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买买提看人间百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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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诽谤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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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s
发帖数: 42149
1
昨天上午,知名歌手汪峰诉风行工作室创始人、资深娱乐爆料人韩炳江(笔名卓伟)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法院开庭审理。汪峰认为卓伟对自己“赌坛先锋”的定义是侮辱诽谤,要求法院判赔200万,被告认为该词非贬义词,不存在侵权。法院未当庭宣判。
案情
被指“赌坛先锋”汪峰起诉
4月17日,网上流传“汪峰所参与的中国江苏扑克锦标赛涉赌被叫停”的消息。次日汪峰工作室辟谣,称他所参加赛事并不涉赌。
4月20日,卓伟在新浪微博分享“全民星探”(风行工作室APP)发布的“章子怡汪峰领证蜜月会友妇唱夫随”的文章,并在标题使用“赌坛先锋”等文字。该微博被迅速传播。
当时,卓伟在其个人微博“中国第一狗仔卓伟”上转发此文章并评论称“赌坛先锋我无罪,影坛后妈君有情”。
汪峰认为,韩炳江未经调查核实,随意在个人微博对其侮辱诽谤,公然损害其人格和形象,侵犯其名誉权,故起诉要求其停止侵权,删除涉诉微博,赔礼道歉,并索赔精神及经济损失200万元,请求法院判令被告在新浪微博上发表致歉声明,置顶并至少保留90天以上。
焦点
“赌坛先锋”是否构成侵权?
昨天上午,汪峰和卓伟均未出席庭审,而是委托代理人出庭应诉。
庭审中,被告表示... 阅读全帖
l****z
发帖数: 29846
2
1960年3月29日,美国64位黑人买下《纽约时报》一个整版的篇幅,刊登了题为《请倾
听他们的呐喊》的宣传广告,募集黑人维权活动资金。广告中谴责了阿拉巴马州蒙哥马
利市警方以“恐怖手段”对待非暴力示威群众的行为。
蒙哥马利市警察局长沙利文认为这个指责与事实不符,致信对方要求收回言论,遭到拒
绝。沙利文遂控告《纽约时报》与广告中署名的黑人牧师阿伯拉斯等4人严重损害了他
的名誉,犯有诽谤罪,要求赔偿名誉费50万美元。
当地法院一审判决《纽约时报》应付原告50万美元名誉损失费。
在 海洋法系的美国,“案例”具有明确的榜样效应,没有“案例”之前,任何人难以
突破或不敢动土,一旦有人率先触电,往往能像电流一样迅速传染。沙利文局长控 告
《纽约时报》的行为,受到美国各级官员的热捧,一些被批评的官员纷纷仿效,对新闻
媒体提出赔偿要求,光《纽约时报》收到的索赔要求就达到500万美元之 巨。
一审结果也引发了美国社会的强烈关注,民众开始大量参与到这场诽谤案的争论中来,
民众舆论认为:这不是简单的诽谤问题,它涉及对官员 的舆论监督,进而涉及到公民
个人的言论自由、新闻自由问题。汉密尔顿的名言——“正是那些
p*********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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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我福州法院就严晓玲案中3名网友诽谤罪发通稿zz
今天下午,福州市马尾区法院就此前引起广泛关注的“严晓玲案”,及涉及到的被告人
范燕琼、游精佑、吴华英诽谤案一审情况进行了通报。
马尾区法院副院长傅义荣宣读了法院最终认定的案件基本情况,全文如下:
“2007年底,闽清籍女青年严晓玲与聂某某在闽清县梅城镇南北大街租房同居。严晓玲
在该房中因肚子疼痛, 2008年2月11日晚10时许,被送往闽清县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
12日,严晓玲家属向闽清县公安局提出对严晓玲死因进行解剖检验。当天闽清县公安局
法医对严晓玲尸体进行了解剖,并提取死者心血、阴道内容物、子宫及双侧输卵管等体
内器官,分别送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与福州市公安局刑事科学技术研究所作进一
步的病理学、理化和生物物证检验。福州市公安局于2008年2月25日作出“送检血液中
未检出毒物和送检阴道内容物未见人精子”的结论。福建省公安厅同日作出“输卵管妊
娠并破裂”的病理诊断。闽清县公安局根据上述鉴定结论,于同年3月3日作出“严晓玲
系输卵管妊娠破裂致出血性休克死亡”的法医学鉴定结论。严晓玲母亲林秀英对鉴定结
论不服,多次上访,并在上访中认
C****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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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借鉴李永案,翟田田诉美路途艰险,白人陪审团最糟
李永女士的歧视诽谤案最近在联邦法院经历了一场陪审团审。这一过程对翟田田即将对
美反诉很有借鉴意义。
李永状告她的雇主雷神公司歧视骚扰,几年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公司告完了又告公
司聘请的精神科医生。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好法官,安排了陪审团审,无奈陪审团全是白
人,他们根本没有同感,最后李还是败诉。
为什么不挑有色人种做陪审团,因为不容易。一开始大概50个候选人,有1/3有色人种
。法官问“你们谁告过/抱怨过歧视的请举手”,这一条把大部分有色人种筛选下来。
法官又问“曾经在雷神工作过的请举手”,“家里有人告过医生的举手”,等等。几次
筛选后,只剩下三五个有色人种。然后原告被告双方各有5次机会不需要理由剔除某一
候选人,这样被告就剔除了所有有色人种。而对李永来说,剔除了白人,剩下的还是白
人。李也想到尽量留年青人,留男性,因为老年人思想保守不同情新移民,白人女性不
太同情亚裔女性。最后10个陪审团员全是白人,6个女的,4个男的。除了一个男的大概
30岁左右,其他人都在50岁以上。有几个明摆着6,70岁,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耐性听懂
案件陈诉。果然陪审... 阅读全帖
C****a
发帖数: 293
5
借鉴李永案,翟田田诉美路途艰险,白人陪审团最糟
李永女士的歧视诽谤案最近在联邦法院经历了一场陪审团审。这一过程对翟田田即将对
美反诉很有借鉴意义。
李永状告她的雇主雷神公司歧视骚扰,几年来屡战屡败,屡败屡战。公司告完了又告公
司聘请的精神科医生。好不容易碰到一个好法官,安排了陪审团审,无奈陪审团全是白
人,他们根本没有同感,最后李还是败诉。
为什么不挑有色人种做陪审团,因为不容易。一开始大概50个候选人,有1/3有色人种
。法官问“你们谁告过/抱怨过歧视的请举手”,这一条把大部分有色人种筛选下来。
法官又问“曾经在雷神工作过的请举手”,“家里有人告过医生的举手”,等等。几次
筛选后,只剩下三五个有色人种。然后原告被告双方各有5次机会不需要理由剔除某一
候选人,这样被告就剔除了所有有色人种。而对李永来说,剔除了白人,剩下的还是白
人。李也想到尽量留年青人,留男性,因为老年人思想保守不同情新移民,白人女性不
太同情亚裔女性。最后10个陪审团员全是白人,6个女的,4个男的。除了一个男的大概
30岁左右,其他人都在50岁以上。有几个明摆着6,70岁,不知道他们是否有耐性听懂
案件陈诉。果然陪审...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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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在被告方刊登道歉声明后,章子怡在腾讯的官方微博转播腾讯娱乐关于此报导的内容,并称:“19个月,将近600个日夜,对于一起诽谤桉可能不算漫长,却足以 毁掉一个人的名誉和清白。道歉声明中的‘匿名来源’传播者:我们并不确定这样的损人是否利己,我们只确定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从这则章子怡反馈信息来看,哪里能看到章有高兴的心情?自打这场官司开始,她图的就不再是被告道歉和删除相关报导,之所以打一场马拉松官司,耗费无数金钱, 她瞄准的是博讯报导的她的性丑闻消息的“‘匿名来源’传播者”,她渴望的是通过法庭下令被告曝光其人。可惜,从目前已披露的信息看,章子怡永远也没有希 望,最后,章子怡只能诅咒这“‘匿名来源’传播者”“善有善报,恶有恶报”。
从法庭提供的文件信息看,章子怡因为在上海拍片无法亲自参加和解会议,她是在得到法官特许之后,通过电话方式参加和解会议,而且,一个很大的可能是章子怡是 被迫接受了这份和解协议。这是因为12月16日,微博实名认证为媒体人的“鲁国平先生”爆料,章子怡性丑闻官司双方已悄悄和解,对此,章子怡予以公开否 认,章子怡对外称:“所谓的‘双方已悄悄和解’、所谓‘某律师’说的话都是不... 阅读全帖
k*******p
发帖数: 8821
7
“事件起因是博讯在2012年初报道章子怡与大陆高官有性交易行为”,章子怡遂起诉博
讯及其负责人孟维参恶意诽谤,对她造成名誉损害。
假如改成“章子怡与美国高管有性交易行为”,章子怡就无话可说了吧。章子怡与犹太
佬的性交易到处都有照片。

发帖数: 1
8
你们不懂,诽谤土工是美国的公共利益,收言论自由保护
n**d
发帖数: 9764
9
名誉案不是财产纠纷,能拿钱和解吗?不拿钱和解,又和解了,又是拿什么和的解?和
解后名誉回来了吗?所以不明不白最好,两全想害取其轻,这是做实了啊。
W******e
发帖数: 3319
10
@信王军:9月28日从消息人士处得知,章子怡今天正处于一个非常尴尬的状态,可能将
不得不撤消在香港和美国的诽谤案诉讼。与薄熙来(专题)专案组有接触的消息人士透露
,专案组已经在一个小时前正式通知章子怡,从现在开始政府将不会再过问章子怡的诉
讼案,这将会是她个人的事。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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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方舟子习惯性剽窃和一稿多投的历史ZT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Aug 10 09:11:02 2011, 美东)
ZT自亦明
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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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方舟子与转基因的安全 ZZ
方舟子自己在国内发文, 多次一稿多投, 多次翻译外国译文,而不征求原作者意见,
品行并不好, 打假只打别人, 不照自己。
为转基因粮食做宣传更是不遗余力,完全一边倒。
方舟子习惯性剽窃和一稿多投的历史ZT
ZT自亦明
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方舟子诗文集》,http://www.xys.org/...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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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ZT自亦明
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方舟子诗文集》,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tang.txt
亦明注:被人哄着、捧着,至今被方舟子视为“理所当然”。
【1980年-1983年】
上初中。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上了初中,文学才能开始显露... 阅读全帖
s********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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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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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smokinggun (硝烟), 信区: Militar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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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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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ZT自亦明
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方舟子诗文集》,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tang.txt
亦明注:被人哄着、捧着,至今被方舟子视为“理所当然”。
【1980年-1983年】
上初中。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上了初中,文学才能开始显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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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自亦明
方舟子生于福建省云霄县。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我小时候我家住在一家大院里。这
座大院是原来当地首富的住宅,三层的楼房,非常的气派,当街的墙上有守卫用的枪眼
,护家的大门则足足有三寸厚。一九四九年当地首富全家乘自己的汽船逃到台湾,房子
便充了公,分给三户干部,每户一层,我家住二楼。”(方舟子:《公安局长与父亲》
,见1994年4月26日《中央日报》,http://www.xys.org/fang/doc/prose/wusheng/gongan.txt
亦明注:这样的生活经历,为他后来无所顾忌地偷、抢别人的东西打下了牢固的思
想基础。
【1974-1980年左右】
上小学。据方舟子后来回忆说:“据说我小时候长得人见人爱,是真心喜欢呢,还
是看在父母面子上的假意应承,早熟的孩子最清楚不过了。”(方舟子:《汤经理》,
见... 阅读全帖
l****z
发帖数: 29846
17
2011-07-28 19:30:08
桑兰来美国打巨额索赔官司,被国内媒体广泛报道。但这个索赔案的炒作性质越来越明
显,所以无论是国内的网民,还是海外华人,批评桑兰的声音越来越多。在网络上,不
仅有很多嘲讽、痛斥,也有辱骂桑兰的言论。
中共《侨报》副主编乔磊就此写了篇文章“从桑兰案看网络诽谤罪”,警告这些网民,
网络诽谤要被追究法律责任,并例举了一些美国的判例。但他举的那些案例,全都没有
列出英文出处,也没给当事人的英文名字,使人根本无法查核那些案例的真实性;另外
,更重要的是,该文刻意回避了美国在审理网络诽谤案时,绝不是以定罪为主,而更多
的是坚持言论自由的原则,给言论空间。虽然网络是新兴事物,但美国对网络诽谤案的
审理,基本是延续传统法律,坚持宪法第一修正案的保护言论和新闻自由的原则。它主
要体现在四大方面:
第一,事实和评论区别的原则。
美国在审理诽谤案时,非常注重把“事实指控”和“评论”严格区分开来。属于评论的
部分,不管怎样严厉、尖刻,甚至过分,一般都不会被定为诽谤罪。即便使用像坏蛋、
婊子、疯子,傻蛋等诋毁字眼,基本都被列入评论范畴,不作诽谤处理,从而尽量保护
言论的自... 阅读全帖
R****a
发帖数: 6858
18
冷哲:在美国怎么打击网络谣言?
字号:小中大2013-09-25 07:37:01
更多
49
关键字 >> 网络谣言美国打击网络谣言诽谤种族主义恐怖袭击公共安全纽约时报
9月9日,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利用信息
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对网络谣言的判罚进行了新的限
定。这一司法解释,在民众中引起了激烈的争论。由于网络还在快速发展,针对网络言
论的立法也还在起步阶段。可以预见这不会是我国司法体系未来对于网络言论的一个最
终限定,相关的解释和法规仍然会有较大的变化。
如果参考美国等法律体系比较成熟的国家,他们各自对网络言论的限定也有所不同。即
便在这些国家,网络言论究竟该如何约束,也存在着比较大的争议。
国内常说的“谣言”,英文往往翻译为“Rumor”,实际上这个词是流言、传闻的意思
。比较严谨的新闻机构可能会将其翻译为“False Rumor”,即虚假传闻。
对谣言或虚假传闻,美国原则上比较宽容。与欧洲或世界其他地方相比,美国法律对言
论自由一向是采取绝对保护的态度。然而,这并不是说美国司法体系不会制裁谣言,只
是会非常审慎... 阅读全帖
c*****3
发帖数: 1141
19
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曹长青:桑兰的恶棍律师
“草泥马”!给桑兰打18亿索赔官司的律师海明在他的博客中说,他因新华社记者说桑
兰可能撤案“脱口而出了国骂”,是因为“我使用咱们的国骂,是因为我爱国!用咱自
己的国骂实在觉得舒服和自在。离开祖国25年了。国骂只有在网上才能听到了。想念哪
!”
这就是一个声称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并自称在纽约大学(NYU)做过教授的人在所使
用的语言。就这样一个人,不仅为了媒体炒作弄出一个18亿索赔案,最近更出格,说评
论这个案子的网民们有“语言暴力”,然后制造出虚名(John Does #1至#15)把他们
也告上法庭。随后大言不惭地说“如果你心里是光明的,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也应该是
文明的。”好一个用国骂爱国、想念国骂、使用国骂感觉舒服自在的“文明人”!
海明在博客上说,他要提告的15个“网络语言暴力攻击者”的第一个是我。但我们看海
明的文章是怎么提到我的:“有一位姓‘草泥马’,名‘长青’的家伙,在网络上发表
了一篇文章,题为‘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就把海明这些得意的“国骂”翻译成英文,在法庭上公布一下,法官和陪审员还不得以
为他们遇到一个疯子,要求律师协会查查他的律师资格是怎么拿的,即使不吊销... 阅读全帖
M******8
发帖数: 10589
20
http://my.cnd.org/modules/wfsection/article.php?articleid=33573
胡果威
2012年9月2日,云南省巧家县“5•10”爆炸案受害人赵登用的家属,委托代理律
师兰和发布了《赵登用亲属状告巧家县公安局起诉状》。根据该起诉状,赵登用之父赵
举朝、母黄兴芬、子赵龙睿及妻曾建花,正式以侵犯名誉权为由起诉巧家县公安局,并
索赔精神损害抚慰金200万元。
兰和律师称:“在本案中,赵登用先被当作‘肉弹’,5公斤的火药在其身上集中爆炸
,尤为惨烈。而后,巧家县公安局通过新闻发布的形式,用凿凿言论,对赵登用进行了
‘未审先判’,导致他由一个无辜受害者演变成十恶不赦的暴徒形象,引发社会非议,
被学校、邻里和传媒描绘得青面獠牙,其家人也饱受舆论非议与调查,形同炼狱。根据
《民法通则》第101条关于对名誉侵权的认定,巧家县公安局已经明显侵害了死者赵登
用的名誉权。”
赵登用案的关键是公安局在没有充分调查,没有令人信服的证据的情况下,即迫不及待
地向媒体公布错误的结论,导致赵登用身后蒙受不白之冤,更对赵登用的家人造成严重
的精神伤害。
其实... 阅读全帖
v****g
发帖数: 11080
21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崔永元举报北京公安了
关于对北京朝阳分局新源里派出所执法敷衍不作为的举报与抗议
举 报 人:中国传媒大学教授 崔永元
被 举 报 人: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新源里派出所
负 责 人:槐 杰 所 长
住 址:北京市朝阳区新源里17号
电 话:010-64674294
致北京市公安局警务督察总队:
自2013年起,本人因反对转基因滥种、揭发范冰冰冯小刚华谊兄弟偷逃税等义举,
遭到相关利益集团和水军的无耻漫骂诬蔑污辱。直至发展到赤祼裸地人身安全受到威胁
。留学海外的女儿信息被公开,安全无保障。本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相信法律机
关,相信法律公平公正。相继向公安机关报䅁:退役军人徐勇凌威胁鼓动杀人案
、黄毅清严重侵犯隐私案、黄毅清诬告陷害案等刑事案件及新近发生的网民“老369”
严重诽谤案。到目前为止,只有退役军人徐勇凌威胁杀人案以警局调解我善意原谅做了
了结。而反映的其他问题迟迟未予答复、立案受理,违法犯罪嫌疑人黄毅清、“老369
”等居然以天为单位每天污辱诽谤威胁。特别提醒警方是每一天。我想,这样的心理压
力和思想压力绝大部份正常人都无法承受。但是新... 阅读全帖
l****z
发帖数: 29846
22
来自主题: USANews版 - 桑兰的恶棍律师 作者:曹长青
2011-05-19 14:58:17
“草泥马”!给桑兰打18亿索赔官司的律师海明在他的博客中说,他因新华社记者说桑
兰可能撤案“脱口而出了国骂”,是因为“我使用咱们的国骂,是因为我爱国!用咱自
己的国骂实在觉得舒服和自在。离开祖国25年了。国骂只有在网上才能听到了。想念哪
!”
这就是一个声称在美国获得法学博士、并自称在纽约大学(NYU)做过教授的人所使用
的语言。就这样一个人,不仅为了媒体炒作弄出一个18亿索赔案,最近更出格,说评论
这个案子的网民们有“语言暴力”,然后制造出虚名(John Does #1至#15)把他们也
告上法庭。随后大言不惭地说“如果你心里是光明的,你嘴里说出来的话就也应该是文
明的。”好一个用国骂爱国、想念国骂、使用国骂感觉舒服自在的“文明人”!
海明在博客上说,他要提告的15个“网路语言暴力攻击者”的第一个是我。但我们看海
明的文章是怎么提到我的:“有一位姓‘草泥马’,名‘长青’的家伙,在网路上发表
了一篇文章,题为‘桑兰被丈夫和律师毁容’。”
就把海明这些得意的“国骂”翻译成英文,在法庭上公布一下,法官和陪审员还不得以
为他们遇到一个疯子,要求律师协... 阅读全帖
b*******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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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Headline 讨论区 】
发信人: inews (i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美警察局长诉报社诽谤败诉 法官称对中国意义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6 23:28:27 2011, 美东)
沃伦大法官
布伦南大法官
一审判决后,沙利文(右)庆祝胜利。
《批评官员的尺度》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何帆经常面临来自朋友的追问。
当“跨省追捕”的新闻发生时,很多人问他:“媒体批评政府或官员个人时,官员应该如何回应?”而当一位公安局长宣称要“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的时候,朋友们又好奇地问:“当政府某个部门受到批评时,主管官员有没有资格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大多数时候,这位法学博士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一年前,何帆在同事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一本名为《不得立法侵犯》(Make No Law)的英文书籍。因为简陋的装帧和非常“迷你”的开本,这本书挤在架上,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它的主要内容却让何帆惊喜不已。
这部著作由曾任美国《纽约时报》司法事务报道记者的安东尼?刘易斯撰写,记录了上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一场著名诉...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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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美警察局长诉报社诽谤败诉 法官称对中国意义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6 23:41:16 2011, 美东)
发信人: inews (inews), 信区: Headline
标 题: 美警察局长诉报社诽谤败诉 法官称对中国意义大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ue Aug 16 23:28:27 2011, 美东)
沃伦大法官
布伦南大法官
一审判决后,沙利文(右)庆祝胜利。
《批评官员的尺度》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何帆经常面临来自朋友的追问。
当“跨省追捕”的新闻发生时,很多人问他:“媒体批评政府或官员个人时,官员应该如何回应?”而当一位公安局长宣称要“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的时候,朋友们又好奇地问:“当政府某个部门受到批评时,主管官员有没有资格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大多数时候,这位法学博士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一年前,何帆在同事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一本名为《不得立法侵犯》(Make No Law)...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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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news.creaders.net/headline/newsViewer.php?nid=449031&id=1017271&dcid=1
新华网:“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的误读
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
——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
案已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
会将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
,似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
有道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
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
哪些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
波的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
“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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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伦大法官
布伦南大法官
一审判决后,沙利文(右)庆祝胜利。
《批评官员的尺度》
作为最高人民法院的法官,何帆经常面临来自朋友的追问。
当“跨省追捕”的新闻发生时,很多人问他:“媒体批评政府或官员个人时,官员应该如何回应?”而当一位公安局长宣称要“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的时候,朋友们又好奇地问:“当政府某个部门受到批评时,主管官员有没有资格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大多数时候,这位法学博士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一年前,何帆在同事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一本名为《不得立法侵犯》(Make No Law)的英文书籍。因为简陋的装帧和非常“迷你”的开本,这本书挤在架上,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它的主要内容却让何帆惊喜不已。
这部著作由曾任美国《纽约时报》司法事务报道记者的安东尼?刘易斯撰写,记录了上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一场著名诉讼。1960年,一家致力于种族平等的机构在美国最大的报纸《纽约时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抨击阿拉巴马州警方对示威学生施行的“滥用公权的暴力行为”。广告引发了警方的强烈不满,阿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市的警察局长沙利文将纽约时报社告上法庭,指责对方“诽谤”。
因为广告部分内...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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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跨省追捕”的新闻发生时,很多人问他:“媒体批评政府或官员个人时,官员应该如何回应?”而当一位公安局长宣称要“起诉‘歪曲事实’的报社和记者”的时候,朋友们又好奇地问:“当政府某个部门受到批评时,主管官员有没有资格以个人名义提起诉讼?”
大多数时候,这位法学博士给不出令自己满意的答案。
一年前,何帆在同事的书柜里偶然发现了一本名为《不得立法侵犯》(Make No Law)的英文书籍。因为简陋的装帧和非常“迷你”的开本,这本书挤在架上,看起来并不起眼,但它的主要内容却让何帆惊喜不已。
这部著作由曾任美国《纽约时报》司法事务报道记者的安东尼?刘易斯撰写,记录了上世纪60年代发生在美国的一场著名诉讼。1960年,一家致力于种族平等的机构在美国最大的报纸《纽约时报》上刊登了整版广告,抨击阿拉巴马州警方对示威学生施行的“滥用公权的暴力行为”。广告引发了警方的强烈不满,阿拉巴马州首府蒙哥马利市的警察局长沙利文将纽约时报社告上法庭,指责对方“诽谤”。
因为广告部分内容的确失实,《纽约时报》一审二审先后败诉,并被要求向沙利文赔偿50万美元。这给创办于1851年的这份报纸带来了一场巨大的危机。不过,在报...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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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
——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
案已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
会将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
似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
道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
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
哪些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
波的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
“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翻中国的现政权;其二,
2008年9月至12月,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
垄断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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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WaterWorld版 - 肖传国起诉绕毅案。
找不到前面那帖子了,干脆另开一个。
强调几点:
1. 应该是有这个诉讼;
2. 没有过堂;
3. 肖传国指出是绕毅庭外赔偿和解。
还是亦明的文章。不信的可以找教主及绕教授取证。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topic.php?topic=107960&select=&f
亦明爆巨料:饶毅辞美国教职和美国国籍是躲肖传国的官司z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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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桥科教论坛 http://www.rainbowplan.org/bbs/ed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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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交者: 针灸 于 2010-04-07 13:23:25
阿歪之二:饶叔吃瘪方舟子棒打肖传国始末 2010-04-07 07:02:09 阅读39 评论2 字号
:大中小
2、饶叔吃瘪
饶叔发飙之后,很可能被新语丝诸人吹... 阅读全帖
t******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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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gddg (gddg) 于 (Wed May 1 16:07:28 2013, 美东) 提到:
老是有水军呼吁要对铊们无罪推定,还号称是法律精神。我今天就给你科普一下法律精
神!
看看辛普森案就明白,法律系统用的是有罪推定,美国老百姓可不这么看。连美国法官
也不这么看,否则辛普森也不会前两年因为一个小案子就被抓进去了。美国人民懂得,
程序是为了正义服务,不是反过来。就算今天放你走,是因为尊重程序,才不会冤枉其
他好人,绝不是消除了你的罪恶。
归根到底,一个基本的法律原理是,言论自由,无罪推定这些,都是针对政府的,因为
政府有暴力武器、有警察、检察院这些系统,最后还可以上坦克。保护民众权益不受政
府侵害,才是这些法律的核心原则。
更重要的是,在一个制度比较健全的国家,要求人民尊重制度还情有可原。朱令走到这
一步,完全是因为司法不独立,暗箱操作,从程序到实质,毫无公正可言。这种情况下
,老百姓呼吁追查真凶,自己讨论一下,老百姓手里一没有军队,二没有执法权力,反
倒要遵守无罪推定?这正是应了那句:只许...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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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稿:"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zz
【该评论已关闭】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案已
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似
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道
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名
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哪些
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波的
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
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
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翻中国的现政权;其二,2008
年9月至12月,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
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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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稿:"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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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案已
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似
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道
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名
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哪些
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波的
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
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
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翻中国的现政权;其二,2008
年9月至12月,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
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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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稿:"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z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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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案已
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
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似
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道
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名
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哪些
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波的
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
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
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翻中国的现政权;其二,2008
年9月至12月,刘晓波伙同他人撰写了题为《零八宪章》的文章,提出“取消一党垄断
执政特权”、“建立中华联邦共和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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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缺了一块,帮你补全吧
http://news.sina.com.cn/c/2010-10-25/151621347599.shtml
说到这里,记者还有一个疑问没有解开:凡是发表不利于现政权稳定的煽动性言论的,
都需要刑法加以调整吗?如果这样的话,会不会影响公民行使言论自由的权利呢?高铭
暄教授认为,任何国家刑法都讲究刑罚适用的审慎原则,动用刑法手段打击和制止煽动
危害国家安全的言论是有条件的。我国刑法也不例外。从我国刑法第一百零五条第二款
的规定和司法实践情况看,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的行为,须具有两个基本条件:第
一,该行为必须是以造谣、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实施的。刘晓波的行为正是造谣、诽谤
、污蔑等方式的极端表现形式。例如,刘晓波在《零八宪章》中说:“1949年建立的‘
新中国’,名义上是‘人民共和国’,实质上是‘党天下’。”还说:“在当今世界的
所有大国中,唯独中国还处在威权主义的政治生态中,并由此造成连绵不断的人权灾难
和社会危机。”这些显然属于造谣、诽谤、污蔑。第二,该行为必须具有严重的社会危
害性。审判实践告诉我们,并非所有的以造谣、诽谤为手段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
... 阅读全帖
p*****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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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网: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
2010年10月25日 15:09新华网【大 中 小】 【打印】 共有评论0条
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
——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案已
于今年2月终
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会将今年诺贝尔和
平奖授予刘晓
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似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
民言论自由的范
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有道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
在哪里呢?带
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哪些
行为。从北京
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波的行为有两项:
其一,2005年
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
的独裁爱国主
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
章,多次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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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美国严惩网上造谣
在互联网的发源地美国,20世纪90年代初随着信息高速公路的架设,互联网成为亿万美国
人获取信息、相互沟通的重要渠道。人们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也深受网上造谣、
诽谤行为的侵扰。近年来,美国司法部门通过一系列判例,严惩网上造谣违法行为。
美国司法部门在十几年前就已开始关注网上造谣案,且惩治力度和社会影响都颇大。起
初主要是企业与个人之间的诉讼,比如1991年,美国一家在线服务机构在网上发布诋毁网
民名誉的谣言,被告上法庭;1995年,又一家网络服务商因类似原因而被起诉。这两起案
件原告均获胜诉。
近年来,美国司法部门对网上造谣的惩处有加重的趋势。2006年,美国一女子因在网上被
另一名女子称为“骗子”、“行骗大师”且持续时间达十个月之久,于是起诉对方诽谤
罪,获赔1130万美元。在这起案件中,尽管当事双方都不是公众人物,但却创了此类案件
的最高赔偿纪录。2011年的“桑兰诉讼案”,15名因在网上发表评论的网民被列为“网
络诽谤案”的被告,原因是他们在网络发帖“发表不实言论、咒骂、侮辱原告本人以及
对支持桑兰的人进行人身攻击”,桑兰在此次诉讼中索赔18亿美元,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
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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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大纪元:桑兰的证人路平真敢骗
http://www.epochtimes.com/gb/11/6/13/n3285133.htm
【大纪元2011年06月13日讯】桑兰告18亿的索赔案早已闹成了娱乐网民的肥皂剧。在那
个恶棍律师海明自己承认根本没有什么“联合国律师团”之后,在海明把所有索赔额(
无论是18亿,还是21亿)都从起诉书撤下之后,也就是说,在明知道海明炒作的这两个
“最重要的卖点”都是弥天大谎之后,桑兰和丈夫黄健仍然和海明乐融融地合作。这说
明,桑兰、黄健完全是和海明一样的恶棍!
我本来还以为桑、黄由于不懂美国法律,在一定程度上是被海明这个恶棍骗了,所以对
桑兰这个残障人多少还有些同情。但现在看来,桑兰之“毒”鲜少有人可比,黄健之“
劣”则是登峰造极。他在网上骂人的下流程度,是十八层地狱里都绝对找不到的。
中国古语说,人以群分、物以类聚。这桑兰案,在流氓恶棍的小丑闹剧之上,现又加上
一个骗子凑过来搅局。在海明一再撤梯,要步当年跟CNN打13亿(媒体炒作后就撤案)
后尘的时候,又冒出一个所谓“证人”、七十多岁的美籍华人路平,说他当年目睹被告
刘、谢夫妇的儿子薛伟森“性侵”桑兰,他还有桑兰的血迹和录音。
刚从...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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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
新华网: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的误读
http://www.sina.com.cn 2010年10月25日15:16 新华网
所谓“因言获罪”是对刘晓波案判决的误读
——刑法学专家谈刘晓波案与言论自由
刘晓波因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此
案已于今年2月终审,正在逐渐淡出公众的视线。然而出乎意料的是,挪威诺贝尔委员
会将今年诺贝尔和平奖授予刘晓波。接着,有境外媒体称刘晓波被判刑是“因言获罪”
,似乎认为刘晓波的言行属于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法院不应对他定罪判刑。这种说法
有道理吗?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与言论自由的界限在哪里呢?带着这些疑问,记者走访了
著名刑法学家高铭暄教授。
高铭暄教授认为,要讨论刘晓波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应该先搞清楚刘晓波实施了
哪些行为。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和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一致认定的事实看,刘晓
波的行为有两项:其一,2005年10月至2007年8月,刘晓波撰写并在互联网“观察”、
“BBC中文网”等网站发表《中共的独裁爱国主义》、《通过改变社会来改变政权》、
《独裁崛起对世界民主化的负面效应》等多篇文章,多次煽动推...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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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namdog (小狗狗看电影"老妈蹄花"(自己搜索)), 信区: WaterWorld
标 题: 章子怡跨国官司获胜 某网站发道歉声明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Wed Dec 18 13:07:29 2013, 美东)
章子怡跨国官司获胜 某网站发道歉声明
点评:某网站的声明谁看到了?
网易娱乐12月17日报道 自去年5月被曝靠“陪睡”赚进7亿人民币后,章子怡即委托律
师发起跨国诉讼。历时19个月,继今年11月在香港胜诉后,章子怡状告美国某网站诽谤
的跨国案件,也于美国洛杉矶当地时间2013年12月14日宣布胜诉,被告网站也从今日开
始刊登了道歉声明。此前有媒体称该官司已庭下和解,章子怡方也曾进行措辞严厉的辟
谣。
章子怡“陪睡高官”案美国胜诉 网站发道歉声明
在这封道歉信中,美国某网站承认刊载了一系列关于章子怡的负面失实报道,其中包括
“陪睡高官以换取金钱及礼物”等等,并称这些假消息从来不应该被刊登出来,因此郑
重向章子怡致歉,并已将相关文章及评论悉数撤下。
该网站在致歉声明中表示,“有关章子怡的新闻报导,乃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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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跨国官司获胜 某网站发道歉声明
点评:某网站的声明谁看到了?
网易娱乐12月17日报道 自去年5月被曝靠“陪睡”赚进7亿人民币后,章子怡即委托律
师发起跨国诉讼。历时19个月,继今年11月在香港胜诉后,章子怡状告美国某网站诽谤
的跨国案件,也于美国洛杉矶当地时间2013年12月14日宣布胜诉,被告网站也从今日开
始刊登了道歉声明。此前有媒体称该官司已庭下和解,章子怡方也曾进行措辞严厉的辟
谣。
章子怡“陪睡高官”案美国胜诉 网站发道歉声明
在这封道歉信中,美国某网站承认刊载了一系列关于章子怡的负面失实报道,其中包括
“陪睡高官以换取金钱及礼物”等等,并称这些假消息从来不应该被刊登出来,因此郑
重向章子怡致歉,并已将相关文章及评论悉数撤下。
该网站在致歉声明中表示,“有关章子怡的新闻报导,乃基于匿名来源向我网站新闻所
提供的资料,而该匿名来源并没有证明支持其报称的资料。我网站在刊登该报导前并未
联络章子怡,让她能够对报道中不实内容作出回应。我网站现在承认其报导没有根据及
不当,以及承认章子怡从未被相关部门调查。”
章子怡接连胜诉:诽谤足以毁我名誉和清白
对于跨国诽谤案件的胜诉,章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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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子怡跨国官司获胜 某网站发道歉声明
点评:某网站的声明谁看到了?
网易娱乐12月17日报道 自去年5月被曝靠“陪睡”赚进7亿人民币后,章子怡即委托律
师发起跨国诉讼。历时19个月,继今年11月在香港胜诉后,章子怡状告美国某网站诽谤
的跨国案件,也于美国洛杉矶当地时间2013年12月14日宣布胜诉,被告网站也从今日开
始刊登了道歉声明。此前有媒体称该官司已庭下和解,章子怡方也曾进行措辞严厉的辟
谣。
章子怡“陪睡高官”案美国胜诉 网站发道歉声明
在这封道歉信中,美国某网站承认刊载了一系列关于章子怡的负面失实报道,其中包括
“陪睡高官以换取金钱及礼物”等等,并称这些假消息从来不应该被刊登出来,因此郑
重向章子怡致歉,并已将相关文章及评论悉数撤下。
该网站在致歉声明中表示,“有关章子怡的新闻报导,乃基于匿名来源向我网站新闻所
提供的资料,而该匿名来源并没有证明支持其报称的资料。我网站在刊登该报导前并未
联络章子怡,让她能够对报道中不实内容作出回应。我网站现在承认其报导没有根据及
不当,以及承认章子怡从未被相关部门调查。”
章子怡接连胜诉:诽谤足以毁我名誉和清白
对于跨国诽谤案件的胜诉,章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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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UVE (看发言,不要看马甲),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19 23:55:33 2010, 美东)
发信人: hfyhl (I am legend), 信区: WorldNews
标 题: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1 21:27:53 2010, 美东)
发信人: hfyhl (I am legend),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1 21:13:15 2010, 美东)
http://blog.dwnews.com/?p=33324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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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rldNews 讨论区 】
发信人: hfyhl (I am legend), 信区: WorldNews
标 题: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转载)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1 21:27:53 2010,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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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Sun Jan 31 21:13:15 2010, 美东)
http://blog.dwnews.com/?p=33324
“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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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独立笔会”的会员高寒。此案令洋法官们殊感诧
异,正因为侵犯人权、侵犯言论自由的指控落在以争取民主自由为旗号的民运人士们身
上。
起诉人高寒认为,他因批评“独立笔会”领导层“黑箱作业”、“财务违规”、“巧立
名目”、“中饱私囊”、“党同伐异”以及制度问题而遭到开除,这样的事实令人无法
接受,必须诉诸法律。他说:此案是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在民主社会里效法共产党打
击异己而制造的又一宗“胡风案”和“王实味案”,而两者唯一不同的是“这个伪自由
主义的宗派小集团目前还没有掌握国家机器”。高寒表示,他“将竭尽所能,使用一切
合法...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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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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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独立笔会”的会员高寒。此案令洋法官们殊感诧
异,正因为侵犯人权、侵犯言论自由的指控落在以争取民主自由为旗号的民运人士们身
上。
起诉人高寒认为,他因批评“独立笔会”领导层“黑箱作业”、“财务违规”、“巧立
名目”、“中饱私囊”、“党同伐异”以及制度问题而遭到开除,这样的事实令人无法
接受,必须诉诸法律。他说:此案是中国“自由主义者”们在民主社会里效法共产党打
击异己而制造的又一宗“胡风案”和“王实味案”,而两者唯一不同的是“这个伪自由
主义的宗派小集团目前还没有掌握国家机器”。高寒表示,他“将竭尽所能,使用一切
合法...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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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网络反腐部分内容失实 非主观不入刑
2013年09月10日02:39 新京报 我有话说(15人参与)
昨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下称“解释”)
。这个总共10条的司法解释,通过厘清信息网络发表言论的法律边界,为惩治利用网络
实施诽谤等犯罪提供了明确的法律标尺,从而规范网络秩序、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司法解释将于今日起施行。
条文摘录 1
1.捏造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
上散布的;2.将信息网络上涉及他人的原始信息内容篡改为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
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符合上述两种情形之一,即
可认定为“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情节恶劣的,以‘捏造
事实诽谤他人’论。”
罪行认定
网上造谣诋毁 或认定诽谤罪
【解读】:最高法新闻发言人孙军工说,如果行为人明知是捏造的损害他人名誉的
事实,实施了在信息网络上散布的行为,主观上具有侵犯他人名誉权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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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刘小波的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遭起诉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Nov 19 23:26:22 2010, 美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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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 诉诸法律 让对手付代价
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独立笔会”的会员高寒。此案令洋法官们殊感诧
异,正因为侵犯人权、侵犯言论自由的指控落在以争取民主自由为旗号的民运人士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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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高寒认为,他因批评“独立笔会”领导层“黑箱作业”、“财务违规”、“巧立
名目”、“中饱私囊”、“党同伐异”以及制度问题而遭...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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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 题: 刘小波的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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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斗士”内讧 “独立中文笔会”在美国法庭遭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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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2月3日,美国纽约皇后区民事法庭受理了一宗中国政治异议团体侵权案,顿时
引起各界关注。被告方是由美国“国家民主基金会”( National Endowment for
Democracy,缩写NED)资助的“独立中文笔会”(Independent Chinese PEN Center,
简称“独立笔会”ICPC),原告方是“独立笔会”的会员高寒。此案令洋法官们殊感诧
异,正因为侵犯人权、侵犯言论自由的指控落在以争取民主自由为旗号的民运人士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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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人高寒认为,他因批评“独立笔会”领导层“黑箱作业”、“财务违规”、“巧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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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共江泽民、罗干一伙政治流氓集团导演“天安门自焚”世纪伪案十年之际,1月20
日,中共喉舌新华网再炒冷饭:抛出对两个被中共骗到天安门自焚的受害者郝惠君、陈
果母女的“采访”,并被其它喉舌媒体、网站转载。
不过这篇所谓的采访,除了两个“被自焚”者的名字之外,另外两个当事人:新华社记
者、“中国关爱协会的工作人员”,都未敢给出名字,记者的名字只用了“新华社记者
”;整篇文章的图片几乎全来自于一个至今隐藏在幕后诬蔑法轮功而不敢公布真实身份
的“凯风网”。
十年前的1月23日,大年三十,天安门广场发生震惊世界的“自焚”伪案。中共喉舌第
一时间报导此案诬陷法轮功,但是漏洞百出。喉舌从开始报导的5人“自焚”在一周后
增加为7人。
随后不久,海外媒体人从央视“焦点访谈”的慢镜头中揭示:刘春玲是被现场的警察用
重物击打致死,从而戳穿了这场骗局,央视焦点访谈在重播那段录像时删去了刘春玲被
打死的镜头,不过真相片却被联合国备案,海外制片人拍摄的电影《伪火》也在向全世
界披露真相。中共的骗局随着“警察背灭火器巡逻、塑料瓶儿烧不破、气管切开了还唱
歌......”笑料的传播,成为其洗脱不掉的耻辱。
在过去的...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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