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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5074 | 3 俺只是觉得lilysarah也有可能会因为这句话不舒服,身为一名飞机俺,警告了一下。
“你要能公正处理版务母猪都能上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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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7 发帖数: 10575 | 5 版主,有个建议
qilikacha的事情,要么你就学隔壁黄鼠狼长期封禁waichi一样,到了14天就紧接着再
来14天
要么,你就别封他了
封几天,放出来几天,再封几天,再放出来几天,再封,再放
其实上次要是你不封他,大家早就审美疲劳了
现在倒好,所有他的帖子又要重来一遍
请考虑一下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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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5 发帖数: 175 | 6 版大,母猪上树都不让说,那直指别人是苍蝇该怎么处理?
发信人: ion (-------〉),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jym2307 同学,不要逃避,请回答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r 30 13:44:43 2010, 美东)
苍蝇阿
我逃了
发信人: whiterose (青青子衿),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jym2307 同学,不要逃避,请回答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Mar 30 13:58:02 2010, 美东)
哈哈,你终于也受不了。
老7其实挺可爱。恐怕还不知道苍蝇的典故吧。来,我们一起温习一下大话西游。
(悟空一把抓住唐僧手中的月光宝盒)
唐僧:你想要啊?悟空,你要是想要的话你就说话嘛,你不说我怎么知道你想要呢,
虽然你很有诚意地看着我,可是你还是要跟我说你想要的。你真的想要吗?那你就拿去
吧!
你不是真的想要吧?难道你真的想要吗?……
悟空:大家看到啦?这个家伙没事就长篇大论婆婆妈妈叽叽歪歪,就好象整天有一只
苍蝇,嗡……对不起,不是一只,是一堆苍蝇围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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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 发帖数: 2662 | 10 知识分子都是写诗骂人
毛兄七兄需要提高文化修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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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l 发帖数: 2662 | 11 要学人写诗骂人
咏大神
当今世上大神多, 老耶小耶早看破。
真神救星一楼坐, 葡萄皮算二路货。
三级湿婆十足金, 另有大师三几伙。
各显神通迷人眼, 欲拜真神钱要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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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12 这是气龙在葡萄大神挑战真神时候写的那个打油诗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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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g 发帖数: 775 | 13 最近置顶贴,怎么这么多阿,谁出的馊主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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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 发帖数: 1179 | 15
真实投诉:对象:leonany (leo)
理由:使用个人攻击言论,对铁泥谩骂。
建议处理: 公开道歉,并封ID 6 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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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leonany (leo),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哀哉,因为人不都是有信心。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pr 20 16:43:15 2010, 美东)
草鞋童鞋们是:公义,光明,良善,真理,无辜的人的造物, 挺有意思
有人说,草鞋童鞋可能是装疯卖傻的极端反基,这话也是有点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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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16 投诉PA
“结果就是下地狱的,” 是你自找来的;
GA
有罪的,不义的,喜欢黑暗的,虚慌的,说恶毒的话, 不知羞耻的;到处潮汐,搬弄
是非的;颠倒黑白, 百般讥讽的;和不知后怕的
顺便请问一下嗜好开帖GA得铁鞋童鞋享有什么特权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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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y 发帖数: 9433 | 18 是自由PA/GA权吧, 我看大家对你比较同情,基本也没人会跟你计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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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5785 | 23 谢谢冰火兄按程序投诉。
我也一直在关注那个帖子,和大家一样有疑问。关键是让人信服的信息太少甚至没有,
启人疑窦的信息却很多,jym和其他人的置疑都在合理范围之内。最明显的一个“讨论
商业欺诈问题”也不是直接断定楼主就是欺诈。这样的帖子不是本论坛支持的范围。
因此,冰火兄的投诉对象并没有违背本投诉所引述的相关版规。
谢谢冰火兄的关注和理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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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24
我一向按照程序投诉,不用客气。
版主的意思是,只要有足够的reasonable doubt,就可以不听取别人的解释,反复的用
重复的话语来纠缠?
连续重复三次同样的字句。
“中国知名的基督教电影导演”
“已得到鹿特丹电影节的项目启动资金资助”
“已获得圣丹斯电影节剧作家单元”
“剧本和预算已完成”
sanzuodashan筒子已经多次对他的帖子进行了解释,版内查询一下,其有6篇回文对这
个事件进行解释。而jym却完全熟视无睹,而一味的只顾反复搬弄自己那三板斧。还使
用带挑衅性质的词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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瞎嚷嚷啥呀
有证据赶紧拿上来
作为主创人员外加负责人
竟然连个像样的文件证明都扭扭捏捏拿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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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不是恰恰就是你们抱怨的老七的风格呢?
是不是断定楼主在欺诈,咱们无须多猜测,让jym自己来说一句吧。
如此说来,如果我在一个以评论某A的帖子下面加插一句,“本帖子主题是(四字贬义
成语一个)”也应当不是直接断定楼主就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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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 发帖数: 5785 | 25 一般来说,我的第一次回复就是最后决定,如果有不同意见,可以提出,但是不保证再
予解释。当然也可以通过其他途径寻求解决。冰火兄是老朋友,我再多解释几句。
第一,我说本版不支持,并不是不允许。
第二,这个问题所涉及的帖文,不是讨论性的帖文,而是集资帖文,这是本版不支持的
原因,也是不能套用对讨论贴的版规的原因。可以说这是特殊的个例。
第三,既然是集资,或者不要提有关情况,要提就必须提供明确的信息,可以让人查证
,不能模棱两可。
第四,我个人不赞成在这个版有任何涉及钱财的活动,我想通过这件事情后,可以作为
下不为例的根据了,除非经过特殊事先允许,比如救灾等。但是也绝不允许以个人的名
义进行。
题外话,这个问题本来是很清楚的,我不希望由于我们的信仰不同而籍此把事情复杂化
。希望我是多心而已。投诉版已经有人借此生事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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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26 =====================================
发信人: hud789 (金坷垃),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超时空接触》:科学的信仰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4:32:00 2010, 美东)
痛快点。别老TMD忸忸怩怩的。俺都烦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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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28 发信人: qiaqiafeng ($_$),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举报GVVM 涉嫌PA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8:02:47 2010, 美东)
侮蔑某人是原教旨教徒。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151751.html
侮蔑我的ID名字叫“掐掐”。
D. 禁止辱骂基督徒和其他合法宗教的信仰对象。
H. 禁止对特定群体进行攻击。
K. 反对针对个人用负面判断语言,包括信仰和世俗生活方面。
L. 反对在讨论对方已经有相反的表示以后还继续纠缠不休。
4. 违反版规II (D) - 禁 止辱骂基督徒和其他合法宗教的信仰对象。
6. 违反版规II (H) - 禁 止对特定群体进行攻击。
限制措施:删贴并封禁7天
7. 违反版规II (F) - 禁 止对具体的ID进行人身攻击。
限制措施:
(1)直接PA的,删贴,封14天
(2)在自己贴中用他人ID或者版面众所周知的ID代称,并进行讥讽侮辱的,在受害ID
投诉下,版务会要求改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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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29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151751.html
理由:针对个人用负面判断语言,包括信仰和世俗生活方面。
D. 禁止辱骂基督徒和其他合法宗教的信仰对象。
K. 反对针对个人用负面判断语言,包括信仰和世俗生活方面。
L. 反对在讨论对方已经有相反的表示以后还继续纠缠不休。
4. 违反版规II (D) - 禁 止辱骂基督徒和其他合法宗教的信仰对象。
6. 违反版规II (H) - 禁 止对特定群体进行攻击。
限制措施:删贴并封禁7天
发信人: one1 (君子豹变),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问老谢一个问题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7:12:02 2010, 美东)
老谢还算不上原教旨,可能圣经还没看完一遍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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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30 发信人: qiaqiafeng ($_$),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投诉leonany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9:11:03 2010, 美东)
把版主写成“斑竹”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15239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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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BlizzFlare (冰火),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投诉hud789国骂PA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6:58:42 2010, 美东)
给你补一条版规吧。
I. 禁止在讨论中使用隐语,代号,错别字等方式实施攻击之实质。
9. 违反版规II (I) - 禁止在讨论中使用隐语,代号,错别字等方式实施攻击之实质。
限制措施:删贴,封7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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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主题阅读:投诉斑竹永生同学使用不当语言PA
[版面:基督信仰][首篇作者:leonany] , 2010年05月13日19:06: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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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31 举报qiaqiafeng 涉嫌造谣
证据如下
http://www.mitbbs.com/article/TrustInJesus/151743_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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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qiaqiafeng ($_$),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建议大家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10:54:52 2010, 美东)
关键是冰火不认为。你们说了都是无益,都是想借别人的事儿整别人的,自己从来都不
敢面对自己的事儿,呵呵。你们说啥不都是那点东西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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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32 解释:为什么说冰火不认为。
在我发改帖的时候,冰火没有认为如何。他们没有认为,就是没有认为,这个是事实。
我发完帖了他又认为了。个人认为是当事人由于随从时间坐标移动造成的。本人没有构
成造谣。而是说了当时的事实。
解释完毕。请版主或当事人答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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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6383 | 33 投诉 qiaqiafeng 把我的 id 放在标题上。
要求赔偿精神损失
10个包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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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34
我“【没有】认为”不能等同于我“【不】认为”。
事实上到现在为止,我也没有说过我“认为”还是“不认为”。
在没有任何证据,也没有咨询过我的意见之前,就直接说“冰火不认为”。
我觉得,这就构成了造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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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173 | 35 投诉qiaqiafeng,侮蔑某人不是原教旨教徒,同时肆意贬低原教旨,把对主最忠心的原
教旨当负面词语
qiaqiafeng 侮蔑某飞机的ID 为“E”,同时贬低众多飞机不够聪明。随后qiaqiafeng
删贴毁灭证据。我的那个贴是对其的回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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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36 复议回答:
原来的帖子一直都在,根据记录,当事人在该帖该页多次逗留,没有任何反对,根据时
间性考虑,本人有权认为当事人在当时没有任何反对并同意。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后反
悔,并不妨碍本人当时说的是事实。
复议大幅完毕。请版主或当事人再次回复。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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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173 | 37 你这个逻辑要成立,我是不是可以说qiaqiafeng 不认为自己不是一条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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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1 发帖数: 6383 | 39 你不申请版务太可惜了。
当了版务多爽,想封就封,用不着增加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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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173 | 41 你被称为“掐掐”也不知多少回了,怎么到现在才认为被“侮蔑”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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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173 | 43 投诉qiaqiafeng造谣诽谤。
请qiaqiafeng 提供非基觉得被“侮蔑”的证据
发信人: qiaqiafeng ($_$),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今天的两大“乐”点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20:14:36 2010, 美东)
本人还要投诉此ID侮蔑非基为飞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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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44 如果非基同意用飞机代称,本人保留撤消投诉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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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 发帖数: 173 | 45 可是按照你的逻辑,你不认为你不是“掐掐”啊。
自己打自己的嘴巴,很过瘾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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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 发帖数: 19317 | 48
我没有表态,不代表你就能够在没有经过我的同意之下就说“冰火【不】认为”。
你根本没有搞清楚,我一直没有“后悔”,请你指出我哪里有表态过了?
可以一直查到现在。
你说的根本从来就不是“事实”。我没有表态绝对不代表“我【不】认为”。
我没有表态就是没有表态,你不能根据你的想法去猜测我的立场,然后直接把你的想法
套到我的头上,这就是明显的造谣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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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49 再次复议回答:
有证据表明你在那个帖子处逗留几次并视而不见,本着你一直严谨的态度,排除没有看
到。根据你的表现,并过了一天之后才反应,本人完全认为你当时不表态就是默认。所
以本人说你不认为是指着当时说的。当时你的表现表明“不认为”。
一切听版主定夺。
final answ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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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g 发帖数: 10694 | 50 投诉Albania进行PA。本ID的名字根本没有“疯”字。该人故意PA,在版主处理其它投
诉时顶风作案。
本人切怀疑是上个Afghanistan的马甲。严重投诉。
http://www.mitbbs.com/article_t/TrustInJesus/15249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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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Albania (Albania), 信区: TrustInJesus
标 题: Re: 警告GVVM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May 13 23:45:08 2010, 美东)
嗯, 人家本来是"掐掐疯". 谢老师处理没错, 但应该在第一贴说明呀, 下次注意点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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