉申请之后,多维论坛
收到一封据称是薄熙来上诉状的文件来信,因为暂时无法判断真伪,我们截取其中一部
分,将其在此原文发布,请读者自辩。
薄熙来刑事上诉状

上诉人:薄熙来,男,1949年7月3日出生于北京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十七届中
共中央政治局委员,曾任辽宁省大连市人民政府市长、中共大连市委书记、中共辽宁省
委副书记、辽宁省人民政府省长、商务部部长、中共重庆市委书记,第十一届全国人民
代表大会代表( 2012年9月28日被依法终止代表资格),户籍地北京市东城区新开路胡同
71号,住重庆市渝中区中山四路36号中共重庆市委3号楼,因涉嫌受贿罪于2012年9月29
日被逮捕,现羁押于公安部秦城监狱。
代书人:广东广强律师事务所,黄坚明律师。(编者按:我们由此认为此上诉状的真实
性存疑,因为薄熙来的辩护律师是李贵方和王兆丰,二人均来自于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
,但来信者坚称上诉状真实可靠。)
上诉人因被控受贿罪、贪污罪和滥用职权罪一案,于2013年9月22日收到山东省济南市
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的 ...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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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2日,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在福州依法公开宣判,对被控犯投放危险物质罪的上诉
人念斌宣告无罪,上诉人念斌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宣判后,福建高院新闻发言人严峻
就该案审理、宣判有关情况,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事实不清证据不足
罪名不能成立
记者:本案福建高院为何最终宣告上诉人无罪?
答:经二审审理,福建高院认为,本案除了上诉人念斌的有罪供述外,原判认定被
害人中毒原因依据不足,投毒方式依据不确实,毒物来源依据不充分,与上诉人的有罪
供述不能相互印证,相关证据矛盾和疑点无法合理解释、排除,全案证据达不到确实、
充分的证明标准,不能得出系上诉人念斌作案的唯一结论。
首先,关于被害人中毒原因方面,由于据以认定二被害人中毒原因的理化检验报告
不确实,其他共进晚餐人员认定中毒原因或有无中毒缺乏充分依据,因此,原判认定二
被害人死于氟乙酸盐鼠药中毒的事实不清,相关证据不确实、不充分。第二,关于投毒
方式方面,由于壶水、高压锅和铁锅提取送检过程不清,检材来源相关证据间的矛盾和
疑点得不到合理解释;检验过程不规范,检验结论不确实,理化检验报告不足以采信,
因此,认定壶水有毒缺乏确实依据,原判认定念斌将壶水...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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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京报讯 昨日下午,内蒙古自治区高级法院新闻发言人、办公室主任李生晨召开新闻
通气会,就舆论关注而迟迟没有权威消息发布的呼格吉勒图案(亦称“4·9”命案)表
示,目前该案正在依法按程序积极地复查中,法院将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究”的原
则,依法公正处理此案。至于该案何时启动再审,要视复查的具体情况决定。
1996年4月9日,呼和浩特市毛纺厂18岁的职工呼格吉勒图被认定为一起奸杀案凶手。案
发仅61天后,法院判呼格吉勒图死刑,并立即执行。2005年,内蒙古系列强奸杀人案疑
犯赵志红落网,其交代的第一起案件就是“4·9”案。但赵志红案一审时检方诉状未纳
入“4·9”案,随后该案仅开庭一次便休庭至今。
李生晨还就舆论关心的法院在复查此案的过程中是否遇到阻力的问题说:“我可以很明
确告诉大家,法院没有遇到任何障碍和阻力。”
李生晨未回答关于呼格吉勒图案的细节问题。
据新华社报道,昨日上午,内蒙古高院院长胡毅峰在办公室受访时,指着厚厚的呼格吉
勒图案的案卷复印件说:“此案的每一个细节都深深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们将以事实为
根据,以法律为准绳,把这起案件复查好。”
他在受访中亦特别强调:“复查过程中...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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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外交部长王毅表示,亚太经合组织(APEC)第26届部长级会议通过《北京反腐
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跨境腐
败行为。
此举对跨境追逃意味着什么呢?
美加澳不再是“避罪天堂”
跨境追逃追赃是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7月起,我国发起了“猎狐行动”,截至
10月29日,已从40余个国家和地区缉捕在逃经济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涉案金额千万
元以上的44名,缉捕数超过去年全年总数。然而,目前仍有不少潜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
逍遥法外,其中一些国家是外逃人员的主要目的地。
北京大学廉政建设研究中心主任李成言介绍,案值大、身份高的外逃官员往往看重
美国、澳大利亚、加拿大、西欧等未与我国签订引渡条约的国家,认为那里更“安全”。
参加APEC北京会议的中国太平洋经济合作全国委员会会长唐国强说,此次美国、澳
大利亚、加拿大等参与宣言的签署释放出一个信号,即整个亚太地区将携手反腐败、反
贿赂,并为之出台具体措施,这让一些海外的“反腐盲点”亮了起来。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汪玉凯指出,部分外逃贪官喜欢选择香港、马来西亚、新加坡和
一些太平洋岛国作为出逃第一站...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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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天,为期2之天的APEC第26重届部长级会议在国点家会议中心闭幕,中国外交部长王
毅在随后的记者发布会上宣布,在中方的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通过
了《北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
手打击跨境腐败行为。
会议成果
APEC反腐合作网络正式运行
昨天,APEC部长级会议后,外交部长王毅在记者发布会上透露,会议要达成六点共识,
也是六大亮点。其中,在中方推动下,今年APEC加大反腐败合作力度,会议通过了《北
京反腐败宣言》,成立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在亚太加大追逃追赃等合作,携手打击
跨境腐败行为。
昨天,中纪委国际合作局发布APEC反腐执法合作网络(ACT-NET)具体运作方式等内容
,标志着执法合作网络正式运行。
职责
加强反腐追逃追赃合作
据了解,ACT-NET隶属于APEC反腐败工作组,在工作组主席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致力于
补充现有合作机制,并促进各经济体贯彻执行工作组决议和其他国际反腐败倡议。
ACT-NET会议每年与工作组会议背靠背召开。ACT-NET应每年向APEC反腐败工作组汇报其
年度工作。
ACT-N...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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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新三八快来,书记有戏!!
薄熙来被人害了
违法证据被用作判决依据
根据《刑事程序法》的规定,违法获得的证据及没有法律效力的证 据,不得作为
判桉的依据,在判桉之前应依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进行排除。在济南中院有关薄熙来桉近
5万字的判决书中,对被告人薄熙来所提非法证据排除、辩护人 所提对相关证据完全不
予采信。判决书在解释上述决定的理由时表示,被告人曾经写过《自白书》、《认罪书
》,里面的内容真实可信,且与其他证据形成完整的证 据链。
可是事实上,结合薄熙来桉,所谓的《自白书》、《认罪书》,恰恰不具有证据效
力。
在审判薄熙来的庭审中出现了一个 极其关键也非常明显的证据违法,检察机关将
纪委阶段薄熙来的《自白书》、《认罪书》作为指控证据,这是一个常识性的法律错误
。在大陆的《刑事诉讼法》中, 这种证据只有参考价值,而没有刑事证据效力。因为
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法》规定,共产党的纪检机构没有国家刑事司法侦查权,其
取证的东西不能作为法庭 的证据使用。熟悉大陆刑事司法实践的人都知道,在实践中
,很多地方都是在用检察院重新制作的笔录和自书认罪材料,替代纪委的材料,进行指
控。
而 指控薄熙来的检察官却没有这样做,直接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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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制晚报讯(记者 洪雪 唐李晗) 明日上午,备受关注的网络炫富女郭美美涉嫌开
设赌场罪将在东城法院开庭,检方指控郭美美组织参与两起开设赌场案件,涉案数百万
元,将面临最低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记者注意到,在检方指控中,有关郭美美
“干爹”王某及郭美美的性交易等内容均未涉及。
据《法制晚报》法晚记者(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了解,此前报道中,郭
美美“干爹”王某也是其性交易的对象之一,但警方目前未对王某采取进一步强制措施
。记者采访中国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教授洪道德、北京泽永律师事务所主任王永杰律师
,对郭美美的指控为何没有涉及性交易相关犯罪,其外籍在逃男友如何追逃等问题进行
解读。
赌球被抓
与外籍男友在北京开赌场
2011年,实名认证为“中国红十字会商业总经理”的郭美美因“炫富”,成为网络
“红人”。而她再次成为舆论焦点,则是在2014年7月的世界杯足球赛期间,北京警方
打掉一个赌球团伙,参与赌球的郭美美被控制,随后因涉嫌赌博罪被东城警方刑拘。同
年8月20日,郭美美被东城检方以涉嫌开设赌场罪依法批准逮捕。
警方查明:郭美美先后60余次往返澳门、香港及周边国家赌...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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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又一起令人震惊的高息揽储引发的金融风险大案。
一年多前,16位来自萧山、杭州、宁波等地的存款人,把高达2.88亿元巨额资金存入中
国工商银行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如今存款到期超过一个多月,竟然无法从银行
兑付。
贷款诈骗案发生地——中国工商银行甘肃省临夏东乡(县)支行
“当地警方把我们的存款全部冻结了。”11月6日晚,萧山及周边的4位储户向萧山日报
记者反映。
高额贴息诱人也害人
“我是听‘朋友’介绍,才把1000万元现金存入这家银行的。”萧山储户李先生说。
这位发型时尚的年轻人,是16位存款人中最年轻的,约30岁。他继承父业经营着一家外
贸公司,公司生意做得不错。手中有了闲钱,为了更好地理财,就参加了异地高息揽储。
所谓的“朋友”其实就是资金掮客,专门在银行、企业与存款人之间做资金中介业务,
从中收取佣金。经“朋友”推荐,2014年9月,李先生专门赶到千里之外的甘肃省临夏
自治州东乡自治县,在当地县工行柜台办理了1000万元的一年定期存款手续,约定年息
3.3%。他把存单拍成照片,通过微信上传给对方。约一个小时后,有人把40多万元贴息
款全部打入他的银行卡。
另一位姓赵的储户...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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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巧家投毒案”保姆服刑13年无罪释放
现年31岁的女子钱仁风,在监狱中度过了13年青春。昨天下午,云南省高级人民法
院纠正该院于13年前对巧家县幼儿园投毒案作出的有罪判决,撤销了以投放危险物质罪
对钱仁风作出的无期徒刑裁定,改判钱仁风无罪。钱仁风被当庭释放,重获自由。
□案情回放
13年前被判无期
钱仁风出生于1984年10月。因称呼习惯等原因,她有过不少曾用名:钱仁风、钱仁
凤、钱仁妍、钱仁燕、钱仁艳等。
2002年9月,当年不满18岁的钱仁风被云南省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投放危险物质
罪判处无期徒刑。
当时法院认定,钱仁风于2001年9月到巧家县新华镇朱某开办的“星蕊宝宝园”做
保姆。做工期间,钱仁风认为朱某对她不好,遂生报复之恶念。2002年2月22日12时许
,钱仁风将其从家中带来的灭鼠药投放在该幼儿园内的部分食品中,并将放有灭鼠药的
食品拿给该园的部分幼儿食用,致侯某(2岁)中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谭某(3岁)、
何某某(2岁)中毒后经抢救治愈。
宣判后,钱仁风上诉。云南省高院2002年12月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裁定
。2011年8月,钱仁风向云南省高院申诉,云南...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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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sina.com.cn/c/nd/2016-04-16/doc-ifxriqqx2684898.sht
2016年04月16日06:31
吕文彦资料图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
刑事裁定书
(2015)闽刑执字第24号
罪犯吕文彦,男,1954年10月8日出生于吉林省德惠市,汉族,研究生文化,原系
内蒙古自治区公安边防总队总队长,住广州市天河区中山。现在福建省龙岩监狱服刑。
2012年5月30日四川省德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2)德刑二初字第4号刑事判决
,认定吕文彦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
全部财产。对涉案的赃款人民币798.8万元、港币1398万元、美金4.5万元予以没收,上
缴国库。宣判后,在法定期限内没有上诉、抗诉。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12年9月25
日作出(2012)川刑复字第805号刑事裁定,核准以受贿罪判处吕文彦死刑缓期二年执
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的刑事判决。该犯于2012年11月20日交
付四川省眉州监狱执行,2013年11月27日调至福建省龙岩监狱执行。刑罚执行机关福建
省龙岩监狱...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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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洋家属向北京市检报案 要求侦查涉事民警
2016-05-17 11:05:35 财新网
认为办案民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北京
市检察院已接收举报材料,将研究决定是否受理,并将通知家属和律师
【财新网】(记者单玉晓)财新记者获悉,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
市检察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下称报
案书)。律师告诉财新记者,北京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收了举报材料,称“检
方表示会重视此案,将研究决定是否受理,再通知我们。”
雷洋家属称,被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关
警察、辅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要求检察
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洋家属认为,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涉嫌犯罪,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原因
在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雷洋嫖娼”、“雷洋尸体外伤严重”、“公安执法整个过程严
重违反法律规定”。
报案书称:“报案人认为,5月7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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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财新记者获悉,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京
市检察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下称报
案书)。律师告诉财新记者,北京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收了举报材料,称“检
方表示会重视此案,将研究决定是否受理,再通知我们。”
雷洋家属称,被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关
警察、辅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要求检察
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刑
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洋家属认为,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涉嫌犯罪,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原因
在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雷洋嫖娼”、“雷洋尸体外伤严重”、“公安执法整个过程严
重违反法律规定”。
报案书称:“报案人认为,5月7日晚21时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的行为,在没有
证据能够证实雷洋有嫖娼行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挟持和暴力殴打伤害,致其在十几分
钟内即被打濒临死亡。延误时间没有及时抢救,致被害人雷洋在不到50分钟内即死亡。
一个年轻健康的人,因警察...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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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骨气
要个说法

:【财新网】(记者 单玉晓)财新记者获悉,5月17日上午,雷洋家属及代理律师向北
京市检察院递交了《关于要求北京市检察院立案侦查雷洋被害案的刑事报案书》(下称
报案书)。律师告诉财新记者,北京市检察院举报中心工作人员接收了举报材料,称“
检方表示会重视此案,将研究决定是否受理,再通知我们。”
:雷洋家属称,被举报人、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参加办理雷洋涉嫌“嫖娼”案件的相
关警察、辅警“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罪、滥用职权罪、帮助伪造证据罪,要求检
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全部办案人员立案侦查,对初查已经构成犯罪的嫌疑人,立即采取
刑事强制措施,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雷洋家属认为,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涉嫌犯罪,符合刑事立案追诉标准,原
因在于“没有证据可以证明雷洋嫖娼”、“雷洋尸体外伤严重”、“公安执法整个过程
严重违反法律规定”。
:报案书称:“报案人认为,5月7日晚21时参与经办雷洋案件的所有民警的行为,在没
有证据能够证实雷洋有嫖娼行为的情况下,对其进行挟持和暴力殴打伤害,致其在十几
分钟内即被打濒临死亡。延误时间没有及时抢救,致被害人雷洋在不到50分钟内即死亡... 阅读全帖
n**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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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案警察律师指出:『如果网络传言属实,那么就存在三个问题:鉴定人资质、鉴定机
构资质和鉴定结果是否有效的争议,为了确保以后进入法庭审理阶段不再因鉴定机构存
在争议,建议检察机关应依法更换司法鉴定机构。』
很显然,涉案警察的律师并没有去核实“网络传言”是否属实(传言说明正鉴定中心法
人毕业证造假,工作经历造假,退休造假)。所以被驳斥为“缺乏任何事实依据,纯属
猜想臆测”实在是名符其实。
涉案警察律师指控『本案法医鉴定机构的确定程序违背了刑事诉讼法规定,北京明正司
法鉴定中心已经不具备中立性,难以排除干扰开展鉴定;』。
雷洋家人律师反驳『鉴定机构的确定系侦查机关选择三家在检察院备案有资质的鉴定机
构,由家属和律师选择一家意向,并最后由检察院确定,家属并不认识鉴定机构鉴定人
,不存在鉴定机构有利害关系不中立问题。』。
律师作为法律专业人士,应该知道“谁主张谁举证”的司法原则。不得利用网络谣言进
行人身攻击。进而企图达到破坏证据勘察的目的。明明知道刑事诉讼法确定鉴定机构的
程序,无中生有诬陷对方违背程序却不说明理由。被告的辩护律师已经涉嫌妨碍司法公
正。
检察院应该对律师的行为是否违法开展调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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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刚刚,中国又输掉了一场仲裁!
伦敦仲裁判定返还加拿大船东撤销订单的押金。
五大湖散货船东Algoma Central在与中国造船厂的官司中获胜,伦敦仲裁小组裁决,由
于没有交付干散货船,造船方应支持第4笔也是最后一笔退款保证金。
由于南通明德重工(Nantong Mingde Heavy Industries)未交付船,这家多伦多上市
的公司赢得关于退还保证金的判决。
Algoma于2010年签署建造6艘‘Equinox 级’散货船,取代公司国内的干散货船队。
Algoma在一份声明中说,南通明德交付2艘船后宣布破产,取消剩余的4艘船合同。
Algoma 首席执行官Ken Bloch Soerensen 说:“要求明德退款的决定对我们有利,目
前我们能集中精力建造明德未能完成的那些船。”
“我们早就开始为接收明德的退款保证金做准备,希望近期能够完全解决这件事。”
发稿时,南通明德对此事不置评论。
延伸阅读
南通明德董事长季风华被批捕
来源:航运界
据航运界2015年9月消息,南通明德重工有限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季风华因涉嫌犯
罪已于2015年8月底被批捕。在此之前的2015年7月,季风华就被当地警方带走“协助调
... 阅读全帖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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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左逼真的是狗养的
中央电视台对注射死刑前的情况进行了直播报道[17],引发部分公共知识分子的反对。
刘晓原律师表示直播死刑不仅违反伦理道德,也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死刑的规定。中国
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判决应该公开宣布,但死刑不应公开执行[18]。而事实上,央
视并没有直播行刑的具体过程[19],但临刑前的直播受到了外媒前所未有的关注,许多
美国网友拍手称快。[20][21]。
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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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知左逼真的是狗养的
中央电视台对注射死刑前的情况进行了直播报道[17],引发部分公共知识分子的反对。
刘晓原律师表示直播死刑不仅违反伦理道德,也违反刑事诉讼法有关死刑的规定。中国
的刑事诉讼法规定,死刑判决应该公开宣布,但死刑不应公开执行[18]。而事实上,央
视并没有直播行刑的具体过程[19],但临刑前的直播受到了外媒前所未有的关注,许多
美国网友拍手称快。[20][21]。
d***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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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纽约考Bar,你也可以
曾几何时,读一年书考一个纽约bar成了众多赴美攻读LLM课程的中国学生的标准路径。
笔者可以说也是随着这股大流走上了这条道路。经历了两个月的艰苦复习,两天的高强
度考试以及发榜前的种种紧张和不安,对于金榜题名的同学来说这无疑是各种付出得到
了回报,对于名落孙山的同学来说也未必是世界末日。作为一个过来人,在这一切都过
去之后,再来理性地看待和思考一下纽约州律考的方方面面不仅可以作为对自己的这一
人生经历的一个总结,也希望可以为后来之人提供某些参考。
1
为什么是纽约州
美国有五十个州,各个州有各自的司法考试,从法律地位上而言,纽约州律师资格并不
比其他州更高。为何中国学生,或者说美国以外的学生大多报考纽约州律师考试。其最
主要的原因是因为纽约州是美国各州中为数不多的允许在美国以外的国家接受法学教育
的考生,通过在美国的一年LLM课程之后报名参考的州之一(根据笔者不精确的回忆,
另外两个类似的州应该是加利福尼亚州和威斯康辛州)。除此之外的其他多数州一般都
要求考生在美国或其他普通法国家接受过三年的法律教育。这主要是因为纽约州一直以
来都致力于推广纽约州法律的国际化,使纽约州的法律成为国际商... 阅读全帖
D**********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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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微截图
[权威发布:北京检方依法审查认定邢某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符合玩忽职守罪构
成条件,综合全案认定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作出不起诉处理]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
某等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
查明: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
副所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
涉黄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
13号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
,邢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
腰摔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
压制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
立驾车押送。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
逃跑,并呼喊挣脱。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使用手铐... 阅读全帖
w******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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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雷洋案涉案警务人员不予起诉
2016年12月23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检察院对邢某某、孔某、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等
五名涉案警务人员玩忽职守案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经丰台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查明
:2016年5月7日晚,根据北京市公安局昌平分局专项行动部署,东小口派出所时任副所
长邢某某带领民警孔某、辅警周某、保安员孙某某、张某某等人在昌平区龙锦三街涉黄
足疗保健店附近执行便衣蹲守、打击任务。当晚21时许,雷某在位于龙锦三街23-13号
的足疗保健店接受有偿性服务离开时,被邢某某等人发现。因怀疑雷某有嫖娼行为,邢
某某等人立即追赶,示明警察身份后进行盘查。因雷某试图逃跑,遂对其拦截并抱腰摔
倒。在制服和控制雷某过程中,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用手臂围圈颈项部、膝盖压制
颈面部、摁压四肢、掌掴面部等行为,后邢某某违规安排周某、孙某某、张某某独立驾
车押送。在车辆行驶至龙锦苑东五区南门内丁字路口西侧转弯处时,雷某试图跳车逃跑
,并呼喊挣脱。邢某某等人再次对雷某进行制服和控制,并使用手铐约束,再次向雷某
示明身份。其间,邢某某等人对雷某实施了脚踩颈面部、强行拖拽上车等行为,致使雷
某体位多次出现变化。后雷某出现身体瘫软和不再... 阅读全帖
t******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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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有西
为履行被害人代理人法定职责和应有义务,回应社会各界的各种关切,消除疑虑和各种
指责,虽然一再接到各种善意的提醒和警告,我微博也已经于四天前被禁言无法发言,
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现仍决定就雷洋案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后的最新进展,和社会各界
关切的若干问题,作一个尽量审慎的、可以公开内容的说明。
一、雷洋家属23日(周五),在家中接到了对邢永瑞、周晶、孙东飞、孔磊、张英勋等
五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五份[2016]197号到201号《检察院不起诉决定书》,当面听取
了不起诉理由的说明。这五份公开法律文书,雷的家属已经隐去嫌疑人地址,在微博上
公布。但是随即被屏蔽封号。
二、代理律师23日(周五)已经当面向丰台检察院递交了27000余字的全面阅卷后的《
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代理律师是于12
月11日获准阅卷的,全体办案律师12天中,日以继夜地全面审阅研究了31本案卷,根据
丰台检察院的要求,书面提交了审查起诉阶段意见。因为这些内容涉及案卷中的内容,
检察机关在同意复制时有明确要求,在公开开庭前,案卷中证据内容,律师无法向社会
公布。
三、明天(12... 阅读全帖
j**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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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雷洋案不起诉后的几点声明
 
陈有西
 
    为履行被害人代理人法定职责和应有义务,回应社会各界的各种
关切,消除疑虑和各种指责,虽然一再接到各种善意的提醒和警告,我微博也已经于四
天前被禁言无法发言,面临着巨大的压力,现仍决定就雷洋案检察机关宣布不起诉后的
最新进展,和社会各界关切的若干问题,作一个尽量审慎的、可以公开内容的说明。
    一、雷洋家属23日(周五),在家中接到了对邢永瑞、周晶、孙
东飞、孔磊、张英勋等五位犯罪嫌疑人不起诉的五份[2016]197号到201号《检察院不起
诉决定书》,当面听取了不起诉理由的说明。这五份公开法律文书,雷的家属已经隐去
嫌疑人地址,在微博上公布。但是随即被屏蔽封号。
    二、代理律师23日(周五)已经当面向丰台检察院递交了27000余
字的全面阅卷后的《关于建议对雷洋案退回补充侦查查明真相、准确定性的律师意见书
》。代理律师是于12月11日获准阅卷的,全体办案律师12天中,日以继夜地全面审阅研
究了31本案卷,根据丰台检... 阅读全帖
T****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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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6月20日下午2点左右,南京友谊河路、石杨路路口发生多车相撞恶性交通事故
,2人当场死亡,1人受伤。2017年2月28日下午,现代快报记者从案件受害人薛某委托
代理律师、江苏诺法律师事务所的赵子耀律师处获悉,2016年下半年,政法大学法庭科
学技术鉴定研究所对肇事者进行了第二次精神鉴定。肇事司机王季进第二次鉴定结果为
:其作案时患急性短暂性精神障碍,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现代快报记者从司法鉴定书上看到,鉴定认为:尽管王季进在案发当时违法行为受
到精神病状态的影响,辨认能力、控制能力有所削弱,但尚未完全丧失。
该报告最终的鉴定意见为:王季进在案发前、案发当时处于精神病状态,被鉴定人
王季进2015年6月20日实施违法行为时评定为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对于此次鉴定报告,受害者双方家属均表示接受,不会再进行第三次的鉴定。
此前报道:
南京宝马撞散马自达致2死案:初步排除毒驾酒驾
(2015年06月21日报道)
天气不错,路上也不算太堵,这本该是个愉快的端午假期,但是两起惨烈车祸给假
日笼罩了悲伤的气氛,再次提醒大家一定要守法谨慎驾驶,出行没有什么比安全更重要
的了!
昨天下午,一起发...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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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人民的名义在律师眼中败笔太多
人民的名义是以大风厂违法拆迁为燃点,引爆暴力拆迁和官商勾结的社会看点。然而,
作者周老爷子在此犯了一个常识错误,甚至是一个低级的常识错误。而且客观上误导全
体观众。
明显不了解中国官场,第一,一般从事涉密部门的人员私下一般不会讨论工作,不会想
侯处长那样和妻子谈工作或者直接把叛逃的事情告诉自己的发小;第二,官员都很谨慎
,不属于自己的事情一般不会插手,有的甚至连提的建议都不会提,不会想局中演的都
想插一缸
还有常识错误就是,人民的名义认为:借高利贷,如果还不起款,用于抵押的房子、车
子和股权就将直接归高利贷放贷者。比如人民的名义一本案中,山水集团借款5000万给
蔡成功,并以大风厂股权作为抵押。因为蔡成功还不起款,山水集团起诉到汉京法院,
法院裁决大风厂股权直接归山水集团。
但是,抵押物和担保物不能直接折抵给债权人,这是担保法强制性规定。担保法第第四
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时,抵押权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约定在债务履行期届满抵
押权人未受清偿时,抵押物的所有权转移为债权人所有”
需要说明的是,担保法在1995年就出台了,距离现在已经22年了。但周老爷子还在 传
统的思维里。在人民的名义... 阅读全帖
z**********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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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http://3g.youth.cn/rdzx/201705/t20170503_9656320.htm
中国青年网 2017-05-03 20:01
辱母杀人案尘埃尚未落定,一起八年前发生在河南省封丘县的案件又掀起一场波澜。
2009年7月19日晚上,封丘县曹岗乡清河集村村民张好峰家发生一起血案。死者是该村
村支书许洪振之子许振军。对于此案,张好峰的妻子常卫云向简笔划表示,许振军当晚
带人持刀闯入张家中,张好峰及其子奋而自卫,许振军在混战中被锐器刺中身亡。
法院判决张好峰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张海宾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
执行。2011年10月,最高人民法院认为一审裁决、二审裁定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证据
不足,不核准死刑判决,裁定该案发回河南高院重审。2013年3月,新乡中院判决张好
峰死缓,限制减刑;张海宾死缓。原被告均不服,分别提出上诉,2013年7月,河南高
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对此,张好峰、张海宾以及被害人家属均不服,继续提出申诉。2015年7月,河南省高
院认为,该申诉不符合我国《刑事诉讼法》,故驳回申诉。
最高法裁定事实不清未核准死刑
事情已过去...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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