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帖数: 1 | 1 香港“修例风波”的导火索、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的港人陈同佳今日(23日)刑满释放
,他此前曾致信林郑月娥,表示已经决定出狱后前往台湾“自首”。
但陈同佳赴台“自首”的决定,并没有立即平息争端,更是让自己成为台湾当局的“人
球”。台当局百般推脱责任,企图将陈同佳一事继续“甩锅”给港方。台湾陆委会22日
突然改口,声称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
针对台湾当局模糊焦点、试图“跨境执法”的无理要求,港府今日凌晨发文严词拒绝,
指责台当局将事情复杂化”,且“无权派员来港”。
综合港媒报道,上午9点02分,陈同佳在香港牧师、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的陪同下
步出监狱。面对记者媒体的追问,陈同佳首次亲自对外表示赴台“自首”的意愿,并多
次鞠躬致歉,直言“对不起香港”。
出狱了
潘晓颖被杀时怀有身孕,图自台媒
另外,据香港媒体23日报道,陈同佳出狱前曾首次接受媒体访问,谈及内心感受。他日
前透过管浩鸣接受《东周刊》访问时表示,对自己案件为社会造成影响感到抱歉,直言
“对不起香港人。希望香港可尽快回复平静。我一时冲动做错事,十分后悔”,期望年
轻人不要行错路,珍惜前途。
他同时向潘晓颖的父母道歉。一直...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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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42116 | 2 香港居民陈同佳涉嫌在台湾杀害女友潘晓颖的案件,被视为香港“反送中”示威抗议的
导火索。嫌犯陈同佳10月23日刑满出狱,此前向香港政府表达了前往台湾自首的意愿,
港府也称会协助陈同佳到台投案。
但台北方面以担心影响台湾司法主权为由,拒绝陈同佳入境申请,触发蓝绿阵营骂战和
港府批评。
事件周二再有新进展。台湾的大陆委员会表示,原本希望港府优先审理有关案件,但港
府没有正面回应,台湾将处理有关案件,并提出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到台湾受审,和
带走相关证据。
台陆委会副主委兼发言人邱垂正周二晚间呼吁港府负起责任。
香港特区政府发表声明指出,这等于跨境执法,不尊重香港的司法管辖权,完全不能接
受。
声明表示,“台湾执法当局在香港没有执法权。陈姓疑犯是台湾通缉犯,今次是自愿到
台湾自首。他出狱后是自由人,特区政府无权对他施加任何强制措施。他可在自己选择
的人的陪同下赴台,台方在他抵埗后可将他拘捕。台方若愿意处理陈的自首,应立即取
消对陈的入境管制,才不会令通缉令自相矛盾。既然陈自愿自首,何来逃亡灭证之嫌?”
台湾的建议引来香港亲中议员批评,称这变相是容许台方人员在香港执法,认为押解程
序需要两地有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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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 杀人犯陈同佳将在23日出狱。弯弯方面说准备派人来香港,希望香港政府协助。然而香
港政府说,完全不能接受。因为香港和弯弯没有这种引渡制度,所以不能让弯弯过来,
而是让这个陈同佳自己选择,是不是愿意回到弯弯,行为只有这个陈同佳回到弯弯后,
那么弯弯如何处理才不关香港政府的事。
这个事情门道不是一般的复杂,弯弯准备是把这个闹成“有政治图谋”,而香港政府是
在避嫌。那么问题来了,如果陈同佳实在不愿意去弯弯的话,那都是屁事也没有。这样
的话,不合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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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113 | 4 陈同佳是完全承认杀人,证据也都有,也说要去台湾自首。
香港法官说谋杀判不了,杀人不是在香港,也证明不了是在香港计划的,这个可以理解。
台湾说要去香港抓人,香港不同意,说是台湾没有在香港的执法权,这个也可以理解。
台湾说陈同佳要来台湾自首不可以,我必须去香港抓人,这个怎么理解???
这个逻辑是不是陈丹蕾要发贺电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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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5 陈同佳这个案子,这本人都愿意去弯弯自首了,结果弯弯不同意自首,而是要求抓捕,
这是说要自己从弯弯派人去香港抓。而香港不同意。其实这种情况,人家都愿意自首了
,蔡英文这么做,就是想把事情搞大,在继续利用香港乱局。因为香港乱局的导火线就
是这个陈同佳。
弯弯这边也拿了,新党这边就指控蔡当局“机关算尽、泯灭人性”,希望大家去公审蔡
英文。蔡英文这种政客,真的是没有良知的,为了个人的利益,为了政治利益,是没有
底线的。这些人真的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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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6 陈同佳出狱后可以投身反送中运动,领导香港人民推翻邪恶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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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发帖数: 4796 | 7 民主斗士!
没有陈同佳哪来小英总统现在如日中天的选情。再次连任几乎板上钉钉。
想想半年前的选情是多么的绝望。再看看现在!小英每晚做梦都要笑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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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发帖数: 4796 | 9 陈同佳释放后会不会勇敢的投身到反送中运动中去?跟黄国父,何国母一样摇旗呐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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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G 发帖数: 113 | 10 台湾总统蔡英文星期三专门向媒体讲话,评论陈同佳案进展。蔡英文说:“既然香港政
府不愿行使管辖权,替受害的香港人伸张正义,这件事就由我们中华民国台湾处理。”
“我也要特别说明,这个案子的凶手已经是我们所通缉的对象,是一个受通缉的凶嫌,
所以这个案子没有所谓自由行背包客问题,只有逮捕没有自首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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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n 发帖数: 12188 | 12 陈同佳的视频照片,
蒙面,黑衣,就是一个废青匪徒形象
唯一区别是手里拖了一个粉色箱子,
里面是被分尸的女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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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e 发帖数: 4283 | 13 不同的法系,香港是英美法系,罪责和证据都是属地的,不在香港犯得罪,香港没有司
法管辖权。
台湾和中国大陆都是大陆法系,所以陈丹蕾在美国杀了人逃回中国,中国照样可以治她
的罪
同样的,如果陈同佳去香港杀了人逃回台湾,台湾人即便不能引渡回香港但照样能以杀
人罪来判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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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1 发帖数: 1823 | 14 为什么,没听说过陈汝佳?o-lei-o-lei---lei-ho-h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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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5 我其实到现在还不明白,这陈铜价杀了自己女友,被抓了,按照正常情况,是要引渡的
。你说,你在弯弯杀人,你跑到香港来,就不想引渡了,这是什么道理。
这些暴徒应该将心比心想想,如果他们或者他们的家人被人杀了,那么犯罪分子跑去一
个地方,这个地方没有死刑的,甚至无需判刑,你觉得会难过吗,会要求去引渡吗。
这么一个杀人案子,怎么就不能引渡,这些人的闹事逻辑是有问题的。只能说,这个事
情是被人利用了,被这些所谓的汉奸给利用了,很是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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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发帖数: 3377 | 17 拒绝是完全是依法行事。香港法律是严格的属地主义。案发不在香港,香港法律不可以
追溯。香港法律这个问题上,是没有一点问题的。
陈出狱之后,就是自由人,怎么可以被抓?在世界上任何国家,都不可以允许别人来自
己的国土上抓人。
问题是:
1)看看那些香港的新闻费青记者,哪个敢说,台湾妄图把司法黑手伸进香港?
2)台独分子开始打小算盘,妄图利用香港拒绝台湾警察去香港抓人,造成两国的印象
。你不是说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么,怎么不允许一个国家内一个地区的警察去另一个地
区执法?殊不知,台湾省是叛乱地区,叛乱组织都是伪政府组织。
所以,无论怎么说,法理上,台湾伪政府都是无理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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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发帖数: 3377 | 18 几个租客凑在一起,投个票说这个房子是我的,多可笑。
没有统一之前,台湾这块土地上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合法性。我知道你听了不爽,但陈
述了事实。希望台湾上的人明白,吊在半空中,维持现状,其实是最糟糕的。要么赶紧
独立,要么赶紧统一。
再说一遍,我不反对台湾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也不反对台湾人不要做中国人。你去
任何地方独立建国,我都不反对。但是我反对台湾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搞出另外一个国家
来。 几个租客凑在一起,在我们的房子里投个票,就妄图窃取房子,说房子是他的,
妄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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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19 扯淡。 你们中国70了在台湾收过一毛钱的税吗?
你们中国跟台湾一毛钱的关系都没有
: 几个租客凑在一起,投个票说这个房子是我的,多可笑。
: 没有统一之前,台湾这块土地上所有的一切,都没有合法性。我知道你听了不爽
,但陈
: 述了事实。希望台湾上的人明白,吊在半空中,维持现状,其实是最糟糕的。要
么赶紧
: 独立,要么赶紧统一。
: 再说一遍,我不反对台湾人建立一个独立的国家,也不反对台湾人不要做中国人
。你去
: 任何地方独立建国,我都不反对。但是我反对台湾人在中国的土地上搞出另外一
个国家
: 来。 几个租客凑在一起,在我们的房子里投个票,就妄图窃取房子,说房子是
他的,
: 妄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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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e 发帖数: 3872 | 20 本来只是一个刑事犯条例,废青被洗脑,认为是政治犯条例,就没有人认真看看条例本身
当然,林郑政治敏感性不够,操作上过于急迫惹人怀疑,是导火索
如果全程透明化操作,媒体上先公开讨论几个月再推动立法,泛民就没有切入点了。
其实该条例的政治意义在于启动大陆和香港的司法合作进程,加强香港司法界和大陆同
行的沟通交流,为将来收编香港司法体系做准备。这动了美英司法体系的奶酪。此外香
港也是美英情报界渗透中国的桥头堡,逃犯条例对美英情报人员是直接的威胁。索罗斯
则想通过这波操作做空香港,拿回亚洲金融危机时在香港损失的利益。
但是中国的警察体系和司法体系由政法委统辖,虽然在收编香港司法体系上受挫,但也
借机加强了对香港警察体系的影响力和收编力度,所以中共其实不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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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q 发帖数: 55 | 21 香港“反修例运动”导火索、台湾杀人案疑犯陈同佳早前表示愿在刑满出狱后到台湾“
自首”,但台湾当局利用各种借口“推卸责任”,并于20日决定将拒绝陈同佳“入境”。
台湾“法务部”两天连发三次新闻稿,意图将陈同佳案这一“烫手山芋”甩锅给香港方
面;台湾“移民署”更是怀疑陈同佳“被自首”,以污蔑港方“政治操作”且“未提供
案件的在港证据”等为借口,于20日将陈同佳和劝陈自首的圣公会教省秘书长管浩鸣管
制“入境”。
对于台当局“别具用心”的指责,港府于20日晚予以驳斥,称台当局指控“完全失实”
。台湾地区前领导人马英九则批民进党当局此举是“为获取政治利益”,“只为特定立
场、罔顾人命”。
港府驳斥,台当局指控完全失实
港府昨日深夜发布新闻公报《疑犯自愿赴台自首 不涉政治操作》,驳斥台当局的以上
指控“完全失实”。在新闻公报中,香港特区政府声明,香港律政司已就陈案充分及全
面地考虑了警方的调查及全部所得证据,“对于无中生有,凭空捏造的说法,表示深切
遗憾”。另外,港方一直向台方明确表示,”乐意提供合法可行的协助“。
公报强调,特区政府一向尊重法治,依法办事。特区政府早已表明,香港现时没有法律
容许...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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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2 今日:香港政府向"暴徒"低头撤回《逃犯条例》,你怎么看?粉红出来走两步
立法会今日召开大会,保安局局长李家超在会上动议恢复二读辩论《逃犯条例》修订,
以宣布撤回修例,为这条争议草案画上句号。在陈回佳刑满出狱的一日,《逃犯条例》
修订草案的撤回程序由下午 2时57分展开,3时 01分完成整个程序,仅耗时五分钟。
《香港01》全程直播。
律政司司长郑若骅表示,陈同佳案事发地点在台湾,绝大部份证据也在台湾,故该案的
司法管辖权也在台湾。证据方面,郑若骅称哪些陈同佳想自己带过台湾,他有自主权,
哪些证据台方要求而香港在法律上可行的,香港政府会尽量配合。
鄭若驊表示,陳同佳案事發地點在台灣,絕大部份證據也在台灣,故該案的司法管轄也
在台灣。(羅君豪攝)
郑若骅表示,陈同佳案事发地点在台湾,绝大部份证据也在台湾,故该案的司法管辖也
在台湾。 (罗君豪摄)
15:00 保安局局长李家超表示,政府在2月咨询保安事务委员会后提交《逃犯条例》修
订草案,建议修改逃犯条例,草案于4月3日首读,在5月27日于立法会预告在6月12日恢
复二读,惟因公众意见分岐和出现矛盾,他于6月15日去信立法会主席梁君彦收回恢...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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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1 发帖数: 10330 | 23 台生先撤了
2019-11-13 22:24:56
(观察者网讯)
香港“修例风波”出现以来,台当局一直隔海“声援”暴徒、炒作香港局势。蔡英文先
是声称要为港人提供所谓“人道主义”援助,后又在陈同佳有意赴台自首时处处阻挠,
甚至还为11日抢夺港警配枪的暴徒说话......
然而今日,一直为暴徒“助阵”的蔡英文被打脸了。13日晚,台当局不得不协助上百名
台湾学生紧急撤离香港。有网友对台当局接回台生的行为直接讽刺道:“不是要支持暴
徒吗?”“不是要声援香港吗?怎么可以撤走?”
据台湾“中央社”消息,香港中文大学连日发生严重暴力活动,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
事处”今晚(13日晚)将协助该校共126名台湾学生返台。
报道称,应香港中文大学台湾学生会要求,香港“台北经济文化办事处”代理处长高铭
村今天下午率驻处人员前往中大,用巴士接送85名台湾学生前往机场。此前已经有41名
台生自行前往机场,他们预计都将乘坐今晚10时许起飞的华航班机返回台湾。
台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接受台媒访问时称,“驻港办事处”和香港城市大学、理工大学
和科技大学等校的台湾学生会都保持联系,此前香港理工大学已有40名台生自行返台...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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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B 发帖数: 4796 | 24 全拜大英雄陈同佳的福啊!
陈同佳出狱后小英应该把它接到台湾封个大官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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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5
说是陈同佳就这个月出狱,菜菜子应该感谢,至少给些钱作为补偿陈同价的勇敢付出
l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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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 发帖数: 6723 | 26 原创:五千年梦一场 看透5千年 今天
这次香港持续达半个多月的大规模抗仪活动,就是由这次修例作为导火索引起的。
2019年4月特区正府向立法会提交了《2019年逃犯及刑事事宜相互法律协助法例(修订)
条例草案》(简称逃犯条例),这个需要立法会审议。立法会是香港的最高权力机关。
那为什么要修例呢?
按照中秧正府及港府的说法,起因是2018年2月,香港男子陈同佳在台湾杀害怀孕女友
后潜逃回港。警方破案后,因港台之间没有遣送协定,该男子无法被移交至案发地台湾
受审。
刑事案件是由发案地管辖、审理。
也就是不管你是哪国人,如果是在台湾实施犯罪,只能由台湾司法机关管辖。
港台之间没有相关的司法协定,香港警方就无法把犯罪嫌疑人交给台湾惩处。这样,凶
手就可以逃避法律制裁了。
这样看来,脩例是合情合理,而且是很有紧迫性的。
但是,既然脩例,可就不止限于修改跟台湾之间,香港跟大陆之间也没有相关协定,同
时把大陆也一起加到名单里了。
中秧正府对此声称,
香港目前与20个国家和地区签有长期的逃犯移交协定,这些国家和地区可要求港府代为
拘捕和移交逃至香港的疑犯,送回去受审。。
但目前的条文订明,香港的移交逃...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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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7 民主自由斗士大勋章?
他杀了女友在台湾,之后才引发出这样一场乱港祸中的国际大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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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28 杀了人就跑回香港,香港也拿他没办法,搞了个逃犯条例居然引发了暴徒丧尸般的行凶
,可见香港有多少罪犯藏在香港,罪犯天堂一点不夸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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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2 陈同佳的父母希望香港逃犯可以被引渡,所以?
:是否该尊重下家属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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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34 现在事情就很明了了:
1/台湾给香港下个套,要司法互助,引渡,以形成国与国的关系;
2/香港也不傻,我把大陆澳门台湾放一起司法协助;
3/台湾突然发现自己被反吃豆腐了,于是就推动返送中。
4/陈同佳要投案,台湾拒绝,除非国与国对等引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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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 发帖数: 13586 | 35 这个主要因为香港方面没有把他当杀人犯逮捕,关押的理由是洗钱。所以一旦他从香港
出狱,他理论上就成为自由人。台湾方面希望派警员从他在香港出狱的一刻就接管过来
,但香港方面又不愿意提供司法互助,让台湾警察在香港执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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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3 发帖数: 7012 | 42 这有什么不明白。天朝上邦的人在台湾有治外法权。可以随便杀人然后没事。
就像洋人在清朝和民国有治外法权一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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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帖数: 1 | 45 你们中国才是叛乱地区吧。
台湾有人民投票授权,合法性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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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k 发帖数: 13586 | 48 为啥你不认为外蒙是中国土地,还有海参崴外兴安岭唐努乌梁海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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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g 发帖数: 3377 | 49 是啊,一定会连本带利的要回来。
不肖女儿,窃取了房子的车库,和村里最大的流氓就在车库里无耻的同居。现在还大骂
爸爸妈妈,我住车库,你收房租了吗?租客不交房租,和这个房子的所有权有啥关系?
兄弟姐妹为了赶走恶霸,不得不日夜练功,同时还得忍受不肖女的背后捅刀子。中国太
可怜了,只有把自己变成世界第一,超过村里最大的恶霸,才有可能统一。世界上没有
一个国家民族这么悲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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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557 | 50 如果租客住的时间足够长,按时交足地产税,房子的所有维护费用都是租客出的,而且
“房主”又從來没有对房子行使过管理权,那么租客确实有资格说房子是他们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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