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s 发帖数: 70028 | 1 《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很受观众喜爱。
发生失窃案的斋宫大门紧闭,但媒体仍十分关注。
5月8日,正在故宫进行临时展览的《交融——两依藏珍选粹展》9件展品失窃。消息一出,立刻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丢失的展品包括宝石手袋和宝石化妆盒,均为香港两依藏博物馆送到故宫进行展出的展品,价值约千万元。案发后58小时,盗宝人石柏魁便被警方抓获,部分展品已被追回并于昨天发还故宫。
故宫作为收藏着180万件文物的文化宝库,是世界上最安全的博物馆之一,其防范措施相当完善,故宫失窃再次敲响文物保护的警钟。而由于今年5月1日起《刑法修正案(八)》开始施行,盗宝人石柏魁虽然身背重罪却可免死。
新中国成立以来,故宫一共发生过6起盗窃案,其中5起已经破案。这些案件中并没有影片《偷天陷阱》中的精心策划,也没有身怀绝技的江洋大盗,只是一些年轻人在看到故宫的藏宝后临时起意,仅仅准备了一两天就开始盗宝行动。这些作案者大多要么当场就被抓住,要么很快被警方抓获,而最终的结果不是死刑,就是无期徒刑。
石柏魁的命运会是怎样呢?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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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s 发帖数: 70028 | 2 看来“二师兄”生活不错呀
城市晚报讯 今年,家住吉林省农安县合隆镇迎新村5社的养猪户苏军家里来了很多客人,除了一些街坊邻居外,还有一些是远道而来的养猪户。因为大家都听说苏军家的猪圈里有一头个头不小的猪,体重已经超过千斤。
昨日下午,记者在苏军家的猪圈里看到,20多头猪正趴在地上休息,尽管长相差不多,但这只“千斤猪”的个头却让它在猪群里分外显眼。“就是它,这头猪高大概一米三,身长一米五六吧。”苏军指着那头个头硕大的猪对记者说,由于一般的猪最多也就长到四五百斤重,而他家只备有一杆1000斤的秤,没法称出这头猪的重量。“它一上去,秤就到头了。”苏军说,至今他也不知道这头猪到底多重,但肯定超过了1000斤。
苏军说,今年农博会期间,他本来想带着这头猪去参展,但由于天气炎热,考虑到这头猪吃不消,于是取消了行程。“这头猪是自繁自养的,当时和它一起出生的有10头猪崽,我留了一头,再有一个月就整3年了。”
苏军说,得知这头“千斤猪”的事儿,很多人都慕名前来一睹“芳容”,而他被问及最多的问题就是:“你咋把它养这么大的?”对于这个问题,苏军解释说,“千斤猪”的出现让他也感到很意外,它的饲养和其他猪并没两样...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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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r 发帖数: 5118 | 3 宋朝柴家,还有哪些?
有没有发过免死,最后还是被杀掉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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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p 发帖数: 790 | 4 民间俗称的“免死牌”,实为史书称之的“丹书铁券”。此物最早见于《楚汉春秋》(西汉陆贾著,其书已佚,《困学纪闻》十二引《楚汉春秋》:“高帝初封侯者,皆赐丹书铁券”),《汉书·高帝纪》则称“丹书铁契”,应是同1物件的不同叫法。当时的铭文为“使黄河如带,泰山如砺,汉有宗庙,尔无绝世。”自汉后,“丹书铁券”历代相传,几乎每朝每代都有。
铁券”最初于券面阴刻,然后用丹砂填之,故称“丹书铁契”。梁时以银填字,即“银券”。隋时用金填字,亦称“金券”、“金书”,所以后世也称“铁券”为“金书铁券”。
明代也不例外。明代功臣封爵皆赐铁券。铁券形制如同瓦状,分为7个等级,公为2等,侯为3等,伯为2等,大小尺寸随着等级差别各有不同。铁券外面雕刻该人的履历蒙恩的次数,对其功绩有详尽的记载,里面刻有免罪减禄的次数,用来提醒防备再犯过错,每个字都用金子镶嵌。每副铁券各分为左右两部分,左半颁给功臣,右半收藏内廷府库,有事就将铁券左右勘合,以作为凭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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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3 发帖数: 81 | 5 1930年,王耀南加入中国共产党。不久,就接到了筹建工兵连的命令。朱德亲自向
王耀南交代组建工兵连的任务,王耀南任工兵连连长。成立工兵连时,朱德说:“工兵
很重要,一千年以前就有了。工兵逢山开路,遇水架桥,这个任务很光荣,也很艰巨。”
1934年,王耀南率工兵营奉命从石城前线经三角地急行军,于12日按时赶到了于都
河边。周恩来亲任总指挥,征集杉杆、门板和船只等驾桥材料。王耀南对架桥点、河川
情况进行实地勘察,挑选了10个架桥点,决定在花桥、潭头圩、赖宫庙、大坪心、峡山
圩架5座桥。在深水区的王耀南指挥战士用民船做桥脚,杉杆当桥桁,铺上门板结构呈
浮桥。刚开始架桥的时候,因为河面太宽,指挥船进入桥轴线很难,特别是夜间作业,
河水声音大,指挥员的口令听不清,旗语看不见。于是王耀南想出了一个主意,在每个
船上挂一盏马灯,这样就解决了船偏离的问题,加快了架桥速度。他们在浅水区打木桩
做桥脚,虽然征集了不少的架桥材料,但是仍然不够。苏维埃政府和当地老乡大力支援
。一位曹大爷献出了自己的寿材做了桥板。17日,王耀南接到了命令,红四团到达后立
刻过桥,不得延误,其他各部必须让路。不久,耿彪带领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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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s 发帖数: 3417 | 7 【 以下文字转载自 Detective 讨论区 】
发信人: wamgjames (天天谈首席侦探真三木唯一指定正牌马甲), 信区: Detective
标 题: 我当版主后所有现在版务都一律享配免死铁卷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May 18 08:34:25 2011, 美东)
任何人不得攻击、污蔑, 每月有三次随意封人、随意删贴、随意解除人的权利,
另外,移入太庙 大吃冷猪肉, 加封 曼德大帝为:开天行道肇纪立极大圣至神仁文
义武俊德成功曼皇帝
剃须刀为:钦明启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毛皇帝
山东二哥:圣神文武钦明应运俊德成功统天大孝鲁皇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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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x 发帖数: 16384 | 8 如果一定要废除死刑的话,
要从穷人杀富人开始
穷人杀富人的,免死
富人杀穷人的,维持死刑
这个三人杀一人,就是穷人杀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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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t 发帖数: 424 | 9 刚看了历史,免死金牌不是万能的。谋反是不受其保护之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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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t 发帖数: 27100 | 10 鹿鼎记里面,吴三桂的免死金牌,不是吴应熊也能用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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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22772 | 11 还是强于”成熟民主体制“下官员人手一面免死金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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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V 发帖数: 21731 | 12 没用,窦婴也有免死的文书,结果被汉武帝打成“宫中查不到存底,伪造先皇遗诏”满
门抄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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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3 发帖数: 4053 | 14 中国法律本来就形同废纸,这次谷开来故意杀人案又开了个极坏的先例:政治局委员以
上高官极其家人杀人可免死,哪怕是杀外国人!
要知道,谷这次杀人,可不是一般的刑事犯罪,而是动用国家机器实行谋杀罪---犯罪
筹划期间召唤时任重庆市公安局长王立军安排杀人方案,这算不算动用国家机器?犯罪
实施过程中,命令国家公务员张晓军协助实施,这是不是动用国家机器?犯罪后命令4
名高级警官销毁犯罪现场,伪造因病死亡假因,并动用公款补偿尼尔伍德家属封口,同
意立即火化---这是不是动用国家机器的犯罪!
谷婆判死缓的辩护理由早被网友驳得体无完肤,我不重复。犯下如此严重残忍的动用国
家机器故意杀人罪,居然轻轻判个死缓,过两年就保外就医,出来接着小酒壶干活---
说中国是法制国家,小将信么?
辽宁一个民营企业家(他老婆是个藏族歌唱家)杀了1个人,结果三兄弟死刑抵命。对
比之下,只能说中国人的命也有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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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3 发帖数: 1760 | 15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aterWorld 讨论区 】
发信人: ghost3 (ghost),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王立军气宇轩昂上庭 重大立功表现免死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Sep 18 20:22:45 2012, 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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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w 发帖数: 1824 | 16 土工江时代之后的潜规则就是刑不上政治局常委,入过政治局常委就等于免死金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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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 发帖数: 16963 | 18 那个杀害好心女孩的案子,才研究了一下,那孕妇真死不了,死缓都不行。
还有网上律师说法,以前的案子。某女的杀了人逃跑,在逃跑期间引诱男的上床,等被
公安抓住的时候(其实是她知道自己怀孕后配合得好),发现已经怀孕,虽然能推出丫
是杀人后跑路才怀的,是故意专空子,也还是逃脱死刑。
据说现在贩毒走私毒品的很多女的也是挺个肚子,毒品再多也不用吊脑袋。
活这么大,才知道女的有免死金牌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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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19 量刑一回事,如果没有怀孕作为保护会被判死刑又是另外一回事。这个女人只要审判时
候已经分娩,不会有免死金牌
2012年11月,谭某怀了身孕
一两个月内这个女人就分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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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21 现在讨论的是有没有合法途径判这个孕妇死刑,现在实际情况是肯定有,十天内这个女
人就分娩,所以根本不存在什么孕妇免死的条件,不需要任何的额外干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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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1 发帖数: 16295 | 22 我还是没搞明白,是犯罪的时候怀孕免死吗?还是说审判的时候?
如果一个罪犯在怀孕的时候杀了人,生完孩子两年之后才被逮捕归案,能判死刑吗?
也就是说,如果被抓捕的时候嫌疑人在怀孕,就不能判死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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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23 你先拿出证据证明检察机关已经介入的证据吧,否则还是留在公安机关是无法免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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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24 这已经过去4天了,前面你自己贴的那条今天的新闻说预产期还有10多天,怎么办?
还有,你还说孕妇不可能被拘留,那可就诡异了,你不信她被检察院正式批捕了,又不
信她被拘留了,她那还在逍遥法外喽?你觉得这么硬拗好看么
发信人: vntdn (vds),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2 11:30:51 2013, 美东)
再告诉你一点,孕妇是不能被拘留的
算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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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25 被打脸就转变招数了
我们讨论的不是是不是会被判死刑,而是会不会因为孕妇身份而免死
看你这点水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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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26 你已经完败了
我从来没有说过一定会被判死刑,只说会不会因为孕妇身份而免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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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27 是啊
法院不是我家开的,但是也不是你家开的。现在拿着流产免死规定不灵了,就开始转移
话题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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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28 法律规定了只要被羁押期间有哪怕一天做孕妇的都免死
这个案子,等判决书下来的时候,在量刑那一部分里,法庭会解释是否因某种特殊情节
而免除死刑
你到底敢不敢打赌?呵呵
用特
打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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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29 于是,如果那女的没判死刑,就是因为她被特殊对待了。你能不能找出第二个够给她免
死的特殊情节?找不出就少装傻了呵呵
常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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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0 对该犯,不用考虑流产那一条,而且这案子曝光太高,警方也不敢做手脚让她流产,那
样瞎搞的风险太大。
我从来都不用转移话题,我说得最重要一条从来就是--这女的免死了
至于你?根本就不敢来真格的,反正你也是个新马甲,等案子判完了,这马甲也不用了
,哈哈
还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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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1 哈哈,开始逃离了?拿流产当救命稻草?
针对流产的规定,是对孕妇免死这条法规的一种特殊情况解释,这个案例还不需要用这
一条,只要确认是孕妇就行了。被我打的满脸是包,就拉一条不相干的流产规定来抵挡
,太丢人了吧?
整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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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2 前面只是提出了两个没有被明确规定的灰色地带,对这样的灰色地带,律师的意思显然
还是要尊重立法本意,我则相信法院会更加看重遵循立法本意,所以对该孕妇必然适用
免死规定。这个等宣判的时候看看判决书就知道,但你当然是不敢打赌的,哈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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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3 真二啊,我靠,怎么还在纠缠流产和分娩?
她人已经被抓了,她被抓时是个孕妇,完毕!
免死
被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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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 发帖数: 2973 | 34 无论你说的律师是否专业,但是那也只是他的一家之言。
法律上很多事情都不是很明确。所以才会一再出现司法解释。
这个案子辩方必定要提怀孕免死的条款,而法院会向最高法院寻求司法解释。
另外,最后死刑是否执行,最终的批准权力在最高法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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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k 发帖数: 45267 | 35 你要能找出来这条新闻,是“孕妇免死”法律通过之后的事情,我诚心诚意向你认错,
我的8千多伪币一半送给你,一半在版上发了谢罪,呵呵。至于你嘛,找不出来我也不
要求太多,直接消失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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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n 发帖数: 491 | 36 人不能无耻到你这个程度,一个个谎言被戳破,然后拼命转移话题。
发信人: ldxk (革命尚未成功,戒网仍需努力),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Re: 女人的免死金牌,怀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Aug 2 15:11:34 2013, 美东)
你先说清楚我到底有没有对你那个所谓的“打脸文”回复了,再说其他的。不能他妈的
你跟着我屁股造谣,然后我戳破一个谣言,你就换一个话题,呵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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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 发帖数: 7286 | 38 有免死金牌
当然不能看
不过要是没有的话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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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e 发帖数: 6785 | 4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Joke 讨论区 】
发信人: pee (or no pee, it's a dilemma.), 信区: Joke
标 题: 听说国内某公司年终抽奖,大奖是:裁员免死金牌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Jan 30 14:55:05 2015, 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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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u 发帖数: 15519 | 42 封建王朝的烂货色,皇帝给有功之臣免死牌,所谓铁帽子王。
前一段时间中国盛行红色基因的封建残渣,有红色基因就有一切,可以无法无天。
长春长生美女高董事长就是红色基因的无法无天,看来红色基因也不可靠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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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8 发帖数: 37364 | 43 免死金牌其实是个精神奖励,你当真了,管不住手下人,就完蛋了。他说收回就收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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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4
最近,国内真的是频频出现这种精神病人犯罪的案例,或者不能说是国内,国外也是一
样,就像章莹颖这个案子,最终凶手的律师在辩护的时候,还不是以凶手“精神不正常
”做相关的辩护的。
在国内,一个是精神病人,一个是未成年的孩子,他们犯罪,法律真的是比较难量刑的
。毕竟他们是没有行为能力的人,但是,最近几年,真的是越来越多这样事情,不知道
算不算是钻了法律的空子吧,反正,这样的惨案,真的是一点不少。
央视主播,最近也是发表了关于精神病人犯罪的一些案例的事情,央视主播也是有这样
的观点,那就是这个精神问题不应该作为免死金牌,毕竟犯罪的事实是存在的,所以,
如果轻易的免责,这不仅仅是对于受害者不公平,而且也是对法律的亵渎。
说实话,理是这个理,对于一个家庭而言,真的是各有各的可怜,就拿精神病人的家属
而言,实际上他们的痛苦一点也不少,或许,如果精神病人犯罪被判刑了,这对于精神
病家人而言,也是一个不小的解脱。
都说人性是最自私的,说实话, 有的时候真的是非常难以确认这些所谓的孰是孰非,
事情没有发生在自己的身上,真的是没办法感同身...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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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w 发帖数: 14917 | 46 央视有这功夫,应该关注一下孙小果的免死金牌哪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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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7 书生胆子小,伽利略一看到刑具就贵了,你一吓他不敢说真话了。一个咨询机构应该给
免死金牌,这样人家才敢说话,关键时候才能起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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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u 发帖数: 154 | 48 这是个问题,荣誉属于历史,还是属于终生免死稳拿,还是属于影帝金牌?连着两届表
演,真把别人都当傻瓜了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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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o 发帖数: 8105 | 4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今日点击》2014大事件之三:周永康被抓 丢失“免死金牌”(2014/12/28)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Dec 29 15:59:11 2014, 美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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