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 发帖数: 1329 | 1 这篇文字是俺当年在狩魔吧当位面守护的时候,吧刊创刊号的一篇征文。现在贴出来,
算是对自己烟丝生涯的一个纪念。粉黑一念之间。尼玛,为什么我对烟南的堕落如此悲
愤?因为我对丫的才情无比惋惜。
关于红颜知己,堂主不知道最早的定义是源自何处,估计九成是文人们搞出来的调调。
天朝的文人,很擅长把香艳的东西强行拔高,于是就有了所谓境界。什么好色而不 淫
,什么红袖添香夜读书,依堂主看,前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后者么,深更半夜的,弄
一活色生香的小美人在你眼前晃悠,还有心思看书,俺窃以为,那书不是葵花 宝典就
是金瓶梅。
就知己而言,鲁迅尝言“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堂主虽是俗人一枚
,却也不是在身边随便就能拎出来几个知己的,更何况还要是红颜的。首先说相貌,长
相一般的俺提不起兴趣;太漂亮吧,俺就起色心了。其次是才华,没才华的俺觉得俗,
太有才华的让俺又觉得自惭形秽了。还有性格,太温柔了吧,俺觉得没个性,要是强悍
吧,俺就忽略她的性别了…难呀
看到这里,同学们可能要拿板砖拍俺了: 你丫自己都不相信有红颜知己这回事,为毛整
这标题?
嗯嗯,同学们少安毋躁。本文所写之妞,与俺的交集,仅限于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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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u 发帖数: 1329 | 2 这篇文字是俺当年在狩魔吧当位面守护的时候,吧刊创刊号的一篇征文。现在贴出来,
算是对自己烟丝生涯的一个纪念。粉黑一念之间。尼玛,为什么我对烟南的堕落如此悲
愤?因为我对丫的才情无比惋惜。
关于红颜知己,堂主不知道最早的定义是源自何处,估计九成是文人们搞出来的调调。
天朝的文人,很擅长把香艳的东西强行拔高,于是就有了所谓境界。什么好色而不 淫
,什么红袖添香夜读书,依堂主看,前者是心有余而力不足;后者么,深更半夜的,弄
一活色生香的小美人在你眼前晃悠,还有心思看书,俺窃以为,那书不是葵花 宝典就
是金瓶梅。
就知己而言,鲁迅尝言“人生得一知己足矣,斯世当以同怀视之”。堂主虽是俗人一枚
,却也不是在身边随便就能拎出来几个知己的,更何况还要是红颜的。首先说相貌,长
相一般的俺提不起兴趣;太漂亮吧,俺就起色心了。其次是才华,没才华的俺觉得俗,
太有才华的让俺又觉得自惭形秽了。还有性格,太温柔了吧,俺觉得没个性,要是强悍
吧,俺就忽略她的性别了…难呀
看到这里,同学们可能要拿板砖拍俺了: 你丫自己都不相信有红颜知己这回事,为毛整
这标题?
嗯嗯,同学们少安毋躁。本文所写之妞,与俺的交集,仅限于网...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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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7166 | 3 其实我觉得尘缘如果好好改一遍,至少不会在亵渎之下,从文学上来说很可能更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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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f 发帖数: 2202 | 4 这个人是惯犯,当初还指天指地要好好修改亵渎的结尾,结果一射不如一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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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 发帖数: 7166 | 5 倒不是这个,而是尘缘的文学艺术水平明显高于亵渎。作者自己说的,因为第一次
写这种题材所以在文字上特别用心,至少是前半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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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发帖数: 9872 | 6 的确
亵渎仙草级别
伊打造银龙铠甲时引入历史的尘埃,和那书有关系么?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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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m 发帖数: 9872 | 7 亵渎里打脸就很少,而且和各个女人发生的关系也不是莫名其妙的,除了胖子对爱丽细
丝的爱情
这点,尘缘里也是拍马也不及
真是一本不如一本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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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s 发帖数: 5409 | 14 卖点不一样。亵渎是YY小说中的绝无仅有的高端精品(除了烂尾没啥大缺点)。历史的
尘埃则有点象冰火之歌:不管你爱不爱,你都是颗尘埃 --- 你妈这摆明了车马就不打算
让人
high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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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m 发帖数: 1160 | 15 《亵渎》我一直没看完,大概在风月上天杀了一个神之后就没有再跟...值得再捡起来
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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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2 发帖数: 1202 | 16 我是在这个版面看到的《罪城》,然后知道了烟南。有人说《亵渎》写得更好,找来一
看,觉得水准比《罪城》差得太远了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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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w 发帖数: 5391 | 18 我现在也觉得打脸之城写得很不错,亵渎回头看,虽然不错,但是不如尘缘和打脸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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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3375 | 19 亵渎可能是他写的第一本书 有些地方连接的生涩了些。
不过风月还是很赞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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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 发帖数: 1681 | 20 刚看完罪城,都不错。那个圣马丁后来就是亵渎里天界的至高神了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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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385 | 22 个人以为所有重生得救的基督徒都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的,不知弟兄姊妹们怎么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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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n 发帖数: 385 | 23 说说我的浅见吧
首先个人感觉不能简单的以行为来判断一个基督徒是否得救,他是否得救,是看他有没
有信耶稣(信耶稣的一系列后果就是在基督里,罪得赦免,得成为义,得成圣洁,领受
圣灵,得蒙重生,得到永生,得成为神的儿女,等等)哥林多教会虽然犯了很多罪,但
是保罗在林前依然称他们是“圣徒”(“在基督耶稣里成圣,蒙召作圣徒的”)但是诚
然,如果一个人“信”了耶稣以后还和过去一个样,没有结出任何果子,他很可能就是
假信,就是最后主要说不认识的那类人。
所以如果我的理解没错的话(恕我理解力不好),你这里的“離棄真道的基督徒”和“
不再是被神認可的基督徒”都从来没有得救过,没有圣灵,也就是人看来的“基督徒”
而已,是吧?
换言之,亵渎圣灵的罪是只有在人终生心硬抗拒圣灵,不肯悔改信耶稣的情况下才会产
生的一个罪,是不是?
們無法面對神的審判。就不再是被神認可的基督徒了,就成了那些主說,我不認識你的
人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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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9485 | 24 嗯,弟兄说的有道理。
我也认为我们根本无法审判或者断定任何一个人的生死,基督徒也好,目前暂不是基督
徒的人也一样。因为我们看到的只是行为,然而主的审判是看行为,还看内心。
我以前认为不是基督徒的并没有圣灵,现在,我觉得敬畏神的,也会有一定程度的圣灵
的引导,就像弟兄说的。但是,人立志成为基督徒,圣灵就降下,住在我们心里,我们
才能从灵而生。这个就是基督徒和不是基督徒的区别。
另外一些经文可能给我们更多细节,希伯来书10:26-30:
26如果我们领受了真理的知识以后,还是故意犯罪,就再没有留下赎罪的祭品了;
27 只好恐惧地等待着审判,和那快要吞灭众仇敌的烈火。
28如果有人干犯了摩西的律法,凭着两三个证人,他尚且得不到怜悯而死;
29 何况是践踏神的儿子,把那使他成圣的立约的血当作俗物,又侮辱施恩的圣灵的人
,你们想想,他不是应该受更严厉的刑罚吗?
30 因为我们知道谁说过:“伸冤在我,我必报应。”又说:“主必定审判他自己的子
民。”
人成为基督徒,明白救赎的道理,还是故意犯罪,而且到死也不肯悔改,我认为就是耶
稣说的亵渎圣灵的。
所以,根据这些经文,我认为是指成为基督徒的人来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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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z 发帖数: 3242 | 25
然后?
到底做些啥事能被判定为“亵渎圣灵”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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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26 按照某些筒子的说法。
耶经是神的工作,写下来是给信徒们遵守的,片字不会错,片字不能改。
又有某些筒子说,
人的所有思维,所有思想,都是从罪里来的,都是带罪的。
放着神白纸黑字写的东西不遵守。
却照着人的思路,人的想法去猜测神的意思。
整天挂在嘴边,神这样想,那样想,神是这个意思,那个意思。
把神套在自己的理解的框框里面。
这就是教徒们对神最大的亵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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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5785 | 27 我的观点是福音和神的美名是不可分开的。具体实践就是,在我们传福音的地方,神的
名被高举和尊重是福音得以传扬的必要的条件和土壤。因此,就我们目前的基督信仰论
坛来说,为了传福音,就一定不允许神的名被亵渎。
这是我当版主的底线,没有退步的余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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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o 发帖数: 1334 | 28 你在一个帖子里讲“只要你坚持与人为善,发表自己的信仰观点和经历相关的帖文,基
本上可以畅通无阻”,这怎么理解?如果有人认为耶稣只是一个好人,而不是神,这算
是“与人为善、发表自己的信仰观点”呢还是“亵渎神的名”?
希望明确版规,是就是,不是就不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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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10575 | 29 你这段话我实在没看懂
1)我觉得现在是版规比较严格,但是版主执行起来相对宽松点。和你的理解相反,要
么你再详细看看
版规的全文?
2)你列举的经文,和我上面说的两点,有冲突么?
你说的是:我们可以去接触罪人,希望他们可以悔改
我说的是:如果一些罪人听到了福音,但是不仅反复敌挡真理,甚至天天把亵渎神的话
挂在嘴边,我
们就应当远离这些人,这也是耶稣在马太福音10章的教导
我还是那个问题,如果你觉得在上面我说的两种情况之外,有人被限制了
请你具体列出来,我们可以针对实际问题来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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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8107 | 30 问题在于,谁有资格当评委去评论别人是否是“试探神”“亵渎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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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6 发帖数: 1856 | 31 这是圣经上说的话。
至于是不是在试探神/亵渎神,说话者自己是最好的裁判,因为从你说的话就知道,
你是何等的聪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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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u 发帖数: 8107 | 32 人类是做不了这种裁判的,人都不了解神,如何知道是否试探了亵渎了?况且,试探也
是试图了解神的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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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33 怎么论调又跟之前的不一样了啊?
我记得之前说的是人一出生根本啥都不需要干就是满身是罪的。
就算某人从来不试探神,从来不亵渎神,也是一生下来就带罪的。
难道不是这样的吗?
糊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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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10575 | 34 神真是失败,看着龙和兽说亵渎的话
可一点办法都没有
还是反基比较有智慧,跟对了兽,站对了队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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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35 这个世界上有任何一个人是完全认识神的吗? 如果有,谁? 如果没有,你的意思是不
是“亵渎圣灵”这个罪没有人可能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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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 发帖数: 23 | 36 这个问题我以前也想过,我的理解是如果真心悔改了,仁慈的天父是会宽恕他的。
只是要亵渎神灵的人领悟而真心悔改,实在是太难了。所谓本性难移,就像吸毒的人要
戒毒必然经历一番痛苦折磨。如果人能自愿经历这番痛苦而悔改,我认为他对上帝的信
心必然是坚定的。当然对于是否是真心悔改,裁量权全在上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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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37 你不知道什么是亵渎圣灵,什么是悔改,什么是重生。
建议重修之后再来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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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38 所以“凡亵渎圣灵的,总不得赦免”是false statement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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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s 发帖数: 4956 | 39 所有的人都是罪人,试问一个作奸犯科的,一个勾引良家妇女的,他们犯的罪比老七这
样的罪更轻么?
其实主耶稣来就是拯救罪人的,只要老七这样的人愿意悔改,依旧是可以蒙恩得救的。
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是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的。
赛 55:7 恶人当离弃自己的道路,不义的人当除掉自己的意念,归向耶和华,耶和华就
必怜恤他;当归向我们的 神,因为 神必广行赦免。
约 5:24 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们,那听我话,又信差我来者的,就有永生,不至于定罪
,是已经出死入生了。
约 3:1 有一个法利赛人,名叫尼哥底母,是犹太人的官。 约 3:2 这人夜里来见耶稣
,说:“拉比,我们知道你是由 神那里来作师傅的;因为你所行的神迹,若没有 神
同在,无人能行。” 约 3:3 耶稣回答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重生,就不
能见 神的国。” 约 3:4 尼哥底母说:“人已经老了,如何能重生呢?岂能再进母腹
生出来吗?” 约 3:5 耶稣说:“我实实在在地告诉你,人若不是从水和圣灵生的,就
不能进 神的国。 约 3:6 从肉身生的就是肉身;从灵生的就是灵。 约 3:7 我说:‘
你们必须重生,’你不要以为希奇。 约 ...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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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41 奇怪,你说一个蒙恩得救的人是不会犯亵渎圣灵的罪的。黑龙说不信的人也不可能犯。
那谁能犯这罪
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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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42 看了, 那你举个例子,不信的人做啥事能算亵渎圣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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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n 发帖数: 1607 | 43 我举了例子了。你再好好看看吧。但是我也说了,我不能替神下一个标准,我不是神,
我只是从我个人的认识举一个我认为比较有可能是亵渎圣灵的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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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44 我问的就是不信的人做啥事算亵渎圣灵,你又把条件说一遍干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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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45 搞了半天又是一场重新下定义的闹剧啊,基督徒们?
所以 亵渎圣灵==不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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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 发帖数: 3401 | 46 那说了半天,你的意思就是不相信有上帝/耶稣的人不能犯亵渎圣灵的罪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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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7 原文链接:http://chinafanxiejiao.blogspot.com/2017/07/blog-post_21.html
大华新闻网7月17日(文字 / 摄影 白水)纽约报道,纽约当地时间7月16日晚,美国福
建同乡会自发组织300多名福建籍华人华侨,头戴红色帽子,身穿印有"中国福建"中英
文字的红色T裇衫,从纽约唐人街乘坐10多部大巴来到位于纽约曼哈顿西42街的哈得逊
河畔,对在此地集会的"FLG”邪教进行声讨,揭露邪教"FLG”反人类、反科学、反宗教
①、欺世盗名、亵渎佛主②、诋毁道教③、践踏基督教④、侮辱耶稣⑤、骗取钱财和残
害生命等恶行。让人们认识其邪教的真面目,呼吁美国全社会拒绝和抵制“FLG”。集
会现场,闽籍华人华侨挥舞着60多面中、美两国国旗,举着几十面标语牌,拉着多条反
对和揭批"FLG”真面目的红色大型横幅,用扩音器高呼反对"FLG"的口号,并向路人发
放中英文版的"拒绝‘FLG'倡议书”,声势浩大。
美国福建同乡会主席陈学顺表示,以LHZ为首的少数邪教分子,标榜和美化自我,散布
制造歪理邪说,以骗起家,越骗越邪,涂炭生灵,煽动不明真相的人,宣传反科学、...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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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48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dreamfly (妄想), 信区: board
标 题: Re: 关于基督版是否允许亵渎的一点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ug 3 18:39:43 2009, 美东)
that's why they need their own board.
井水不犯河水最好
个人宗教信仰应该受到尊重,但是传教布道的行为如果变成一种意识形态的强加于人同
样也是不尊重人的行为,强迫别人信教或者强迫别人放弃信教都是对他人的不尊重,己
所不欲勿施于人
Keeping
reac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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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49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dreamfly (妄想), 信区: board
标 题: Re: 关于基督版是否允许亵渎的一点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ug 3 19:18:02 2009, 美东)
我就是泛泛而谈
好像这种帖子我个人觉得蛮有意思的,有助于了解基督教徒的心理,应该鼓励,哈哈
http://mitbbs.com/article/Belief/31260025_3.html
对于不同的观点,可以质疑可以反驳,可以交流讨论,没必要求同存异,异就异嘛,但
是不要随便践踏,因为这么做就是把自己放在优把别人放在劣的位置,纯属自以为是
人同
,己
了你的先知,只剩下我一个人,他们还要寻索我的命
力亲嘴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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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50 【 以下文字转载自 board 讨论区 】
发信人: dreamfly (妄想), 信区: board
标 题: Re: 关于基督版是否允许亵渎的一点看法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Mon Aug 3 22:37:05 2009, 美东)
你们也挺奇怪的,如果不信有上帝,自然也不信有什么天堂和地狱,谁上天堂谁下地狱
对你们来说又有什么意义呢?
地狱是个啥玩意儿啊,无神论们给说说,为啥你们就不能下这个不存在的地狱呢?
是不是你们认为地狱天堂是存在的,是死后要去的一个坏地方和一个好地方,但是圣经
里面筛选的标准你们不喜欢,是不是这样呢?
呵呵
a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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