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x 发帖数: 7361 | 1 我说你傻逼,不是因为你认错了人,也不是你数错了日期。
夏某本有活命的机会,只要他认罪并往防卫过当或者激情杀人方向争取,死缓妥妥的。
但是他那个母知老婆非要上窜下跳逼迫法院判他无罪释放,那就无解了。说白了,他是
被他老婆逼死的。你要真同情夏某,你该骂他那个母知老婆。想不到你丫居然舔丫的,
我说你傻逼还真没冤枉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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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n 发帖数: 7636 | 2 你的类比是不是太骨头不顾顶了?我来给你类比把。
TG黑社会,惹不起,家属敢怒不敢言,何趣之有?
夏家太狡猾,骗术高超,群众很善良被恶意欺骗,何趣之有?
再说我类比里讲的是夏家不信移植器官,当然也就无所谓怒了。至少怒也是怒别的事情
,比如不成认防卫过当之类的。
有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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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g 发帖数: 32828 | 3 我只是说个事实。
在中国, 就是自卫,只要死人了, 都要给个防卫过当。
中国有几个是杀人无罪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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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8 发帖数: 2039 | 4 Hezuoxiu说得对。在美国没有防卫过当一说。
你是用天朝的法律来套美国的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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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 发帖数: 10683 | 5 以前上中学时法律常识课讲过。
这些概念在中国和美国法律中都是相似的。
Lien先生在自己汽车被飞车党围攻的时候,如果不果断地突出重围,必然会让自己和家
人陷入绝境。所以他是正当防卫。
而且现有证据表明他在事件一开始就多次报警,飞车党肯定是aggressor。
本虾现在恶补美国法律知识,并且预测,Lien先生在民事法庭上也将赢得胜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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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6 法庭会认为路虎越野车相对于摩托车是强势,车内乘客没有迫在眉睫的危险,没有必要
撞车碾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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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 发帖数: 10683 | 7 不会。
一部越野车相对一部摩托车是强势,但相对一群摩托车和有前科的犯罪嫌疑人就是弱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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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g 发帖数: 11080 | 9 一个人和一群人的关系,与一辆越野车与一群摩托车的关系不一样吧?
就好比一辆坦克跟一群越野车的关系不一样
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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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8 发帖数: 10683 | 10 美国法律对犯罪前科非常重视。
我被关监狱的时候,有狱友是二进宫。第一次他只是醉酒打了一下女朋友,被判
misdemeanor,不需要坐牢,但需要probation。在缓刑期间,他又醉酒了,又和女朋友
肢体冲突,女朋友报警,他再次被抓,并因此耽误了第二天到缓刑监督官办公室的报到
,结果被判2个felony,一个是aggrevated assault,另一个是failure to appear-
probation viol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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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3 发帖数: 12756 | 13 血案的关键是非法拘禁+非法群殴夏俊峰
这个是否防卫过当,我倾向于是过当,并且有泄愤成分
但是这个悲剧的始作俑者显然不是夏俊峰,而是城管
打人就要做好挨打准备,连流氓斗殴都知道你拍人家一板砖人家说不定给你一刮刀
城管活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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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3280 | 15 简单的说,刑事诉讼中的“排除合理怀疑”标准,尤其是死刑案件中的“唯一结论标准
”,要求控方在被害人是否殴打被告人这一问题上达到这一标准,即“有充分证据证明
被害人没有殴打被告人”,而非“没有充分证据证明被害人殴打了被告人”。这一微妙
差别至为关键,实际上,时下有关夏案的讨论,恰恰与刑诉法第53条关于“排除合理怀
疑”,尤其是两高三部关于死刑案件的“唯一结论”证明标准未能得到很好理解和重视
有关。而在未能得出唯一结论的情况下,法院判决和裁定结论径直剥夺了被告人的“疑
点利益”(即“存疑时有利于被告”原则)。
。。
夏俊峰案中的被告人业已被执行死刑,不过围绕此案的种种讨论并未停止。最高人民法
院刑一庭负责人9月30日发表的有关谈话,对此案进行了进一步解释。不过在我看来,
这个谈话存在相当问题,本文试图加以简单分析。
特别说明的是,本文仅是关于最高法院谈话一个具体关键问题的简要评论,而且,
本文也并不必然认为被告人的行为一定构成正当防卫,而只是强调,至少最高法院谈话
的逻辑并未排除正当防卫这个合理怀疑,更加没有得出被告人故意杀人的唯一结论──
而这本应是控方的证明责任以及法院做出死刑判决和裁...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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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g 发帖数: 11365 | 16 太多了吧,首先防卫是目的,都他妈的骑在身上打了。怎么能算故意伤害,防卫过当是
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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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3 发帖数: 8598 | 17 据检察机关指控,2012年12月24日21时许,周巧瑜和丈夫张某途经昌平区北七家镇
4打2,
这个应该是防卫过当吧,这傻B怎么判的?
我们这里一直叫司法独立,
可是一群傻X两院的,和讼棍主持法律,改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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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 发帖数: 7903 | 18 如果事实如此,这个基本是防卫过当,不会判死刑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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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36899 | 19
不会死刑。不过原因不是防卫过当,而是死的不是统治阶级。
不过死了俩,肯定20年少不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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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20 各方录口供,搜集相关证物。然后律师互相质证。该怎么判怎么判呗。从可能性上说,
可以是故意伤害他人致死,也可能算防卫过当,要看具体情节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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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S 发帖数: 22772 | 21 取决于这里的拆迁人员算不算执法人员
如果杀的是执法人员,应该判死刑
如果这些拆迁人员不是执法人员,那就得看具体审理结果,防卫过当伤害致死,10年
到无期
中国人除了对洋人面点,还真不算弱势群体,泥玛战斗力非凡,从10岁小女孩,壮年
无证小贩到6,70岁退伍老兵,个个能杀人,连体弱的太婆也能玩碰瓷揪你不放,堪
称真正的战斗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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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发帖数: 17972 | 22 胡耀邦都挂了二十多年了。就算这防卫过当的刑法条款是胡耀邦一字一句写出来的可你
三十年为什么不改?你是不是大便干燥拉不出屎来也怪胡耀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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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3 发帖数: 3280 | 23 克里米亚公投通过脱离乌克兰后仅一天,普京就宣布接受克里米亚加入俄罗斯的申请。
在克里米亚脱离乌克兰加入俄罗斯的过程中,普京复制了一个先例又创造了一个先例。
克里米亚公投独立无疑有先例可循,那就是当年西方国家支持科索沃独立。普京把科索
沃独立的先例复制到克里米亚身上,并据此而理直气壮。当普京一再拿克里米亚公投与
科索沃独立相提并论时,其振振有词与西方国家领袖的哑口无言形成鲜明的对照。2008
年美国国务卿赖斯曾说“科索沃独立是个特例”,以之提醒世界:只有我们及盟国认可
的规则才能实施。而6年后的今天,普京及俄罗斯通过对科索沃独立的复制来告诉西方
国家,这世界并非全是你们说了算。
所有的俄罗斯人都出了口气,俄罗斯议会对普京讲话长久的掌声说明了这一点,甚至连
带全球各地对西方霸权早已心存不满的人也长出了一口憋屈的怨气,比如中国国内各种
论坛和自媒体上压倒性的赞扬声。
但是普京又创造了二战后的一个先例,那就是把一个邻国的领土直接吞并到本国的版图
内,而且自己曾经承认过这片土地属于乌克兰,这是冷战时的前苏联都没有做过的。
这种行径令人想起历史上充满扩张欲望的 俄罗斯帝国,普京在俄罗斯议会就克里米...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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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29576 | 24 一、我的经历
枪声穿过中南海宁静而沉闷的空气,从南边时断时续地传来。我在一张稿纸上签下
自己的名字,快步走出办公室。出门时,忍不住回头看了一眼,这是告别。一篇进一步
讨论新权威主义的文章还没有完成,稿纸还躺在案头,它可能等不到我回来再触摸它了
。我手里拿的是一份辞职书,我知道,我和这里的一切就要一刀两断,切面上鲜血淋漓。
就在昨天,我的同事们还在大骂当局没有人性。救护车尖啸的笛声从东南西北环绕
著中南海,我们无人能伏案工作。这天(1989年6月3日)中午,我拿著饭盆去食堂打饭
。刚走出楼门,被聚集在楼外的一群穿白色制服的大汉们吓了一跳。他们正在狼吞虎咽
,我的同事们殷勤地在给他们送水打饭。一打听,才知道他们是从陕西精选来的警察,
个个膀大腰圆,功夫精湛。看著他们,你理解什么叫虎狼之师。
他们来干什么?对付正在六部口驾著一辆面包车的大学生们。那辆车是前一天夜里
被人开进城,车上放著一些没有子弹的枪支,故意让学生们拦截,制造"暴乱"假象的。
学生们果然上当,现在他们正开著那辆车,车上架著一挺机枪,让市民看官方和军方的
残忍。其实,真正的残忍他们是看不见的。戒严指挥部的目的...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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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 发帖数: 133 | 25 从这件事明显可以看出,某些香港人的阴暗心理。拍照片无非就是想传到网上,然后说
大陆游客素质差,进一步激化大陆和香港人之间的矛盾。你丫要是真有素质,上去提醒
一下啊,或者自己帮着挡一挡,事后告诉小孩父母怎么做更妥当。非得拍照,让事情激
化放大。说句公道话,这对年轻父母够克制的了。抢夺婴儿车,拍照,种种行为,往大
了说就是限制人身自由,对人家一家人的安全造成威胁,给你个枪子也就是个防卫过当
。大陆养了你们多少年,还tm没养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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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c 发帖数: 8291 | 26 泼过去的话,你就被政府判故意伤害罪,能在监狱里关10几年。
如果被害人不死,你可不是见义勇为噢。
就算被害人死了,你也还是得被判刑。
国内连正当防卫都有不少被判防卫过当的, 还判给贼/强盗赔款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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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5733 | 27
http://baike.baidu.com/view/4891089.htm
“激情杀人”是刑法理论上激情犯罪的一种。故意杀人根据主观恶性的不同,实践中往
往对情节较轻的几类犯罪从轻或减轻量刑,如防卫过当的故意杀人、基于义愤的杀人、
被害人刺激下的激情杀人、受被害人请求的杀人等等。
激情杀人也是故意杀人,只是在主观上由于情绪的影响,引起认识的局限和行为的控制
力上减弱,对于行为的性质、后果缺乏必要的考虑而产生突发性犯罪。与有预谋的故意
犯罪不同,行为人没有长时间的犯罪预谋,没有预先确定的犯罪动机,也没有事先选择
好的犯罪目的,主观恶性不如有预谋的故意杀人大。[1]
激情犯罪是行为人在精神上受到刺激或人身受到攻击、人格遭到侮辱后,处于难以抑制
的兴奋冲动状态,在这种状态下,人的正常理智被削弱或丧失,表现为认识范围狭窄,
自我控制能力削弱,不能正确评价自己行为的意义和后果。因此,使人的意识恢复到原
始状态,将冲动的情绪直接反射为行为,在强烈而短暂的激情推动下实施一种爆发性、
冲动性的犯罪行为。[2]
"激情杀人"仅是作为刑事侦查术语,来描述犯罪过程。法庭辩护中,不能据此作为免责
事由。...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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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Q 发帖数: 25729 | 28 结症不在这里。
问题是在法律面前,人人不平等。
就算没啦防卫过当这一条,你不知道对方背景,敢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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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 发帖数: 688 | 29 呵呵,防卫过当算个屁啊!嫖宿幼女才是法律界里的高大上。对小孩干丧尽天良坏事的哪
都有,从法律层面上这么保驾护航的放眼世界民族之林基本上是最牛逼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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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 发帖数: 68152 | 31 他打死人之后再杀第二个人,你可以干死他,算是正当防卫。
但是他还没打死人,你先把他打死了,你那叫防卫过当。是要坐牢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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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36289 | 32 你被攻击了,在不知道对方要致你死地之前,你敢一击致命?好吧,顶多是防卫过当
那别人被攻击,被殴打,你上去就一击致命?
在不知道对方是人人得而诛之的恐怖分子、杀人凶徒等,也不知道一个“平民百姓”会
打死人的情况下,你上去一击致命的后果,可以是自己成了杀人凶徒,葬送自己一辈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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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c 发帖数: 17972 | 33 你个傻叉贴之前读了没有?那里面尼玛有对抗犯罪分子将其打伤的例子吗?你丫再
google一下因为防卫过当而被判刑的新闻有多少。你还是自扇耳光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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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i 发帖数: 7856 | 34 你要商店店员有权利和义务阻止,顾客有义务协助。人家没尽义务最多事后赔点钱,尽
了义务有可能把命搭上,或者把下半辈子搭上(防卫过当进监狱)。你以为人家都是傻
子?
分管片警要做到随叫随到。呵呵,你去跟TG讨价还价吧。
招远事件能有10个围观的人电话报警,已经做得不错了。美国也不过如此。当年
Virginia Tech朱海洋在学校Cafe把杨欣脑袋剁下来,围观的老美不也一样没人出手,
只是报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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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i 发帖数: 22099 | 35 招远案里面,菌斑涌现出一大批大侠。具体人我就不点名了。但我想说的是,这些人是
真正的胆小鬼和自恨者,不敢面对社会现实,不敢面对真实和残酷,只能用键盘行侠仗
义,忽悠别人见义勇为,或是痛骂那些笑笑走开的人们。
首先声明:我从来没有否认见义勇为。保护社区,保护周围的人,是一种本能和基本思
路。芝麻人就是保护社区、见义勇为的真好汉。招远案如果当时真有大侠出手,哪怕伤
死,我也绝对尊敬他。
但,不是你们这些键盘大侠。
因为你们纠结于让“别人”去行侠仗义,却不愿面对社会最基本的一些现实。大侠们可
以超前预知到对方没有枪没有刀,在一分钟内确定对方只是邪教徒只有6人没有援军没
有埋伏,可以根据天眼提前看视频了解对方的战力、年龄和籍贯,确定自己一个人肯定
可以打倒对方全部,在这些假设下全完成后,才“脑子一热”就冲上去了。而且痛骂不
冲的人是孬种。
可惜,真正阻碍大侠们出手的,是法制和地方的“特色”。大侠们最不愿意谈的,就是
如果这事儿真发生了,对方又是地头蛇、或是公安局长的小舅子,结果会怎样。大侠们
这个假设那个明证,就是不愿意面对真实社会,因为键盘大侠不需要考虑这么多,就像
武侠里从来不用考虑打死人...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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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n 发帖数: 1406 | 36 上海的司机还是要求你系安全带的,比较规范。越往北方越不规范。
直行让左转是交规还是惯例?
逆行超车那是家常便饭了。
大货车不超载就没法赚钱。
怎么只抓酒驾,不管这些毛病?包括抢道的。
看到你们说没责任也要赔偿这种说法,突然想起来那个“防卫过当”真是太扯蛋了,就
没有一个“正当防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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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t 发帖数: 55733 | 38 错了。现在是敌我矛盾,没有防卫过当,就是消灭敌方有生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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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36899 | 39 主要是家伙事不行。棋牌室不大,斧头也施展不开。几下没砍死人就只有扯乎,结果外
面被人追堵打死。打死的时候他们其实在逃跑,放别的地方打人的肯定至少算防卫过当
甚至伤害致死判了。
现在发奖也说明政府是大打了。
★ 发自iPhone App: ChineseWeb 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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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u 发帖数: 44466 | 40 这个案子在内地100%是防卫过当,TG现在就是在新疆立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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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r 发帖数: 16963 | 42 那个刑法上有个防卫过当。大家觉得以色列现在算过当吗?当然这个战争,和刑法没关
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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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G 发帖数: 14887 | 43 洛杉矶长堤一名80岁的老人将一名进入他家抢劫的自称孕妇开枪打死,虽然这个女人求
饶,但老人依然开枪,目前警方还在考虑是否将老人逮捕。加州法律规定,屋主在面临
重伤及生命危险时可以自卫杀人。不过当歹徒已经逃走并不再构成威胁,仍向着对方开
枪,可能被起诉防卫过当。
这名叫Tom Greer的80岁老人表示,22日深夜,位于该市Country Club Drive的老人家
里,一男一女两名劫匪闯入老人家中企图抢劫或偷窃。老人说,当时他刚外出回家,发
现有陌生人在家,两名嫌犯将他按倒,女匪甚至比男匪更兇狠,毒打并压断老人銷骨。
他乘两个歹徒撬开保险箱时不注意,跑去房间拿来手枪,向两人开枪。两人逃出了老人
家,在大街继续逃逸时,女劫匪求老人说,「不要开枪,我怀孕了,孩子马上就要出生
」。但老人不为所动,依然向女子开了两枪,他表示,女劫匪比男劫匪跑的慢,所以他
两枪都射中了她的背部,导致女劫匪当场死亡,而男子则逃走。目前明确证据表明女子
没有怀孕,老人表示完全不后悔,也没有任何歉意,他认为自己是在自卫。长堤警局则
调查老人是否违法。而邻居表示,Greer的家曾经遭遇过盗窃。目前老人因为严重的肩
部... 阅读全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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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 发帖数: 36899 | 44 你这是拿中国法律来套美国情况。你上些这里的自卫课就知道,拿枪打腿几乎是要必输
官司的。美国没有防卫过当一词。
另外陆虎男一事,他压人时对方只是围了上来,还啥都没干。后来被拦才被砸车。
:根本不一样。这个黑人还没受到人生威胁,人家被他插道不爽,下来只是言语冲突,
并没有发生直接的肢体冲突,他直接开枪把人杀了。他当时就算自卫,也不必杀人,
:只要把人家腿打坏了,就没有攻击力了。那个白人并没有携带枪支。
:
:路虎男被一群流氓包围,那帮人已经上来打车,扎轮胎,他已经受到人生威胁了。
:如果被揪下车,他根本没有足够的自卫能力。所以只能驾车逃跑。而且他只是驾车出
逃,并没有故意碾压更多的人。
:
:【 在 skybluewei (weilan) 的大作中提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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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d 发帖数: 6474 | 46 防卫过当,应该判3年缓刑3年.泥马人贩子最可恶,打死是应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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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1 发帖数: 16217 | 47 好律师能给打成过失杀人或者防卫过当,
耕牛逼得能打成正当防卫,无罪当庭释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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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m 发帖数: 3080 | 49 警察有很多方法对付这种没有枪械的。
这个对警察没有构成直接的生命威胁。
开六枪打死对方,说轻点是防卫过当,重点就是谋杀。
无罪是说不过去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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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n 发帖数: 10466 | 50 我怀疑这哥们根本没来过美国……
就凭“防卫过当”这词……
还手枪呢!回家打吧!
他不知道小口径手枪其实真没很多武器近战好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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