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t 发帖数: 2580 | 1 在是不是45码上争执不显得无聊吗?
肇事者在校园内酒后驾车,肇事逃逸,45码也超过了校园内的限速,这就足够定罪了。
是不是45码也就在交通违规处罚上有用,现在的案子是刑事案,这45码根本就不重要,
这律师也是废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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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9892 | 3 关键是家属方希望最后能定罪危害公共安全而不是交通肇事。说实话从目前披露的肇事
情节来看希望不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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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y 发帖数: 21396 | 4 中国45码就是45公里。当年胡斌撞飞人,杭州公安鉴定70码,网上还发明了个神兽叫欺
实马来讽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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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发帖数: 4594 | 6 网民戾气太重,民粹横行;当年杭州车祸,现场的交警只是转述了司机的口供70码,没
来得及做鉴定,就被网民骂了个狗血喷头;至于后来的什么替身,更是无厘头;
把网络民意看成是民意很傻,当然中国有民粹横行的危险,不管是红色民粹还是自由民
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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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7 戾气在于压迫
买办党对奶特的造谣中伤挣一只眼闭一只眼
对屁民愤青一把就要和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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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发帖数: 4594 | 10 在网民又开始折腾两个谣言了,一个说有5套房子,结果人家调查,门牌号码不存在,
要不就是公司地址;一个说已经判决了,三年有期,监外执行;我还真没见过非缓刑,
监外执行的;一个副处级干部,已经被描绘成通天大官了,李刚要有那个本事,50岁人
了,还是个保定某个分局的副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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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2580 | 11 这个案子无论怎么在网上爆炒
酒后驾车肇事案是不可能是判肇事者死刑的,一般情况下也就3-5年有期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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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9892 | 13 对于任何有异议的鉴定结果,受害者家属都有权不签字不予以认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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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 发帖数: 4594 | 14 死亡两人一下,如果没有逃逸,三年到头;
中国交通肇事量刑太低,似乎新法律正在制定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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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y 发帖数: 298 | 15 说明是被害人以45码的速度撞上静止的汽车,汽车其实没有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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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19 主要是政府这边不公平的事情太多,民众认为自己缺少正当的维护权利的手段,自然
会戾气增长。就象政府的新闻自由度低,自然网络谣言大行其道。不然怎么没听说美国
的网络谣言成气候过?民众素质低是被逼出来的。因为素质越低的人反而维护自己的正
当权利越得力!造成这种损害民众素质的环境的政府应该检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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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5 发帖数: 1110 | 21 既然不相信法律,就别讨论法律。
老老实实享受美国的民主自由,都别回去添堵添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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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n 发帖数: 22303 | 23 25mph(40kmh)就能撞死人,难道车速鉴定是80kmh就叫公正,45kmh就叫扯淡?
我也支持依法处理,按最高标准量刑,可是不能大嘴一长就说人的鉴定是扯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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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941 | 24 我没亲眼见过你妈生你,所以你说你是人,也不过是人云亦云罢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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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y 发帖数: 9892 | 25 呵呵,玩儿个诡辩还要把逻辑类比也弄错,还是别玩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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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 发帖数: 1674 | 28 你的证据何在
有多少例子表明40公里就撞死人的
百分之几?
另外一个,别在美国装蒜。国内码就是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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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n 发帖数: 941 | 29 人家只是逸,没有逃,撞死人以后,继续把车里的人送去女生宿舍,又原路返回,开到
校门口的时候,被学生和保安拦住,然后有了著名的: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看把我
车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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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2580 | 31 死者陈晓凤哥哥陈林微博里说的是45-59km/h
这个范围相当大了,有人死死咬住45,难道非要说80-100km/h才行?
校园里有减速带,很难相信车速会超过60km/h
45-59km/h撞人致死,难道很违反常识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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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t 发帖数: 2580 | 32 这个著名的“你们告去,我爸是李刚,看把我车刮的”是一字不差的肇事者的原话,还
是你的演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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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 发帖数: 14958 | 33 人家开得是迈腾。 德国车不吸能。 45km/h肯定把人撞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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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 发帖数: 20533 | 34 不违反常识。事实上,根本没用过这方面的常识。‘反正是政府和当事人扯皮,那一定
是政府有鬼呗。’这才是他们用的‘常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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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35 这个的确应该这么想啊
酒驾这个认定了吧,肇事逃逸这个认定了吧
如果不是校方措施及时,孙子就跑了吧?
这个问题上,检查机关,公安机关本来就该从快解决.
法院要依法判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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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36 “本来就该从快解决” why? 法律规定?
一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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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37 去问严打的邓总湿
这不但是个法律问题,还是个政治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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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1 Why? 没逻辑联系。依法行事 enou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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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s 发帖数: 520 | 42 45码/h, 就是美这边的28迈/h。 死得冤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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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43 法律操作上当然要讲究政治技巧
怎么处理,用多少时间处理,处理结果的媒体投放
都有操作空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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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s 发帖数: 1559 | 44 保定市公安局副局长才是个副处, 他分局的就是副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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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g 发帖数: 9753 | 45 一般情况下,分局应该只比局低半级,所以李刚应该是正科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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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47 级有什么用
在北京地铁踩一脚就是个处级干部,踩人的那个还是厅级的
关键是有实权,
别拿村里会计不当干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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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 发帖数: 11639 | 48 是有。但公正比抢时间重要太多。而公正需要小心严谨和证据确凿。
这么说把,这个律师不一定是什么好东西。当年邓娇凤事件知道吧?两个律师上门要
为她打官司。然后不断爆料,他们和邓娇凤会面出来嚎啕大哭,说邓娇凤当时被强奸了
。然后强烈质疑邓娇凤的妈为什么把邓娇凤的内裤洗了,暗示有内情。最后邓娇凤他家
把这俩律师炒了。
事实是这两个律师知道这个是全国瞩目的稳赢的官司,他们想制造耸人听闻的新的话
题来更好的提高自己的知名度。手段就是邓娇凤没被强奸他们先发制人要通过舆论来咬
死她被强奸,而且还给她妈泼脏水。根本是两个人渣。
我看这个律师也是在无中生有的制造话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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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 发帖数: 12393 | 49 公正自在人心
光凭逃逸一条,这案也很容易公正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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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5 发帖数: 1110 | 50 稳赢,稳赚眼球,人生履历上光辉的一笔
别说“公益”了,倒贴钱也要抢的差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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