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n 发帖数: 13789 | 1 保守计算:五年大饥荒,最少饿死6288.93万人,总人口减少6595.55万
仅天府之国——四川,官方承认饿死1250万,实际高达2616.52万。
2010年6月 2011年4月修改
注:在某些网站刊登时,文中的“6s”的“s”为“4”;“8j”的“j”为“9”,
请读者自我修正。
大饥荒饿死人数一直没有确定,多数学者都怕愤青骂,都往低算,一般认为是三四
千万。愤青更是无理取闹,来个死无对证,有的甚至连一千万都不承认,真是无耻之极。
本文以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为依据,运用小学的数学知识,把饿死的具体人数
准确计算出来。很简单,小学生都可以算出来。
一、一道简单的算术题:
某人在1957年底有存款64653万元,五年后(1962年底),他的存款变成67295万元
,当时的平均年利率是27.07‰,问:他的存款少了多少钱?
解:
64653*1.02707^5-67295=73890.55-67295=6595.55(万元)。
答:
他的存款少了6595.55万元。
这道题大多数人都会。
那么把“某人”换成“中国”,把“存款”换成“人口”,把“万元”换成“万人
”,把“年利率”换成“人口自然增长率”,不就是我们要解决的问题了吗?
中国1957年人口是64653万,1957年至1970年(剔除1958年-1962年)的人口平均自
然增长率是27.07‰,1962年人口是67295万。总人口减少了6595.55万人。
二、大饥荒的人口记录
表1: 1957—1965年户口登记人口,登在1983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中。
年份 年末总人口(万人)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1956 62,828
1957 64,653 34.03 10.80 23.23
1958 65,994 29.22 11.98 17.24
1959 67,207 24.78 14.59 10.19
1960 66,207 20.86 25.43 -4.57
1961 65,859 18.02 14.24 3.78
1962 67,295 37.01 10.02 26.99
1963 69,192 43.37 10.04 33.33
1964 70,499 39.14 11.50 27.64
1965 72,538 37.88 9.50 28.38
原国家统计局局长李成瑞的是1983年《中国统计年鉴》的主要负责人,他在《“大
跃进”引起的人口变动》的文章中也还引用了表1,该文章曾刊登于《人口研究》1998
年第1期。许多研究大饥荒的文章都引用此表。
1958年,毛泽东给全国统计部门下了一道指示:“统计工作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
”——其意明明白白:为了无产阶级政治,统计工作必须造假——成绩要小而化大,灾
难错误要大而化了。实际上,多年来中国一直是“文艺要为政治服务”、“媒体就是美
体、是党的喉舌”,对自己的错误和罪过总是大事化了。李成瑞是老左派,现在是国内
“毛派”的领军人物,反对“走资”的政治立场非常鲜明,至今还在高举着马克思的旗
帜,要我们学习马克思主义呢!他主持下修订的《中国统计年鉴》,只有缩小错误的可
能,绝无放大错误的可能。
表1中1960年人口减少1000万,引起了国内外媒体的强烈反响。后来,由中共中央党
史研究室胡绳主编、邓小平题写书名的《中国共产党的七十年》和薄一波的《若干重大
决策与事件的回顾》,都引用了这些数字。
1983年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是经过国务院同意而发表的——李成瑞语,从1983
年起,到2002年以前,所有出版的《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年鉴》都是上面的数
据,这证明了多年来中国政府早就承认了它,权威性十足。
五年大饥荒:在宣传上一直说“三年自然灾害时期”,指的是1959至1961年,事实
上1958年底已经发生了饥荒。1962年2月7日,改变毛泽东政策的七千人大会才结束,政
策虽然好了,但是粮食也不是说马上就多起来了,而且已经饿了一个月了,经过之前四
年的大饥荒,大多数人的身体受到极大的摧残,不少人是奄奄一息拖到1962年的,61年
饿死2140.22万(见表2),62年的1月份,正是冬天最寒冷之时,这时饥寒交迫,要找
能吃的动植物很难,所以说62年饿死人也会不少。应该算作是五年大饥荒(1958年至
1962年)。
三、人口自然增长率的分析及选择:
人口自然增长率的两种计算公式:
公式(1):
自然增长率=(今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人口
=今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人口-1
公式(2):
自然增长率=(今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人口
=[(去年年末人口+今年出生人口-今年死亡人口)-去年年末人口]÷去年年末
人口
=今年出生人口÷去年年末人口-今年死亡人口÷去年年末人口
=今年出生率-今年死亡率
表1是以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出自然增长率,用的是公式(2)。本来出生率与死亡
率在统计上误差就比总人口大,(出生率与死亡率也要把总人口作为分母来计算),特
别是特殊的年份,如战争、瘟疫、或者当局者隐瞒、甚至为了躲避计划生育都会造成人
为的误差,得出的自然增长率的误差就更大。从表1中看到,很多年份的自然增长率与
实际情况不符,越是特殊的年份误差就越大。在统计中,年末总人口比出生率和死亡率
准确,人口的自然增长率也要最终反映到年末总人口中来,所以应该以总人口来计算自
然增长率,也就是用公式(1)才比较切合实际。如果以出生率减去死亡率得出自然增
长率,是会造成很大误差的。(见参考资料 7:岩石《令人震惊的国家统计局……》)。
从表1中看到一个非常荒谬之处:1961年的人口比1960年人口少了348万,也就是增
长了-348万(65859-66207),而表1中 1961年的自然增长率依然还是正值(3.29‰
),这就是告诉世人:“1961年中国的总人口增加了3.29‰又减少了348万”。人口减
少了,人口的自然增长率当然是负值,也就是负增长,怎么算也不可能算出正值(正增
长)来,这是最简单不过的常识。这样的数据竟然能出现在一个政府的《统计年鉴》上
!这说明,由于地方政府隐瞒死亡人数,导致死亡率出现错误,又连累增长率出错,如
果反过来又用这样的增长率来计算死亡人口,那是错中加错,死循环。实际上 1961年
的自然增长率是-5.26‰(见表2实际增长率)。从这里可能看到,大饥荒的五年,地
方政府因害怕承担责任(或者为了面子、为了统计要为无产阶级政治服务)而隐瞒死亡
人数,是非常普遍的。用这样的增长率来计算是没有任何道理的。
建议:《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人口年鉴》以及所有的人口统计表,都应该以总
人口来重新修正所有年份的自然增长率,也就是用公式(1),为了统计学的正确性、
严肃性和科学性。
甚至出生率也已经有错,由于缺乏营养和粮食,不少婴儿夭折,夭折的婴儿由于没
有上户口,都不算在出生人口和死亡人口内,造成出生率和死亡率都会变小。从出生率
和死亡率中看不出来,只有从总人口的变化中能看出来。有的研究文章用平均出生率减
去那五年的出生率,得出那五年出生的人数减少很多,有的年份甚至超过当年的人口差
额,这明显就是悖论,实际上是出生后来不及上户口就死掉了的人没计算在内。当然由
于营养原因,出生率是会比平时小一点,但不至于那么大。
注:为了计算结果的科学性,本文在计算中忽略那五年的出生率和死亡率。只从总
人口来推算。
表1中的1958年至1962年的人口自然增长率与实际情况出入很大,很明显是根本就不
能使用的,估计是地方政府隐瞒死亡人数所致。表2中重新计算了自然增长率——列为
“实际增长率”。
那么,那五年究竟采用什么样自然增长率,才比较客观真实?
表1中的1957年的自然增长率为23.23‰,其实是错的,它实际的自然增长率是29.05
‰(用公式(1)计算_见表2实际增长率),所以不能单纯地用23.23‰来计算。(如果
用23.23‰来计算,饿死5022.04万,总人口减少5224.53万,也是震天憾地的。如果用
29.05‰来计算,饿死超过七千万,总人口减少7310.54万)。
在没有重大事件造成人口剧变的情况下(如:大战争、大瘟疫、巨大自然灾害、计
划生育等),人口自然增长率基本上是一个变化不大的数字,所以我们可以找到一个平
均的自然增长率来计算。
在计划生育政策实施之前,如果也没有各种政治运动,中国的人口自然增长率应该
在28‰以上。如果没有这场人为灾难,58年至62年的社会环境与63 年至66年差不多,
63年至66年的人口平均自然增长率是28.89‰。我们再退一步,从1957年至1970年,把
中间发生饥荒的1958年至1962 年剔除,得到这九年的平均自然增长率是27.07‰。57年
打右派、66年至70年是文革,都是极端的政治运动时期,有不少人非正常死亡,出生率
也下降,对人口增长都有相当大的负面影响。在九个自然增长率采样的年份里,竟有六
个是政治大动荡年份,说明这个平均数27.07‰是相当偏低的。(将来如果能统计出那
六年政治运动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就能推算出更加准确的平均自然增长率。本人认
为28.89‰比27.07‰更加接近实际情况,如果用28.89‰ 来计算,那五年,中国总人口
减少是7252.56万,饿死近七千万)。
虽然饥荒过后有补偿生育现象,但六年的政治大动荡造成的非正常死亡人数,远远
地超过补偿生育人数,所以说27.07‰还是相当偏低的。
四、保守计算:五年饥荒,中国饿死6288.93万人,总人口减少6595.55万。
取这个相当偏低的27.07‰作为平均自然增长率来计算,只能说是保守计算了。
表2:以27.07‰作为平均自然增长率,得出1958年至1962年,中国饿死6288.93万人。
年份 年末总人口(万人) 出生率(‰) 死亡率(‰) 自然增长率(‰) 实际增长率‰
正常人口(万人) 人口差额(万人)
1956 62,828
1957 64,653 34.03 10.80 23.23 29.05
1958 65,994 29.22 11.98 17.24 20.74 66403.16 -409.16
1959 67,207 24.78 14.59 10.19 18.38 67780.46 -573.46
1960 66,207 20.86 25.43 -4.57 -14.88 69026.29 -2819.29
1961 65,859 18.02 14.24 3.78 -5.26 67999.22 -2140.22
1962 67,295 37.01 10.02 26.99 21.80 67641.80 -346.80
1963 69,172 43.37 10.04 33.33
1964 70,499 39.14 11.50 27.64
1965 72,538 37.88 9.50 28.38
1966 74,542 35.05 8.83 26.22
1967 76,368 33.96 8.43 25.53
1968 78,534 35.59 8.21 27.38
1969 80,671 34.11 8.03 26.08
1970 82,992 33.43 7.60 25.83
1958至1962年人口总差额 -6288.93
表2后三项的说明:
实际增长率:因为表1中的自然增长率是用公式(2)计算所得,不能反映实际情况
,而且误差惊人。表2用公式(1)重新计算了自然增长率,列为实际增长率:
实际增长率= 今年末总人口/上年末总人口-1 |