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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部话题 - 话题: 依法惩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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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Military 讨论区 】
发信人: X01100110 (X01100110), 信区: Military
标 题: 谣言战概论----教你如何造谣搞乱中国,NED必备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Fri Oct 21 16:39:48 2011, 美东)
21世纪的垃圾桶,将躺满那些不重视造谣的国家。
——[谣言战之父、21世纪军事革新家] 本文作者 于2011年
谣言战,是有组织的利用谣言,以对手的社会作为打击对象,从而最终摧毁其
社会生产力和软实力的新战争形式。在信息时代的科技条件下,在国家之间处于亚对抗
、亚冲突的国际政治背景下,谣言战必将超越热战武器成为使用范围最广、使用效率最
高的军事打击形式。率先重视谣言战的使用和防御的国家,必将在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
。轻视谣言战的国家,则将付出社会解体的代价,进而无可逆转地走向衰落。本文提出
了谣言战的概念,论证了信息时代谣言战的可行性,回顾了历史上成功的谣言战范例,
并对现代谣言战的组织、防御、拓展等作了系统的规划。
关键词:谣言战、社会性网络服务、P2P式传播
目录
一.谣言战的原理
二...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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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大会19日在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
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在会前亲切会见英雄模范代表,并同他们座谈。他强调,要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学习宣传见义勇为英雄模范,大力弘扬见义勇
为精神,努力在全社会形成扶正祛邪、扶危济困的良好风尚,不断巩固全国各族人民团
结奋斗的思想道德基础。
座谈时,山东省莱州市个体工商户李京珊和吉林省长春市赴朝鲜经商人员阮兴望代
表受到表彰的群体和个人作了发言。周永康首先代表党中央、国务院,向荣获“全国见
义勇为英雄”荣誉称号的7名同志和荣获“全国见义勇为英雄群体”荣誉称号的3个群体
、17名同志表示热烈祝贺,向因见义勇为而不幸牺牲的烈士表示深切哀悼,向负伤致残
的英雄及烈士家属表示亲切慰问。
周永康说,从1988年至今,全国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表彰活动已经办了十一届,每次
都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关注和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这充分反映了全社会对见义勇为行
为的充分肯定和对社会正义良知的强烈呼唤。这次表彰的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虽然来自不
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民族,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但当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人民
生命...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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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ChinaNews版 - 中国32名省部以上官员涉贪被查
中新网10月22日电 2008年1月至今年8月,32名省部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贪污贿赂
犯罪被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22日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2008年以来反贪污贿赂工
作情况。据称,这是1989年10月25日后,时隔24年最高检再次就反贪污贿赂工作向全国
人大进行报告。
曹建明介绍,2008年1月至今年8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犯罪案件
151350件198781人,提起公诉167514人。人民法院判决有罪148931人,占已审结案件的
99.9%。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377亿元。
在依法惩治贪污贿赂犯罪方面,曹建明介绍,检察机关深入研究贪污贿赂犯罪特点
和规律,积极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立案侦查的案件中,群众举报48671件,占32.1%
;检察机关自行发现53532件,占35.4%;纪检监察机关移送14354件,占9.5%;犯罪嫌
疑人自首、其他执法司法机关移送和其他来源34793件,占23%。
曹建明介绍,在全面履行职责的同时,检察机关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县处
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13368人,其中厅局级1029人、省部级以上... 阅读全帖
s*******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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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胡舒立恶斗的沙盘推演
解滨
假设有这么一个故事:美国的一个奸商被政府调查,这个奸商在另一个政府机构的庇护
下逃亡海外。 某个媒体(例如,《纽约时报》)得知这一事件后,报道了该奸商舞弊
枉法的罪证。 该投机商恼羞成怒,找该媒体的主管“单挑”,在海外大肆披露该媒体
种种“内幕”,肆意抹黑对方,并扬言“一切才刚刚开始”。 而这个投机商的靠山是
美国的特务机构NSA。 虽然NSA某老总已经落马,但能量犹在。 追查其犯罪嫌疑的机构
是联邦特勤局。 双方已经够强大,但都有更强大的靠山在支持,双方都握有对方的把
柄……。
这样的事情在美国可能发生吗? 扯淡! 就连好莱坞的剧作者也从来没有想象力构思过
这样一个故事。 美国如果烂成这样的话,政府要不早就被推翻了,或者官员们早已被
老百姓打死光了。
但这样的事情在中国正在发生,其复杂性和斗争的激烈程度超过人们的想象,就是好莱
坞大片也难以描绘其激烈程度……。
郭文贵的那些事情在中国一点也不稀罕。 郭文贵为什么要找马健之流的高官联合圈钱
呢? 因为跟中国所有的草根商人一样,他十分清楚,如果不打破道德底线,巴结中共
高层,没有强大的官方后台和背景,谁... 阅读全帖
f****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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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下文字转载自 WoldMiscNews 俱乐部 】
发信人: fuxeto (富士德), 信区: WoldMiscNews
标 题: 呼格冤案未被深究 公检法利益集团是阻碍
发信站: BBS 未名空间站 (Thu Feb 4 12:44:49 2016, 美东)
呼格冤案未被深究 公检法利益集团是阻碍
2014年12月15日,呼和浩特,呼格吉勒图案再审被判无罪,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
向申诉人、辩护人、检察机关送达了再审判决书。 家人在其坟前烧判决书复印件。(
大纪元资料库)
二十年来,尚爱云一直在等待冤判和处死她十八岁儿子的人被追究责任的那一天。但是
当本周算总帐的一刻来临,尚爱云愤怒了。内蒙古当局1月31日宣布,在呼格吉勒图的
冤案当中,只有一人将面临刑事调查,而其他26人将仅仅受到轻微处罚。
尚爱云在接受官媒采访时说,这些人甚至都没有勇气承认他们的错误。“他们未来怎么
能公正的处理法律案件?”
《纽约时报》报导说,在习近平领导下,北京当局把纠正冤假错案作为整顿长期以来充
斥腐败滥权的司法系统的核心内容,但是那些制造冤案的官员却没有受到严厉惩罚。
浙江省某法庭本周宣布一...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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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
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来源:最高人民法院网 发布时间:2017-01-25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
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已于2017年1月4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
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现予
公布,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2017年1月25日
法释〔2017〕3号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
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为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
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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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
法解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
织、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
、罪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
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
织,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
伪基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
教,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
或者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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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国安人员赴美劝返郭文贵各方交锋堪
比谍战片》的文章,再次将中国大陆富商郭文贵出逃美国事件置于舆论的中心,关于郭
文贵历史与现状的讨论迅速升温,成为了近几天网络社交媒体上的热点之一。
尽管对于郭文贵事件,各方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被外界广泛认可的,那就是郭文贵现
在正处于一个无比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大陆方面展示了追捕郭文贵和其他滞美逃犯的
强硬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美国政府方面却没有如郭文贵希望的那样,为他提供妥善
的庇护或帮助,这导致郭文贵不得不面临来自中美政府以及自身团队内部等多方面的压
力,此时的郭文贵仿佛是打开了魔盒的潘多拉,被自己的选择逼入一个越来越局促且看
不到希望的“死角“。
其实,当我们今天回头看郭文贵发迹的历史时,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郭文贵绝对不是一
名愚蠢的人,甚至在某些方面,郭文贵还展现出一些他人不具备的优点。
早在经商之出,郭文贵就已经能够从容的应付复杂的政商关系了。在河南,郭文贵是时
任河南省常委王有杰最器重的“小兄弟”,也正是通过王有杰的“关照”,郭文贵才在
裕达国贸酒店的建设中,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2005年,...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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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文贵(右)与白宫前首席战略顾问班农(图源:Twitter KwokMiles)
10月23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国安人员赴美劝返郭文贵各方交锋堪
比谍战片》的文章,再次将中国大陆富商郭文贵出逃美国事件置于舆论的中心,关于郭
文贵历史与现状的讨论迅速升温,成为了近几天网络社交媒体上的热点之一。
尽管对于郭文贵事件,各方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被外界广泛认可的,那就是郭文贵现
在正处于一个无比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大陆方面展示了追捕郭文贵和其他滞美逃犯的
强硬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美国政府方面却没有如郭文贵希望的那样,为他提供妥善
的庇护或帮助,这导致郭文贵不得不面临来自中美政府以及自身团队内部等多方面的压
力,此时的郭文贵仿佛是打开了魔盒的潘多拉,被自己的选择逼入一个越来越局促且看
不到希望的“死角“。
其实,当我们今天回头看郭文贵发迹的历史时,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郭文贵绝对不是一
名愚蠢的人,甚至在某些方面,郭文贵还展现出一些他人不具备的优点。
早在经商之出,郭文贵就已经能够从容的应付复杂的政商关系了。在河南,郭文贵是时
任河南省常委王有杰最器重的“小兄弟”,也正是通过王有杰...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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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维新闻】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国古今官德研究”丛书近日出版,这套丛书被称作中
国首部“官德书”,一经出版即引来众多争议。从胡温十年执政中不间断的大力整饬贪
污腐败,到即将到来的十八大有望问鼎中共最高领导人的习近平多次呼吁党的纯洁性等
,不难看出,官德建设已经成了中共未来执政路上绕不开的话题。
据北京市委机关报《北京日报》18日报道,该套丛书包括《史说官德》《大道官德》《
为官史鉴》《申论官德》四部分,其中《申论官德》一书还首次全面对现代官德的内涵
做了探讨和分析,并围绕“中共是否可以谈论官德”及“新型官德与中国传统官德的关
系”两个公众关注的焦点重点进行了阐释。称中共持有国家公权力,“做官不可避免”
。这一“入党做官论”也被众多网络媒体当做新闻点放置在了标题中。至于书中多元化
标准区分“贪官”的提法,则被视作中共推行反腐的手段之一。
中共重拳整饬官场风气
有分析认为,此类书刊的面世,是改革开放不断深入的结果,标志着中共完成了从革命
党向执政党的转化。不过,围绕书中谈及的“入党做官论”及反腐等问题,部分舆论对
本套书系所能达成的实效并不看好。
一方面,在自成系统的官德丛书面世之前,中共已...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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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网站发布《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司法解
释),就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解释。
司法解释共16条,主要就邪教组织的界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和组织、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重伤、死亡罪的定罪量刑标准;邪教组织犯罪所涉及的宽严相济、罪
数处断、共同犯罪等实体问题和邪教宣传品的认定程序等问题做了规定。
第一条明确规定,“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
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
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对近年来出现的新型涉邪教犯罪行为,司法解释作出了明确的量刑规定。如使用“伪基
站”“黑广播”等无线电台(站)或者无线电频率宣扬邪教,以货币为载体宣扬邪教,
利用通讯信息网络宣扬邪教等。
对组织、利用邪教组织,制造、散布迷信邪说,蒙骗成员或者他人绝食、自虐等,或者
蒙骗病人不接受正常治疗,致人重伤、死亡的,司法解释第七条规定:“应当认定...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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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
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2017年1月4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6次会议、2016年12月8日最高人民
检察院第十二届检察委员会第58次会议通过,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
法释〔2017〕3号
为依法惩治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犯罪活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现就办理此类刑事案件适用法律的若
干问题解释如下:
第一条 冒用宗教、气功或者以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鼓吹首要分子,利用制造、
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 危害社会的非法组织,应当
认定为刑法第三百条规定的“邪教组织”。
第二条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具有下列情形之一
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百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建立邪教组织,或者邪教组织被取缔后又恢复、另行建立邪教组织的;
(二)聚众包围、冲击、强占、哄闹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公共场所、宗教
活动场所,扰乱社会秩序的;
(三)非法举行集会、游行...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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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热在家裸睡,电脑的摄像头明明关着,却悄悄开启,录下你的隐私;在家跟朋友QQ聊天,很可能你们的聊天记录正在被一群不怀好意的人围观。这一切,都是网上流行的远程控制软件(俗称"间谍软件")使的坏。
为依法惩治这些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犯罪活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典型案例│关了视频还是被拍下裸照
去年7月6日晚,家住汉口的女青年周琼(化名)在家中上网时,一陌生QQ号加她成为好友。
随后对方传来几张照片,是周琼在家脱光衣服上床睡觉的情景。周琼吓得心惊肉跳,通过QQ质问对方,怎么搞到这些照片的。对方自称是黑客,让她不要多问,并限三天内汇款2万元摆平此事。如果她不照办,就会将她的裸睡视频传到网上。
周琼仔细回想,6月20日,由于天气炎热,当日中午她曾在家中脱光衣服上床休息。虽然当时电脑未关,摄像头正好对着床铺的方向,但她并没有启动视频聊天,对方怎么能拍到自己裸照的呢?
次日,周琼向武汉警方报案,并提供了黑客的QQ号。
警方综合类似报案分析认为,这是网上流行的远程控制软件造成的公民隐私泄露,为...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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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80后小夫妻将违规超生的婴儿卖给他人。虽然他们辩称,“送”出孩子并不是为了获利,但杨浦公安和检察院发现,这对夫妻是在网络上以5万元明码标价卖出婴儿,当他们拿到钱后立刻上网购买了iPhone手机等物品。17日,上海市杨浦区人民检察院以拐卖妇女儿童罪对二人提起公诉。
双双待业 连生三子
学历不高的80后夫妇滕某、张某双双待业家中,靠父母接济度日。婚后不久,夫妻俩生下一个男孩。第二年,张某发现自己又怀上“二胎”。今年,张某再次“意外”怀孕。一个女婴健康活了下来,然而等待孩子的是一场不可告人的交易。
今年6月,杨浦公安分局根据线索找到了这对夫妇,原因是有证据表明其在百度贴吧上发布了送养婴儿的信息,且得到网民回应。滕某和张某到案后,供述了实情。
据张某自述,他们希望第三个孩子能够得到良好的教育,于是决定将孩子送给家境较好且无子嗣的人家抚养。即将临盆时,她便通过网络上传播此类信息,意向明确后再详谈。
名为送养 实为交易
“送孩子不是为了获利,而是为了孩子有更好保障。”夫妇俩为自己辩护,整个过程中,他们从未主动要求对方支付钱款,警方所查获的银行进账款项纯粹是对方以“营养费”、“辛苦费”为名自愿作...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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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岁的女儿小华(化名)多次和42岁男子王某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11月9日一早,小华家属代理律师将意见书递交大兴警方,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
13岁女儿与陌生网友开房
张女士说,女儿在大兴区一所寄宿学校念初一。2012年9月28日早晨8点多,老师问她怎么把孩子接走没送回来。“我说我没接孩子啊,孩子是住宿的,我赶到学校,老师拿出短信,有人冒充我们要带孩子去温泉玩,让老师批准,短信不是我们发的,我赶紧报警。”
张女士说,大概2小时后,女儿回来了。几天后,警方调取女儿当晚所去会所的监控录像,发现穿着校服的小华和男子王某开房。
“她才13岁,对性侵害没有判断能力。”张女士说,她陪着女儿在派出所做笔录时才知道,小华在无知情况下和男子多次发生性关系。
据介绍,案发前,小华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王阳”的男子,初次见面,王阳开车到小华的校门口接她,问她多大,她说属兔,后两人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后,“王阳”说要带小华去酒店休息,并于当天和小华发生性关系,之后多次与小华去连锁酒店、休闲会所过夜。
张女士说,女儿说“王阳”告...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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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养、收养孩子原是非常严肃的法律行为,然而记者发现,在网上一些不负责任的父母甚至人贩子公开“叫卖”孩子,美其名曰需要“营养费”。是谁在买卖孩子?如何监管网络平台?又有什么办法来解决民间巨大的收养需求与正规收养渠道过窄的矛盾?
网络上以“领养”名义“买卖”孩子
“真心盼子”“送养一名女宝宝”……在网上只要输入收养、送养等关键字,便会跳出数百个网页。有的网站、论坛非常活跃,滚动发布各种收养、送养信息。记者在一个自称为国内最大的民间收养网络平台“圆梦之家”看到,其首页上有多位宝宝的照片以及送养信息。该平台公告称,过去5年,平台已成功搭桥送养宝宝78万多个。
“QQ群”是民间收养最大的交流工具。通过搜索,记者发现这样的群多达数十个,其中部分群成员超过500人。记者随机加入了其中几个群,看到群里讨论非常热闹,且每隔几十秒,就会有新人加进来。
在网上,大家约定俗成地将送养孩子的人称为“宝爸”“宝妈”,领养孩子的则称为“领爸”“领妈”。由于总是“僧多粥少”,一旦有“宝爸”“宝妈”加入进来,“领爸”“领妈”便会一拥而上,问个不停。记者发现,送养的多数是刚刚出生几个月的婴儿,有的还在“宝妈”的肚子里,“...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17
四川宜宾筠连县青年男子张生,在成都务工期间与武胜13岁少女小苗网恋。2013年10月的一天,在武胜县城一家宾馆内,两人发生了性关系。昨日,武胜警方披露,因涉嫌强奸罪,张生已被逮捕,即将移送检方起诉。
明知对方未满14岁发生关系
2013年暑假,小苗在一个QQ群中认识了网名为“情葬乱坟岗”的好友,这个人就是张生。张生时年23岁,家住宜宾市筠连县,在成都一工地打工。随着感情不断升温,2013年10月初,张生主动请求小苗做自己的女朋友。小苗答应了张生的请求,并告诉对方自己只有13岁,系初中一年级在校学生。
小苗向张生吐露了自己的烦心事,由于数学成绩不好,想辍学打工。得知这一消息后,张生迅速给小苗留言:“我现在工地上有点忙,等我忙完了,就来武胜接你到我这里(成都)耍。”
2013年10月24日,张生如约来到小苗所在的场镇。当天放学后,二人一同乘车前往武胜县城。当晚,张生和小苗在武胜某宾馆内发生了性关系。次日,二人在结伴前往成都途中被警方拦下。
的士司机报信找回离家少女
原来,由于小苗整夜未归,其母第二天到学校了解到女儿和一个陌生男子离开后,随即来到辖区派出所报案。
由于小苗家长不知道她的手机、...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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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称生活拮据,从化一名男子竟将女友的两个女儿的信息发布在收养QQ群上,收取“营养费”后“送给”他人。
黄某玲是两个女儿的妈妈:4岁的大女儿刘某怡是她与前男友非婚生育,2岁的小女儿陈某琳是她与现男友陈某杨(男,25岁,从化人)非婚生育。去年10月,陈某杨以入户和上幼儿园为由将孩子带走,随后近4个月都下落不明。
今年2月2日,黄某玲报警。从化警方调查发现,陈某杨并未给两名女童入户和上幼儿园,陈有重大拐卖儿童的作案嫌疑。本月18日凌晨3时许,警方在从化市江埔街某宾馆将他抓获。
经审讯,陈某杨供述由于生活拮据,于2013年9月通过一个名为“送养、领养宝宝”的Q Q群,发布欲将孩子送养的信息,并分别于2013年9月21日和10月21日将陈某琳和刘某怡“送给”他人收养,但拒不供述两名收养人的具体情况。
专案组民警从收养人仅有的网上虚拟信息入手,找到被拐女童刘某怡的收养人谭某春。谭某春供述称是通过收养Q Q群获悉陈某杨有女孩要送养的信息,双方约定于去年10月21日在广州市火车站附近见面。
在给了陈某杨2.2万元“营养费”后,以领养的名义,他于当天将刘某怡带回四川省遂宁市大英县的老家。2月22日和27日... 阅读全帖
c***s
发帖数: 70028
19
童某夫妇称,他们先后生了5个孩子,因养不起等原因,卖了3个。在卖出第5个孩子后,童某及转卖孩子的陈某姐弟俩相继落网。目前,童某和陈某的姐姐已经服刑。昨天,陈某在顺义法院受审。
卖婴案发生在2011年6月。孩子的父亲童某是四川人,1975年出生,小学文化。
童某说,结婚后,他与妻子先生育两子两女,其中一子一女在老家抚养,他们带着另外一子一女来京务工后卖了。
2011年4月10日,两人的第5个孩子出生,是个女孩。孩子一个多月时,他们搬到顺义杨镇居住。童某说,一段时间后,妻子念叨家里没钱,无法养活这个女儿,他便给曾经的房东王某打电话,说了卖孩子的想法。
王某将此事告诉给家里干活的小工陈某。经陈某的姐姐联系,河北女子郝某决定收养女婴。
2011年6月13日晚上9点多,在顺义杨镇的一条街上,童某夫妇将孩子交给了陈某的姐姐,并收了7000元钱。
孩子被抱回河北后,很快交到郝某手中,郝某为此支付了1万元。
2011年6月底,公安机关接到群众匿名举报,称有人卖孩子。警方经过调查后传唤童某,其对卖女供认不讳。民警顺藤摸瓜,解救了被卖女婴,陈某的姐姐随后落网。童某的妻子带着解救回来的女婴离开北京,不再露面...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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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来自西藏自治区的全国政协委员抵达北京,出席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 新华社记者 王晔 摄
5个改革“关键点”:换挡调速,简政放权,价格改革……
5个民生“关心点”:就近看病、在家养老,防治雾霾、留住蓝天……
5个法治“关注点”:修法遏制地方“红头文件”滥发,继续“打虎灭蝇”……
伴随着全国政协委员1日陆续抵京,中国即将迎来一年一度的“两会时间”。
2015年是“全面深化改革关键之年”“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开局之年”和“全面完成‘十二五’规划收官之年”。
在此背景下,今年的两会备受关注。2015年全国两会在改革、民生、法治等方面都有哪些看点?让我们在两会召开之际提前了解一下。
5个改革“关键点”
2015年是我国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之年。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必将落实一系列重要的深化改革举措,而在一些“关键点”上的部署和阐述尤其值得人们期待。
换挡调速
在国际环境复杂多变、国内“三期叠加”的大背景下,2014年中国经济承受了不小的下行压力。不过,国家统计局发布的宏观经济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经济在新常态下的运行处在合理区间,同时结构更趋优化,动力更加充沛,展现出良好的韧性、充足的潜力和... 阅读全帖
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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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判决,被告人田福生说,他要上诉摄
40岁的大叔,自称28岁;明明只有高中学历,却自称北大清华双硕士;没有正经工作,却说自己是奢侈品公司的CEO;父母是农民,却称父亲从事房地产生意……田福生全凭一张嘴,在4年时间里,先后骗取15名女子信任,其中有14人是大学生,她们不仅投入感情,多次与之发生关系,还被田福生骗走钱财,其中三人还做过人工流产。
今天上午,房山法院一审以诈骗罪,判处田福生有期徒刑8年。宣判后,田福生表示要上诉。如今,多位受害人已经毕业,昨天,在电话中,几名受害人知道今天田福生将受审的消息后向法制晚报记者表示,“现在只想把钱要回来,别的无所谓了”。
宣判现场法院:虚构身份借恋爱骗8人33万余元
法院查明,2010年至2014年期间,田福生在房山长沟镇、张坊镇等地,利用QQ与被害人相识,谎称自己叫“田北冥”,是清华大学及北京大学的双硕士,经营奢侈品、红木等生意,与8人建立恋爱关系,并先后以做生意周转、偿还债务等理由,骗8人33万余元。
其中,最多的一人被骗14.9万元,最少的2000元。
据房山检察院的办案检察官刘菲介绍,受骗的女大学生不止8人,实际上共有15名女子和田福生确... 阅读全帖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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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岁的陈斌后悔了大半年:他把女儿“卖”给了别人。现在,他和妻子只有一个心思,那就是尽快要回女儿,一家三口能生活在一起。目前,山阳县公安局已受理此案,调查是否属拐卖儿童。
他把女儿“卖”给别人
陈斌是商洛市商州区上官坊镇人,2013年6月,女儿瑶瑶出生后,他和妻子阮班芳经常吵架。2014年10月,阮班芳只身一人到西安打工。去年3月,在山阳县打工的陈斌,把瑶瑶送到山阳县一早教中心,一位姓陈的老师告诉他,有人想收养瑶瑶。
“我那时没啥收入,妻子也不回来,想着女儿给别人也能过得好些。”昨日上午,陈斌说,去年4月12日,他见到了收养瑶瑶的人,签了协议,收了对方2万元。
领养人拒绝他们见女儿
2015年5月,阮班芳回家后,多次追问女儿下落后,陈斌才告诉她,瑶瑶被“卖”到山阳县。
“孩子一定要要回来,要不然一辈子都良心难安。”昨日,在和陈斌去往领养瑶瑶那户人家的路上,阮班芳说丈夫也想通了,他们决定要回女儿自己养。
阮班芳说,开始并不知道领养女儿那家人住哪。“1月7日,打听到女儿在山阳县城关镇高家沟村。”
领养瑶瑶的是高家沟村的郭某,今年27岁。
昨日中午,郭某告诉华商报记者,她给了陈斌2万元,那是... 阅读全帖
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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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事女生在海都报采访车上,讲述事发经过
图中叼烟的男子为嫌疑人
近日,一则“初中女生被大叔带到宾馆开房”的传言,在三明市宁化县安远镇上传得沸沸扬扬。海都记者赶赴当地调查,找到了涉事女生小花(化名),她在镇上一所中学读初二,未满14周岁,父母在外地打工,平时由76岁的爷爷照看。带她去开房的是镇上一名无正当职业的中年男子。
小花说,第一次开房时,她喝了3瓶啤酒,“没有反抗能力”,与对方发生了关系。事后,中年男子给了她100元,让其不要告诉家长,不能报警。次日,她再次与该男子开房。小花家属报警后,44岁的涉事男子吴某坚被刑拘。目前,就案件调查进展如何,记者向当地警方求证,但警方并未透露。
连续两晚开房失踪20小时
安远镇距离宁化县城42公里,镇上有不少留守孩子。7月11日,留守女孩小花的爷爷、姑姑等家人,在镇上的几条街道寻找失踪的女孩,逢人就问“有没有看到我们家的小花”。前一天晚上,小花彻夜未归。
小花的父亲张先生说,女儿读初二,他在镇上租了一间房,让76岁的爷爷带着小花姐妹俩在镇上读书,他与妻子带着3岁儿子,在温州打工。
7月9日晚,小花出去玩,到10日凌晨才带着一身酒气回到出租屋。张先生...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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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3日,《华尔街日报》发表了一篇题为《中国国安人员赴美劝返郭文贵各方交锋堪
比谍战片》的文章,再次将中国大陆富商郭文贵出逃美国事件置于舆论的中心,关于郭
文贵历史与现状的讨论迅速升温,成为了近几天网络社交媒体上的热点之一。
尽管对于郭文贵事件,各方说法不一,但有一点是被外界广泛认可的,那就是郭文贵现
在正处于一个无比尴尬的境地。一方面,大陆方面展示了追捕郭文贵和其他滞美逃犯的
强硬态度和决心,另一方面,美国政府方面却没有如郭文贵希望的那样,为他提供妥善
的庇护或帮助,这导致郭文贵不得不面临来自中美政府以及自身团队内部等多方面的压
力,此时的郭文贵仿佛是打开了魔盒的潘多拉,被自己的选择逼入一个越来越局促且看
不到希望的“死角“。
其实,当我们今天回头看郭文贵发迹的历史时,不难得出一个结论,郭文贵绝对不是一
名愚蠢的人,甚至在某些方面,郭文贵还展现出一些他人不具备的优点。
早在经商之出,郭文贵就已经能够从容的应付复杂的政商关系了。在河南,郭文贵是时
任河南省常委王有杰最器重的“小兄弟”,也正是通过王有杰的“关照”,郭文贵才在
裕达国贸酒店的建设中,赚到了人生的第一桶金,但2005年,... 阅读全帖
g*****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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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朝的法治,不讲人性,不讲仁义,不讲和谐,并无深厚的道德底蕴,也无法做到法律
面前人人平等,这是秦国国祚短促、二世而亡的重要原因。因为皇帝可以随心所欲地践
踏法制,而他做梦也不会想到,因为自己一次漫不经心的法外开恩而埋下了亡国的祸根。
中车书令赵高,因为犯了大罪,秦始皇责令蒙毅依法惩治。蒙毅不敢枉法,判处赵高死
罪,并除掉了他的宦官籍。秦始皇却以赵高办事认真、勤勉敬业为由,赦免了赵高,恢
复了他的官爵。秦始皇选将用臣还是有可圈可点之处的,对违反秦律者也是严惩不贷的
,但却被赵高蒙蔽了双眼,可见赵高是很善于伪装的。
沙丘之变中,赵高等矫诏把胡亥推上皇位,他们派使者以皇帝诏书的形式用罪名命令公
子扶苏和蒙恬自杀。扶苏自杀后,蒙恬感到疑惑而再次请求申诉。使者将蒙恬交付给执
法官吏,换人顶替他的职位。使者回来报告,胡亥听到了扶苏的死讯,感念蒙氏对先帝
忠心耿耿,为秦国一统天下、巩固政权、戍边卫国,功不可灭,就有点后悔自己和赵高
、李斯做的过分了,想释放蒙括。赵高可不这样想。
蒙恬威震匈奴。蒙毅官至上卿。不除蒙氏,赵高寝食难安。赵高假借为胡亥尽忠谋划的
名义,想就此灭掉蒙氏,便进谗言说:“我听说... 阅读全帖
T*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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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高法肯定了南京彭宇案的判决
根据一般生活经验判断符合事实的证言可作为证据
不是你撞的你扶她干什么? 这是生活常识!
综合新华社电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5月30日
联合发布《关于办理死刑案件审查判断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办理死刑案
件证据规定》)和《关于办理刑事案件排除非法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非
法证据排除规定》),要求各级政法机关严格执行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依法惩治犯罪、
保障人权,确保办理的每一起案件经得起历史的检验。
严格死刑案件证据采集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牵头,中央政法机关经过深入调研论证,制定的两个《规定
》,对司法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特别是死刑案件提出了更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这是我
国刑事司法制度改革的重要成果,是我国刑事诉讼制度进一步民主化、法治化的重要标
志。
《办理死刑案件证据规定》不仅规定了刑事诉讼证据的基本原则,细化了死刑案件
的证明标准,还进一步严格规范了对各类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
《非法证据排除规定》不仅强调了采用刑讯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言词证据,不能
作为定案的根据,还进一步对审查和排除非法证据的程序、证明责任及讯问人员出庭
w*******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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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薄熙来开始收拾贪官
这只能抓到和薄不是一条阵线的贪官。薄及其手下的贪官是不会被抓的,即使事实清楚。
经过这么多的历史与事实,我们怎么还能指望人治来反腐。
只有依法惩治,新闻自由,舆论监督,才能根本上解决问题。
z**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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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有应该对肇事后从现场逃逸的一律按上限量刑.
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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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纸黑字:一律拘役。
要你指导个P
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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拘役多长呢?不同的长度对应什么程度的犯罪呢?这个确实需要解释。
但解释必须在法律的框架内,不能说是‘不按文意’去瞎说。底线是你不能违背法律的
白纸黑字。
这个文章里头说的话,比起前两天那个什么副院长说的就合理的多。如果报道的没错,
那个副院长是说有的案件就不要用刑法处理。这明显违背法律文字,超出了‘解释’的
范畴。
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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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拘役一个月到六个月,本身裁量范围就很小,还有啥可指导的。难道还要具体到多少时
速关几天?或什
么牌子的车关几天?
b*****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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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那个副院长简直就是个棒锤。带头违反人大立的法。可以被弹劾了。
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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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我看有个专题说这个问题
说是刑法总则里面有一天
对于犯罪行为特别轻微的,可以不认为是犯罪
所以那个副院长说这个话
不过,后来一些法学院的教授提出严格量化的需求
说的是,要是连是不是犯罪都让法官去衡量,那简直是国际玩笑
e**o
发帖数: 6038
34
估计要完蛋了
H******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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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这个总则规定不适用醉驾问题。因为交通法对醉驾是有明确量化定义的,所以不存在"
特别轻微"的问
题,就跟人死了就死了一样,没有轻微死,严重死之分。
e**o
发帖数: 6038
36
这个观点那个法律教授也说了
所以啊,那个副院长就扯犊子
j******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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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0
发帖数: 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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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世纪的垃圾桶,将躺满那些不重视造谣的国家。
——[谣言战之父、21世纪军事革新家] 本文作者 于2011年
谣言战,是有组织的利用谣言,以对手的社会作为打击对象,从而最终摧毁其
社会生产力和软实力的新战争形式。在信息时代的科技条件下,在国家之间处于亚对抗
、亚冲突的国际政治背景下,谣言战必将超越热战武器成为使用范围最广、使用效率最
高的军事打击形式。率先重视谣言战的使用和防御的国家,必将在国际竞争中占得先机
。轻视谣言战的国家,则将付出社会解体的代价,进而无可逆转地走向衰落。本文提出
了谣言战的概念,论证了信息时代谣言战的可行性,回顾了历史上成功的谣言战范例,
并对现代谣言战的组织、防御、拓展等作了系统的规划。
关键词:谣言战、社会性网络服务、P2P式传播
目录
一.谣言战的原理
二.谣言战的历史
三.谣言战的组织
四.谣言战的防御
五.谣言战的广度拓展
六.结语
一.谣言战的原理
谣言战,是利用网络交友社区、微博等为传播载体,使谣言在对方国家的民众
中以P2P形式传播,从而导致各种负面社会效应,阻碍其社会进步与国家发展的战斗形
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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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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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文革悲剧之谜的解释:
张春桥是蓝衣社(华蒂社)特务而非叛徒
——对于文化大革命性质的再思考
何新按语:2003年,我在《论文化大革命与毛泽东晚期思想》一文中论及:
“文革失败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毛所使用的江张姚王一流皆属下下流品人物。此辈
既缺乏政治智慧与才能,其人格形态又至为猬琐卑劣,唯以诌佞毛泽东为能事(于二十
四史中可入《倖臣传》)。”
本文即是对此问题做了进一步研究后草写的续篇。
顺便说明:本文所引用的史料和资料来自中共中央关于四人帮政治历史的文件、建国以
来毛泽东文稿以及国内公开出版的有关回忆录和文革史料。
1977年中共中央关于四人帮罪行文件的附件之一:
导 论
毛泽东说:“我一生就是做了两件事,一件是打倒国民党蒋介石,一件是文化大革命。”
【背景资料】
毛泽东的护士长吴旭君回忆:“见过尼克松后,有一天他对我说:我这一辈子就做了两
件事,一件是把蒋介石赶到那个小岛上,另一件是发动了文化大革命。我说:你做了那
么多的事,怎么只有两件?他说:值得提的就是这两件。”
这两件事均彻底改变了中国现代史。但是对于后一件事——文化大革命,尽管当事人的
回忆以及有关史料已... 阅读全帖
s*********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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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大陆媒体《北京青年报》11月2日报导称,北京判决10名外地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成立
。主犯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消息被各大媒体纷纷
转载报导。但是很快,中共喉舌《人民日报》称这是假新闻,《人民日报》记者和北京
高院核实,案件尚未宣判,朝阳法院也正联系该报要求道歉。
如果这些截访人员被判刑的消息属实,将成为中共高层即将公开大规模处理政法委的标
志性事件。外界认为,此消息出现反覆无非是因为害怕对中共政局冲击过大,或是中共
高层搏击太过激烈。
《北京青年报》罕见释放消息 《人民日报》“辟谣”
《北京青年报》12月2日零点推出重头消息说,北京判决外地截访人员非法拘禁罪。报
导说,“今年5月,北京警方查处了一处河南地方政府设在北京的截访点,抓获10名截
访人员。9月24日,北京朝阳法院第一次开庭审理该案。11月27日,北京朝阳区王四营
法庭第二次开庭,审判该案的3名少年犯。11月28日,朝阳区温榆河法庭第三次开庭,
审判其中7名成年犯。同日,法庭宣判,10名涉案人员全部以非法拘禁罪被判刑,主犯
被判1年半,其余9人则分别被判处几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 共有10名受害访... 阅读全帖
t***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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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法治无疑是必要的。法治无疑是一种管理方式,只不过很多时候人们把它神化了,虚无
化了,好像法治跟人无关。
所谓法,是一种程序。它是按照一种精神,由人制定的,并由人维护,解释和执行的。
任何程序都有局限性,不能在任何情况下都完全反应精神的需要。我想要的法律的精神
是维护人民的平等的权利,维护人民的利益,反对剥削,特别地,在中国,我想要的中
国的法律精神是维护中国人的权利,维护中国的利益,反对汉奸,反对官僚买办,反对
黑社会,反对唯利是图,反对奸商。
法律是一把双刃剑。坏人可以拿它砍杀好人,好人也可以拿它惩罚坏人。你可以看出,
好人坏人的说法本身就是精神意义上的产物,一种社会道德的定义。
关于薄熙来,我认为他是搞法治的,同时是以法治精神高于法治形式。他和王立军是行
政官,是法律执行者,他们就是依法惩治贪官,汉奸,买办的。
不多说了。想听听你理想的法治是个什么样子?其后果由是什么样子?如何保证你的法
治达到你想要的结果?如果达不到,怎么办?
C*********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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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修订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第四条
规定,凡涉嫌投降敌人的,应予立案。投降罪是指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
降敌人的行为。据刑法第四百二十三条规定,在战场上贪生怕死,自动放下武器投降敌
人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投降后为敌人效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原标题:最高人民检察院总政治部修订颁发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为了依法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保护国家军事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和其他有关规定,结合军队司法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案(刑法第四百二十一条)
战时违抗命令罪是指战时违抗命令,对作战造成危害的行为。
违抗命令,是指主观上出于故意,客观上违背、抗拒首长、上级职权范围内的命令,包
括拒绝接受命令、拒不执行命令,或者不按照命令的具体要求行动等。
战时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
(一)扰乱作战部署或者贻误战机的;
(二)造成作战任务不能完成或者迟缓完成的;
(三)造成我方人员死亡一人以上,或者重伤二... 阅读全帖
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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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检察院和解放军总政治部昨日公布《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
表示将依法惩治军人违反职责犯罪、保护国家军事利益。当中「军人叛逃罪」一项,规
定军人出逃境外、投向反动组织、发表叛国言论,都属刑事罪行。有军中学者对本报说
,解放军的纪律首要就是「服从命令听指挥」,「在这个问题上不能讲民主,不能讲自
由」。
解释《刑法》条款 详列立案情形
内地《刑法》中有一章「军人违反职责罪」,而今次的《军人违反职责罪案件立案
标准的规定》(简称《规定》)是对《刑法》条款的解释,详细列出应立案情形。其中
第11条「军人叛逃案」,指军人在履行公务期间,擅离岗位,叛逃境外或在境外叛逃,
危害国家军事利益的行为。《规定》列明,因反对国家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而出逃境外
,公开发表叛国言论,或投靠境外反动机构组织等行为(见表),军人若涉嫌其中之一
,都应立案。
根据对应的《刑法》第430条,犯「军人叛逃罪」者,可处5年以下监禁;情节严重
者,可处5年以上监禁,驾驶航空器、舰船叛逃或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者,可判10年以
上至终身监禁,最高可判死刑。
「军人叛逃罪」倘严重 可判死刑
《规定》中还有多条与战时有... 阅读全帖
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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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只看到黑人对华人犯罪,没看到是谁在纵容他们对我们犯罪。这些杀害华人的黑
人老莫要是不是这样都得到法院司法机关的包庇纵容,而是被依法惩治,他们敢这样肆
无忌惮持续性地对华人犯罪吗?想想看这些黑人老莫杀了中国人才判几年?如果他们杀
的是白人又会判几年?
今后一旦中美战争,美国进行印尼式排华的时候就会通过这些老黑老莫还有底层白人来
下手。主流们的手是不会脏手的,他们会让这些老黑老莫们来替他们双手沾上我们的血
。所以我们必须要尽可能地积极化解黑人与其他有色人种的矛盾。
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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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后官员可以放心嫖12岁以上的幼女了
10月24日14:00,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将联合举行新闻发
布会。发布《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及典型案例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发布会现场内容:
[最高法发言人孙军工]:幼女身心、智力等方面尚未发育成熟,自我防护意识和能
力低,易受犯罪侵害,且一旦遭受性侵害,会给其一生幸福蒙上阴影,危害后果十分严
重。对幼女进行特殊保护是世界各国的基本共识。以强奸罪为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和
司法实践,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构成强奸罪,不要求采取强制手段实施,对于使用
暴力、胁迫或者任何其他强制手段与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发生性关系的,无论是否"明
知"被害人为幼女,都要以强奸罪论处,从重处罚。实践中,有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未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与幼女发生性关系,而以各种理由辩解是与幼女正
常交往,不明知被害人是幼女,给审查认定案件事实造成一定困难。《意见》第19条第
一款规定,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对方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而实施奸淫等性侵害行为的
,应当认定行为人"明知"对方是幼女。
孙军工:《意见》制定过程中,各方... 阅读全帖
z*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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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满14岁的女儿小华(化名)多次和42岁男子王某开房,并发生性关系,王某因涉嫌强
奸被警方刑拘,但迟迟没有进展。11月9日一早,小华家属代理律师将意见书递交大兴
警方,要求警方向检方提请逮捕王某。小华家属称,王某系北京一位公务员。
13岁女儿与陌生网友开房
张女士说,女儿在大兴区一所寄宿学校念初一。2012年9月28日早晨8点多,老师问
她怎么把孩子接走没送回来。“我说我没接孩子啊,孩子是住宿的,我赶到学校,老师
拿出短信,有人冒充我们要带孩子去温泉玩,让老师批准,短信不是我们发的,我赶紧
报警。”
张女士说,大概2小时后,女儿回来了。几天后,警方调取女儿当晚所去会所的监
控录像,发现穿着校服的小华和男子王某开房。
“她才13岁,对性侵害没有判断能力。”张女士说,她陪着女儿在派出所做笔录时
才知道,小华在无知情况下和男子多次发生性关系。
据介绍,案发前,小华通过QQ认识了一个叫“王阳”的男子,初次见面,王阳开车
到小华的校门口接她,问她多大,她说属兔,后两人去看电影。电影结束后,“王阳”
说要带小华去酒店休息,并于当天和小华发生性关系,之后多次与小华去连锁酒店、休
闲会所过夜。
张女士... 阅读全帖
w***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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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自主题: Military版 - 最高法:赞成废除嫖宿幼女罪
今年10月24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和司法部联合发布了《关于依法惩治性侵害未
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其中规定以金钱财物等方式引诱幼女与自己发生性关系的,知道
或者应当知道幼女被他人强迫卖淫而仍与其发生性关系的,均以强奸罪论处。
最高法刑一庭庭长周峰在该意见的发布会上曾表示,之所以这么规定,就是防止一
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嫖宿幼女为由,逃脱应负的强奸罪的罪责。同时向社会宣示,
这类行为不属于嫖宿幼女罪的定罪范畴,而是应该定强奸罪。
据悉,嫖宿幼女罪立法原意为“严惩嫖宿幼女”。根据刑法规定,嫖宿不满十四周
岁幼女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虽然起刑点不低,但最高刑期为15年,而
强奸罪最高可判死刑。因此,该罪名被人称作是犯罪分子的保护伞而备受争议,有学者
建议取消。
北京晨报记者在日前召开的防范性侵幼女研讨会上获悉,从2010年起,全国人大代
表、中华女子学院教授孙晓梅就持续提出取消嫖宿幼女罪的建议。今年7月30日,最高
法针对其建议给予了答复,表示完全赞成该建议,称无论从法理上,还是从未成年人保
护层面,废除嫖宿幼女罪都有充分理由。
K**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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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现在连这个遮羞布都不要了,直接裸奔!
〉〉〉〉〉〉〉〉〉〉〉〉〉〉〉〉〉
我国拟删除贪污受贿定罪数额以情节定罪
首先,草案修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准。现行刑法对贪污受贿犯罪的定罪量刑标
准规定了具体数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李适时在就草案作说明时说, 这样规定是1988年
全国人大常委会根据当时惩治贪污贿赂犯罪的实际需要和司法机关的 要求作出的。
从实践情况看,规定数额虽然明确具体,但此类犯罪情节差别很大,情况复杂,单纯考
虑数额,难以全面反映具体个罪的社会危害性。
同时,数额规定过死,有时难以根据案件的不同情况做到罪刑相适应,量刑不统一。
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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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http://www.bbc.co.uk/zhongwen/simp/china/2014/12/141201_pla_rul
有关规定围绕八个重点领域最易发生职务犯罪的44个高风险环节。
中国军方颁发军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细则,把人事管理、财经管理、工程建设等作为预
防腐败的重点。
中国解放军四总部 – 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和总装备部联合颁发了一份《军
队重点领域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细则》,从12月1日起在全军和武警部队实施。
该规定围绕8个重点领域最易发生职务犯罪的44个高风险环节、需要防范的130余个突出
问题逐一展开,提出具体防控措施。
有关细则将人事管理、财经管理、工程建设、油料管理、物资和装备采购、医疗卫生、
房地产管理、招(接)待服务等作为预防工作的重点领域。
《解放军报》引述一名解放军军事检察院官员的话指出,在这些领域的发生的案件数量
占全军案件总数的90%以上。
这位官员还表示这些案件当中通常具有涉案人员职务高,涉及金额也非常大,而且经常
与其它案件相串联。
他还表示,这些领域涉及大量人财物的管理使用,事关战斗力生成提高,对军队建设发
展影响重大,滋生职务犯罪因素多... 阅读全帖
F*****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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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天朝GDP什么时候超过美地?
湖南衡山39家企业工业总产值5.8亿 上报称44亿
(新华调查)数据虚涨百倍 造假触目惊心
——湖南基层统计造假透视
新华网长沙2月14日电 (记者 邹云、丁文杰、李丹)5.8亿元的产值上报为44亿元,
1.1亿元的主营业务收入上报为7.8亿元;停产的、未投产的、被兼并的,甚至连地址都
找不到的企业,还在上报“产值”;一些部门分解任务,伪造资料,“指导”企业上报
虚假数据……
这是湖南在全国第三次经济普查中抽查发现的统计造假行为。记者调查发现,在一
些地方,政绩观扭曲,统计造假“前赴后继”,屡禁不绝,搞坏了党风政风,损害了政
府公信力。
实际数还不足虚报数的一个零头
统计数据具有法定效力,必须力求准确。可是,在一些地方,统计却变成了“数字
游戏”,有什么需要就报什么数字,想怎么报就怎么报,有的实际数据还不足虚报数据
的一个零头。
衡山县是湖南一个只有40多万人口的小县,经济基础比较薄弱。国家统计局统计执
法检查室在去年上半年查实,湖南衡山县在统计和“三经普”中,虚报数据的问题非常
突出。抽查的39家联网直报工业企业,2013年工业总产值上报数合计44亿元... 阅读全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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